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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門徒的代價

THE COST OF DISCIPLESHIP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三年六月二日早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Morning, June 2, 2013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 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 14:33)。


迪特里希•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是一位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在德國的年輕信義宗牧師。當希特勒嶄露頭角時,潘霍華逃離了德國。然而,在英國和美國度過一段時日之後,他感到神在召喚他回德國,去向他本國的民眾宣道,於是他便回到了故園德國。他於1943年被蓋世太保逮捕,關進一所納粹黨監獄。就在同盟國聯軍從希特勒手下解放德國之前幾天,納粹黨把潘霍華領出監牢,帶上手銬,用一條鋼琴琴弦繞住他的脖子吊死了他。作為烈士獻身時他僅三十九歲。潘霍華最著名的著作是《作門徒的代價》(The Cost of Discipleship)。我在某些事情上與潘霍華的意見不同,因他屬於信義宗。我也不同意他對聖經所持有的巴特主義觀念。但是,潘霍華超越了本人自由派的背景,寫成了一卷基督教的經典著作, 《作門徒的代價》。在此,我借用了他的書名作為今天我宣道的題目。願聽宣道時你能得神賜福!但在宣道前,葛先生首先來為我們演唱。(葛先生唱, "The Son of God Goes Forth to War" 詞: Reginald Heber, 1783-1826)。

請大家起立,朗讀神的道。

"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33)。

請坐。

我很喜歡耶穌說話的直截了當,實話實說。當代的宣道士常認為,他們可以通過緩慢的過程來使人成為優秀的基督徒。他們先引人作 "決志",讓後再花上許多年來教他們學聖經。這些宣道士認為,那便是造就穩固門徒與優秀基督徒的方式。但那並不是主耶穌基督召人做祂門徒的方法!

普魯德鴻先生剛才領讀的那段經文中,提到了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祂轉過來對他們說…"
         (路加福音 14:25)。

所以, 這是主耶穌基督對迷途者所說的話,那些人仍未得救、仍未成為祂的門徒。耶穌開門見山地對那群人講的第一件事便是: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26, 27)。

好一番言語!你是否能想像出當代宣道士約爾•奧斯丁(Joel Osteen),甚至葛福臨(Franklin Graham)說出這番話呢?

然而,基督的言談方法令人耳目一新 ── 猶如拂面的春風一樣清新。弗農•麥基博士(Dr. J. Vernon McGee)對這幾節經文如此註解道,

這些經句所講的不過是要我們把基督放在首位。一位信徒對基督的信奉心應當如此堅定,相比之下,他對一切其他事物的愛好似乎變成了憎惡(J. Vernon McGee, Th.D., Thru the Bib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83, 卷 IV, 第311頁; 對路加福音14:25-27的詮注)。

與此相同,我們今天的核心經文也說,

"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33)。

這並不是說, 你需赤身住到山洞裡去。這裡說的是,你須無條件地把自己交給基督, 將祂作為你的神與救主。這裡說,你需情願放棄基督召喚你去放棄的任何事物。耶穌在其登山寶訓中也曾提過這一原則: "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 (太 6:33)。

請注意,基督對一大群跟隨祂的人講起這作門徒的代價。"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祂轉過來對他們" 提出了作門徒的代價(路14:25)。基督的目的不是收集一大群毫無誠心的人。祂的目的是要召聚一組極為忠誠的人── 一群將冒着性命的危險去把祂的信息傳到地極的門徒!約翰•萊斯博士(Dr. John R. Rice)說:

聖經內從頭至尾都有這一說教,希望一切侍奉主的朋友都能數算代價。一切耶穌基督的忠心僕人,或可被悅納的牧師與傳教士,或者作得人能手的教會普通成員,或一切希望向人作好見證的人,都必需付出辛勤、勞累,並忍受迫害。當你見到救主時,如你希望主對你的評價是:「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必需做好受苦的準備。無需付出任何代價的侍奉, 不會有什麼價值, 不會在見到救主時因此得到獎賞! (John R. Rice, D.D., What It Costs to Be a Good Christian, Sword of the Lord Publishers, 1952, 第10頁)。

"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33)。

這節經文至少能從三方面來加以應用。

I. 第一,我們對基督的愛必需超過對親屬的愛。

你或許一生中都無需在基督和家人之間作出選擇。但有些人曾面臨過如此的考驗。許多年輕的穆斯林教徒為了跟隨基督,必須放棄自己的親友。許多年輕的正統猶太教徒必須在家人和耶穌之間作出選擇。我認識一個人,他年輕的時候因為信了基督,被自己正統猶太教的家人逐出家門。他許多年一直沒有見到父母的面。最後,他聽說母親病危。他帶着一顆沉重的心到醫院探望媽媽。但母親見他走進病房時,便向他尖叫道, "滾出去!帶着你的基督一同滾出去!"此後,他再也沒有見過母親的面。我和這人很熟。他是一位優秀的基督徒,名字是莫舍•羅森(Moishe Rosen)。他主持了我和我太太的婚禮。在他去世前不久,我和家人曾有幸和他一起吃過午餐,度過了一段美好的時辰。他創建「猶太人歸主協會」(Jews for Jesus) 使上千年輕猶太人因此而得救。他作基督徒的代價,便是自己心愛的父母!

