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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一個人進來、而不是許多姓名!

BRING IN ONE PERSON, NOT MANY NAMES!
〔Traditional Chinese〕
–中譯草稿–

克里斯托弗.凱根(Christopher L. Cagan)博士著

主日,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八日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 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August 18, 2019

"有許多人因為看見祂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跡,就跟隨祂"
(約翰福音 6:2;《司可福研讀聖經》第1122頁 )。


在耶穌早期傳教的時候,有許多人 — 一大群人 — 跟隨了祂一段時間。"有許多人因為看見祂…所行的神蹟,就跟隨祂"(約6:2 )。 這樣的事發生了許多次。但是,當基督被釘十字架時,他們中沒有人在場。他們中沒有一個人信靠了祂。

那群人跟來,是因為他們看到了治病的神跡。 不久後,有另一群人來見耶穌。 這群人確實受到教會的安排。 耶穌看到 "許多人來"(約6:5 )。 他們坐下來,得到了接待!耶穌通過奇跡餵飽了五千人。那些人稱耶穌為 先知(約6:14 )。 他們想擁戴祂做王(約6:15),這顯明他們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當今的新福音派人士會說他們是〔教會會員〕的極佳人選,而且很有可能已經得救了!但是,當耶穌被捕的時候,他們中幾乎沒有人站在耶穌的一邊。他們很早以前就離開了。

有許多福音派聚會都在 "批量處理人群"。 宣道士宣講他的道。有幾百人、甚至數千人走到前面去。他們作了一則罪人的禱告。之後他們便算是得救了!可是一個月後,教會沒有成長,有時候人數反倒減少了!

五十幾年前,三藩市有過一次大型的宣道大會,為期六週。有兩萬六千人走到前面為 "基督作決志"。但在一年後,據《奧克蘭週報》( Oakland Tribune)報道,僅有13人加入了教會!〔參 R. T. Ketcham in "23 Years of Change" by D. A. Waite(Collingswood, NJ: Bible For Today, 1971, appendix III, p. 3 );and Bill Rose, Oakland Tribune, Wednesday, December 17, 1958, p. 6-S; see also "Preaching to a Dying Nation" by Dr. R. L. Hymers, Jr. and Christopher Cagan, 1999, pp. 64-66〕。

那場 "向眾人傳教的事工" 持續了六週。數百人花費了許多時間以及工作來籌劃這一系列聚會。有兩萬六千人走到前面去。他們做了禱告。但他們沒有得到做門徒的訓練。他們沒有遇到基督。那事工沒有觸動他們。向眾人傳教的事工沒有造就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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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的事工不僅僅發生在福音宣道大會中。那樣的事情也發生在地方教會的工作中。我們嘗試過 "流水作業處理人群" 的方法。我們到學校、購物中心、街道上。我們把數千姓名帶來。我們給他們打電話,他們中有數百人來訪我們的教會。但是他們中僅有少數幾人留下來並信靠了耶穌。向眾人傳教的方法行不通。沒有什麼能夠代替個人的互動 — 讓他們親自認識基督、並在地方教會裡一個人接一個人地教他們做門徒!

一個人帶來,好過濫竽充數。你自己把一個人帶來。為一個人抽出時間,和他交往、為他禱告、在教會裡與他作伴、善待他、與他保持聯絡,一直到他信耶穌為止!按照流程來做事的確比較簡單。這也能讓你對自我感覺良好。但這樣做你是爭取不到任何人的。能夠爭取到一個人,勝過得到許多姓名但一個人也沒有爭取到。今晚,我要向你講解為什麼 "流水作業" 的方法是錯誤的,以及我們如何能夠做得更好。

I. 第一,大批處理人的方法不符合聖經

在聖經裡這不是眾人得到轉變的方式。眾人是一個一個的信耶穌的。不論是誰,這是唯一信耶穌的方式。讓我給你舉幾個例子。

有一個 "生來是瞎眼" 的人(約9:1 )。 耶穌治好了他(第6節 )。 他的視力恢復了!有很多人認識這人。有許多人看見基督醫治了他,或很快就知道了這事。耶穌的門徒在那裡(第2節 )。 那人的鄰居的得知這事就去問他(第8節 )。 他們把他帶到法利賽人那裡(第13節 )。 他們把那人的父母找來(第18節 )。 只有一個人得到醫治,但是很多人得知了這事。

那人不僅僅得到了醫治。他對基督說,"「主啊,我信!」 就拜耶穌"(約9:38 )。 他不僅謝了耶穌,他還向祂下拜。 他信了耶穌並且得救了。

有許多人知道那人得救了。有許多人知道他信了耶穌。但僅有那人得救了。他的父母沒有信耶穌,因為他們害怕會被 "趕出會堂"(約9:22 )。 此外,也沒有文獻記載他的鄰居信了耶穌。法利賽人也沒有信耶穌。甚至眾門徒也仍是迷途的。門徒中沒有一位得到了轉變,那是在基督從死裡復活後的事。僅有那位盲人得到了基督的福分。那天救恩僅僅臨到了一個人。

