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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大利的反律法主義

ANTINOMIANISM IN ITALY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September 8, 2013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 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 5:17)。


前幾天我收到了一封一位女士寫來的信。這位女士幫助把我的宣道文翻譯成意大利語。她告訴我,她向一些意大利的 "信徒" 讀了我寫的一篇道文。但我發現他們其實並非聖經內所講的 "信徒"。在我看來,"信徒" 一詞不但被人濫用,有時候還會令人誤解。不錯,新約中有兩次使用了 "信徒(believers–KJV)" 一詞(徒5:14; 提前 4:12),但如今它被人誤用了。該詞常被人用來稱呼那些 "在觀念上" 相信了聖經、但卻沒有通過真正的轉變與基督結合的人。此類人常被描述成 "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後 3:5)。他們 "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後 3:7)。他們 "敵擋真道。他們的心地壞了,在真道上是可廢棄的"(提後 3:8)。這些經文所描述的那些 "信徒", 否認轉變會使獲得轉變之人的生活方向扭轉。他們說,人可以長期生活在罪惡之中,同時還能做基督徒,就因為他們相信了聖經中的某節經文。對他們來說,拯救他們的,是對聖經中某些經文的信念;他們無需與主耶穌基督本人結合。我們經文的第一部分這樣寫道,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後5:17)。但他們將其曲解為, "若有人信了聖經中的某些經文, 他便得救了"。這種邪說便是 "(三德曼主義 Sandemanianism)"。

除此之外,這些所謂的 "信徒" 認為,一個基督徒時時生活在罪孽中是很正常的。因此,他們 "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猶大書 4)。這是第二個錯誤,它在神學中被稱作 "反法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我在最近宣講的一篇關於浪子回頭的道文中說,

幾年前,一個在洛杉磯開設妓院的婦女說,她是一個 "得到重生的基督徒"。有一位福音派領袖告誡我,"不要論斷她"。實在太離譜了!這類容易令人誤解的福音派教義,被稱作 "反律法主義(antinomianism)"。此教義基于這樣一種理論,認為人能生活在罪孽的豬圈裡、也能同時作神的兒女(R. L. Hymers, Jr., Th.D., "對浪子的誤解," 2013年8月25日)。

因此, 反法律法主義者把 "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情慾–即 "淫亂、下流、無恥的行為" — W. E. Vine)。翻譯成 "情慾" 的希臘原文,也出現於加拉太書,與其他 "情慾的事" 並列出現 ── 我們接下來讀到,"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5:21)。整段經文是這樣寫的,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兇殺、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加拉太書 5:19-21)。

我不知道有什麼能比這更清楚的了!"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然而, 反律法主義者說,他們將會 "承受" 神的國!多麼狂妄!在以弗所書4:17-19中,翻譯成 "私慾" 的希臘原文,描述的正是未曾得救的人。還有什麼能比這更清楚呢?然而,現代福音派反律法主義者將 "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猶 4)。這種邪說並非僅局限於意大利。完全不是!此邪說在美國也是如此的猖獗,以至於你所遇到的每一個失喪的人都以為自己得救了,即使他們仍然生活在習慣性的罪孽當中。事實上,反律法主義毀掉了美國的基督教!

猶大書說,他們 "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 ── 我們主耶穌基督"。他們不認父神是主,他們不認耶穌是主。他們時常只把基督當作救贖者,而不認他為主。我們的意大利翻譯家說,"在意大利有很多福音派人士說,耶穌可以作你的救贖者,但未必是你的主"。投舍博士(Dr. A. W. Tozer)曾對那錯誤的教義作過強烈的指責。以下是他說的一段有名的話:

