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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赦免的罪

THE UNPARDONABLE SIN
〔Simplified Chinese〕

凯根博士(Dr. C. L. Cagan)著

主日,二○二六年八月九日早
在洛杉矶华人浸信会幕宣讲

“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请不要鼓掌

“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有一种罪是无法也将不会被赦免,它被称为不可饶恕的罪。今天仍有人犯下这种罪,他们永远不会得救。我希望你不会犯下这种罪。

一种永远无法被赦免的罪?是的,圣经上是这么说的(参见约翰一书5:16)。

“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约翰一书5:16)。

没错。请看经文的末尾:“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

有没有一种罪会永远毁灭灵魂?有没有一种罪恶深重到,为犯下这种罪的人祈祷都毫无意义?是的,是的,有的。

这被称为不可饶恕的罪。它是无法被原谅的。

你说:“耶稣不是为我们的罪而死吗?”是的。但仍然有一种罪是无法被赦免的,为这种罪祈祷也是毫无意义的。

你说:“我不想犯那种罪。那是什么罪呢?”

I. 第一,什么不是不可饶恕的罪。

这并非人们普遍所说的罪。它不是凶杀,因为摩西曾在埃及杀过人。后来他寻到了神,并带领希伯来人离开埃及。摩西写下了圣经的前五卷。

这也并非是性犯罪。大卫犯了通奸罪(还派人杀了那人的丈夫),但他仍得到了救赎。阅读诗篇第51篇就能了解他的回转归正的过程。尽管这种罪恶令人发指,但你仍可以获得赦免。

也不是偷窃。十字架上的强盗犯了偷窃罪,而耶稣告诉他说,那天他就能进入乐园。

这不是通奸。也不是偶像崇拜。也不是同性恋;尽管这种行为很可憎。也不是酗酒或吸毒。也不是撒谎或说坏话。圣经说: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 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6:9-10)。

等一下!这里说那些人不能承受神的国。那如果他们做过这些事,又怎么还能得救呢?请看下一节经文,第11节。

“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哥林多前书6:11)。

这些人已在主耶稣基督里得以洗净、成圣、称义。

不,如果你继续犯那些罪,你就无法得救。但他们没有这样做。经文上说:“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

我所提到的所有罪过,只要你弃绝它们并信靠主耶稣基督,都可以得到赦免。那么,究竟有什么罪是不能被赦免的呢?

II. 第二, 什么是不可饶恕的罪。

圣灵是为基督作见证的。人的灵魂若反复地抵触圣灵,最终会到达无可挽回的地步,这样那人便犯了不可饶恕的罪。

这很有道理。获得宽恕的唯一途径、得救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耶稣基督。主耶稣说:“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如果你一次又一次地拒绝耶稣,你就拒绝并排斥圣灵的声音。如此下去,你最终会陷入不可挽回的地步。你将无法得救,因为你把自己与唯一的得救的道路断绝了。

上周我说过,人可以如此拒绝神,以至于最终祂会离你而去。祂会放弃你。这正符合不可饶恕之罪的含义。如果你真的到了这种地步,你就无法得救了。

我来引用亨利·蒂森(Dr. Henry C. Thiessen)博士的话。他用到了“obduracy”这个词,意思是“心肠刚硬”。如果你“心肠刚硬”,那就意味着你固执己见,不会改变。蒂森博士说:

“最终心肠刚硬之罪:灵魂刚硬的程度——即其对神屡次施予的恩典变得无动于衷的程度——决定了罪责的轻重。最终的心肠刚硬,是亵渎圣灵之罪,是不可赦免的,因为灵魂由此已不再接受神圣的感化”(《系统神学导论》,Eerdmans出版社,1949年;第270页)。

没错。如果你一次又次地拒绝神的拯救与恩典,你就会变得心肠刚硬。如果你继续这样下去,就会把自己封闭起来;这被称为“最终的顽固(最终的心肠刚硬)”——而你将不再接受神圣的感化。换句话说,你将不再听从神了,事实上,你也不能够再听从神了。

要做到这一点,你不必说“神,我恨你。走开。” 如果你说,“现在让我一个人待着”,这也算拒绝。如果你说或想,“回头再说”,那也是拒绝。如果你说,“我想考虑一下”,那同样算拒绝。除了真正信耶稣之外,任何做法都算拒绝。

如果你一直拖延,那就等于拒绝。当然了!除了“同意”之外的任何回答都算拒绝!

如果你一直拒绝,最终你会陷入这种境地。你将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永远无法得救。这是从人的角度来看。

从神的角度来看,神说:“他不想要我。我就退一步,让他走,让他保持原样。” 你无法看到神的一面,但这事终究会发生。

这是个糟糕的局面。但是这种情形发生在很多人的身上。每天都有很多人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从此永远迷失。那么,你呢?

III. 第三,你是否犯了不可饶恕的罪?

许多人都在问:“我是否犯了不可饶恕的罪?” 你可能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我的看法是,“也许没有。” 原因如下。如果你对此问题有足够的关心,这说明你仍然在意。这表明你尚未将自己永远封闭起来。你还没有筑起那堵阻挡耶稣的最终屏障。

如果你真的犯了不可饶恕的罪,你可能根本不会问这个问题。你会对自己现状感到满意。你可能会认为自己是个好人,认为自己与神没什么问题。你甚至可能觉得自己已经得救了。可以肯定的是,你不会为自己的灵魂担忧。

大多数犯下不可饶恕之罪的人不再去教会了。他们为什么要去呢?他们并不需要。圣经说:

“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属于我们;因为如果他们属于我们,就必与我们同在。但他们出去,为要显明他们不是都属我们”(约翰一书2:19)。

那些人离开教会,是因为他们从本质上就不属于这个教会。他们没有得救,也没有回转归信。他们虽然身在教会之中,却从未成为真正的基督徒。这就是他们离开的原因。也许你也在考虑离开。这是不是因为你从一开始就根本不属于这里吗?

但我必须再警告你们一次。警告!警惕!即使留在教会里,也有可能犯下不可饶恕的罪。一个人为什么会这么做呢?原因有很多。

你可能出于习惯而继续留在教会。也可能是因为你不想让人对你有不好的看法,也就是你想维护自己的声誉。又或者你认为“好人都会去教会”,你想让自己看起来是个好人,也希望别人这么认为。但无论如何,你都将永远失丧。希望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你身上。

请不要鼓掌。

你灵魂的得救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这是所有事情中最重要的一件。它比金钱、爱情、婚姻、家庭以及任何事物都重要。它决定了你是永远在天堂还是永远在地狱度过。

请不要再继续拒绝下去了。不要再继续忽视你的救恩,不要放任不管、一再拖延,也不要说“改天再说”之类的话。圣经上说:

“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希伯来书2:3)。

不要继续坐在椅子上忽视自己的救恩。圣经说,你无法逃脱。这不是我说的,这是神说的。你无法无法,无法逃脱。

不要继续让心变得刚硬,直到它彻底、永远地刚硬并不可逆转。

省察你的罪。想想你是如何拒绝耶稣的,这包括了忽略祂在内。哦,请向基督降服吧。趁还为时不晚,向基督降服!趁现在还为时不晚!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