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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便认罪得救 – 或永受良心的谴责

CONVICTION AND CONVERSION NOW – OR A TORMENTED CONSCIENCE FOREVER 〔Simplified Chinese〕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原着
宋天礼先生 于二○一六年十一月五日
星期六晚 在洛杉矶浸信会幕 所宣之道

A sermon written by Dr. R. L. Hymers, Jr.
and preached by Mr. Noah Song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Saturday Evening, November 5, 2016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篇 51:3 )。


当大卫陷入为罪自责的状态中时,他的罪常在他的面前。但因为他仍然活着,所以他仍然具有得救的机会。他仍然可以得到原谅。在诗篇51章中,请注意大卫自责坦白中的两方面﹕

1.  首先,他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实在的罪恶。 在第四节中,他说, 「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诗 51:4)。这显明他对自己所犯之罪所感到的自责心。

2.  第二点,在第五节中,他指出了一切问题的根源,「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篇 51:5)。在第二部分中,他为自己从亚当那里继承下来的罪恶感到内疚。他感到自己极不圣洁,因他与生具来便怀有罪的基因,终生内心充满了恶。


第一次大觉醒中的宣道士,尤其是怀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 ),都在宣道中不断刺痛罪人的良心,直到听众认清自己的罪、而为此深感内疚为止。但怀特腓德更进一步。他会继续指出他们内心继承下来的罪恶本性、他们内心罪恶的状态、以及他们终生习以为常的罪恶的生活方式。怀特腓德常说,如果一个人不因遗传到自己身上的邪恶本性而深感自责的话,他不可能在耶稣基督里得到真正的转变。他非常强调这一点,以至许多听讲的人感到极为内疚,感到自己从亚当身上继承下来的恶性极为腐败、极不服从神的旨意。他们感到如此堕落败坏,即便他确实没有犯过任何的罪,他也配因继承而来的罪恶本性而被遣入地狱–因为自己天生的本性 便是邪恶的。

你是否有过这种感受?你是否感到在神无所不在的眼前,你本人内在的一切都是邪恶的?你是否感受 到自己是在罪孽里生的,在胎中成形时就有了罪?

圣灵的工作应该令你非常羞耻,为自己确实犯下的罪深感内疚。再进一步,圣灵在你内心的说服工作应该令你深刻感受到,自己的本性便是邪恶的,生下来便有罪孽,终生都在与神相对,使自己在肉身中无法讨神欢喜,因为遗传给你的本性便是邪恶。

「原来体贴肉体〔未曾转变〕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 罗马书8:7 )。

当一个人以如此的眼光来看待自己、认清自己已被遗传下来的罪孽所奴役、在诅咒之下失去了一切善良时,他便会向神呼喊道,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篇 51:3 )。

他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也会像沉重的担子一样押在他的肩头;同时,他本性中所继承接受下来的邪恶,也会压迫着他,似乎要将他碾碎,令他无法逃避这内在恶性的追逐与侵蚀。在这情形之下,他便会呻吟道,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篇 51:3 )。

圣灵的首要工作正是要如此责备你,说服你。讲到圣灵的工作,耶稣说﹕

「祂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自己责备自己」  ( 约翰福音 16:8 )。

如要得到转变,你必需非常确定地知道,圣灵已在你内心办成了如此的工作。你内心一定要受到如此的责备,被神说服了你自己是一个罪人── 不单只在本性上, 在行为上也是邪恶的。如果圣灵如此在你身上工作的话,你便能像大卫那样说,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篇 51:3 )。

如果你真想得到转变,你必需或多或少逗留在如此的心灵境界之中,直到你在耶稣基督中寻到安慰。你必需小心不要 "消灭" 圣灵的感动(帖前 5:19 )。「消灭」的意思是令火焰熄灭。如果圣灵在你的内心点燃了获得重生转变的火焰,千万小心不要让它熄灭。

「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不要藐视先知的讲论」  ( 帖撒罗尼迦前书 5:19-20 )。

不要熄灭自责的火苗;不要藐视你从讲坛上先知那里听到的预言。

你可以通过为自己的罪找借口而消灭圣灵的感动。你可以责怪他人。你可以与他人相比较,说:「我并不比他坏。」这便会消灭圣灵感动的火苗,令你内心自责的火焰熄灭。你还可能不去把听见的证道应用在自己身上,自我安慰地说,「他们 极为需要听到这一切的,但我 却无需如此认真。」这也会令圣灵的感动熄灭,使你离基督的救恩更为遥远。你甚至会有内心的自责,但却有意在证道之后去思考其他东西来开心。这样,到你听下一次证道之前,你已是一无所获。前一次证道所带来的内疚已完全消失,内心的火焰完全浇灭了。

「随后魔鬼来,从他们心里把道夺去,恐怕他们信了得救」  ( 路加福音 8:12 )。

你须非常小心,不然这在你身上也会发生。魔鬼随时都会从你内心夺走上一次证道时所播下的种子。如果每一次证道都被你当作孤立的信息,魔鬼就更加容易从你心里「把道夺去」了。每一次证道都应该使你加深一步去认清自己是一个堕落的亚当传人,处「在罪恶之下」( 罗 3:9 ),而且你也确实在神的眼前犯下了许多罪行。每次宣道都应使你更深地看到自己的邪恶,直到你像大卫那样说,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篇 51:3 )。

每个人的转变都与他人不同,因为每人有不同的个性。没有两个绝对相同的人。有些人,比如牧师太太或凯根太太,在很短的一段〔可能仅有几分钟〕自责之后便得到了转变;其他人–如我们的牧师海博士 – 在自责中却徘徊了许久。我们浸信教会的先驱 约翰·班扬(John Bunyan)处在难以忍受的自责中长达十八个月,最后才在主耶稣中寻到了安慰。