偉大的司布真(Spurgeon)說, "你可能聽說過烈士約翰•羅杰〔John Rogers, 公元1500-1555〕的故事,他為基督即將被燒死〔在火刑柱上〕; 他的敵人一直無法使他動搖,但在這位敬虔者走向〔刑場〕的路上,他們想再次來說服他。他們把他的妻子和十一個孩子帶來見他,他們無一不在哭泣,跪在他面前求他悔過。他妻子說,「丈夫啊,請不要任性。不要上火刑柱」…孩子們也都〔對他說〕:「爸爸, 請您為我活着吧;」「爸爸,也為我活下來吧。」這位善者沒有預料到這一試探。他站在那裡,被自己所疼愛的親人環繞着,於是對他們說,「神知道我愛你們是多麼深,而且喜歡為你們做出任何事情…使你們滿意,只要我良心清白;但與我全心所愛戴的基督和祂的福音相比較,我必須把你們全都放棄…我必須為基督真理的緣故獻出我的身軀,讓他們焚燒;因此,請不要哭泣使我傷心了。」他的壯舉就此完成了;你們藉此事件可以理解我們經文的含義,那比我所能使用的任何言詞都更具陳述力"(C. H. Spurgeon, The 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Pilgrim Publications, 1977, 卷XLV, 第567頁)。

"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加福音 14:33)。

"我奉獻所有。" 放聲唱!

我奉獻所有,我奉獻所有。
   完全獻與恩主耶穌,我奉獻所有。
("I Surrender All" 詞: Judson W. Van DeVenter, 1855-1939)。

II. 第二,我們對基督的愛必需超過對生命的愛。

司布真讀了一封小普利尼(Pliny the Younger, 公元61-112)寫的信件給會眾聽,內容是對早期基督徒的描述。"他說,他不知該如何對待這些人,因這些人是一群誠懇的人,但他們有一點怪僻,就是他們凡事必須跟隨耶穌。他們甚至會安祥地前往,即便來到羅馬叛官面前也毫無畏懼,明知被判為基督徒時,他們一定會被處死;但他們似乎渴望去死,以至於把他們對基督的愛 置於對脫離痛苦、逃避死亡的思念之上。他們所忍受的折磨…我幾乎不敢向你描述。想一想這麼一個人,被迫坐上一把燒紅的鐵椅子;其他人被拖在野馬身後,或被野牛拋來拋去,或被野獸撕成碎片…但那些烈士有沒有退縮後悔?沒有,他們為基督的緣故毫不動搖, 寧可拋棄性命…也不願背叛他們的救主耶穌基督" (司布真, 同上, 第569頁)。

我正在讀一本令人驚恐的書。作者說,他認為基督徒將會再次經歷這類磨難 ── 就在這裡,在西方的美國。他也許是對的。我們如今就必須做好準備。一個因懶惰而不願在星期天晚上參加禮拜的福音派人士,在磨難來臨時,不會持守對基督的忠誠。一個在一週內缺席禱告會的美國教會成員,絕對忍受不了那時的考驗。基督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 14:26)。願神賜予我們力量,讓我們能夠跟隨古時教會的聖徒烈士們 ── 以及當今穆斯林國度中的聖徒烈士的榜樣。

男女老幼,無數信徒,作主忠心精兵,
   身穿白袍,環繞寶座,歡呼頌讚主名;
他們曾歷天路險程,經過危難重重,
   我們求主施恩相助,跟隨前人腳蹤。

榮耀聖徒,乃主選召,曾受天降聖靈,
   確知他日必得榮冕,苦難都已看輕;
不畏鎖鏈,監牢,猛獸,不怕暴君刑重,
   忠心至死,堅信不搖,誰跟他們腳蹤?
("The Son of God Goes Forth to War," 詞: Reginald Heber, 1783-1826)。

安得烈•格里利(Andrew M. Greeley, 1928-2013)神父於上週去世。他是一位自由派的天主教神父。他攻擊傳統的道德理念,他的依據是本人在社會學上的見解,而非聖經。例如,格里利說,他對社會學的研究表明,天主教徒把神視為 "一位愛人、丈夫、朋友、母親"。這令他們的政治觀比新教徒更為自由化。新教徒把神視為 "王、主人、以及耶和華" (Los Angeles Times, May 31, 2013, 第A11開)。當我讀到那裡時,我心想, "那不正是「宗教法庭」的原因嗎?"在我畢業的兩所自由化神學院裡,我學會了如何提出這類尖銳的問題。有成千上萬新教徒,在宗教法庭內被那些天主教徒燒死在火刑柱上,有的被溶化的鉛灌入喉嚨,遭刑具折磨。這在我來看,那些天主教徒並沒有把神視為 "一位愛人、丈夫、朋友、母親"。這聽起來也不像神和藹的兒子。耶穌雖不寬松,但祂不殘忍!祂曾為那些拒絕跟隨祂的人落淚﹕"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它哀哭"(路 19:41)。

