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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的榜样

THE EXAMPLE OF THE MARTYRS
〔Simplified Chinese〕
中译草稿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原著道文
约翰.撒母耳.凯根牧师 在洛杉矶 浸信会幕
于主日,二○一八年七月十五日早 所宣之道

A sermon written by Dr. R. L. Hymers, Jr.
and preached by Rev. John Samuel Cagan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Morning, July 15, 2018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马太福音16:24)。


基督指示门徒,"祂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许多的苦,并且被杀"(太16:21)。可是彼得劝祂说,"这事必不临到你身上"(太16:22)。"这事必不临到你身上。" 耶稣转过来,对彼得说:

"撒但,退我後边去罢!你是绊我脚的;因为你不体贴神的意思,只体贴人的意思"
       (马太福音16:23)。

亨利·摩利斯博士(Dr. Henry M. Morris)说:"这其实是撒但通过彼得以鬼魔势力来劝说。属血气的人听到了基督赎罪的死亡和复活之概念後,几乎会本能性地决绝,而撒但会咬牙切齿地抗拒这一概念"(Henry M. Morris, Ph.D., The Defender's Study Bible, World Publishers, 1995年, 对马太福音16:22的注释)。

然後,耶稣转身面对其他门徒。马可告诉我们,祂向众人说话(可8:34)。路加告诉我们,"耶稣又对众人说"(路9:23)。所以说,耶稣的话是对那群人中的所有人说的。耶稣对他们说: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这 "十字架" 指的并非基督的十字架。这指的是基督徒的十字架。若有人要跟从基督,他必须 "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基督。在马太福音16:24-27内,论及十字架,我们看到了每一位基督徒都要背负的三个担子。

I. 第一,基督徒的十字架代表了舍己。

请注意,耶稣说: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基督说得很清楚,这话是对所有人说的,而不仅仅是对少数被选的人。

如今,尤其是在西方世界里,我们听到有两种基督徒的说法:一种是占绝大多数的、名义上的基督徒,另一种占少数的门徒。普遍的观念认为,他们全都是基督徒。但是此观念是错误的。圣经说,每一位基督徒都是门徒。

"门徒称为基督徒…"(马太福音11:26)。

这表明,第一世纪的所有基督徒都被视为基督的门徒。在圣经内,没有基督徒和门徒之分。如果你是基督徒,你便是基督的门徒。如果你不是基督的门徒,你便不是基督徒。此观点解释了我们的经文: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这也解释了路加福音14:27内耶稣的话:

" 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7)。

这一伟大真理贯彻于约翰·莱斯博士(Dr. John R. Rice)喜爱的一首诗歌中。

耶稣,我今撇下所有,
背起十架跟随你;
甘受藐视、艰苦、耻羞,
心惟欢然作活祭。
前所追求、爱慕、盼望,
一切雄心全败亡;
但我景况何等宽广,
仍然有神与天堂。
("Jesus, I My Cross Have Taken" 词: Henry F. Lyte, 1793-1847)。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耶稣,我今撇下所有,背起十架跟随你。" 啊,多么强烈的召唤去舍弃自我!会有人愿意这样做吗?早期的基督徒有这样做!伟大的基督教历史学家 菲力·谢福博士(Dr. Philip Schaff)说:

千百万人 [在罗马帝国时代的第一世纪中] 对人类受刑遭折磨的情形完全熟视无赌。[他们充满了] 血腥的奢望…希望目睹人体处于极端痛苦时、其肢体筋肉是怎样在抽搐颤抖的…记载上对人最残忍的折磨,多数是在斗兽场内、当着这些人的面所行出来的暴虐。我们读到基督徒如何被火红的铁链捆绑,被烧焦的皮肉气味冲鼻、烟气升腾;另有其他人被铁钩撕裂…骨肉支离破碎…还有那227位信徒被一同遣入矿井内,每人大腿筋都有一条被火红烙铁烧断、每人都被挖掉了一只眼;更有那燻烤人的慢火,使受难者死前在痛苦中挣扎许多时辰;有人被四马分身、或被用熔铅浇灌; 有将盐醋混合的浆液倾泻在受刑架上血肉模糊人的伤口上; 有变换刑罚、拖延折磨以至几天之久。但因他们对自己神圣之主[基督]的爱, 为他们所坚信为真的事业, 许多人、甚至有不少纤弱的少女,都毫不眨眼地忍受了此类酷刑,明知一句话便可令其逃脱这一切折磨 (Philip Schaff, Ph.D.,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76 ed., Vol. II, pp. 80-81)。(Philip Schaff, Ph.D., 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76 版, 卷II, 第 80-81页)。

