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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神的位格–現今教會中的形態論!

CONFOUNDING THE PERSONS – MODALISM IN OUR CHURCHES!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三年十二月八日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講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December 8, 2013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 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 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提摩太前書2:5-7)。


在我十四歲的時候,我在收音機上第一次聽到葛培理 (Billy Graham) 講道。那是發生在1955年的事了。葛培理那時是一位偉大的宣道士。我每星期天下午都想通過收音機來聽他講道。猶太人歸主協會(Jews for Jesus)的摩舍•羅森(Moishe Rosen)告訴我,葛培理的宣道特別 "令人興奮"(electrifying)。那是對他完美的描述。他講的道是如此令人振奮,我每週星期日都想聽他在「決策的時刻」(Hour of Decision)中宣道。我的堂兄弟和朋友們,因我聽葛培理宣的道,總是無情地嘲笑我。所以我每次聽葛培理宣道要躲起來,不讓他們看見。於是,每個星期天下午我總要拿着我的小收音機,把床上所有的東西都蓋在上邊,然後把頭鑽進被窩裡, 再把收音機的音量調小,這才去聽葛培理先生講的道。

那幾乎是六十年前的事了。在那接下來的幾十個年頭內,葛培理先生對我的人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我講道的風格就是從他身上模仿過來的。甚至我有幾次宣道,是照他的宣道文逐字逐句宣講的。在我年輕的時候,曾多次被人批評說我的講道聽起來像葛培理。我總是這樣回答他們說:"他是世上最偉大的宣道士。我為什麼不能學他的樣子呢?"

我把這些事告訴你是有原因的。我想讓你知道,我一生中一直都很欽佩葛培理,甚至如今仍舊如此。但我下面要對他上個月說的話作出強烈的指責,因那涉及到重要的事情。葛培理在他 "我的希望"(My Hope)佈道節目中講的一些話,令我心中產生了寒意。葛培理在 "我的希望" 廣播的結尾處這樣說:

今天,我想請大家來相信基督。

我要你作此禱告,請你逐字逐句地跟我念。

親愛的天父,我知道我是罪人,我請求您赦免我。我相信您為我的罪孽死了,又從死中復活了。

我離棄我的罪孽。我為我的罪懺悔。我邀請您進入我的內心和生命中。我想把您作為我的神和救主來信奉跟隨。以耶穌的名義,阿們。  (摘自葛培理 "我的希望" 視頻中 "十字架" 結尾處的禱告)。

葛培理引導迷途的罪人,向 "親愛的天父" 禱告。因此,這一禱告是向父神作的。但他引導眾人這樣禱告:"我相信您為了我的罪孽而死,並從死中復活了。" 父神是否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然後從死中復活了?沒有!葛培理先生最後讓他們說,"以耶穌的名義,阿們!" 這就更加混亂了。

這麼說,父神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並從死中復活了!那麼,父神應被作為 "我的…救主" 來跟從!葛培理先生說得很清楚,失喪的罪人應該相信,那位死去並且復活的是父神,父神是救主!為了強調他在向父神禱告這一點,葛培理先生在禱告結尾處說﹕"以耶穌的名義。阿們"。

如此, 這段 "罪人的禱告" 其實是三世紀的「撒伯流主義」(Sabellianism)的邪說。也就是說,葛培理先生的禱告所教導的是 "形態論" 的三位一體。伯克菲爾博士(Dr. Berkhof)說,撒伯流之邪說被少數新教教徒接受 ── 他們教導的是 "一種形態論,例如…施萊爾馬赫(Schliermacher)認為,神的三種位格其實是神的三個方面"(L. Berkhof, Systematic Theology,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77 年版, 第 83頁)。希森博士(Dr. Henry C. Thiessen)指出,形態論 "所說的是神的三重性質,如同某人可以既做藝術家、又教師和朋友一樣。但這事實上否認了「三位一體」的教義,因為這並沒有區分三個位格,而是在描述一位個體身上的三樣特征"(H. C. Thiessen, Ph.D., Introductory Lectures in Systematic Theology,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63 年版, 第 135頁)。

因此,「形態論」教導的是,一位神以三種形態、或模式、顯明自己。這錯誤的說教曾被早期的「蘇西尼派」(Socinians)的教徒傳播。他們是現今「一神論者」和自由派人士的遠祖(Berkhof, 同上)。

如果我們仔細審視葛培理的 "罪人的禱告",便可一目了然地看到,他所教的乃是某種「形態論」, 與施萊爾馬赫和現代自由派所倡導的極為相似,"他們把〔聖三一〕的三位視為神的三個方面。" 在葛培理先生的禱告中,父神變成了救主, "為我的罪孽死了"。然後,父神變成了聖靈,被邀請 "進入我的內心和生命中。這些全都是 "以耶穌的名義" 來祈求的。神變來變去。有時祂行天父的事。有時祂行聖子耶穌的事。還有些時候,祂行聖靈的事。那是極為嚴重的邪說,曾使千萬人的靈魂進入了地獄!

