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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人者的獎賞

THE SOUL WINNER'S REWARD

海羅伯博士 (Dr. R. L. Hymers, Jr.) 著

主日,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January 30, 2011

"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但以理 12:2-3)。


這段經文提到了未來將要發生的兩次復活。真正的基督徒將在被提升天之時復醒,會 "得永生" (但以理書 12:2a)。使徒保羅清楚地對此作了描述: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帖前 4:16-17)。

在這之後,還有第二次復活,即那些非基督徒的復活。他們復活後,要 "受羞辱,永遠被憎惡" (但以理書 12:2b)。這便是那被詛咒的、未得救的死人在最後審判中的復活。使徒約翰對此作了這樣的描述: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
     (啓示錄 20:12-15)。

那些在最後審判中復活的會像但以理說的那樣,在地獄裡 "受羞辱永遠被憎惡"。

除此之外,通過但以理書12:3我們得知,那些對得人充滿熱心的人,與那些對得人毫無積極性的人是有區別的:

"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但以理書 12:3)。

萊斯博士 (Dr. John R. Rice) 對這節經文這樣評論道:

      在 [第一次] 復活之時,會像基督所說的那樣,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那時,人類的價值觀將會有很大改變。誰會在前呢?誰是那現今在後的、但進入了天國的永恆榮耀後卻成了在前的呢?但以理12:3告訴我們…"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哦,得人的智慧!那願意把眼光放長遠的人、並且如今去爲耶穌辦理要事的人,有朝一日會成為顯赫人物。有那麼一天,他會 "得到提拔,並發光如星"!許多無名之輩,在那日將 "如同天上的光"。那些使多人歸義的得人者,將如神的道所說的那樣,"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我們最好把我們的思念寄托在人世以外的另一套價值觀上!我們最好把我們的心思放在那不易消逝的事物上…
      我對箴言11:30內所講的 "有智慧的必能得人" 不存任何懷疑。是的,得人者在永恆之事上具有長遠的眼光, [他們觀看的是未來]!而那把時間、才智、與精力花在即將消逝的人間事物上的人, 是極其愚昧的 —— 你所付出的不會為你帶來永恆的收益…那力求 [得人] 的, 在未來的世界中將極為顯赫!(John R. Rice, D.D., The Golden Path to Successful Personal Soul Winning, Sword of the Lord Publications, 1961, 第302-303頁)。

萊斯博士又說:

      根據約翰福音3:36和5:24以及其它聖經章節,人信了基督便得永生。但在天國裡,人所得到的獎賞則因成果而異。啊,願神賜給我們恩典,讓我們能贏獲那得人者的永恆賞賜! "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萊斯博士, 同上, 第305頁)。

神學家亨利•希森博士 (Dr. Henry C. Thiessen) 說的話也幾乎與萊斯博士一樣:

主賜機會給祂的子民去積攢上天的財富 (馬太福音 6:20)…作爲一位對他人靈魂負責的信主之人,他所領受的獎賞將根據他使多少人歸義來決定。"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但以理12:3) (Henry C. Thiessen, Ph.D., Introductory Lectures in Systematic Theology, Eerdmans Publishing Company, 1949 版, 第456-457頁)。

萊斯博士在一首歌中說得很好,

時間短促!秋收即將落幕。
   收割結束,收割者便會被取回歸,
去向豐收的主人耶穌匯報我們的功績,
   望祂帶著笑容說﹕"辦得好"!
我們今天來收割,不然便錯過金秋!
   今天我們可獲得失喪的靈魂。
願從火焰內爭取得到一些 [迷途羔羊],
   今天我們外出,帶些罪人來聽福音。
("So Little Time" 詞: Dr. John R. Rice, 1895-1980;
      副歌修改﹕葛利費斯先生)。

聞布朗牧師 (Pastor Richard Wurmbrand) 是「烈士之音」("The Voice of the Martyrs") 的奠基人。他舉了一個非常形象的例子,描述了在天國內那些得不到賞賜之人的處境 —— 因他們在人世作基督徒時,對外出傳福音或去參與其它為基督的活動毫無積極性。「烈士之音」的現任主持人湯姆•懷特 (Tom White) 如此回憶起他曾經聽聞布朗牧師講過的一次道﹕

...他說,可能當我們被帶入天國,耶穌引我們走進大門的時候,祂會停住腳步,向我們介紹一位閃爍美麗的、並獲得了極大榮譽的靈魂。我們會充滿好奇地問耶穌, "這人是誰呢?[他一定] 是非凡的人物。[他] 生前有何業績?" 這時,耶穌帶著淚水轉向我們輕聲地說..."這是你本該成為的人"(The Voice of the Martyrs 雜誌, 2011年2月, 第2頁)。

