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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福音派主義 並非聖經內的基督教!

NEW-EVANGELICALISM IS NOT BIBLE CHRISTIANITY!
〔Traditional Chinese〕

克里斯托弗.凱根(Christopher L. Cagan)博士著

二〇一九年十月五日星期六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 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Saturday Evening, October 5, 2019

"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的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立比書 3:18, 19;《司可福研讀聖經》第1260頁 )。


這些經句描述了保羅時代的反律法主義者,以及那些(和尚打傘)無法無天的人。 這些經句也描述了當今的新福音派人士。 他們是 "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 僅為滿足自身的慾望。 他們 "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他們僅僅掛念 今生與世間的事物。

信聖經的基督徒正與世俗爭鬥。 我們活在這世上,但卻不屬這個世界。 信聖經的基督徒不像世俗之人。 但新福音派人士與信奉聖經的基督徒不同。 他們應和世俗。 也就是說,他們向世俗妥協。 他們與迷失的世俗界和諧相處。 他們很合世俗的口味。 信奉聖經的基督徒與世俗格格不入,而他們卻貪戀世俗!

新福音派主義始於1948年。有位名叫 哈羅德.約翰.奧懇給(Harold John Ockenga)的人作了一場演講。 他說,基督徒不應與世俗分離。 相反,基督徒應去介入世俗,並 "滲透"(infiltrate)世俗。 他們可以融入、並以某種方式影響世俗,甚至接管世俗。 但問題來了 – 那並不真實,且毫無效果!

從葛培理(Billy Graham)的妥協 到否認聖經的「福樂神學院」( 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 ),新福音派從未改變世俗。 相反,世俗卻改了他們! 如今,數以千萬計的人自稱是基督徒,但其中很少人是真正的信徒。 教會削弱了,許多甚至倒閉了。 所謂的 "基督徒" 與世俗間幾乎毫無差異。 "基督徒" 與世俗的人完全一樣﹕他們犯同樣的罪;過同樣的生活。 新福音派主義徹底失敗了!

美國的大多數福音派、超凡魅力派、及五旬節教會 都屬這一類新福音派。 浸信教會也不例外。 僅因教會的名字裡帶 "浸信" 二字,並不意味著它是好教會。 他們大多數都是新福音派的人 – 包括叛道的陳氏教會在內。

有些新福音派人士得救了。 但他們大多數人是迷途的。 新福音派與信聖經的基督教有很大的差別。 當遠離新福音派! 它對你毫無益處。 它已敗壞。 當我列舉一些要點時,請仔細聽。 它們將向你展示信奉聖經的基督教 與新福音派之間的差異。 它們會向你顯明兩者間的巨大鴻溝,然後,你來決定要站哪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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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第一,他們對聖經的看法。

對於信奉聖經的基督徒來說,聖經是神的道,需要用心研讀遵守。 耶穌說過:"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7:17 )。 我們對此會認真嚴僅地看待。

對新福音派來說,聖經是本鼓舞人心的書。 聖經在歷史或科學上是否可靠 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閱讀它能 "提升" 自己。 他們正是如此去對待聖經的。 讓他們去那樣做,但我們卻要事奉耶和華!

II. 第二,他們對神的看法。

這是極為重要的一點! 聖經內真實的神是 "大而可畏的神"(尼 1:5 )、"天天向惡人發怒的神"(詩7:11 )。 祂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 34:7 )。

新福音派卻拒絕了真神。 對他們而言,神是溫柔並充滿愛心的,僅此而已。 他們會引用有關神之愛的經文,但從不提及有關神之憤怒的經文。 有個星期天,我參觀了新福音派的主教堂「湖大道公理會」( Lake Avenue Congregational Church )。 在那兒我聽到一位女人唱道,"我聽他們〔信聖經的基督徒〕說過一千遍你是何人,但你卻在夜間找到我,悄聲述說你的愛。" 那是她的神,但絕非聖經裡的神! 他們說:"神會照你的本相接受你。" 不錯,神確實愛你,但照你的本相 祂會在地獄中懲罰你。 你必須離棄罪惡、信靠基督,並靠耶穌的寶血來得救!

III. 第三,他們對揀選蒙召的看法。

聖經說:"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 22:14 )。 那便是揀選的教義。 揀選是 加爾文主義的說教。 但新福音派 是實用 阿民念主義者。 在他們眼中,似乎每位作過罪人禱告的人、或教會裡他們認識的所有人都已得救。 好罷,讓他們去那樣做,但我們卻要事奉耶和華!

