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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人作門徒

THE CALL TO DISCIPLESHIP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五年十一月一日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November 1, 2015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 9:23-24 )。


基督的這句話是對誰講的?此處祂在對12門徒說話。但請注意在馬可福音8:34的對觀章節內,祂這句話是對所有人講的,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可福音 8:34 )。

所以很顯然,耶穌這話是對許多可能會跟隨的人說的 ── 包括十二門徒。要作耶穌的門徒,人人都必須捨己,背起你的十字架來跟從祂。如你不這樣做,你不可能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你不過是個掛名的基督徒,一個表面上的基督徒!耶穌說,"你想來跟從我嗎?那你必須否認自我,並背起你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當你拒絕這樣做會有什麼後果?這節經文講得很明確。我們從24節讀到,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 9:24 )。

一些傳教士把這節經文變成了 "主權救贖",但他們都錯了。此乃信的問題。如果你怕信靠耶穌,你將失去你的生命。如果你信了耶穌,你將失去對你生活的控制, 但你會得救!一位因怕失去什麼而不肯信耶穌的人,他會失去一切 ── 包括生命和一切在內!那便是為何耶穌說,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 5:40 )。

有人說,"要放棄的東西太多了── 代價太大了"。於是他丟失了一切!若要信耶穌,你不能依賴任何其他東西。如你仍在信任其他東西,你便會失去一切 !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 9:24 )。

我十七歲的時候 "獻身傳教"。我喜歡用傳統的說法:"獻身傳教"。如今我再聽不到有誰這樣說。但這種說法與以往任何時候都同樣適用。真正的宣道士必須 "獻身" 到傳教事業中。他知道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知道收入不會很高。他知道他不會得到世人的喝彩。他清楚自己會經歷一些逆境與磨難。至少傑出的宣道士都清楚這一點。他們也知道,他們必須花好幾年的時間讀書 ── 為了從事一份收入不高的工作 ── 一份世人認為是無關緊要的工作 ── 一份會令他遭受世人嘲笑、受大多數人攻擊的工作。我十七歲不久後便體會到了這許多心酸。我花了八年的時間才掙得大學文憑(每天工作八小時,夜晚讀夜校 )。然後,我再用了三年時間,在一所我憎恨的神學院裡得到碩士學位。我花了過三十年的時間才得到這間優秀的教會。我願不願重新再做一次呢?當然願意!毫無疑問!

我為什麼能繼續下去?因為我曾獻身傳教。就這麼簡單。如果我今年十七歲,我會不會重新再干一回呢?當然會!毫無疑問!作為被神所召的宣道士,我發現其中有一種快樂和滿足感。如果我有機會選擇世上的任何工作 ── 從美國的總體到奧斯卡金像獎演員,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做這間教會的牧師。神知道我說的是實話!

看看當這間教會四分五裂時,在教會裡待下來的傑出基督徒。我們稱他們為「三十九位骨幹」。身邊的朋友都離開了。他們在教會分裂中失去了一切朋友!你以為這很容易嗎?他們比我所認識的任何基督徒 ── 包括你們所有年輕人在內 ── 都更加勤奮地工作。他們捐獻了成千上万的金錢 ── 均在十一奉獻以外。他們每次聚會都來參加,直到很晚才離開 ── 為的是拯救這間教會。他們中有許多夫婦的孩子背棄了他們,返回到世俗中去。他們承受了很大的損失,為你們拯救了這間教會。

他們為耶穌付出了一切,但你去問問他們是否會因此而後悔!問一問!問個清楚!他們中有許多人為拯救這間教會獻出了自己的一生!問問他們是否選錯了路!問問他們是否願意再重做一次。你去問他們!