湯姆•懷特說,

      我…在越南中部探望了一位華人女孩。她從十四歲起便被關在監獄內。她的惟一過犯就是教本村的孩子們去認識耶穌。這位女士沒有錯過她的機會,作了她本該成為的人。從十四歲起, 她便在監獄中侍奉耶穌;七年之後,她仍然繼續為主作見證。這在高峰(音譯) 的生活中也是同樣的。當中國基督徒高峰在三年勞改後回家時,有人哀嘆他曾 "失去的年華"。高先生卻回答說, "我情願因侍奉耶穌蹲三年的監獄,也不願坐在家裡,不為主作任何事情。"…不要滿足於輕松的人生道路…不要藉放鬆的理由,就不去外出向任何人作見證…
      理查德•聞布朗在十年前過世。去世前,他為我們留下了一句挑戰的言語,僅有簡單的五個字﹕"要勇往直前 (英文: Be aggressive)" (VOM, 同上)。

那正是我們所需要的!"要勇往直前"。同我們一起外出,每周星期六去這座城市內的四處傳揚福音!"要勇往直前!" 要學那位華人女士的榜樣,情願為耶穌傳福音得人而蹲監獄!要學高峰的榜樣,他願意在勞改營內蹲三年,也不願放棄傳福音。"要勇往直前。" 避免在天國內聽見這話,"這是你可能成為的樣子!"

在巴基斯坦,為耶穌基督公開作見證是違法的。「烈士之音」報導說,亞莎•碧比 (Asia Bibi) 因作基督徒而時常遭到信穆斯林教的同事們的挑逗。他們說她應轉信穆罕默德。最後,她回答他們說,

我們的基督為我們的罪獻上了祂的性命。你們的先知為你們做了些什麼呢?我們的基督如今仍然活著,你們的先知卻已經死了 (VOM, 同上, 第8頁)。

亞莎因觸犯了巴基斯坦殘忍的詆毀法案而被叛刑入獄;這便是那法案對詆毀穆罕默德所判的刑罰。經過了30場聽審之後,亞莎被判要在2010年11月處死。穆斯林領袖卡立•薩林 (Qari Salim) 告訴CNN的記者說﹕"當他聽說亞莎被判死刑後,歡喜的眼淚奪眶而出"。可恥至極!充滿如此殘忍之心的人,迫切地需要基督[的拯救]!她為耶穌作見證而被判死刑。她至今為止仍未處死,主要是因為她的案件引起了全球性的反響,有成千上萬的基督徒從世界各地向巴基斯坦政府提出抗議, 要求釋放她。亞莎•碧比從監獄中說, "耶穌是我的信念; 祂與我同在" (VOM, 同上)。你在 www.persecution.com 網站上可以讀到有關亞莎、以及其他因傳福音而遭受迫害之人的故事。

要學那位女士的榜樣!如聞布朗牧師所講的,"要勇往直前"。如萊斯博士所講的,"得人者在永恆之事上具有長遠的眼光…那力求 [得人] 的, 在未來的世界中將極為顯赫"。如湯姆•懷特所說的, "不要滿足於輕松的人生道路…不要藉放鬆的理由,就不去外出向任何人作見證…"。"要勇往直前"。每個星期六晚上6點都同我們相聚,一同走上街頭、走到校園內、去到集市與購物中心,去把迷途的年青人帶進教會來!下星期六晚上回到我們身邊 —— 並且每個星期六都如此去外出傳福音!

請大家起立,同唱歌頁上最後一首聖詩。那是一首充滿傳教心的史密斯博士 (Dr. Oswald J. Smith) 寫的詩歌。

請賜此時警句 —— 那振作之詞、鏗鏘之言,
那火熱挑戰的語句﹕或待沉淪、或去征戰!
號召喚醒沉睡的教會,來響應主迫切的請求。
指令已出、萬軍興起!此警句便是: 快傳福音!

宣道士現正以主名向世界歡快地傳揚,
呼喚聲響徹長空﹕快傳福音!快傳福音!
向滅亡之人、墮落的種族,高唱福音恩典;
向躺臥在黑暗中的世界傳福音, 去傳福音!
   ("Evangelize! Evangelize!" 詞: Dr. Oswald J. Smith, 1889-1986;
      調用: "And Can It Be?" – 查•衛司理, 1707-1788)。

(證道 / 宣道結束)
你上網可讀到海博士每周所宣的道文:〔中文宣道文稿〕
網址–www.realconversion.com

You may email Dr. Hymers at rlhymersjr@sbcglobal.net, (Click Here)
or you may write to him at 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
Or phone him at (818)352-0452.

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 L. Chan)領讀經文﹕馬太福音 6:19-21。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獨唱﹕
"So Little Time" (詞: Dr. John R. Rice, 1895-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