并且自责的程度也会因人而异。我认识一个人,他经历了很长一段 被当代人称之为「精神分裂」的状态。当然这不是「精神分裂症」, 乃是圣灵的工作,令她自责。这位女士一直摆脱不了这种内疚,直到她转向基督得到清洗称义为止。

谁会怀疑 尼哥底母在这种内心的争斗下,曾至少度过了几个月?起初,他在夜晚来见基督,可能他怕被别人看见。他承认基督是从「神那里来作师傅的」( 约 3:2 ),但基督指出,

「你〔们〕必须重生」( 约翰福音 3:7 )。

没有一丝证据能证明他那天晚上得到了转变。可有一件事很清楚,那就是基督对他所讲的话一直令他不安。两年后(照司可福注解圣经里页边的阿舍〔Ussher〕年月来计算 ),尼哥底母仍然在为这救恩的问题烦恼。在公元30年时,基督对他说:「你〔们〕必须重生。」在离开时,他在考虑这问题。两年后,公元32年,他第一次公开替基督说话,对法利赛人如此说道﹕

「内中有尼哥底母,就是从前去见耶稣的,对他们说﹕不先听本人的口供,不知道祂所作的事,难道我们的律法还定祂的罪么?」( 约翰福音 7:50-51 )。

当时法利赛人可能指责他是耶稣的同伙。但尼哥底母听见这话却一言不发。他仍然没有采取澈底扞卫基督的立场。他那时仍然是位失丧的人,处在应如何对待基督的矛盾之中。这从约翰福音第三章与7:40-53节中便能以清楚地看到。再过一年后,在公元33年时,我们读到尼哥底母带着没药和沉香来为耶稣的殡葬作准备(约翰福音19:39)。这时,他仍然没有得救。他的举止只能显示出,他对基督为自己复活所作的预言缺乏信心,虽然他对基督怀有非常的好感,并且思考自己得救转变的问题已经三年了。这行为也证明了他在这之后不久终于得到了转变。早期基督教的传统将尼哥底母与其他基督徒并列在一起。我认为这是可信的,并且圣经对此也有所影射。不然,使徒约翰就不会在福音记载中,从正面来描述尼哥底母的所作所为了。

今晚在座的是否有人为救恩仍在徘徊不定?你是否确信自己得救的需要?你是否仍在抵触圣灵在内心使你认罪的工作?你是否能够今晚让圣灵使你卑微下来,面对自己仍未得救的境况,看清自己仍然在抵挡耶稣,承认自己是一个邪恶的罪人,极为需要救主的原谅?今晚你是否能说,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篇 51:3 )?

或者,今晚在场的人群中有些人转变所需的时间比尼哥底母短很多。腓立比的禁卒只听过几首圣诗、以及保罗和西拉被监禁时所作的祷告。但是那几首圣诗与简单的祷告却使他内心如此自责,以至当地震来临时,他跑进监狱中,

「叫人拿灯来,就跳进去,战战兢兢的俯伏在保罗西拉面前。又领他们出来,说﹕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 使徒行传 16:29-30 )。

虽然禁卒的自责与内疚感仅持续了几分钟,其深度与强度却是很高的。在这几分钟内,他毫无疑问地可以说出大卫的话,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篇 51:3 )。

无论你的内疚持续或长或短,无论这感受极为深刻、或仅是内心短暂的刺痛(如五旬节中那些人所感受到的,徒 2:37 ),最重要的是你确实感到了自己的邪恶。不然,你不可能会看到主耶稣基督为你死在十架上的价值,也不会看到祂的宝血洗净你罪恶的功效。如你不能像大卫那样说,「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 51:3 ), 福音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

最后一句话。如果你今生今世不能进入某种内疚自责的话,你在来世中却一定会。在地狱中,我保证你会说,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篇 51:3 )。

在地狱里,你会在永恒中被自己的罪恶感淹没。你在永世中的思念会是,

「我的 常在我面前。」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但那时的自责感只能为满足神律法的要求而已,绝对不会带来救恩。因为靠基督祭献的血清洗得救的机会,在地狱中不复存在了。

「按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希伯来书 9:27 )。

你会在无尽的内疚中持续下去,为罪自责 ── 却永远无法让耶稣基督清洗原谅这些罪孽了。因为那时你便会像撒旦及其鬼魔一样不可救药了。

在路加福音第十六章中的那位财主,没有一次请求过罪的原谅。他要的只是一滴水,

「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  ( 路加福音 16:24 )。

他没有祈求基督的原谅,因为他知道,自己已经拖延得太久了,恩典不再能靠救主而得到了。

如果你今晚感到,

「我的罪常在我面前」( 诗篇 51:3 ),

我们希望,你能够将信靠基督当作自己终生最主要的事情来对待,靠祂在十架上所流出的宝血洗净自己的罪孽。千万不要拖延。要努力挤进天国。圣经说过,

「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 哥林多后书 6:2 )。

罪人啊,现在就是这可悦纳时候﹕带着你受刺痛的良心,走向耶稣基督,得到祂的清洗与原谅吧。你必须在有生之年内获得这种转变;不然,你的良心会在永恒中永远地吞噬着你。海博士,礼拜结束前请上来讲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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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道 / 宣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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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陈群忠医生(Dr. K. L. Chan)领读经文﹕诗篇 51:1-7。
宣道前葛利费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独唱:《基督的伤口》
"Nothing But the Blood"(词﹕Robert Lowry, 1826-1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