     一種引人注意的邪說如今正在我們基督教福音派的社區中蔓延 ── 這一廣被接受的概念認為,我們人類之所以能選擇接受基督,僅因為我們對這位救主的需要,而且我們有權任意推延我們對這位救主服從!…
     此乃何等的悲劇,我們如今時常聽人把福音的宣召置於這種根基上﹕"來靠耶穌吧!你無需服從任何人。你無需改變生活的任何方面。你無需放棄任何事物 ── 只要你來靠祂,相信祂作你的救主!"
     如此,他們便來信靠了救主。之後,在某次禮拜或聚會中,他們聽到了另一種號召﹕"你既然已經接受祂來拯救你,你能否願意把祂當作你的主人呢?"
     雖然我們到處聽到此類言談,但那並不證明這種講法是正確的。督促世間男女去相信一位分化的基督是一種不良的訓戒,因我們不可能接受一半基督…當人相信耶穌基督時, 祂必須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整體 ── 毫無任何保留!我的看法是,把耶穌當成一位聖差保姆是錯的;我們不能僅在罪孽使我們患病時來求祂,在祂幫助我們之後,便揮手說聲「再見」── 一走了之…
     我們不能像挑選家具的顧客那樣宣稱說﹕"我要買這張桌子,但不想要這椅子" ── 分開選購!絕對不能!你或者要基督的全部,或者一絲不要!
     我認為,我們需要再一次向世人宣講基督的全部── 一位無需我們為其道歉的基督,一位不能分開選購的基督, 一位要做你整體的主,不然便根本不願做你的主!
     我警告你 ── 你無法如此從主那裡獲得幫助, 因主不會拯救那些祂無從指使的人!祂絕不會分派自己的職責。你不能僅信基督的一半。我們接受祂原本的整體 ─ 受膏的救贖主、那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如果當祂拯救、召喚並揀選我們的時候,祂並不知道祂是否能去引導、掌管我們的人生,那祂便不是〔祂所自稱的〕那位救主了…
     是否有可能,我們並沒有服從基督必要?當我們向他呼求得救的那一時刻起,我們便必須去絕對服從祂。如果〔你〕不願如此去服從祂,我便會懷疑你是否真正獲得了轉變!
     當我觀察一些基督徒民眾的言談舉止時,我所看到聽到的事物…確實令我懷疑他們是否真正獲得了轉變…
     我認為,此乃當初不良說教的結果。他們把主當作一所醫院,把耶穌當作醫療主任,去治愈一些陷入麻煩的可憐罪人!他們要求道,"主啊,治好我吧!醫治之後我便會離開!"
     那是一種不良的說教…充滿了自欺。我們應望向身居高天的主耶穌,崇高、聖潔,頭戴冠冕,乃萬王之王、萬物之主,完全有掌管祂手下得救子民的權柄!…
     神渴望我們在全部事情上對祂坦誠。你當搜尋經卷,閱讀新約。如果你相信我提供了一絲真道,那麼我督促你就此采取一些行動。如你被人牽引接受了一個不完美、且有分歧的基督,你當歡喜地認識到,如今你仍有機會改邪歸正!(A. W. Tozer, D.D., I Call It Heresy!, Christian Publications, 1974年版,第9-21頁)。

但我發現,若想一個反律法主義者因自己的違法狀態而懺悔,其可能性微乎其微。我宣道已有55年了,我還從未見過一個熱衷的反律法主義者因自己的異端而懺悔、並在那之後獲得了真正的轉變。我認為此乃事實,因為固執的反律法主義者受撒但的控制。我的觀點是根據約翰一書3:8所講的, "〔慣於–ESV〕犯罪的是屬魔鬼…"。此節經文說,慣於犯罪的反律法主義者 "是屬魔鬼" 的 ── 既他們處於魔鬼的掌控之下。魔鬼是 "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 2:2)。我在此引用《改革研讀版聖經》(Reformation Study Bible) 內一段對 "反法律主義" 的註解。它說,

反律法主義的含義是 "與律法作對"。反律法主義者認為,神在經卷中的律法不應直接控治基督徒的生活…他們達到了如此錯誤的結論,認為自己的舉止無關緊要,只要他們繼續相信下去。但約翰一書1:8-2:1與3:4-10 卻指向了相反的方向。既作基督徒,又要去珍惜罪孽的生活方式,這兩者是不可能同時共處的(第1831頁)。

另外,在意大利的反律法主義者曾借用哥林多前書5:1為自己辯護,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 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哥林多前書5:1)。

在意大利的反律法主義者說,那 "是信徒中近親通婚的一個例子"。因此,他們說, 這證明 "信徒中也會有屬血氣的人"。我在美國這裡也曾聽過這一類的胡攪蠻纏。但在哥林多前書5:2-13內,保羅告誡在哥林多的教會 "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5:13)。很清楚,保羅告訴他們要 "把那惡人" 從教會中趕出去,甚至不要與他一同用餐(林前5:11)。在一章書之後,對此列舉了一段註釋,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着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 稱義了"  (哥林多前書6:9-11).

