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t Sermon

本網站的目的是為世界各地的牧師與傳教士提供免費宣道文稿與視頻,尤其為身處第三世界的同工,因那裡極為缺乏神學院或聖經學校。

這些宣道文稿和影視如今通過我們的網站 WWW.SERMONSFORTHEWORLD.COM 每年已傳至221個國家地區的150萬台個人電腦上。YouTube視頻的觀眾也不下幾百人,但他們會很快離開YouTube,因每篇宣道都會引導觀眾回到我們的網站上。YouTube會帶觀眾轉到我們網站上。這些以46種語言刊載的道文每個月能傳至12萬台電腦上。這些稿件不帶版權,因此,福音宣道士使用時無需我們的許可。請您點擊這裡, 讀一下你如何能每個月為我們提供資助, 把這偉大的福音傳遍全世界。

每當你發電郵給海博士時,切莫忘記把你發信的國家告訴他,不然他無法回信給你。海博士的電郵地址是 rlhymersjr@sbcglobal.net



神是對的, 你錯了

GOD IS RIGHT AND YOU ARE WRONG
〔Traditional Chinese〕

約翰·凱根(John Samuel Cagan)先生著

主日,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早
於洛杉磯 浸信會幕 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Morning, December 11, 2016

"祂是磐石,祂的作為完全;祂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命記 32:4 )。


神 "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32:4 )。在詩篇92:15內我們讀到,"在祂毫無不義"。

如今,我們經常聽人說,"神把所有人都投入地獄是不應該的",或 "永遠待在地獄中太不公平了"。這些人指控說,神用永恆的刑罰來恐嚇罪人是錯誤的,是不公平的。但這些人錯了;神是對的﹕正如我下面要說的那樣。

聖經告訴我們,"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創 18:25 )。對這問題的回答無疑是 "肯定的"。神永遠是對的;祂永遠不會犯錯。祂是 "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

既然神是誠實無偽的,那祂定你有罪也是對的。許多神學家已經證實,我們深深地陷入了罪惡中。他們證明: 神是對的,而你卻錯了!神 "是誠實無偽的神, 又公義、又正直"(申32:4 )。而你卻是個罪孽深重、不仁不義的罪人!所以神是對的,而你卻錯了。

而你錯的是如此的離譜,卻又執迷不悟,以致神懲罰你是應該的。祂任你去我行我素也是對的。祂把你投入永恆的地獄中也是應該的。

I. 第一,神是對的;你卻錯了。

"祂是磐石,祂的作為完全;祂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
       (申命記 32:4 )。

你對自我很感興趣。你想過一個輕松的生活;希望人生中困苦越少越好。你不想做一個基督徒。基督徒必須否認自我。基督徒必須承擔苦難。你追求的是享受,並非困苦。

我們教會裡一位近來得救的女士意識到她是何等自私。她看到自己一直都很自私。她說,"我考慮的僅有自我與個人的生活;小時候我無需有人來教,便學會了犯罪。我天生便以自我為中心。因我生於罪孽之中〔我從來〕都是邪惡的。[我] 年紀越大,我犯的罪也越來越多,內向毫無內疚感。" 這位女士天生就是自私的。她天生僅僅顧念她自己,並隨着年齡的增長,她對自我的興趣與日俱增。她並沒有偶然意識到,她天生的趨向便是要把自我放在首位,直到聖靈開啟了她的靈眼,認識了真理。然後她才能誠實地看待自我,看待自己的精神狀況。那時她便看到,神是對的,而她卻錯了。

你對自己不誠實。你不像那位女士,她看到了自己是多麼自私邪惡。你根本不是那樣去看待自己的。反而,你覺得自己是個受害者。你最喜歡談論的是一些你經歷過的負面與痛苦的事。對你母親曾如何誤會你的事,你記憶猶新。對你父親曾刻薄你的事,你津津樂道。你不斷追憶過去發生過的可怕事情來為自己靈界的狀態遮掩。你把自己的現狀怪罪到其他人曾對待你的態度上。你總不放棄那些痛苦的記憶,反對其愛不釋手。你把那些記憶當作你靈命停滯不前的藉口。你不願把自己的現狀歸咎於你本人。