早期的基督徒作家 爱任纽(Irenaeus, 130-202 A.D.)说,因为对基督的爱,教会 "从世界各地、在各个时期把众多烈士源源不断地遣送到天父面前"(谢福,同上,第79页)。罗马的?底下墓穴?(Catacombs of Rome)是罗马古城之下四通八达的隧道。这些隧道,"总长加起来超过九百英里,据说包括了近七百万墓穴,其中大部分仍有烈士的尸骨在内"(谢福,同上,第80页)。在此数百万确实被处死的烈士之外,还有 "数目更多的侮辱、诋毁、谩骂骚扰、以及世俗和野蛮的心肠所能构思出来的肉体折磨…其中有成千上万的情形比死亡更难忍受"(谢福,同上,第80页)。

由于头三世纪的烈士经受了如此磨难,他们 "使基督教信仰得以保存、万古不衰…尼西亚议会之前 (ante-Nicene) 的烈士们,与迫害之下坚守信念的(confessors) 一切信徒,无论派别与分支,都为基督教的共同事业而接受磨难,因此他们很应当地获得我们的敬仰与感激" (谢福, 同上., 第 80页)。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II. 第二,基督徒的十字架代表了为基督而丧掉生命。

请朗读第25节经文。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马太福音16:25)。

麦基博士(Dr.McGee)对马太福音16:25给予了下列注释:

那不愿承担作主耶稣基督门徒风险的人, 最终将会永恒失去自己的生命 (J. Vernon McGee, Th.D., Thru the Bib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83年, 卷IV, 第 94页; 对马太福音16:25的注释)。

《圣经知识诠注》(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如此注释这节经文:

真正的门徒需要跟随基督, 行祂的意愿, 无论这条道路会引向何方(John F. Walvoord, Ph.D., Roy B. Zuck, Th.D., editors,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New Testament Edition, Victor Books, 1983年, 第59页; 对马太福音16:25的注释)。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
       (马太福音16:25)。

每当我读到一些知名的人去世的时候,例如 约翰·列侬(John Lennon)、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斯蒂芬·霍金(Stephen Hawking)、凯特·丝蓓(Kate Spade)、安东尼·伯尔顿(Anthony Bourdain)等,我总会想到这节经文。我们应当常常思考这节经文。

"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甚么益处呢?人还能拿甚么换生命呢?"
       (马太福音16:26)。

神召唤所有基督徒与使徒保罗一同说: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加拉太书2:20)。

III. 第三,基督徒的十字架在未来的王国内能带来赏赐。

请朗读第27节经文。

"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马太福音16:27)。

使徒保罗说:

"我们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摩太後书2:12)。

耶稣对士每拿教会说:

"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示录2:10)。

基督徒历史学家谢福博士(Dr. Schaff)对早期的烈士如此写道:

面对如此[长期、]残忍的迫害, [基督徒们] 没有作出革命性的暴力举止,没有靠血肉之躯反抗;他们仅以道德上的英勇气质来作 [他们] 最锐利的武器。他们以此英勇气概证明,他们配得上[他们] 神圣的奠基人耶稣 — 祂为拯救世人, 情愿死在十架上,甚至为杀祂的刽子手祷告,求他们能获赦免。[烈士们] 为天国、为将来永恒的冠冕而舍己殉难。甚至连童男童女都化作英雄,他们带着真纯的热情去迎接死亡。在那艰难的时代,[这些人极为认真地] 看待主的吩咐,"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不能作我的门徒";"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这不仅适用于那些烈士们,这在教会的全体也都如此。烈士们以充满忧虑的人间生活,换取了天国的福分,教会也通过多重迫害变得更纯洁、更加坚强了,并以此证实了基督教的活力… "来吧", 特图里安 (Tertullian) 向世俗统治官挑衅地说,"把我们挂上拉肢刑架折磨吧,把我们碾成粉沫: 我们人数的增长与你所能砍杀的成正比。基督徒的鲜血是他们丰收的种子… 有谁在加入我们行列之後,不渴望经受苦难呢?" (谢福, 同上, 第75-76页)。

那些…在世俗官衙前,冒着生命危险承认自己信念的人,他们虽未殉难, 也被荣称 "守信者" (confessors)。那些…为信念忍受了死亡的人, 被称作烈士, 或 "血证 " (blood-witnesses) (谢福, 同上, 第 76页)。

噢,他们充满了何等热情去跟从基督、舍弃了自己、并背起了他们的十架,他们抛弃了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来服从主,踏上了前往主未来王国之荣耀的征途中!有谁具有追随他们脚踪的胆量?谁敢宣称说,"我要舍己,不管代价有多高,都愿意背起我的十字架去跟从基督" 呢?有谁敢说,"不论代价如何,我必跟随烈士的脚踪" 呢?请起立唱第四首圣诗,《效圣徒尽忠》。曲调用《美国海军军歌》(The Marine's Hymn),中等速度,不要太快或太慢。

上帝爱子亲临战场,赢取最高专荣,
血红旌旗远远飘扬,谁跟随主脚踪?
谁能与主同饮苦杯,不畏忧患苦痛,
背负十相,忍受逼迫,跟随主不摇动?

荣耀圣徒,乃主选召,曾受天降圣灵,
确知他日必得荣冕,苦难都已看轻;
不畏锁链,监牢,猛兽,不怕暴君刑重,
忠心至死,坚信不摇,谁跟他们脚踪?

男女老幼,无数信徒,作主忠心精兵,
身穿白袍,环绕宝座,欢呼颂赞主名;
他们曾历天路险程,经过危难重重,
我们求主施恩相助,跟随前人脚踪。
("The Son of God Goes Forth to War" 词: Reginald Heber, 1783-1826;
      曲调:"The Marine's Hymn")。

你愿不愿意跟从圣徒烈士的榜样?你愿不愿意来教会参加每次的礼拜?你愿不愿意放弃你的一部分时间来做耶稣基督的门徒?


如果这篇道文为你赐了福,望你发电邮告知海博士。当你写信时,请告知你发电邮的国家,不然他不能给你回信。 如这些道文对你有所赐福,在发电邮告知海博士时,敬请道明你发信时所在的国家。他的电邮地址是: rlhymersjr@sbcglobal.net (可点击) 你给海博士发电邮时可用任何语言,但尽可能用英文发信。通过邮局发信者,函件请寄到〔美〕 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你也可用英文与他通电话,号码是(818)352-0452。

(证道 / 宣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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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 葛利费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的独唱﹕
"The Son of God Goes Forth to War" (词:Reginald Heber, 1783-1826;
曲调用 "The Marine's Hymn")。


宣道提纲

烈士的榜样

THE EXAMPLE OF THE MARTYRS
〔Simplified Chinese〕
中译草稿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原着道文
约翰.撒母耳.凯根牧师 在洛杉矶 浸信会幕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
(马太福音16:24)。

(马太福音 16:21, 22, 23; 马可福音 8:34; 路加福音 9:23)

I.    第一,基督徒的十字架代表了舍己, 马太福音 16:24; 路加福音
14:27; 使徒行传 11:26。

II.   第二,基督徒的十字架代表了为基督而丧掉生命, 马太福音
16:25, 26; 加拉太书 2:20。

III.  第三,基督徒的十字架在未来的王国内能带来赏赐, 马太福音
16:27; 提摩太後书 2:12; 启示录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