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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 – 真實轉變的典型

(論創世記,第62講)

ABRAHAM – A TYPE OF REAL CONVERSION
(SERMON #62 ON THE BOOK OF GENESIS)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一年七月三日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July 3, 2011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創世記 12:1)。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創世記 15:6)。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 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創世記 17:1)。


辛普森博士(Dr. A. B. Simpson, 1843-1919)說, "亞伯拉罕心中的信念…實在是歷史上信念的標準典型。因此,這位族長被稱為 '信之人的父,' 羅馬書 4:11" (A. B. Simpson, D.D., The Christ in the Bible Commentary: Old Testament, Wing Spread Publishers, 2009 年重印, 第 78頁)。

我在這點上同意辛普森博士的觀點。亞伯拉罕是 "是歷史上信念的標準 [範例、首要] 典型。" 使徒保羅也提到了那些 "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信〔念〕之蹤跡去行的人" (羅馬書 4:12)。這便是今晚我講的主題: "亞伯拉罕 – 真實轉變的典型。" 我使用 "信念之蹤跡" 的意思,與司布真(Spurgeon)講的相同, "我們逐步接近信念…通過幾個階段最終獲得信念" (C. H. Spurgeon, Around the Wicket Gate, Pilgrim Publications, 1992年重印, 第57頁)。

在這段宣道文內,我要列舉創世記內顯明遠祖亞伯拉罕真實轉變的三節經文。

I. 第一,亞伯拉罕被召。

請翻到第一節經文,並放聲朗讀,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過–KJV〕: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創世記 12:1).

神召喚亞伯蘭時 "當日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在米所波大米還未住哈蘭的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對他說〔過–KJV〕: 你要離開本地和親族,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方去" (使徒行傳 7:2-3)。

神曾召喚過亞伯蘭,要他離棄在迦勒底吾珥中的一切黑暗與對世俗偶像的崇拜。但亞伯蘭沒有徹底地服從神。創世記12:1指出, "耶和華對亞伯蘭–KJV〕: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 (創世記 12:1)。相反,亞伯蘭僅僅部分地服從了神。他離開了吾珥,卻沒有拋棄他崇拜偶像的父親,反而帶上了〔父親〕他拉與侄子羅得。他沒有去到迦南地區,反而逗留在哈蘭,直到父親去世 (參 創世記11:31-32)。亞瑟•平克(Arthur W. Pink)說, "對亞伯蘭的召喚描述了信念旅途的開始。第一條要求便是要與世俗隔離…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亞伯蘭繼續得到神的啟示,直到他徹底地服從了祂〔起初〕的召喚為止…當你真正與世俗隔離之後,〔通過基督〕與神的交往才有可能" (Arthur W. Pink, Gleanings in Genesis, Moody Press, 1981年版, 第141, 143, 144頁)。

這對我們現今來說是多麼好的榜樣!班揚在他寫的《天路歷程》內,描述了一位沒有得救的人,如亞伯蘭一樣受到了神的召喚,而且必須離棄 "沉淪城 (City of Destruction)" 和自己的家人後,才能走上引向基督的救恩之路。

神 "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 (彼得前書2:9)。"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雅各書 4:4)。"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哥林多後書 6:17-18)。當然,這不是指進入修道院,或與世間切斷一切來往。耶穌說,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
      (約翰福音 17:15)。

我們見到許多年青人搖擺不定,正如亞伯蘭那樣。他們想生活在兩個世界中,一週期間與世俗的朋友來往,週末與基督徒朋友交往。然後,他們卻奇怪為什麼自己仍未獲得轉變!原因很簡單。他們必須能像帆妮•克羅斯比(Fanny Crosby, 1820-1915)那樣說, "帶走世界,賜我耶穌 (Take the world, but give me Jesus)"。請大家一同來唱!

帶走世界,給我耶穌,
   人間樂趣皆虛空;
唯有主愛永遠長存,
   千年萬代不改變… — 《帶走世界,給我耶穌》
("Take the World, But Give Me Jesus" 詞: Fanny Crosby, 1820-1915)。

"帶走世界,給我耶穌" —— 你必須具備如此的心態,不然你將無法得到轉變!