問問普魯德鴻先生(Mr. Prudhomme )。他失去了一個有泳池的房子 ── 被前妻奪走了。她向他通宵狂吼。他覺得自己像生活在地獄中一般。她毀掉了他的人生!你們都知道那是誰。普魯德鴻先生是否選錯了路?在神還沒有賜給他朵拉(Dora)和他的兒子之前,他是否因失去了一切而後悔呢?當他回首往事時,他是否因一路捨己、背起十字架去跟隨耶穌而後悔呢?他沒有後悔!我沒有事先告訴他我要說這話。我無需問他!他在內心深處知道, "凡為我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路9:24 )。再去問問薩勒沙(Salazar)太太!你問問她。她的丈夫去世了;孩子背棄了她。問問她是否因背起了十字架來跟隨耶穌而感到遺憾。我沒有徵求她的意見是否可以這樣說。我無需問她。我知道她會再次選擇同樣的道路。因她知道, "凡為我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再去問問海太太。她嫁給我一無所獲!我們一無所有。我們住在只有一間臥室的公寓裡,連家俱都沒有。我們沒有電視。我們坐在地板上, 看着籠子裡一隻別人送的長尾鸚鵡。我當時的工資很低,人人都在攻擊我們。她必須與我同受甘苦 ── 大多數時候我內心因一連串教會分裂的驚恐而憂慮不已。我弱小的妻子為了我們今晚能擁有這間優良教會,與我一同經歷了許多磨難 ── 這種磨難是不應加在任何年輕女子身上的。問問她是否走錯了路!我知道,為了耶穌她會再次選擇這條路!問問李先生。他的父母再也不認他了, 原因就是他背起了十字架來跟隨耶穌。他為了跟隨耶穌而放棄了順利的人生,問問他是否選錯了路。我知道他會毫無抱怨地再次選擇這條路。問問松阪(Matsusaka)先生。他可以去當警察。他們打算僱用他。但警察的工作日程會使他無法來幫助這間教會。我記得他如何捨己,背起了他的十字架,成了「三十九位骨幹」中的一員。親愛的弟兄,願神賜福你!我永遠不會忘記你的所作所為 ── 神也不會忘記!吉姆·艾略特(Jim Elliot)在把福音帶到異教部落的途中被土著人殺害了,成為烈士。吉姆·艾略特說了這句話:

"因道捨利非愚人 ── 利必消亡,道则永存"(He is no fool who gives what he cannot keep to gain what he cannot lose )。

阿們。

一位年輕人告訴凱根博士:"我現在是專業人士了。我在教會裡最多只能做兩個小時的工作。" 凱根博士說:"陳醫生卻可以?他是一位醫學博士。他是專業人士!他為這間教會獻出了無數個小時 ── 並且花了無數個小時到大學校園裡傳福音;他所做的遠遠超過了其他人。" 不錯,看看陳醫生!他知道耶穌是正確的 ──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 )。再看看 凱根博士。有人願意以高薪、外加豐厚的福利來聘請他 ── 不僅一次,而是四次。他全都拒絕了。為什麼呢?因為那些工作都在外地,要去紐約,或首府華盛頓等地生活。接受這些工作意味着他必須離開洛杉磯。他拒絕了那些工作 ── 及其幾十萬的年薪 ──為了能在這裡待下來,並使教會從分裂後的廢墟中重新興起。他是愚人嗎?請再次來聽那位烈士的名言:

"因道捨利非愚人 ── 利必消亡,道则永存。"

我可以繼續講下去,然後提到那些背起十字架並且犧牲自我的 "三十九位" ── 宋先生、曼希亞先生、葛利費斯先生 ── 他在動完癌症手術之後,即使身上仍然插着管子,仍舊拖着病體來到教會。我還記得他臉色蒼白、滿頭冒汗、雙手扶着講台,以免暈倒 ── 但仍放聲唱着,

我寧願有耶穌,勝過金錢,
 我寧願有耶穌,勝過財富無邊;
我寧願有耶穌,勝過
 世界榮華、富貴、聲望。—《我寧願有耶穌》

葛利費斯先生是愚人嗎?

"因道捨利非愚人 ── 利必消亡,道则永存。"

我可以繼續列舉「三十九位骨幹」中每位女士和男士 ── 他們如何捨己,天天背起他們的十字架來跟從耶穌基督,今晚為你們提供了一個朝氣蓬勃的歡樂教會。

當我們把這棟樓房的借據燒掉時, 我向你們年輕人說過,要靜心思考一下。我們老一輩會很快離世。誰來替 魯普太太來彈風琴呢?誰會替魯普先生守大門呢?你們中間誰會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頂替他們的職位呢?你們中間有誰會捨己來頂替 理查德和 羅納德·卜藍頓(Blandin)的位置呢?有誰願意犧牲他的生命,日復一日,周而復始地侍奉,不求回報,在他們離世之後頂替他們的崗位呢?我們這「三十九位骨幹」會很快一一離世 ── 快得連那些毫無頭腦的年輕人做夢都想不到。誰會代替廚房裡的庫克太太呢?誰會代替羅伯特·路易斯、度凱夫婦、聶耳遜·史密斯、以及 威利·迪克遜呢?你吃的正是他們準備的食物。但我想不出你們中間有哪一位能頂替現在已經七十七歲的迪克遜先生。我看不到你們年輕人中有哪一位已成熟到可以取代這位親愛的老人!你是否知道他在做什麼?難道他是個愚人,每週花幾天、以及幾個晚上 來給你們準備食物?是愚人嗎?