你就像亞當一樣,在吃了禁果之後,他把自己的錯怪罪到夏娃身上。你又像夏娃那樣,一旦被人指出吃了禁果的罪,她便怪罪蛇。毋庸置疑,撒但對自己犯的罪也有很好的理由。總有別人可以怪罪,總能找到某種藉口,總有理由解釋你為什麼處境如此。但你打算怎麼辦?為你自己 ──為你的靈魂負責任── 無論他人與此何干。你聽我講過一篇名為 "為我們的牧師感謝神!" 的道。我講過,海博士曾如何克服了極大的困苦才獲得了今日的偉大成就。當你經歷過一件不幸之事時,他便經歷過比那更為不幸、更加嚴酷五倍的事。誠實一點面對自己吧。承認你該為自己的現狀負責。聖經說,"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太11:12 )。

神是對的,而你卻錯了。在末日審判時,神會讓你為自己的一生負責。神這樣判沒有錯。神這樣做非常正確。你當為自己的生活和罪惡承擔責任。

另有一位最近得救的女士回憶說,她曾被困在迷途的狀態中,因她一直在找某種感受而不是基督。那位女士說,"長久以來,我一直在尋找能證實我已獲得轉變的感受。即便海博士和凱根博士一次又一次地提醒我 ──不要尋找感受…我就是無法擺脫那尋找感受的鴻溝。" 這位女士心中堅信自己是對的,而海博士、凱根博士、或者神都錯了。她不相信自己可以通過對基督的信念獲得拯救。她相信必須通過某種對基督的 "感受" 而得救。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羅5:1 )。但這女位女士不信。你也不信。你不信聖經告訴你對基督的信念能使你得救。你只信自己的感官;你只信本人的感受。因你無法合上眼睛而感受到基督,你便不願信祂。但你錯了;神是對的。神說,救恩僅能通過對基督的信念而來。你可以繼續相信你的感官,追求感受,直到你墮入地獄的永火中焚燒;或者你可以承認自己錯了,而神是對的,然後通過信念不帶任何感受去信靠耶穌。

你無法去說服罪人﹕神是對的,而你卻錯了。只有通過神的恩典及聖靈的奇工才能使罪人信服。我自己也曾與神前後掙扎過無數個難眠之夜。我盡我所能的不去思考神或自己的罪,因為我知道神是正直的。我知道神是對的,而我卻錯了,但我不想面對現實。我想繼續假裝我是對的。但我錯誤的事實不斷敲打我靈魂的窗戶。我越想忽略它,就越顯明我在逃避。神決心要得到我的注意力。

那段經歷非常痛苦。但我很感謝神,祂向我顯明了在罪惡中我的錯多麼嚴重。你不願承認自己錯了。所以你必須被說服自己錯了。你必須意識到你所做的都是錯的。你必須意識到,即便你這人本身也是錯的。你必須被說服神是對的,而你卻錯了。

"祂是磐石,祂的作為完全;祂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
       (申命記 32:4 )。

II. 第二,神公平地放棄了你,至使你無可救藥。

亨利.席森博士(Dr. Henry C. Thiessen)說,

人最終被神放棄,是因他觸犯了聖靈;此乃十惡不赦的大罪,因此人…已不肯進一步接受神的勸化(H. C. Thiessen, Introductory Lectures in Systematic Theology,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49年,第270頁 )。

聖經寫到,

"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 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着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這是你們知道的"(希伯來書 12:16-17 )。

以掃後來想去懺悔,但已為時過晚!他代表了那些拖延過久,而最終無法得救的人。他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神放棄了以掃、以至他十惡不赦,神這樣做對不對?毫無疑問,神放棄以掃是對的!神是 "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32:4 )。神是對的,而你卻錯了。

III. 第三,神將你投入地獄是公義正直的。

聖經告訴我們,

"唯有膽怯的、不信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着硫磺的火湖裡"
       (啟示錄 21:8 )。

"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啟示錄 20:15 )。

"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的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 25:30 )。

神把你投入地獄是 的嗎?是的,絕對沒錯!祂是 "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 32:4 )。"神斷不至行惡"(伯 34:10 )。"在祂毫無不義"(詩92:15)。神把你投入地獄是完全正確 的。為什麼?

