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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是以基督為中心的

何博士 (Dr. R. L. Hymers, Jr.) 著

THE HOLY SPIRIT IS CHRISTOCENTRIC
by Dr. R. L. Hymers, Jr.

主日,二○○九年五月十日早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Morning, May 10, 2009

"祂…要為我作見證" (約翰福音 15:26)。


我們如今生活在基督教歷史中這樣一段期間,這裡人人都在談論聖靈,然而在西方世界中卻見不到任何古典式的復興。教會中處處強調聖靈,但這並沒有帶來復興 — 那傳統式的復興。我們今天的經文對我們在這點上略有啟示,使我們看到現狀為什麼會是如此。

"祂…要為我作見證" (約翰福音 15:26)。

真正的復興從來都是以基督為中心的, 也就是說, 一切道都是圍繞基督所宣講的。

中世紀的改革復興是在人們對稱義的強調與追求中降臨的。路德所宣的道都在強調靠對基督的信念而稱義 — 人無法靠行善在神的面前稱義 — 你僅能靠基督稱義、靠對祂的信念稱義。以此為著重點的宣道得到了神的賜福,使一場大規模的復興降臨了,因為基督是一切宣道的核心。

在十八世紀的大覺醒中,復興在對重生的強調中降臨了。惠特菲爾德、衛司理 (Whitefield, Wesley) 以及其他宣道士著重傳揚重生、傳揚新生的必要性。再一次,這是圍繞基督所講的道。一切宣道都在強調,人僅能靠對耶穌基督的信念獲得重生。基督處於中心地位。如此對基督的強調,一直持續到19世紀中頁的第二與第三次大覺醒期間。

但在1859年的第三次大覺醒之後, 著重點逐漸從基督的工作上轉到了人的努力中。菲尼(Charles G. Finney) 及其追隨者開始強調人的 "決志", 並非神的工作。

在第二十世紀中,如此以人為中心的 "決志主義" 逐漸變得乏味枯燥。許多人感到對宣講超然靈界的不足。在這一切中神又處于何種地位上呢?因此, 世態擺向了相反的極端。福音派中的一部分開始強調超自然的現象。但在如此搖擺中, 他們許多人犯下了致命的錯誤 — 那便是把聖靈放到中心地位上來代替基督。在這些人的宣道中,基督不再處于中心地位。他們會提起基督的名字,但他們所宣講的核心實際上是聖靈。

如今,我們有整個電視頻道完全用來傳講聖靈。我們身邊有許多教會與運動總在持續高舉聖靈。在這些運動中,許多人不斷宣講提及聖靈。但無論這些人如何真誠, 我看他們完全錯了。我認為, 今天的經文證明了他們的錯處。基督說,

"祂 [聖靈] 來了, 就要為我[基督] 作見證"
       (約翰福音 15:26)。

將這句話與第十六章內基督所講的放在一起,

"祂不會 (宣揚自己 -KJV)" (約翰福音 16:13)。

然後,再記住基督在下一句中所講的,

"祂要榮耀我" (約翰福音16:14)。

這些經文說明了基督教這些現代分支內所犯的錯誤。他們對聖靈的抬舉與強調是沒有根據、也不符合聖經說教的。

"祂不會 (宣揚自己 -KJV)" (約翰福音 16:13)。

"祂要榮耀我" (約翰福音16:14)。

"祂來了, 就要為我作見證" (約翰福音 15:26)。

聖靈的真正工作, 乃是將基督置于我們宣道的核心地位上, 將基督放在我們救恩與生活的中心地位。

這種不符經卷、強調聖靈的思潮,帶來了現今某種反感。可至今為止,這反感所帶來的不過是對聖經知識與宗教理論的追求而已。這些人實際上在說, "我們對聖靈的喧嘩太過分了。我們所需要的是查經班與神學理論"。但又一次,無論這些人如何真誠 (我相信內中確實有不少誠心的人), 他們仍舊錯了。耶穌說,

"你們查考聖經, (你們) 以為內中 有永生; 給我作見證的 就是這經" (約翰福音 5:39)。

我們因此看到,錯誤之處又一次在於沒有將基督放在中心地位上,在於以聖經教義代替了耶穌基督本人。在許多非靈音派教會中,對聖經知識的追求常常取代了對基督本人的了解。

聖靈於查經班固然重要,但絕對不應成為我們宣道的中心

"祂來了, 就要為我作見證" (約翰福音 15:26)。

聖經知識固然重要, 但那絕不能成為我們信息的核心。經卷的用意為了指向基督。

"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約翰福音 5:39)。

或如使徒保羅所說的那樣,

"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 有得救的智慧" (提後 3:15)。

基督耶穌必須處於我們一切福音信息的中心地位!

在約翰福音5:39內 "見證" 倆字的希臘原文含義是 "證人" 的意思。聖靈的工作與傳授聖經知識的目的,都必須是為基督作"見證"的、或充當為基督作證人的身份。祂才是 "除去世人罪孽的" (約翰福音1:29) 神的羔羊。

"祂來了, 就要為我作見證" (約翰福音 15:26)。

在約翰福音第十六章內,我們讀到聖靈在世人心中所要辦成的三樣工作,為使基督成為他們生活的核心。我希望大家仔細去思考聖靈做的這三樣工作。如你仍未轉變信靠基督,你應該仔細用心來聽。

I. 第一,聖靈靠證實你的罪孽,引你走向基督。

請看約翰福音16:8-9,

"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 自己責備自己。為罪, 是因他們不信我" (約翰福音 16:8-9)。

譯成 "責備" 二字的希臘原文是"elencho"。照摩利斯 (Leon Morris) 所講,這詞

"尤指在法律程序中,為說服、駁斥對方所進行的暴露、指責、與詳悉盤問" (Leon Morris,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London: Marshall, Morgan and Scott, 1972)。

難道這不正是對聖靈在罪人心中所作之工的準確描述嗎?有些人說,這在人轉變之前並非必要的前提。他們貶低此聖靈的工作,稱其為 "預備主義"。但他們認為此乃多余工作的立場是大錯特錯的。如果一個人在轉向基督之前,無需聖靈在他心中完成這預備之工的話,基督為何在約翰福音16:8-9中,把這列為聖靈的首要工作呢?如你無需受到聖靈的觸動,為何耶穌明說你對此的需要呢?