"因道捨利非愚人 ── 利必消亡,道则永存。"

你們中那位年輕人會犧牲一切來使教會繼續成長三、四十年呢?那時我已經不在了。誰會代替我呢?凱根博士也不在了。誰會代替他呢?陳醫生也不在了。誰會代替他呢?你們大部分人都不行(我是認真的 ),無法代替迪克遜先生,或理查德 以及羅納德·卜藍頓。你認為他們不重要,但你卻無法取代他們!這需要有捨己的精神,需要背起十字架。耶穌告誡我們說,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 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 9:23, 24 )。

當神召喚凱根博士時,他讀了聞布朗牧師寫的《為基督受折磨》 (Tortured for Christ)。他很自然地就喜愛聞布朗牧師,因為跟牧師一樣,他也是猶太人,而當他讀《為基督受折磨》時,凱根博士想,他要找一間有犧牲精神的教會,正如聞布朗牧師所教導的那樣。凱根博士看到我在UCLA附近的街頭宣道,見人對我大吼大叫,亂扔東西。凱根博士心想,"我希望聽的正是那種人。" 所以,他找到了我們教會的地址,前來參加禮拜。凱根博士有天晚上提醒我,他曾聽我說, "反正每人遲早都要燒盡,為何不為基督燒盡呢?"

凱根博士當時還只是個年輕人,大概二十來歲。如此年輕就有這樣的念頭極不尋常!"反正每人遲早都會燒盡。" 不錯!人人很快都會 "燒盡"。你開始掉頭髮,臉上開始有皺紋。人生苦短。當你意識到的時候便已經老了。然後燒盡死去。"反正每人遲早都要燒盡"。是的,沒錯,你們人人都會如此。你必然燒盡!

但更進一步的想法是 ──"為何不為基督燒盡呢?" 所有古今中外的偉大基督徒都曾有過類似的想法 ── "為何不為基督燒盡呢?" 我不知你怎能讀到亨利·馬丁(Henry Martyn, 1781-1812)的生平,卻不想學他那樣在31歲時為主燒盡。我不知你怎能讀到羅伯特·穆雷·麥克申(Robert Murray McCheyne)的生平,卻不想像他那樣在29歲時為基督 "燒盡"。你是否害怕閱讀他們的事蹟,甚至不敢上維基百科查一下他們的資料?你害怕他們會影響你嗎?如今像亨利·馬丁和 羅伯特·麥克申一樣的人在哪裡呢?我們連一個像他們的人都找不到嗎?願神幫助我們。

我們的薩莉·庫克太太(可以這樣說)愛上了一位老人;老人在薩莉出生之前二十年就已去世了。那人出生在一個富裕的家庭內,結果繼承了所有的家產。他是家喻戶曉的運動員。然後他信主得救了。他小心謹慎地有意捐出所有錢財,接著去到中國內地傳教。他因被召去到外邦傳道,與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分手超過十四年。然後,他去到非洲內部,並在那裡開創了新的傳道領域。最後,他死在非洲深處。他的事業和金錢盡都捨棄 ── 獻給了基督。他的房屋和家庭生活也都捨了。臨終前,這位偉大的老人說,"我不知還能把其他什麼東西奉獻給主耶穌基督。" 我們的庫克太太愛上了這位在她出生前就已去世二十年的老人。我很高興她愛他。如果她沒有愛上他、並受到他的影響,她很可能僅會成為一個在聖弗南杜山谷(San Fernando Valley)培養純種狗的富有自私的白人中年婦女而已。但因她受到了施達德(C. T. Studd)老人的影響,如今她花了上百個鐘頭的時間在洛杉磯市中心來照顧你們年輕人,為你們準備食物。幾年前,庫克太太用她英雄 施達德的話 做了一個小牌匾送給我。我每天都能在我書房內讀到它。上面寫着,

惟此一生,
 似箭如雲;
僅有為基督所行
 之事,方能長存。– 施達德
(Only one life, 'twill soon be past;
 Only what's done for Christ will last.– C. T. Studd)

耶穌告誡我們所有人的說,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 凡要救自己生命的, 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 9:23-24)。

阿們,陳醫生,請帶領我們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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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 / 證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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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普魯德鴻(Abel Prudhomme)先生領讀的經文﹕馬可福音 8:34-38。
宣道前葛利費斯(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先生的獨唱:
"More Love to Thee"(詞: Elizabeth P. Prentiss, 1818-1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