我奉獻所有,我奉獻所有。
   完全獻與恩主耶穌,我奉獻所有。

III. 第三,對基督的愛必需超過對其他任何事物的愛。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祂轉過來對他們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 和自己的性命, 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 14:25-27)。

司布真說,此段經文可這樣來概括:"我們對基督的愛必須超越一切,否則我們不能作祂的門徒"。如果我們面對獲得整個世界或基督的選擇,"感謝神,我們當中有許多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基督〕"。"因此,[那些經文] 的意思是,基督要的是忠心耿耿的僕人;如果你要作主的門徒,你必須帶着你的全身心來投靠祂。"

安得烈•格里利是一位自由派社會學家,是位神父。他說應把基督視為 "丈夫和朋友"。至此,他所說的很正確。但是,神父格里利否認基督 "是王、是耶和華、是主人" (Los Angeles Times, 同上)。格里利錯了 ── 因為基督即是朋友,也同時是王。要理解這點,需具有對聖經的領悟,但這是格里利所不具備的。人僅有在真正的轉變中,才能領會耶穌對我們的愛,以及祂對我們徹底忠心的要求 ── 既把祂作為主、也作為王來對待,兩者同時存在!

司布真說, "魔鬼很願意與基督分享他的王國…但基督不肯;如果我們希望作基督的臣民,我們便應從頭至腳都歸祂的統領,而且祂也不會允許撒但在我們身上設置任何屬於魔鬼的營地。〔撒但必須離去;基督必須在你心中作王。〕那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已經來臨!祂頭上帶着冠冕,並不會允許〔爭競者〕分享權柄一個時辰。來吧,你如何看?你是否全心全意地讚同基督?如果不是,你便不是祂的門徒之一。我把經文再讀一次,請用心聽,「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 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14:26(司布真, 同上, 第570頁)。

我在此要勉勵每位新信主之人 ── 無論何事發生,切莫因耶穌而恥辱!人子本人說:"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裡…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路 9:26)。

竟然有人羞認主名,
我們上天希望所寄;
我心慚愧我臉含羞,
因我不認袮名無比。
   ("Jesus, And Shall It Ever Be"
     詞: Joseph Grigg, 1720-1768; 末後一句由牧師更改)。

無論你在何處,都要捍衛基督!絕對不要讓多疑者或像 "神父" 安得烈•格里利那樣的無賴貶低基督!千萬不要!奮起為耶穌!大家來唱!

奮起,奮起,為耶穌!十架忠勇精兵!
高舉尊嚴的大旗,莫損我主威名;
大家同歸主麾下,抵抗無數敵人;
臨險之時見膽量,勇氣百倍加增。—《奮起,奮起,為耶穌》
   ("Stand Up, Stand Up For Jesus" 詞: George Duffield, 1818-1888)。

"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 14:33)。

我們經文的實際運用是 ── 你是不是基督的門徒?你對基督的愛是否超過了你對自己的家人、甚至對自己生命的愛?你愛祂是否超過了愛這世界的所有事物?你是否將全身心都交給了基督?你生活的方式是否證明了你對祂的忠誠?你是不是基督的真正門徒?如果不是,我呼籲你立刻來服從基督!請記住,基督說,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人就是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甚麼益處呢?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  (馬可福音 8:34-37)。

拋棄一切令神厭惡的事吧!全心全意地來投靠神的兒子!停止相信這世界,將你的信念完全放在那位被稱為基督的耶穌身上!祂將用祂灑下的寶血來洗淨你的一切罪孽。祂替你死在十字架上,為了償還你的罪孽。如你希望和我們討論作真正基督徒、或作基督真正門徒的事,請馬上離開座位,走到聚會廳後面去。凱根博士將把你帶到一個安靜的地方去,在那裡我們可以交談,禱告。如果這是你第一次來訪,而且你有問題要問,請現在就離開座位,到後面去。陳醫生,請為那些響應的朋友禱告。阿們。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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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普魯德鴻先生(Mr. Abel Prudhomme)領讀的經文: 路加福音14:25-33。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的獨唱﹕
      "The Son of God Goes Forth to War" (詞: Reginald Heber, 1783-1826)。


證道 / 宣道提綱

作門徒的代價

THE COST OF DISCIPLESHIP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 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 14:33)。

(路加福音 14:25, 26-27; 馬太福音 6:33)

I.   第一,我們對基督的愛必需超過對親屬的愛。

II.  第二,我們對基督的愛必需超過對生命的愛,
路加福音19:41。

III. 第三,對基督的愛必需超過對其他任何事物的愛,
路加福音 14:25-27; 9:26; 馬可福音8:3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