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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方式 – 危机性的转变

THE THIRD WAY – CRISIS CONVERSION
(Simplified Chinese)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四年三月九日晚
于 洛杉矶浸信会幕 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March 9, 2014

另附﹕伊安•穆瑞所著 "要警惕解经式的宣道"

and "A Caution For Expository Preaching" by Iain H. Murray

"耶稣又说:一个人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对父亲说:父亲,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他父亲就把产业分给他们。过了不多几日,小儿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往远方去了。在那里任意放荡,浪费赀财。既耗尽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饥荒,就穷苦起来。于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个人;那人打发他到田里去放猪。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他醒悟过来,就说:我父亲有多少的雇工,口粮有余, 我倒在这里饿死么?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罢!」"(路加福音 15:11-19)。


如今向失丧之人传讲福音的方式 主要有两种。第一种被称为 "轻易信主论"(Easy Believism)。第二种被称为 "主权救恩论"(Lordship Salvation)。很清楚,这两种方法都有缺陷,因为自从1859年的复兴之后,这两种方式都未曾被神使用,在讲英文的社区内带来任何大规模的觉醒复兴。

同时,许多知名牧师说,如今大多数教会成员都未曾得到转变。我的助手凯根博士和我同写了一本书,《向垂死的民族宣道》(Preaching to a Dying Nation)。在这本书内,我们引用了许多教会领袖。他们指出,福音派和原教旨派教会中的大部分成员都是迷途之人,其中包括了主日学教师、执事、牧师妻子、甚至牧师本人。投舍博士(Dr. A. W. Tozer)说, "在福音派教会里,亲身体验经历过新生的人数可能不会超过十分之一。" 知名的美南浸信会「德州达拉斯第一浸信会」牧师奎斯维尔博士(Dr. W. A. Criswell)说, "如果他能在天国内见到25% 自己教会的成员,他会感到非常惊讶了。" 早在1940年代,年轻的葛培理(Billy Graham)也说, 我们教会中有85% 的成员 "从未获得重生"。"僧侣" 门柔•派克博士(Dr. Monroe "Monk" Parker)谈起原教旨教会时说,"如果我们能使一半的教会成员得救的话,我们便会见到一场极大的复兴。其实,我看如果我们能使美国一半的牧师获得转变,我们便会见到一场大规模的复兴"(Monroe "Monk" Parker, Through Sunshine and Shadows, Sword of the Lord Publishers, 1987, 第61, 72页)。

所有这些数字,都在我们写的《向垂死的民族宣道》一书中,有其来源的脚注(第42, 43页)。这些由投舍、奎斯维尔、年轻的葛培理、以及 "僧侣" 派克博士所列举的数字当然都是一些估计的数字。但这些数字表明,这些基督教领袖认为,我们〔如今〕传福音的方式有极大的缺陷。正如我刚才说的,如今用来传讲福音的两种方式是「轻易信主论」以及「主权救恩论」– 两种方式都未曾得到神的利用来造成多人的转变。

第一种方式被人称作 "轻易信主论",是福音派与原教旨派最常用的方法。它所靠的是引导失丧之人去作被他们称为 "罪人的祷告"(The Sinner's Prayer),邀请耶稣 "进入他们心中"。如此,这些迷途之人便被视为 "得救了",即便他们毫无改变的迹象,并继续生活在罪孽之中,拒绝每周来参加礼拜。这类人在讲英文的世界中人数不下几百万。