使徒保羅列舉了一系列反律法主義者的類型,他們 "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6:9)。很明顯,那些 "亂倫" 的人 "不能承受神的國" 的。在哥林多前書 6:9中,聖經告訴我們,"亂倫" 者不能進天國。啟示錄21:8告訴我們,像那樣的淫亂者將被投入火湖中。他們將永遠受地獄之火的折磨。

正如我剛才提到的,反律法主義並非局限於意大利。並非如此!這一魔鬼的教義正在西方世界(尤其在美國)中蔓延。我們的第二段經文完美地描述了反律法主義,

"因為有些人偷着進來,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是不虔誠的,將我們神的恩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 ─ 我們主耶穌基督" (猶大書 4)。

反律法主義者說,因我們得救出於恩典,我們能馬上回到罪孽的生活中。他們說,你無需放棄任何東西。他們無需作十一奉獻或外出得人。他們甚至連教會也無需參加了!他們說, 我們這些堅持遵守這些事宜的人是 "惟律法主義者 (legalists)"。這是反律法主義者最喜愛的詞彙之一。他們把順從的基督徒稱作 "惟律法主義者", 或 "法力賽人"。但他們錯誤地使用了這些詞彙。惟律法主義者和法力賽人教導,人靠行善得救。但我們教導的是,我們全靠恩典得救,然後,善行自然而然地顯露在真正得救者的身上。惟律法主義者和法力賽人教導,善工能拯救你。真正的基督徒教導,你得救全靠恩典,真正的救恩其後在真正的獲救者身上成就善工。惟律法主義者教導,善工能帶來拯救。我們教導,恩典帶來救恩,而善工是得救的結果。惟律法主義者說善工造就了救恩我們說救恩造就了善工 —— 正好與惟律法主義者相反!但反律法主義者並不強調善工 —— 或說他們中沒有很多人這樣做。他們甚至不認為基督徒需要加入教會並每週都參加禮拜。他們甚至不認為你需要每週參加禱告會。他們不認為你需要奉獻出你收入的十分之一,並每週出去傳福音。他們不認為你需要穿得體的衣衫。他們去教會的時候,經常穿得像去海灘的流浪漢一樣,因為他們強烈地排斥得體的穿着。我的太太上週參加了一位上了年紀的牧師的葬禮。在葬禮中,她看見一個反律法主義者的女兒穿着迷你裙出席!當福音教派的反律法主義者參加我們的教會,我們發給他們領帶。其他人都不反對戴上領帶:羅馬天主教教徒、佛教徒、以及其他人,他們不屬於福音教派,從來不會有異議。但福音派的反律法主義者總會反對。他們常常把領帶解下,仍在地上,或根本不願戴領帶。他們強烈地反對得體的穿着規則。他們在穿着上沒有任何規則!他們不守律法。他們違反一切規則。他們是反律法主義者!他們不認為你需要懺悔,並放棄那些十惡不赦的罪孽。換句話說,反律法主義者認為,你在作基督徒的同時,也無需經歷任何人生的變更!

我們相信聖經所教導的 —— 出於恩典的真實拯救能造就一生的善工。這點在聖經中的許多經節中講得很清楚,例如在以弗所書地二章中這段經典的經文,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以弗所書 2:8-10)。

"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 ── 白紙黑字。那應該非常容易理解。

反律法主義者不會接受這些經卷,他們甚至會向此教義挑戰。他們說, "不要論斷人。" 但他們才是論斷他人最多的人!在我人生和傳教事業中,一些對我最惡毒的攻擊都是出自邪惡的反律法主義者。我最早的第一次宣道,就是針對在加州亨廷頓公園市的一間教會裡的年青人之間盛行的反律法主義所講的。我當時是那間教會的成員,那時候我十七歲。禮拜之後,青年指導帶我到一旁,並告訴我以後不要再這樣宣道了。就在他責備我的同時,他的助理告訴那些年輕人,我所講的不對,不要因我講的道煩惱。但幾個月之後,這位青年指導逃離了教會,因為家長們得知他與孩子們有淫亂的行為。這些年來我觀察到,那天聽我宣道的年輕人幾乎所有人都離開了教會,過着不敬虔的生活。然後神對我這樣說: "羅伯特, 你儘管繼續下去,宣道指責反律法主義。那是一種可怕的邪說。別害怕,大膽宣道反對它!"