IV. 第四,他們對「人」的看法。

聖經說,人已徹底墮落,完全處 "在罪惡之下"(羅 3:9 )。 他無法自救。 聖經說:"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 8:8 )。 人無法做任何取悅於神,或幫自己得救的事。 人只能靠基督在十字架上辦成的奇蹟得救。人無能為力。 神辦成了一切。 這就是所謂的 "神恩獨作"(monergism )。

新福音派人士會說,我們需要耶穌。 但他們卻從正面的方面去看待人,似乎人正在尋找神,儘管聖經指出過,"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羅 3:11 )。 他們相信 "合力論"(synergism)– 即神完成祂那部分工作,而人則通過作「罪人的祈禱」或放棄幾條罪行來配合,就此在人與神的共同努力下完成拯救。 讓他們去那樣做罷,但我們卻要事奉耶和華!

V. 第五,他們對罪的看法。

聖經說罪惡是可怕的。罪是對神的觸犯。 聖經還說:"罪…生出死來"(雅 1:15 )。 又一次,聖經說:"罪的〔工資〕乃是死"(羅 6:23 )。 對新福音派人士而言,罪不是好事;但那也不算太壞! 那是每人都會出的錯;可以輕易諒解。 只需一句禱告便可解決,因神是僅存愛心的神。 他們會那樣做,但我們卻要事奉主!

VI. 第六,他們對轉變的看法。

對信聖經的基督徒來說,轉變是基督呼召我們去努力爭取的寶貴事情。 耶穌說:"要努力進窄門"(路 13:24 )。

對新福音派人士而言,轉變卻是件 "不足掛齒" 的事。 你可以隨時隨地、在任何時候得到它。 你可做出任何一種決志。 你可以說句罪人的禱告、轉一下某種思念、相信某個說教、做一場夢、或者其他任何事。 那絕對不是轉變!

我必須指出,轉變並不能改變一切。 一個人仍然具有自己的文化和背景。 必須有一段成聖和基督徒成長的過程。 那便是門徒的培訓。 但耶穌卻實說:"你們若不回轉…斷不得進天國"(太 18:3 )。

有些似乎已得轉變的人,後來卻轉身離開了。 我們不是神,無法完美地看穿人心。 只有神才能洞察人心的奧秘。 我只能告訴你,在人有希望得救並受洗很久之後,生活中得一些考驗才會臨頭。 有些考驗會試探你在感覺不佳時會怎麼辦事;當你的朋友離開時你會如何處理;或者,你是否會選擇輕鬆自在的生活,而放棄背負十字架的生活。 這些考驗會在任何年齡 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出現。 它們有時會出乎你的意料,會以你想不到的方式突現。 魔鬼會提供某種方式,讓你表面上似乎是基督徒 – 甚至在不斷去教會 – 卻仍按自己的心思行事。 那便是叛道陳氏的教會所做的事。 它以浸信會的名義提供了一個 "幌子",卻仍然允許你去我行我素。 這正是去那裡的人所做的。 他們會那樣做,但我們卻要事奉耶和華!

VII. 第七,他們對基督的看法。

對信奉聖經的基督徒來說,耶穌是救主,為了替我們贖罪受難死去。 沒有其他任何方法能滿足神的憤怒。 耶穌獻上了 "挽回祭〔償還罪孽、令神的憤怒得以滿足止息〕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羅 3:25 )。

對於新福音派人士而言,耶穌是位朋友。 他愛我們,希望我們幸福。 他為我們在十字架上的死,幫我們滿足了這種需求,因為他希望我們在上天與神同享快樂。 那便是新福音派心目中的 "關係"(relational)信念。 讓他們去那樣做,但我們卻要事奉耶和華!

VIII. 第八,他們對基督徒生活的看法。

信聖經的基督徒尋求在本家教會裡事奉基督。 他們盡力捨己,因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 9:23 )。 聖經中的基督徒在教會裡為的是事奉基督,而不是從基督或教會裡得到好處。 他們希望努力工作。 他們期待會受磨難。 他們期望服侍基督。

但新福音派人士卻反其道而行之! 對新福音派人士而言,基督徒的生活應是某種享受。 我們的經文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 他們想充實自我的肚皮與人生。 他們的人生不是捨己,而是自我實現。 他們甚至從中總結出某種神學理論,從羅伯特.舒勒(Robert Schuller)到喬爾.奧斯汀(Joel Osteen )。 不僅是那兩人。 新福音派人士認為,神希望你快樂,發揮自己的一切潛能,搆著你所能抵達的高度。 他們無需背十字架! 對他們無需面對任何不愉快的事物! 神和教會的存在是為他們服務,並為了改善他們的生活。 他們不願去侍奉,而是要接受侍奉。 讓他們去那樣做,但我們卻要事奉耶和華!