第二种传讲福音的方式被称作「主权救恩论」。这一宣道方式的出现基于对头一种方式「轻易信主论」的反抗。但「主权救恩论」没有完全更正「轻易信主论」。虽然那些持有这一观点的人比其他人具有更多的灵光,他们的方式从未在任何传统的复兴运动中得到神的使用;另外,这一方法也从未使大批获得转变的人进入我们的教会。推崇「主权救恩论」的宣道士通过不断强调教义的方式,既被他们称为 "忏悔" 的方式,他们希望更改「轻易信主论」运动中的罪,以及他们对律法的藐视。这通常促使迷途的罪人持有某种 "三德曼主义" 的信念,或靠善工称义的概念。"三德曼主义" 指的是相信圣经的词句与教义,却不信耶稣基督本人。他们相信的是圣经词句和教义,并非信耶稣基督本人。持有此信念的一位宣道士说,"我们必须相信或倚靠神所办成的事。" 虽然他可能不知道,这正是 "三德曼主义" 的定义。它告诉罪人,他可以靠相信圣经的词句得救,而不是相信耶稣基督本人。请参考马丁•罗伊-琼斯博士所著之书《清教徒﹕他们的起源与后继人》(The Puritans: Their Origins and Successors, Banner of Truth, 2002 年版, 第170-190页) 内讨论 "三德曼主义" 的一章书。另外,请点击这里去阅读维基百科内有关 "三德曼主义" 的文章。请点击这里来阅读我宣讲的有关「三德曼主义」的道文。

在耶稣时代的法利赛人没有倚靠「轻易信主论」。他们过的生活外表上非常清洁。他们不停地研读圣经,并且相信这些经卷。他们生活中缺乏的是什么?仅有一样–耶稣基督本人!耶稣对他们说,

"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经卷〕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约翰福音 5:39, 40)。

司布真说, "能拯救灵魂的信念,乃是对一个人的信念,靠的是耶稣"("The Warrant of Faith," The 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卷9, Pilgrim Publications, 1979, 第530页)。

司布真在那同一篇道文中说, "然而,仅仅对〔圣经内〕这些事实教义的了解无法拯救你,除非我们确实把我们的灵魂置放于救赎主的手中"(同上)。

我们在经文内看到,浪子知道 "父亲…口粮有余"(路 15:17)。但知道这一事实无法阻止他饿死。他必须直接来到 "父亲" 那里来获得 "口粮"。相信圣经,即使你真的相信,从未使任何人得救。人们可以相信圣经,或许多伟大的信经,如「威斯敏斯特问答」(the Westminster Catechism), 却仍旧无法得救。使徒保罗曾指出 "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 3:15)。相信圣经,以及基于圣经的教义,不能使人得救。圣经把我们指向耶稣基督。我们仅能 "因信基督耶稣" 而得救!我们不是靠 "罪人的祷告" 而得救的。我们不是靠相信圣经内有关耶稣的事实而得救。我们也不是靠把耶稣当主来服从而得救的。我们仅能 "因信基督耶稣"(提后 3:15)而得救。圣经内下面这句话把这点讲得非常清楚,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 2:8)。而此信念必须放在耶稣身上。正如使徒保罗所说的, "当信主耶稣,你…必得救"(徒 16:31)。我的同工凯根博士说,"其实,我们靠对基督的「直接」信赖而得救,祂比其他一切都强大 –「祂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祂而立,」歌罗西书1:17"Preaching to a Dying Nation, 第220页)。了解这一基本真理能治愈一切出自「轻易信主论」与「主权救恩论」的多种谬论。

我在这里所提倡的,是我们称作第三种方式的 "危机性转变"。第一种得救的方式靠的是 "罪人的祷告"。第二种方式尝试认耶稣为主 ── 那是彻底堕落之罪人根本办不到的事情!但 "第三种方式 –「危机性的转变」" 是符合圣经的真实转变。我造出「危机性的转变」一词,但那不过描述了 "传统" 教派的观点而已;这不过是对 古典新教与浸信教转变 的一种新称呼而已。「危机性转变」正是路德所经历的。「危机性转变」正是约翰•班扬、约翰•卫司理、查尔斯•司布真所经历的,以及一切在「罪人的祷告」和「主权救恩论」流行起来之前获得真正转变之人所经历的。〔那两种错误概念〕摧毁了新教与浸信教前辈的古典「危机性转变」的信念。为此,我要描述人的 "堕落",然后再对 "觉醒" 加以描述。

I. 第一,此处通过第三种方式的 "危机性转变",揭示了人的 "堕落性"。

我选择了浪子的故事,为了描述我所称为传统式的 "危机性的转变",这从起初一直延续到它被 "轻易信主论" 和 "主权救恩论" 所取代。

这浪子是个罪人。他获得了自己那份产业之后便离家出走, "往远方去了。在那里任意放荡,浪费赀财"(路 15:13)。这正是我们每个人所做的事,只是人人作法不同而已。我们背弃了基督,在罪恶中过着完全不顾祂的生活。我们拒绝了基督,正如浪子拒绝了他的父亲一样。事实上,在我们未得转变的状态中,我们藐视唾弃救主基督,正如浪子通过他的行为表现出他对父亲的藐视与唾弃一样,