耶穌說, "被召的人多, 選上的人少" (馬太福音 22:14)。僅有那些如亞伯蘭那樣確切被召的人,才能 "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得前書 2:9)。而絕 "大多數" 都是對神的召喚充耳不聞的人。因為 "被召的人多, 選上的人少" (馬太福音 22:14)。正如A.W.平克所說的, "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亞伯蘭繼續得到神的啟示,直到他徹底地服從了祂〔起初〕的召喚為止" (Pink, 同上, 第143頁)。

II. 第二,亞伯拉罕的稱義。

請翻到我們經文的第二部分,就是創世記15:6。請起立朗讀這節經文: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創世記 15:6)。

請坐。在這篇簡短的道文中,我沒有足夠的篇幅把亞伯拉罕一生的所有細節向大家一一講明。在這裡,我僅列出創世記中最重要的三節經文,以證明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信〔念〕之蹤跡" (羅馬書 4:12)。

創世記15:6講到了亞伯蘭稱義的那一刻。這是一節極為重要的經文,在新約中被了引用三次:羅馬書 4:3;加拉太書 3:6;雅各書 2:23。

許多 [聖經] 註解家說,亞伯蘭稱義乃是因信了第五節中的應許。但是,亞伯蘭在創世記15:6之前就早已具備了足夠的信心去遵從神的召喚,因希伯來書11:8如此告知我們說:

"亞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 [雖然當時他還沒有得救], 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那裡去" (希伯來書 11:8)。

但創世記15:6告訴了我們一些之前未提到的事。在這節經文之前,亞伯蘭相信神的存在,甚至靠着他微弱的信心、在躊躇之下遵從了神的命令。這種信心被司布真稱為 "信之前的信心" —— 此信心乃是一個人獲得真正轉變之前所得到的啟蒙。

然而,在創世記15:6中,還有一件之前從未提到的事。亞伯蘭不僅是〔在理智上〕相信了主的 "應許。" 更重要的是,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創世記 15:6)。他不是僅相信這應許!不是的!他 "信耶和華"。凱爾博士 (C. F. Keil) 對這節經文的希伯來譯文是: "他相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凱爾博士指出,亞伯蘭不僅同意神說的話,他也信任神, "這是一種心甘情願的信任, 猶如放下了自我內心的防禦,實實在在由衷地去信任某人一樣…'去信任耶和華,' 來信靠祂" (C. F. Keil, Ph.D.,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in Ten Volumes, Willia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73 年重印, 卷 I, 第212頁)。

僅信有關神或基督的事實〔教義〕是不夠的。你必須實實在在地信任耶穌這個人,才能在神的面前稱義。就如羅馬書第四章中所講的: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羅馬書 4:3-5)。

當你信靠祂時,你的信念 "就算為義" (羅馬書 4:5) 了。

亞伯拉罕那日這樣做了,但在那之前他沒有這樣做,因我們在創世記15:18中讀到:"當那日 [就是他 '信耶和華' 的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

在約翰福音3:18 中我們讀到: "信他的人, 不被定罪" (約翰福音3:18)。"Believeth on him" (KJV) 中的 "on" 字,在希臘原文裡是"eis," 其字義是 "進入某處或某物之內" (Zodhiates)。你的信心必須轉移到在上天神的右手邊的耶穌身上。聖經再次說道: "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 (使徒行傳 16:31)。KJV 中 " Believe on the Lord Jesus Christ" 的 "on" 字,在希臘原文裡是 "epi," 其字義是 "向 upon" (史布朗)。這句經文的含義是,使自己靠耶穌。這句經文從字義上可理解作 "信靠主耶穌,你…必得救" (使徒行傳 16:31)。你若要使你的罪得到赦免,從而得以稱義,你必須被吸引到耶穌那裡 (即與祂結合),來信 "靠" 祂。靠向耶穌吧,就如一個陷在失火房屋裡的人跳入消防員準備好的救生網那樣。把自己投擲到耶穌基督那裡, 去信靠祂! "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 (使徒行傳 16:31)。這便是亞伯蘭那日所做的。"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創世記 15:6)。

我信念尋到安息根基,
   並非靠某種訣竅或教義;
我倚靠永生永在的那一位,
   祂為我受的傷將替我求祈…
("No Other Plea," 詞: Lidie H. Edmunds, 1851-1920)。

雖然在 "永恆聖子身份 (incarnational Sonship)" 和耶穌寶血的教義上,我不同意約翰•麥加瑟博士(Dr. John MacArthur)的意見,但是我同意他對創世記 15:6 的註解。他說,當亞伯拉罕 "相信了主,亞伯蘭便因信得到了重生!" (The MacArthur Study Bible, Word Bibles, 1997, 第36頁; 對創世記15:6的註解)。麥加瑟博士在這點上是完全正確的。除此之外,我還要提出關於亞伯蘭的第三點,這是我要講的第三節經文。