IX. 第九,他們對教會的看法。

聖經說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它說:"教會是祂的身體"(弗1:23)而信徒則是其中的肢體。 基督的身體就是本地教會。 基督徒在他們的教會里為基督服務。 他們忠於自己的教會(參 希伯來書 13:7, 17;羅 16:17, 18;林前1:10 )。

對新福音派人士而言,教會並非侍奉的地方,而是受服侍的地方。 這是享受的場所。 這並非基督的聖體,而是一群你喜歡與之相聚的人。 那正是謀利挖私的教會;那也是陳氏的教會。 教會的存在是為了幫助你,讓你感受良好。 你可以從中獲取你喜愛的東西,其餘的都可拋棄。 而且,當那令你不愉快時,你便可隨時拋棄它。 那並非聖經裡的基督教。那是自私! 他們如此,而我們卻要事奉主!

X. 第十,他們對審判的看法。

信聖經的基督徒相信,耶穌定會回歸。 他們相信,祂會評判基督徒為祂所做的一切,並為某些人頒獎。 有關這次評審,聖經說:"因為 我們眾〔基督徒〕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 5:10 )。這就是 "貝馬的評判"(the Bema Judgment)– 對基督徒的評審行賞。"貝馬" 一詞的意思是 "審判臺、評審臺"。

聖經還談到了未得救之死者的 最後審判。 聖經說:"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 20:12, 15 )。 失喪之人會聽到自己的罪孽從神的案卷中朗讀出來。 然後,他們將被拋進火湖。 在最後的審判中,耶穌不會以救主的身份顯現,因迷徒者已經拒絕了祂的救恩。 祂將成為他們的可怕法官。

新福音派人士可能信耶穌會回歸人間,但他們並不為任何審判而擔憂。 他們可能說,有個地方叫地獄,但他們並不為此而發愁。 他們可能會說耶穌會評判基督徒,但他們只會想到王冠,而不是斥責。 他們僅期望得到賞賜,但不會失去什麼。 他們不會期待神可能會嚴厲地盯著自己,而只能想象祂有慈愛的目光。

你是否認為 叛道的陳氏真的信有審判嗎 – 不論是貝馬評判 或最後審判? 他真相信他會站到審判臺前嗎? 沒有!聖經說:"他…眼中不怕神"(羅3:18 )。如果他真信有審判,他就不會做出他所做的事了。 他根本不考慮有任何審判。 他並不信會有審判。 他只是在尋找他現在和如今可以獲取的東西 – 我們教會裡的人! 聖經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 他獲得了能滿足自己慾望的東西,卻沒有考慮將審判他的神。 但聖經指出,他將面對審判臺 – 他受審判是必定無疑!

新福音派與跟隨聖經的基督教有很大的差異。 他們自以為是,卻不以神為重。 他們以自我為中心,而我們卻要事奉耶和華! 逃離這些 "基督十字架的仇敵" 罷! 逃離叛道的陳氏與其他人。 轉向基督。 成為信聖經的基督徒,並堅持下去!

你們中有些人仍舊不信耶穌。 耶穌在十字架上死是為了還清你的罪。 祂流了寶血,為的是洗去你的罪孽。 祂從死裡復活,為了賜給你生命。 如果你想和我們談談信靠耶穌的事,請現在就走在會場的前面來。 阿們


宣道 / 證道提綱

新福音派主義 並非聖經內的基督教!

NEW-EVANGELICALISM IS NOT BIBLE CHRISTIANITY!
〔Traditional Chinese〕

克里斯托弗.凱根(Christopher L. Cagan)博士著

"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的告訴你們: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立比書 3:18, 19;《司可福研讀聖經》第1260頁 )。

I.     第一,他們對聖經的看法,約翰福音 17:17。

II.    第二,他們對神的看法,尼希米記 1:5; 詩 7:11; 出埃及記 34:7。

III.   第三,他們對揀選蒙召的看法,馬太福音 22:14。

IV.   第四,他們對「人」的看法,羅馬書 3:9; 8:8; 3:11。

V.    第五,他們對罪的看法,雅各書 1:15; 羅馬書 6:23。

VI.   第六,他們對轉變的看法,路加福音 13:24; 馬太福音 18:3。

VII.  第七,他們對基督的看法,羅馬書 3:25。

VIII. 第八,他們對基督徒生活的看法,路加福音 9:23。

IX.   第九,他們對教會的看法,以弗所書 1:22, 23;
希伯來書 13:7, 17; 羅馬書 16:17, 18; 哥林多前書 1:10。

X.    第十,他們對審判的看法,林後 5:10; 啟 20:12, 15; 羅馬書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