"他被藐视, 被人厌弃;多受痛苦, 常经忧患。祂被藐视, 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祂"(以赛亚书 53:3)。

在我们内心,我们与神和圣子为仇。我们不服神的律法,就如浪子不愿服从他父亲的律法一样,

"原来体贴肉体的〔失丧的人心〕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马书 8:7)。

我们内心对救主的叛逆是不可救药的。事实上,我们是堕落的罪人,我们内心连一丝正义都没有。使徒保罗说,我们 "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并且,我们处在 "这世界的神"(弗 2:1)撒旦的掌控之下。

如果你还没有得救,那副对你的描述并非很光彩的。使徒保罗说,"他们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 3:9, 10)。先知以赛亚形像地描述了你属灵的状态,他说,

"…你们已经满头疼痛,全心发昏。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伤口、青肿,与新打的伤痕…"  (以赛亚书 1:5, 6)。

这就是那浪子的情况。圣经说,"他去投靠那地方的一个人;那人打发他到田里去放猪。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 (路 15:15, 16)。而这也是你的状况。 "那地方的一个人" 就是控制你心灵的魔鬼,牠 "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弗2:2)。你深陷于这悲惨的情况下:作为撒旦的奴隶,你过着受撒旦奴役的生活,并已 "死在过犯中"(弗2:5)。这便是所谓的彻底堕落性。这便是浪子当时的状况。浪子本人的父亲说过,他曾 "死了",而且 "失丧" 了。他说,"我这个儿子是而复活,而又得的"(路15:24)。

在你对基督的反叛中,你自以为很自由。但你实际上是个奴隶,身陷罪恶之中,对神的事全然不晓,且受撒旦的支使与束缚。你如此遭受魔鬼的控制,以至于你认为自己受罪的奴役乃是自由!你是个无可救药的实例,彻底堕落,就像浪子一样, 沦落到遭罪奴役的绝望生活中。但当任何人向你描述你的失丧状况时,你定会与他争辩否认。

II. 第二,此处通过第三种方式的 "危机性转变",展示了罪人的 "醒悟",令他看到了自己悲惨的处境。

"他醒悟过来,就说:我父亲有多少的雇工,口粮有余,我倒在这里饿死么?"(路加福音 15:17)。

"他醒悟过来" 时。也就是说,当他神智清醒过来时,当他从罪孽的昏迷中苏醒过来时。"他醒悟过来",从死亡的沉睡中苏醒过来 ── 他想到,我要死了。这便是罪人的醒悟,感到自己的悲惨、磨难、以及在罪中生活的痛苦。仅有圣灵才能带来这种苦闷。谈起这节经文时,司布真(Spurgeon)说,

颠狂的人不知道自己疯了,可一旦他理智正常之后,他便会沉痛地看到自己必须逃离的这种状况。浪子正是如此醒悟过来的,恢复了正常理智与鉴别力(C.H. Spurgeon, MTP, Pilgrim Publications, 1977年重印,卷17, 第385页)。

这种醒悟如同一位受到催眠的人被唤醒一般。在希腊传说中, 女神喀耳刻(Circe)能把人变成猪。但尤利西斯(Ulysses)迫使仙女把他的众同伴回复了人形。同样, 圣灵也如此唤醒了浪子。使徒保罗谈到了这种苏醒的事。他说,

"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 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以弗所书 5:14)。