在我的傳教事業中,我嘗試這樣去做。當我在舊金山以北的馬臨縣(Marin County)教會當牧師的時候,我被視為 "惟律法主義" 者,並受到一個反律法主義的教會領導的惡毒攻擊。之後,有人發現他跟教會裡的一些女孩子發生了關係。在洛杉磯西部的西木區,一個反律法主義的 "聖經教師" 說,我是法利賽人,是一個危險的假教師。當他跟我們教會中的一個年輕人在電話中將我說得體無完膚時,我在電話的另一條線上監聽。當我說:"比爾,你好。我是海羅伯博士。" 他大叫了一聲,便摔下了話筒。他查經班上的年輕人吸大麻,並且強烈地反對在主日參加禮拜。這就是這位反律法主義的 "教師" 教導他們的。在短短幾年內,他的整個 "傳教事業" 四分五裂 ── 銷聲匿跡了。直到最近,一位反律法主義的女士還在惡毒地攻擊我,指責我是個惟律法主義者和假教師。她手持一支手槍,然後說那支手槍告訴她,"射殺,去射殺"。我們向FBI舉報了她。但很久以前,我就學會了不要為反律法主義者的攻擊而過分沮喪。這樣的攻擊從來都是針對真正的基督徒的,自從古時該隱殺了亞伯之後就沒有停止過!使徒約翰提到了殺亞伯的兇手 ── 即他的兄弟該隱。約翰說:"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甚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約壹3:12-13)。

反律法主義者抵觸針對 "懊悔死行"(來6:1)的強力宣道。他們其實是憎惡 這樣的宣道 ── 並且會與任何這樣宣道的人爭鬥。希律王砍了施洗約翰的頭,因為他傳懺悔罪惡的道。猶大公會 (Sanhedrin) 下令要把基督釘十字架,因為祂宣講懺悔罪惡的道。使徒保羅遇到 "假弟兄的危險",因為他宣傳懺悔罪惡的道(林後11:26; 徒 26:20, 21)。

熱衷的反律法主義者從未獲得轉變,他們從來沒有得到重生。而且他們從心底上憎惡那些說他們仍舊失喪的人。投舍博士在他著的一篇名為《一次出生和二次出生的人》的論文中,描寫了這些人的憤怒。他靠經卷證明,那些未得重生的人會不斷地與那些已得重生(二次出生)的人爭鬥。反律法主義者輕視、恐嚇、並且攻擊那些經歷過重生的人。投舍博士說, "這強烈反對二次出生的憤怒,證實了他們所教的真實性" (A. W. Tozer, D.D., "The Once-Born and the Twice-Born," Man: The Dwelling Place of God, 基督教出版, 1966, 第 21頁) 。

這是一個很可悲的情況,因為我們非常渴望反律法主義者能夠得救,我們時常祈禱他們會得轉變。他們知道,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為了償還他們的罪惡,他們也知道祂活在天國內,然而他們卻從未真正地懺悔,也沒有真正地信靠祂。

今晚在座的可能有一位反律法主義者,緊抓着假轉變不放,甚至在心中強硬地反對真正的轉變。在網站上或許有閱讀或聽這篇道文的朋友,正在爭鬥着去阻止真正的轉變。我帶着沉重的心對你們說:"你現在緊抓不放的是一個虛假的信仰,是一具陳腐的屍體。你缺少真正轉變所帶來的平安和喜樂。選擇生命,選擇生命吧!丟棄假轉變那陳腐、霉爛的屍體吧!然後將自己投向耶穌基督!祂將以祂的寶血來洗淨你的罪孽!祂會使你成為一個新造的人,一個出於愛而服從神的人,而非一個在此邪惡世代中反抗祂的人。" 聖經這樣說: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

當你懺悔並且投向耶穌的時候,你就能夠真正地唱出《我奉獻所有》。

我奉獻所有與耶穌,是甘心樂意奉獻;
   我願永遠愛主靠主,與主親密到永遠。
我奉獻所有,我奉獻所有。
   完全獻與恩主耶穌,我奉獻所有。

我奉獻所有與耶穌,虔誠俯伏主前求;
   撇棄世上所有快樂,主–求你現在收留。
我奉獻所有,我奉獻所有。
   完全獻與恩主耶穌,我奉獻所有。
("I Surrender All" 詞: Judson W. Van DeVenter, 1855-1939)。

我們現在有時間與你討論有關靠耶穌得救的事。如果你希望和我們交談的話,請現在就離開你的座位,走到禮堂後面去。凱根博士將領你到一個安靜的地方,在那裡我們可以談一談。陳醫生,請來為那些響應的朋友能夠在今晚信耶穌而禱告。阿們。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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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普魯德鴻先生(Mr. Abel Prudhomme)領讀的經文﹕以弗所書 2:4-10。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的獨唱﹕
"I Surrender All" (詞: Judson W. Van DeVenter, 1855-1939)。

你可用英文發電郵給海博士–電郵地址﹕rlhymersjr@sbcglobal.net。或寄信給他
到﹕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或直接打電話給他﹕(818)352-0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