有人說, 這沒有什麼不同。早期教會的「亞他拿修信經」(Athanasian Creed)卻警告說,切莫 "混淆"「聖三一」的位格。"因此,那希望得救的人,必須如此看待「三位一體」"。

葛培理先生講道已有七十多年。他畢業於惠頓大學 (Wheaton College)。在基督教的歷史長河中,聽過他宣道的人數,超過了其他任何宣道士的聽眾人數。葛培理先生理當知道,在他的 "罪人的禱告" 中,他 "混淆" 了聖三一中的三位!你或許會說:"他是一位老人,他或許走了神。" 若是那樣 (我不認為事實如此),他的兒子葛福臨(Franklin Graham)早已應該更正這一嚴重的神學錯誤!再者,唐•威爾頓博士(Dr. Don Wilton)花了幾個月的時間來指導葛培理先生,他也應該更正這一錯誤才對Decision Magazine, 2013年12月,第3頁)。花了幾百萬金錢,所傳出去的卻是包括葛培理 "形態論" 禱告的視頻。這事情的發生,葛福臨應當為此感到羞愧!

父神和聖子耶穌基督是不可互換的。兩者並非神在兩種 "形態" 間便來變去。請把聖經翻到提摩太前書 2:5。請大家一起來朗讀。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提摩太前書 2:5)。

還有什麼比這更清楚的?父神和中保基督是聖三一中不同的兩位!

這有什麼差別嗎?當然有!我的母親出生於1913年。當她八歲大的時候,她被邀受洗。我的祖母為她縫了一件美麗潔白的衣衫,這是用紗布縫製的。但那浸信會牧師僅問了她一個問題。他說:"茜茜莉亞,你是否相信神?" 我的母親回答說:"噢,相信!我相信神。" 就此,那宣道士給她施了洗。

在之後的七十二年中,我的母親度過了一個黯淡與苦悶的非基督徒人生。她人生的不幸很可能可以避免 ── 如果那宣道士花些時間來確定她是否相信了主耶穌基督。但他所做的僅僅是問她,"你信不信神?" 母親回答說,"噢,相信!我相信神。" 她確實相信神。她從未對占星術或 "心靈科學" 感興趣過。她對神的信念可說是相當的純潔與真誠的。這與她的英雄亞伯拉罕•林肯差不了多少 ── 在林肯獲得轉變之前。但沒有人因為相信神而得救!沒有!一個也沒有!為什麼呢?因為你有中保──這就是為什麼!我的母親終於在八十歲的時候相信了中保基督耶穌,從而得救了!七十二年前沒有人告訴她要相信基督,這是多麼不幸的事!

大衛•韋爾斯 (Dr. David F. Wells) 是 戈登•康維爾神學院 (Gordon-Conwell Theological Seminary) 的歷史和系統神學的教授。他說:"我們令自己離棄了神學理論,我們令自己遠離在宣道中所具有的基督徒的嚴肅性" (David F. Wells, Ph.D., No Place for Truth: Or Whatever Happened to Evangelical Theology?,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93 年版, 第 292頁)。他說,在我們大多數的教會裡,根本沒神學的餘地。他說,其結果是,"空虛與幼稚的故事每週作為佈道內容從講台上演講" (同上)。嚴肅的宣道,僅有嚴肅認真地對待聖經才能得到。這樣的宣道能造就充滿生命氣息的神學,以及有關真神的具有生命的真道!經文這樣說: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 (提摩太前書 2:5-7)。

在這神學混亂的時期中,有四個要點我需要強調。

I. 第一,經文說有一位神

"因為只有一位神" (提摩太前書 2:5a)。

那重不重要?當然重要!聖經內反復說過,僅有一位神。比如,聖經在申命記4:39內說,

"天上地下唯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申命記4:39)。

在新約內,使徒保羅說,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
        (哥林多前書 8:6)。

但我們永遠不應推測說,人人到教會來都相信永生之神的存在。在我們 政治上正確的 "多元化" 社會中,獨神論通常被人否認。世俗的社會告訴我們,穆斯林教、佛教、印度教、自由派新教、猶太教、以及新世紀運動的神,全都同樣是真神。如果牧師問手下的人,"其它宗教的神是否虛假的神?" 我看他會非常吃驚地發現,他手下會有幾個人,他們的信仰理論是從溫夫莉(Oprah Winfrey)那裡學到的,而不是聖經內學到的!