但失丧罪人的 "醒悟" 并非一个平静的过程。这正是在第三种方式的真正转变发生中所发生的事情。虽然这也曾通过其他方式、或其他形式发生过, 但绝大多数人的醒悟都是在宣道之下发生的,正如清教徒宣道士理查德•巴科斯特(Richard Baxter, 1615-1691)时常指出的那样。许多牧师宣讲福音时引用罗马书10:13,但他们几乎没有一个人去考虑下一节经文,其中说,"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那便是为什么我们在教会里必须有福音的宣讲。"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宣道士需要学会如何向失丧的人宣讲福音。如今,极少有宣道士知道如何准备 并宣讲福音的道文 ── 的确少得可怜!许多年来,我还没有听过任何人以正确地方式宣讲过福音道文!宣道之艺术已变成往事了。那便是为何每周都去参加礼拜的人大多数都仍未得救!"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宣讲福音必须向罪人显明,除非他来信靠耶稣,他必死无疑。所宣的道必须告诉他,罪处于他本性与生命的核心中。不是 "罪行",而是 "罪" 本身使他与神隔开了。罪的特徵是反叛与自私。我们必须迫使罪人面对这一事实,既他正如浪子一样,极为厌弃神 ── 极为自私。迷途的罪人必须从讲坛上常听如此的宣道,直到他清楚地看到,自己内心必须产生某种急剧的变更。我们必须不断强调这一点,直到罪人开始真心去努力改变自己的心地。他改变自己的努力必然会失败。而正是这一失败令他进一步悟解到自己迷途的可怕事实。我们必须反复告诫他,他彻底失丧了,必须努力去寻求基督。他必须得知,要 "要努力进窄门…"(路13:24)。当罪人努力挣斗又反复失败,然后再次努力挣斗并再次失败之后,他会最终感到彻底的绝望、完全迷失了。这正是他所必须有的感受,不然,他永远不会在基督内寻到安息。

这便是 "律法的宣讲" ── 那正是所有传统、古典的宣道士所采用的方式 ── 直到罪人放弃了改变自我的一切希望!这节经文的含义正是如此,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通过反复的努力仍旧无法变得圣洁,通过反复的努力仍旧无法与神和好 ── 特别是通过反复的努力仍旧无法信靠耶稣 ── 罪人开始这样思考,"我确实失丧了!" 便是他所必须获得的醒悟!

"他醒悟过来,就说…我倒在这里饿死么? 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路加福音 15:17-18)。

处于这一状态下的罪人,当他放弃了 "说话不出错"、"行事沿正路" 的全部希望时,他便有可能 "醒悟过来" ── 清醒地看到,他必须安息在耶稣的身上,因为他根本无法做任何事来救自己!

当 "他醒悟过来" 时,浪子必须像班扬那样,经历一番内心的波折, 一番人间的地狱,最终 "醒悟过来",最终在真正的忏悔中获得了心灵的变更。实际上,希腊文的 "悔过" 意味着 "心地的变更"。这便是 "第三种方式";这便是 "危机性的转变"。"我不过是个伪善与反叛的罪人!" "我是毫无希望的。" "我正处在危机中!我必须改变–但我却办不到!我办不到!我办不到!我试过了!我试过了!我越是努力,越是不可能。我无法 '忏悔'!我无法 '改变'!我不能 '改变'!我无法 '改变' 我的内心!我失丧了!我失丧了!我失丧了!" 那不正是发生在路德、班扬、约翰•卫司理、怀特腓德、司布真、以及宋尚节人生内的事情吗?所有其他获得真正转变的人也是如此。对此题材作深刻研究的人,应去阅读汤姆斯•胡克(Thomas Hooker, 1586-1647)的经典著作,《灵魂为基督的准备》(The Soul's Preparation for Christ)。一本比较简短的现代著作是穆雷先生(Iain H. Murray)的《传统福音主义: 为新觉醒的古时真理》(The Old Evangelicalism: Old Truths for a New Awakening,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2005)。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并非所有的转变都是千篇一律的。有些人处在自责状态下的时间会比他人短一些。有些人仅需经历很短的良心的刺痛,而其他人则需在或深或浅的自责下持续很久。我的妻子头一次听我宣道便获得了转变。我的助手陈群忠医生也是如此。神是至高无上的,祂总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来使罪人得转变。许多人陷入自责的时候会落泪;其实, 多数人都会。但我自己的母亲在经历了更改人生的转变过程中没有掉一滴泪。所必须的只有两点 ── 对本人罪孽的感受, 然后通过对耶稣基督本人的信念获得解脱!这两种成分在每次真正的转变中都能找到。这两样事情在我妻子和陈医生的转变中都极为真实,虽然持续的时间较短,但正如它们存在于下列这些人的转变中一样﹕路德、班扬、约翰•卫司理、乔治•怀特腓德、以及司布真。然而,他们全都忍受过良心自责的刺痛,然后才信靠了救主。那些开脱己罪,或轻率对待罪孽的人不会经历真正的转变。