有兩個賊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他們在基督的左右邊。有一個賊信了耶穌。耶穌對他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3 )。 四周還有許多人。但他們當時沒有得救。他們中大多數人一輩子都不會得救。另一個賊沒有信耶穌。羅馬兵丁當時也沒有得救。當時旁觀的人也沒有得救。僅有那個信了耶穌的人才得救了。

保羅和西拉在腓立比的監獄裡。有個獄卒看守他們。地震發生了。監獄的門開了。捆綁囚犯的繩索鬆開了。獄卒就要自殺。但保羅和西拉告訴他,囚犯仍在裡面。獄卒戰戰克克地問他們:"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徒16:30 )。 他們對他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16:31 )。 然後 "他們就把主的道講給他和他全家的人聽"(徒16:32 )。 後來 "他和全家,因為信了神,都很喜樂"(徒16:34 )。

有些新福音派的人以為獄卒的全家有保證能夠得救。但是,保羅和西拉不僅僅對那獄卒講主的事,還對他家裡的每一個人講了這事。那獄卒信了,他的家人也信了,"他和全家"。每一個人都信了基督。如果那個家庭裡有誰沒有信耶穌的話,那不信的人便沒有得救,就像那位盲人的父母那樣。每一個人都必須走自己得救的路、並且做門徒。

引導一組人作 "決志" 會造成很大的傷害,不論這組人是一個家庭、一個村莊、或一大群人。他們中大多數人不明白福音、不為罪自責、不信耶穌,他們只懂得跟隨其他人。保羅沒有那樣做。他與那個家庭裡的每一個人談話,確保每一個人都信了。是的,得救的不止一個人。但每個人都是因信得救的,就像在約翰福音第九章中的那位盲人那樣!

有人或許會說,"那五旬節呢?" 不錯,彼得講了一次道,有三千人得救。但那是大復興時期,神以非常有力的方式行奇工。 神吸引了三千人信耶穌 — 而他們中的每一個人都像約翰福音第九章中的盲人那樣信靠了基督。他們中每一個人都為自己信了耶穌,就如同那裡只有一個人一樣。在耶路撒冷的其他人沒有信耶穌 — 即使他們聽了彼得的宣道 — 他們肯定知道那場宣道 — 他們沒有得救。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去信耶穌,並自己去作門徒。

II. 第二,大批處理人的方法從教義上看是錯的。

聖經說,"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1:27 )。聖經又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 )。

神是一個人,而不是機器。有些五旬節派的人認為神是一種力量。如果他們以正確的方式禱告的話,他們能夠神辦事。但是神是一個人。禱告是祈求神辦成某事,而不是唸咒語。神是一個人。祂會決定如何回答禱告。

亞當是按神的形象造的。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正如神是一個人、而非機器,亞當也是一個人、不是機器。亞當有靈、魂、肉體。亞當能夠思考。他有感受。他有認識神的潛力。

所以說,亞當的後代是人,而不是機器。雖然我們的靈、魂、體受了罪的詛咒,然而,我們在某方面上仍然能夠思考、感覺、做決定,靠神的恩典,我們能夠認識神。

不錯,我們有名字。但我們不僅僅只是名字。我們有各種號碼,例如社會安全碼。但我們不僅僅只是這些號碼。我們有地址。但我們不僅僅只是這些地址。名字和號碼不能傳達我們有什麼樣的性格和靈魂!我們如何能夠通過四處獲取名字和電話號碼、與紙張打交道、把人當做物品來料理而為基督贏得靈魂呢?我們不能。

這與神本身是背道而馳的 — 神是一個人。 這與人本身也是背道而馳的。把人僅僅用姓名和概述來代表,用流水作業的方式去安排,就像把神強加在一系列的咒語中來達到某一目的一樣。 這是不對的。

III. 第三,大批處理人的方法毫無效果

流水作業處理許多人的方法行不通。我們嘗試了四十多年。我們外出把他們的姓名和電話帶來。負責打電話的同工打電話邀請他們來教會,有些人確實來了。但僅有少數留下來並信了耶穌。而這些留下來並且得救的人,他們經歷了真正的轉變,而不是一個流程。這些信了耶穌的人,他們經歷了進入教會所面臨的掙扎,他們面對自己的罪、信了耶穌。他們被爭取得到,是因為他們認識了基督,而不是經歷了一個流程。