II. 第二,經文說有一位中保。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2:5)。

蘇格蘭的聖經註解家費爾班(Patrick Fairbairn, 1808-1874)說:"世上僅有一位生命和福分的賜予者〔父神〕, 並僅靠一位中介〔神人基督耶穌〕來提供 (Patrick Fairbairn, 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2002 版, 第116頁)。

"中保" 這個字是從希臘原文 "mesitēs" 翻譯過來的,意思是一個人介於兩者中間,並帶使他們和好。只有一位神。也只有一位中保 ── 基督耶穌。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說,

"若不藉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我們沒有其他中保–並非天使、並非聖徒、並非聖母瑪利亞、也並非神父。因為我們唯一的中保,主耶穌基督承受了神對我們罪孽的憤怒(賽 53:11)。聖經說,

"我們要藉着祂免去神的忿怒"(羅馬書5:9)。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着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羅馬書5:10)。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2:5)。

正如芬妮•克羅斯比(Fanny Crosby, 1820-1915)所講的,

藉着聖子耶穌可親近天父,
   祂已成功救贖,榮耀歸天父!
     ("To God Be the Glory" 詞: Fanny J. Crosby, 1820-1915)。

如果你沒有中保耶穌而來到神面前,你會立刻被燒死!

"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希伯來書12:29)。

當拿答與亞比戶各自嘗試着以錯誤的方式向神祭獻時,他們被活活燒死了。所以, 今日你若沒有人神中間的中保耶穌就來到神面前,你就會被神審判的烈火燒滅。這就是為什麼每一位牧師應該不斷重複地把這講清楚,沒有人能不信靠耶穌而得救,因為耶穌是唯一介於聖父和罪人的中保。

葛培理的 "罪人禱告" 在這點上散播了極大的混亂。他的 "形態論" 禱告 "混淆了神的位格",也就是父神與中保耶穌的位格(Athanasian Creed)。

讓我告訴你這有多重要。一位南美浸信教會的女士來我們某一星期天晚上禮拜。在我講道結束後,她到質詢室去見凱根博士。她跟凱根博士說她懷疑她的救恩很多年了。然後她告訴凱根博士她的見證。她說她在九歲時回應了邀請而後受洗。凱根博士仔細的聽她說,之後發現她九歲的時候相信神,但卻無法說任何有關耶穌的事,耶穌是 "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 "(提前2:5)。無庸置疑,因為她從來沒提到耶穌,她完全沒有耶穌寶血洗淨她 "所有罪" 的概念(約一1:7)。她給了一個完全信靠神而沒有基督的見證。某位「一神論者」或伊斯蘭教徒也能說她跟凱根博士說的話。

凱根博士對她說,她應該懷疑自己的救恩,因為她從來沒有信靠耶穌!聖經說,

"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使徒行傳16:31)。

聖經耶說,

"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約翰一書2:23)。

凱根博士注意聆聽的女士,既然說不出有關聖子耶穌的事–她也 "沒有父"。她仍是失喪的,因為她沒有因基督得救的信念。在司布真著名的經文內,耶穌說:"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又一次,耶穌說,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翰福音5:40)。

因此,凱根博士解釋了信靠那唯一救主、唯一中保耶穌的完全必要性。她似乎明白了。但是幾天後,凱根博士再次跟她談話。她忘了所有有關耶穌的事。這一次,她說:"我得救了,因為我邀請神到我的生命中"。再一次,凱根博士跟她解釋只有聖子基督可以拯救她。她火冒三丈的大發脾氣,並離開了教會。幾分鐘後,她丈夫打電話斥責凱根博士說:"那只是個語義學的問題"。但他錯了。這並不只是文字的問題。父神與中保耶穌在聖三一內具有完全不同的位格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提摩太前書2:5)。

這位可憐的女士一生是位浸信教徒,但沒有人使她面對耶穌,耶穌是唯一一位能將她從地獄中拯救出來的人!她人生中所有的浸信教牧師都跟葛培理上個月一樣草率的對待神和基督的位格!難怪我們的教會有這麼多成為判道者!