很好。很高兴你终于能有与他们同样的感受了!可能你现在会在耶稣中安息了。现在你可能会感觉到耶稣爱了,那促使祂为拯救你走上十字架的爱 ── 因为你无法拯救你自己!然后,你便会对耶稣充满感激之情,因祂代替你死在了十字架上,洒下自己的宝血来洗净你所有的罪孽!那时,你便会终生感激耶稣 ── 因为你已感受到了祂的恩典、祂的爱,并通过 "危机性的转变" 感受到了祂的救恩 ── 仅有这种转变能够改变人心,拯救灵魂脱离神的忿怒!希望你能看到,这与「轻易信主论」或「主权救恩论」截然不同。希望当你信靠耶稣、并靠祂的宝血得到清洗时,这也会成为你的经历!然后,我祈求你能与查尔斯•卫斯理一同唱道:

耶稣,爱我灵的主,容我投入你怀中,
 可畏暴雨夹狂风,波涛滚滚势汹汹。
恳求主将我隐藏,直到风静浪平稳,
 使我安全无恐慌,直至接纳我灵魂。

我主恩典真无极,此恩能掩我恶迹,
 医病恩泉望涌出,保我心清无恶慾;
我主就是生命源,让我尽量饮活泉,
 愿主在我心涌起,一直涌到永生里。
("Jesus, Lover of My Soul" 词: Charles Wesley, 1707-1788)。

如果你希望同我们交谈,讨论如何信靠耶稣而从罪中得救,请你离开你的座位,现在便走到聚会厅的后面去。凯根博士会领你去到另一房屋内,我们可以在那里祷告谈话。陈医生,请上来为今晚有人信主而祷告。阿们。

要警惕解经式的宣道

A CAUTION FOR EXPOSITORY PREACHING

伊安•穆瑞(Iain H. Murray)着
(Banner of Truth Trust信托人)

在当今许多社圈内,"解经式讲道"(expository preaching)已成了时髦,这已作为正确的讲道方式强加给牧师。如果这所提倡的是,牧师根据圣经经文来讲道,使其内容对他人更加明了,我们便无需作更多的讨论了;只有那些不把圣经当作神的道的人才会不同意这点。

但是,"解经式讲道" 还带有其他含义。这一词汇,还常用来指一种讲道方式:连续不断地向会众讲解一段经文或圣经中的一章书,每周如此。与这一讲道方式相对的,是宣讲单独的一节或几节经文,而这一周所宣讲的可以与下一周所宣讲的经文没有直接的联系。这两中宣道方式中,很多人抵制后者,而偏向于 "解经式宣道"。

这种 "解经式讲道" 为何变得更加流行呢?有几个原因。首先,有人相信这样的做法能够提高宣道的标准。有这样的说法:通过连续地讲圣经内的一章书,牧师们将不会有机会讲题外话,而会众更有可能对所有经文有更广、更深入的理解。牧师也无需随时寻找要讲的经文 ── 他和他的会众预先已知道要讲的是什么。较为年轻的牧师同意这样的看法,或许是因为在我们的重大集会和会议中,知名的讲员常常从几处不同章节选出一段经文,而他们所讲的内容刊载到了书籍或刊物,最终被人们当作宣道的最佳模式。其他方式的宣道文很少得到发行,因为出版社无疑更偏好 "解经的方式" ── 因为它们的流行程度1。

在我们看来,现在是指出这一宣道方式之弊病的时候了:

1.  这一观念假设所有宣道士都有能力用这种方式来准备有力的讲道。但每一个人的天赋都是不同的。司布真不熟悉 "解经式讲道"(听一听他年轻时候所讲的道,有时候他希望希伯来人从未把他们的信件公开出来!),他认为这样的方式不适合他。做一个有效的 "解经式" 宣道士并非像有些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即使对罗伊-琼斯博士(Dr. Lloyd-Jones)来说,在他传教二十年之后,才逐渐开始了 "解经式" 的宣道系列。