我們為什麼用流水作業的方式處理人呢?為什麼有那麼多的教會那樣做?因為這樣的方法給他們帶來了他們在 得人 的錯覺,實際上他們沒有贏得任何人。在一些 決志主義 的教會裡,會員到其他人的門口與人禱告,然後便宣佈那人 "得救" 了;可是那人並沒有去教會!我們沒有那樣做。但是我們躲藏在 流程 的避難所裡,以此來躲避真正得人的工作。

我們得到了姓名後感覺非常不錯。我們把名字交上去,之後便了事了。我們的責任已盡。這些名字已不在我們的手上。會有人照顧好他們的。這些名字被轉交到教會機器的流程中。這樣做能帶來滿足感,能安撫良心。如今這工作是屬於別人的了。我們已經大功告成。我們不需要與人面對面。我們不需要在禱告中為他們哭泣。他們來訪教會的時候,我們無需花太多時間和他們交往。我們無需了解他們。

那樣做很容易。你只需要得到些姓名。你不需要做得到一個人的真實工作!你可以假裝你在得人,但卻一個人也沒有贏得!你對此感覺不錯,但卻沒有任何成果。

流程不能得人。人的靈魂沒有得到幫助。他們的靈魂沒有和我們的靈魂打交道。他們聽了宣道,但他們沒有認識基督。在這之中只有紙張的交替,僅僅是名字和號碼上的工作。這種方法沒有為我們帶來一個人。讓我們停止用這樣得的方法去傳福音。 回頭按聖經裡的方法去做。 把一個人帶進教會,如安得烈那樣:

"…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繙出來就是基督。) 於是領他去見耶穌"(約翰福音1:40-42 )。

像腓力那樣把一個人帶來:

"腓力找著拿但業,對他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 拿但業對他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嗎?」腓力說:「你來看!」"(約翰福音1:45, 46 )。

按聖經的方法來做!出去和一個人談話。確定那人是東方人 — 華人、日本人、或韓國人 — 能夠在聖蓋博谷幫助我們建立亞裔教會的人。與他交談。向他將有關耶穌的事。花些時間和他在一起。不要把名字一交便把他忘得一乾二淨。你自己把他帶到教會。在教會裡坐在他旁邊。確保有人和他談話。確保他有一段愉快的時光。然後再次把他帶到教會!去他家拜訪他。這樣做的工作量要超過僅僅去得到姓名。你必須真正地認識他。這不是得到了姓名後便把這事忘得一乾二淨。你能夠把一個人帶到教會!

不要外出去得姓名 — 不是十個或一百個姓名!外出和一個東方人談話。一個就可以了!如果你能夠把一個東方人帶來進入教會,這已經比你現在做的要更有效了。不要把他交給其他人。你自己把他帶來。做他的朋友!對有關他的事感興趣。認識他。關心他。他是一個人,而不是一個名字或電話號碼。把他當人來看待。你無需提交一百個名字 — 一個要比在紙張上的一百個名字更重要。把一個東方帶來進入教會!

離道反教的陳氏從未造就過一個門徒。他和他的跟隨者帶來名字,而不是門徒!一個也沒有!他們連一個門徒也沒有培訓出來!他們有的那些人不是門徒。這就是為什麼他們需要從其他教會 "偷" 人 的原因。他們說我們太嚴格了。他們用輕鬆來吸引人。他們是決志主義者、反律法主義者。他們想要的是血氣,而不是基督徒的門徒訓練!但願這間教會有足夠的愛心能夠一個一個地照顧好從外面進來的人!

你們中有些人還沒有信耶穌。對你們來說,這只不過是一個流程。你學會一些詞彙,然後你講一些東西。但那不是符合聖經的轉變。真正的轉變,是當你本人通過信心與耶穌基督相遇的時候發生的 — 耶穌是一個人。耶穌死在十字架上來替你贖罪。祂灑下自己的寶血來洗去你的罪惡。如果你信靠了基督,祂會永遠地拯救你。如果你想和我們談有關信耶穌的事,請走到前面。阿們。


宣道提綱

帶一個人進來、而不是許多姓名!

BRING IN ONE PERSON, NOT MANY NAMES!
〔Traditional Chinese〕
–中譯草稿–

克里斯托弗.凱根(Christopher L. Cagan)博士著

"有許多人因為看見祂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跡,就跟隨祂"
(約翰福音 6:2;《司可福研讀聖經》第1122頁 )。

(約翰福音 6:5, 10, 14, 15)

I.    第一,大批處理人的方法不符合聖經,約翰福音 9:1, 6, 7, 2;
約 9:8, 13, 18, 38, 22; 路加福音 23:43; 徒 16:30, 31, 32, 34。

II.   第二,大批處理人的方法從教義上看是錯的,創 1:27; 2:7。

III.  第三,大批處理人的方法毫無效果,約翰福音 1:40-42; 1:45,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