(1)  你並未認真地去思考基督。你也沒有去尋求祂。

(2)  你並未去思考你的罪,或如何從神的冊子上除去這些罪。

(3)  你很少思考基督為何死在十架上;沒有考慮祂的死是為了償還
你的罪,為了用祂的寶血來清洗你。

(4)  當你聽講道時,你內心在不斷爭辯。你事際上是在跟神頂嘴
── 神通過聖經揭示了這些真理。

(5)  你犯下了許多不可告人的罪惡。但 卻知道你所
有的罪孽!


不錯──你無疑配下地獄。神是對的,而你卻錯了!神將你投入火湖是對的,一點沒錯。

而你卻忽略了神所賜的偉大救恩,因聖經如此警告我們,

"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 怎能逃罪呢?"(希伯來書 2:3 )。

神是對的,你卻錯了!

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為的是償還你全部的罪債。祂在十字架上承擔了地獄般的痛苦,以至你不必入地獄受永恆的懲罰。查爾斯.衛司理(Charles Wesley)如此說,"赦罪功效無量無邊,寶血灑遍施恩座前"。他講得非常正確!

但你必須承認,神是正直、公義、與公平的 ―― 而你卻必須承認你是個罪人,並對神極為叛逆。你也必須承認神是對的,而你完全錯了。然後,你必須來信靠耶穌。神遣送耶穌降世,不是為了定你的罪。祂差自己的獨生子來 為了使你 "因祂得救"(約3:17 )。

但耶穌沒有待在十字架上。祂的骨肉之軀在第一次復活節時站起來了。天使這樣說,

"祂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馬太福音28:6 )。

而如今,耶穌基督仍以骨肉之軀活着,在另一維空間內的天國中,坐在父神的右手邊(參 可 16:19、來 10:12 等 )。

我希望你能盡早 通過信念來信靠耶穌。離棄你罪惡的生活,快來信靠耶穌吧。祂會救你!祂會救你!現在來救你!

因為祂愛你,耶穌會用祂的寶血清洗你所有的罪惡 ―― 祂即刻辦到 ―― 一勞永逸地使你得救!海博士,在禮拜結束前,請上來講幾句話。


如果這篇道文為你賜了福,望你發電郵告知海博士。當你寫信時,請告知你發電郵的國家,不然他不能給你回信。 如這些道文對你有所賜福,在發電郵告知海博士時,敬請道明你發信時所在的國家。他的電郵地址是: rlhymersjr@sbcglobal.net (可點擊) 你給海博士發電郵時可用任何語言,但盡可能用英文發信。通過郵局發信者,函件請寄到〔美〕 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你也可用英文與他通電話,號碼是(818)352-0452。

(證道 / 宣道結束)
我們的網址–www.sermonsfortheworld.com–您每週可上網
閱讀海博士的宣道文稿。請點擊〔简体 / 繁體宣道文〕

本站所載之宣道文稿不帶版權,無需得到海博士的允許
便可使用。但海博士的全部信息視頻、以及我們教會的
的其他宣道視頻,均為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使用。

禮拜前宋天禮先生(Mr. Noah Song)領讀的經文﹕啟示錄 20:12-15。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的獨唱﹕
      "If You Linger Too Long"(詞﹕Dr. John R. Rice, 1895-1980 )。


宣道提綱

神是對的, 你錯了

GOD IS RIGHT AND YOU ARE WRONG
〔Traditional Chinese〕

約翰·凱根(John Samuel Cagan)先生著

"祂是磐石,祂的作為完全;祂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神,又公義,又正直"(申命記 32:4 )。

(詩篇 92:15; 創世記 18:25)

I.    第一,神是對的, 你卻錯了,馬太福音 11:12; 羅 5:1。

II.   第二,神公平地放棄了你,至使你無可救藥,
希伯來書 12:16-17。

III.  第三,神將你投入地獄是公義對的,啟 21:8; 20:15;
馬太福音 25:30; 約伯記 34:10; 詩篇 92:15; 希伯來書 2:3;
約翰福音 3:17; 馬太福音 28:6; 參 馬可 16:19; 來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