2.  有人说 "解经" 的方式是涉及大多数圣经章节的最佳方式;而持这样观念的人,认为宣道的主要目的是尽可能多地传达圣经的内容。但这样的观念必须受到挑战。宣道目的必须超越仅仅受教而已。宣道必须使人受抨击、感到觉醒和兴奋,令他们成为活跃的基督徒和每日读经的学生。如果宣道士把自己的工作视为教育,而不是唤醒人心的传道,这很容易便会成为一种每周的 "教书" ── 完全丧失了宣道的实质。真正的宣道必须点燃并维持某种心灵的火花。

3.  还有,众教会 ── 尤其是苏格兰的教会 ── 曾经把 "宣道" 和 "讲课" 加以区分。这里的 "讲课" 一词并不带贬义,它的含义与当今所谓的 "解经式讲道" 一样,就是连续地讲解一段或一整章书。爱丁堡 布莱顿广场的约翰•布朗(John Brown)注解便是这样产生的。罗伊-琼斯对罗马书的评注也是如此 ── 他称这一系列的评论为 "讲课"; 在他看来,宣道和讲课的区别在于,一场宣道是一个完整的、独特的信息 ── 某种自我独立的信息 ── 而有关圣经所讲的一堂课,则是一节不断进行的、更广之题材中的一部分。与其对罗马书的注解相比较,罗伊-琼斯把他对以弗所书的讲解看作宣道文来处理;如有任何人把这两个系列加以对比的话(头一个系列在星期五晚上讲, 第二个在星期天早上宣扬),他会很快发现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这并非贬低他对罗马书的讲解,因为两者出于不同的目的。

4.  回头来看,最好的讲道是那些对听众帮助最大的宣道,但以此观点来衡量,"解经式" 宣道方式的成效并不令人鼓舞。我看原因很清楚, 一则宣道基于一小段经文,令所宣讲的信息难以忘怀。当听众忘记了所有其他的内容时,他仍能记住所讲的经文。不错,有时一小段经文可以包含一整段经文 ── 比如福音内的比喻或故事 ── 但如果像 "解经式讲道" 那样来处理,一系列经文常被作为 "主要经文" 来讲解,那么,所讲的道便含有一连串的概念,道文中明确的中心概念(如司布真所宣讲的很多道)就变得含糊不清了。宣道士变成了注解家。有时候,他甚至停止了讲解他想讲的经文。人们通常可以通过阅读同一经文的圣经注释来得到同样或更好的帮助。有人问, "罗伊-琼斯所讲的以弗所书系列,难道不既是解经式讲道、又是词句分析式宣道(textual preaching)吗?他每次把题材都限制于少数几种概念,然而却顺章节连续不断地讲 ── 其他人为何不能也这样做呢?" 答案是, 罗伊-琼斯博士没有把词句分析式 和 解经式宣道混为一谈,而这也是大多数牧师不具有的天赋。很多新手尝试用一节经文接一节经文的方式来宣讲圣经中的主要章节,而其成效几乎是灾难性的。这一点是值得商榷的:这就是为何 "改革派" 宣道曾在多处受到批评,说它过于 "沉重" 或 "枯燥"。要求不高的人,会采用 "解经式" 宣道,并不打算用一节或一小段经文作为他们讲道的经文, 其危险是,他们很容易地会把宣道变成一连串的经文注释。

5.  "解经式" 方法并不适合福音宣道的方式。其实,当总体采用了 "解经式" 之后,唤醒心灵的福音宣道便常常消失了。有人会说,如果这是真的话,这是人的错,而不是经文的错,难道一切圣经经文不都是由神所默示、并且有益于人吗?当然,客观地讲,圣灵是否用所有经文来唤醒并触及迷途的人呢?或许会,但我们从圣经内能清楚地看到,有些真理更加适合来向非基督徒说话(例如我们主的见证),而正是这些真理、这些经文,能最佳地向人显明,它们在有效的福音事工中占据着特殊和突出的地位。那些过去被神重用,使罪人获得转变的人 ── 如怀特腓德、枚臣、司布真、罗伊-琼斯等等 ── 知道这些经文。如今,我们面临着这些经文被遗忘的危险。你最后一次听有关 "人就是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 的宣道是在什么时候呢?