III. 第三,經文說有一份贖價。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摩太前書2:5-6)。

耶穌是介於聖父和罪人之間的中保, 且是唯一的中保。經文第六節內說, 祂 "捨己作萬人的贖價。" 翻譯成 "贖價" 的希臘原文是 "antilutron"。這是 "lutron" 的加強語氣。耶穌並非只拿一些破東西來贖回我們,並把自由賜給我們。祂 "捨己" 成為滿足神正義的贖價。這也是極為重要的一點。但我時間不夠了。我必須繼續講下去。我在此只想引用一首聖詩的副歌來說明這一點。

我所有罪債,主皆替我還,
   我心污穢如黑暗,主洗淨白於雪。—《罪債還畢》
      ("Jesus Paid It All" 詞: Elvina M. Hall, 1820-1889)。

IV. 第四,經文說有一條信息。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提摩太前書2:5-7)。

使徒說:"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這可以翻譯成,"我因此奉差派去作傳道士。" 傳什麼?為了傳揚一信息–

有一位神!
      有一位中保!
            有一份贖價!

"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這就是神 "差" 保羅去作的!這就是神指定他去宣講的!

今日宣講福音的傳教士是如此稀少,這實在令我心中作嘔。幾乎所有傳道士都在教失喪的人如何去過一種基督徒的生活!多麼混亂啊!我們現今對宣講福音是如此的生疏,幾乎沒有人注意到,葛培理先生在他上個月作的 "罪人的禱告" 中包含了明顯的 "形態論" 邪說 ── 混淆了聖三一的位格。願神幫助我們!

我自己便是一名不折不扣的 "奉派作傳〔福音之〕道的" 人。我的按牧證書上就是這麼寫的!證書上說, "靠所授之權, 羅省第一華人浸信會決定於1972年7月2日莊嚴並公開地差派 羅伯特 L.海默斯二世,使他分別為聖,去做傳道與福音的事工。" 是的,我是奉差 "去做傳道與福音事工" 的。我本人認為,每位神所宣召的牧師,他主要的工作便是宣講福音;他應着重宣講僅有一位神,着重宣講有一位、並僅有一位中保,既主耶穌基督;他應着重傳揚基督灑下之寶血所提供的救贖;他應着重宣講這一核心的信息。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

"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哥林多前書2:2)。

這一任務並非容易!那不是能輕易辦到的事!絕對不是!司布真是英文語言史上最偉大的宣道士;他宣道有40年。他講的道幾乎完全圍繞 "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不過是名渺小的宣道士,牧導一間市中心的教會。但我曾被召 "做傳道的工夫"(提後4:5)。你的責任便是聽這些道,好像你的性命完全倚靠你所聽的道 ── 因為它確實靠這些道!而且,你的職責還包括尋找中保人基督── 直到你找到祂為止,並靠祂的神聖寶血從你的罪中得到救贖,既祂在十字架上為償還你們罪孽所灑下的寶血。"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使16:31)。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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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普魯德鴻先生(Mr. Abel Prudhomme)領讀的經文﹕提摩太前書 2:5-7。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的獨唱﹕
"I Heard the Voice of Jesus Say" (詞: Horatius Bonar, 1808-1889)。


證道 / 宣道提綱

混淆神的位格–現今教會中的形態論!

CONFOUNDING THE PERSONS – MODALISM IN OUR CHURCHES!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 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 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提摩太前書2:5-7)。

I.   第一,經文說有一位神,提摩太前書 2:5a;
申命記 4:39; 哥林多前書 8:6。

II.  第二,經文說有一位中保,提前 2:5; 約翰福音 14:6;
以賽亞書 53:11; 羅馬書 5:9, 10; 希伯來書 12:29;
約翰一書 1:7; 使徒行傳 16:31; 約翰一書 2:23;
馬可福音 16:16; 約翰福音 5:40。

III. 第三,經文說有一份贖價,提摩太前書 2:5-6。

IV. 第四,經文說有一條信息,提摩太前書 2:5-7,
哥林多前書 2:2; 提摩太後書 4:5; 使徒行傳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