III. 第三,亞伯拉罕的成聖。

神極具功效地召喚了亞伯蘭。神使亞伯蘭重生、稱義。隨後,神 "出現" 在亞伯蘭面前,召喚他過一個聖潔的人生。請大家起立,把聖經翻到創世記17:1,並放聲朗讀這節經文。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創世記 17:1)。

請坐。司布真對創世記17:1作了下列註解。他說:

      我們對亞伯蘭一生的認識,從亞伯蘭受召開始。那時, 他被帶離迦勒底的吾珥,前往迦南為神所使用。下面,我們看到他的稱義。在這裡,他相信神,並且神以此為他的義;接下來…我們沿此主題走深一步…在我們面前的這章書內 [創世記 17], 我們看到神使他成聖…如同主人手中一件得心應手的器皿一樣。所有受了神 [有效] 召喚之人,都稱了義;所有稱義的,都接受了聖靈的淨化…
      讓我提醒你這些福分到來的次序。談論成聖一事,我們不應將其作為頭條論題來討論,而應將其作為一個須經一系列的里程碑才可攀登抵達的高峰來對待。一個人若還未受到神聖靈的召喚,卻裝作把自己獻身於神,是徒然無益的…他們必須領會到 "你們必須重生" 這句話的含義,因為在一個人還未受神聖靈的引導之前,他說的一切關於事奉神的言詞,可以用約書亞的這句話來回答:"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 我有談論為神獻身的事,但並沒有把它放在首要地位,甚至也沒有將它擺在第二位。這是因為一個人必須靠信耶穌基督而稱義,不然他將不會得到那能使他成聖的恩典;因為聖潔增長的根基是建立在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之上。要記住,聖潔不是一朵花,而是一條根;使人得救的不是聖潔,而是那使你聖潔的救恩。一個人得救不是因為他的聖潔,他變得聖潔是因為他已經得救了…獻身與神是隨着被召和稱義之後才到來的 (C. H. Spurgeon, "Consecration to God–Illustrated by Abraham's Circumcision", The 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Pilgrim Publications, 1976 重印, 卷 XIV, 第685-686頁; 對創世記 17:1-2的註解)。

一個經歷虛假轉變的人不能在神 "面前作完全人 [正直、誠實之人,《司可福研讀聖經》譯註]"。遲早那人必會顯露出沒有獲得轉變的跡象。僅有那些受到神具有功效的召喚、並且因與基督真正結合而得到稱義之人,才能在神面前安然行走,才能在神的恩典下成長,成為把一生都奉獻給神的男女。那些僅僅在自己的 "見證" 中寫下了 "正確的言詞" 之人,遲早會離開教會,因為他們僅是名義上的基督徒,或者比這更糟。千萬不要試圖去死記 "正確的言詞"!甚至不要去尋求 "正確的感受"。"正確" 的言詞或 "正確" 的感受是無法拯救你的!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你須尋求的是耶穌本人!只有耶穌本人才能使你稱義,只有祂才能賜予你過基督徒人生的能力。在這點上,沒有人能比使徒保羅在羅馬書5:1-5中說得更為清楚的了: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着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羅馬書 5:1-5)。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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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 phone him at (818)352-0452.

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reighton L. Chan)領讀的經文﹕羅馬書 4:1-5。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的獨唱﹕
"No Other Plea" (詞: Lidie H. Edmunds, 1851-1920)。


證道 / 宣道提綱

亞伯拉罕 – 真實轉變的典型

(論創世記,第62講)

ABRAHAM – A TYPE OF REAL CONVERSION
(SERMON #62 ON THE BOOK OF GENESIS)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 (創世記 12:1)。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創世記 15:6)。

"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創世記 17:1)。

(羅馬書 4:11, 12)

I.   第一,亞伯拉罕被召,創世記 12:1; 使徒行傳 7:2-3;
彼得前書 2:9;雅各書 4:4; 哥林多後書 6:17-18;
約翰福音 17:15; 馬太福音 22:14。

II.  第二,亞伯拉罕的稱義,創世記15:6; 羅馬書 4:12;
希伯來書 11:8; 羅馬書 4:3-5; 創世記 15:18;
約翰福音 3:18; 使徒行傳 16:31。

III. 第三,亞伯拉罕的成聖,創世記 17:1; 羅馬書 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