这并不是说连续不断地宣讲一段经文的这种概念是错误的;但是,这样的讲道方式绝对不能在传道的讲台上占据主要地位。让每一位牧师找到他的专长,但请记住这点,无论所采用的是什么方式,我们此刻急需的是充满信心和圣灵的牧师。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正确的教导:我们需要的是能够触动会众、甚至动摇社区的信息。

恐怕有人认为以上的观察是虚构的,我将引用上世纪最伟大的宣道士之一 ── 柯伊伯 (R. B. Kuiper) 的观点来结束我的文章。

"如此,把解经宣道法当作几种正确的宣道方法之一来推荐 乃是一种严重的错误。照许多保守派人士的看法,把解经宣道法当作最佳的方式也无法令人完全满意。全部宣道都需讲解…人们通常认为,仅有对很长一段经文(如一整章书)的逐句讲解,才能算作解经式的宣道,对此看法他不愿苟同。魁伯认为,依据长篇经文 逐句讲解的宣道法 具有明显的缺陷。解经书籍通常很浅显,因为需要涉及的方面太广了。同时,这种宣道缺乏统一的主题,致使听众对宣道的内容摸不着头绪。"2

无论宣道士采取何种方法,魁伯 下列的话适用于所有的人﹕

"一则简单、对话性、但却强有力的演讲既能得到人的尊敬、又能鼓励人采取行动。激情使人得到鼓舞。逻辑能说服人;不合逻辑的令人困惑。如此,作为宣道士,让我们充满一颗同情心。让我们不再使听众疲倦了。愿我们的宣道如此引人入胜,甚至连孩童都要放下手中的图画来听,使那些提供纸笔的父母羞愧。但我们必须格外清楚,如此宣道所必要的前提是极其艰苦的准备工作。"3

脚注(FOOTNOTES)

1. 我并不一定对此极为厌弃。我能看到纸页上的 "解经" 为何能吸引人,但假设吸引读者的也能吸引听众的心态是危险的。阅读与听讲是两码事。

2. Edward Heerema, R.B., A Prophet in the Land(Jordan Station, Ontario [Paideia, 1986]),第138-9页。

3. 同上,第204页。

(证道 / 宣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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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普鲁德鸿先生(Mr. Abel Prudhomme)领读的经文: 路加福音 15:11-19。
宣道前葛利费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的独唱﹕
"Jesus, Lover of My Soul" (词: Charles Wesley, 1707-1788)。


证道 / 宣道提纲

第三种方式 – 危机性的转变

THE THIRD WAY – CRISIS CONVERSION
(Simplified Chinese)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耶稣又说:一个人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对父亲说:父亲,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他父亲就把产业分给他们。过了不多几日,小儿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往远方去了。在那里任意放荡,浪费赀财。既耗尽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饥荒,就穷苦起来。于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个人;那人打发他到田里去放猪。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他醒悟过来,就说:我父亲有多少的雇工,口粮有余, 我倒在这里饿死么?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罢!」"(路加福音 15:11-19)。

(约翰福音 5:39, 40; 路加福音 15:17; 提摩太后书 3:15;
以弗所书 2:8; 使徒行传 16:31; 歌罗西书 1:17)

I.   第一,此处通过第三种方式的 "危机性转变",揭示了人的 "堕落 性",路加福音 15:13; 以赛亚书 53:3; 罗马书 8:7; 以弗所书 2:1;
罗 3:9, 10; 以赛亚书 1:5, 6; 路加福音 15:15, 16; 以弗所书 2:2, 5。

II.  第二,此处通过第三种方式的 "危机性转变" 展示了罪人的 "醒悟", 令他看到了自己悲惨的处境,路加福音 15:17; 以弗所书 5:14;
罗马书 10:14; 路加福音 13:24; 罗马书 3:20; 路加福音 15: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