"祂既來了, 就要叫世人為罪…自己責備自己" (約翰16:8)。

那些稱此工作為 "預備主義" 的人告訴我們,罪人無需具備自責。那些反對所謂 "預備主義" 的人告訴我們,這些罪人無需自責,他們聲稱,這類毫無自責心的罪人,無需聖靈在他們內心完成那譴責之工便能獲得拯救。但他們錯了。我們知道他們是錯的,因為耶穌基督明說此乃必需的工作,

"祂既來了, 就要叫世人為罪…自己責備 自己" (約翰16:8)。

正如摩利斯博士所講的,聖靈的責備性工作猶如

"在法律程序中為說服、駁斥 [駁倒] 對方所進行的暴露、指責、與詳細的盤問" (同上)。

那確實是聖靈準備人心,在其獲得轉變、接受基督之前所需作成之事。在此,我毫不猶豫地使用了 "準備" 二字,來描述祂的工作。

要知道,失喪之人的心目已被罪孽迷蒙,以至於他們根本不接受自己是如此的邪惡。但聖經明確地告誡我們人心的扭曲與墮落。聖經說,

"世人的心充滿了惡…心裡狂妄" (傳道書 9:3)。

如你能看穿人心的話,你會看到多少狂妄、多少猙獰、多少邪惡!如我們能揭示每天自己內心所斟酌的思念與欲望,我們會看到多少罪孽!你難道沒有不時地想到這些嗎?你難道沒有因自己內心的思念而恥辱過嗎?

一位失喪的年青人告訴我說, "牧師,我內心時常有罪孽、瘋狂的思念"!你是否有過如此的感受?

還有,經內說你心中充滿了欺騙、狡詐。你的心根本不誠實。聖經說,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 (耶利米書 17:9)。

這意味著說,你內心充滿了各種藉口、自慰、與自欺欺人的幌子 — 這一切都在妨礙你認識耶穌。你不僅在欺騙他人, 你同時也欺騙了自己, 自認為你是一位善人。而事實剛好相反: 你帶有一顆詭詐、陰險、壞到極處的心靈。

直到你承認這點,你絕不會將自己投入基督的慈悲。聖靈的工作正是為了讓你看到你墮落之心所包含的邪惡、癲狂、欺詐、與苦毒。那便是為什麼聖靈 "責備" 你內心的罪,使你心地獲得接納基督的準備。

"祂既來了, 就要叫世人為罪…自己責備自己" (約16:8)。

聖靈的工作正如一位訴訟律師一樣, 令你看到自己是何等一位心靈墮落的罪人。祂使你看到自己的罪;祂向你顯明一切。祂可能會通過你犯下的某點個別的罪來提醒你,使你良心覺醒而認罪。聖經說,

"他們聽見這話… (因良心譴責 -KJV) 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
       (約翰福音 8:9)。

這便是聖靈的工作,使你良心感覺到自己的邪惡。

如你為自己的罪孽尋藉口,聖靈便會駁斥你,猶如一位訴訟律師一樣。聖靈會通過你的良心與你爭執,直到你確信自己的心靈極為邪惡,直到你很情願地承認說, "我本性惡劣、我墮落迷途、無法自拔"。那便是聖靈的第一項工作 — 來說服你承認已犯下的罪過,令你看清自己的本性原是惡劣、無可救藥的。

直到你看清這一點,基督的福音在你不過是一側遙遠的歷史、或似乎像一側古希臘的神話傳說一般 — 直到你徹底認清了自己墮落之心的邪惡、陰險、狡詐、以及你歪曲的反叛性格為止。

在聖靈說服你認清自己本性的邪惡之前,你不會對基督感興趣。聖經說,

"祂被藐視, 被人厭棄…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 (賽 53:3).

當然,你會提起 基督的名,甚至能學會不少有關基督的經句,並在祈禱中使用基督的名字。但事實卻是, 你總在掩面不看祂 —因你看不到自己對祂真正的需要— 直到聖靈說服你、使你看到,你若沒有基督,你是一個墮落絕望的人。只有在你完全看穿了自己墮落的心地,你方能真正認識到信靠基督耶穌得救的必要性。在約翰福音16:9中,耶穌說,

"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 (約翰福音 16:9)。

因此,聖靈說服你看到自己的邪惡本性。這是你從前未曾感受到的。當聖靈使你認罪之後,祂便將耶穌基督置于你內心的核心之處。正是靠使你認罪,聖靈方能令你 "感到" 自己對基督的 "需要", 從而使基督成為你生活的中心。如此,因聖靈的責備之工,基督才能成為你內心的著重點。

"祂來了, 就要為我作見證" (約翰福音 15:26)。

II. 第二,聖靈靠顯明正義引你走向基督。

請看第十節。

"為義, 是因我往父那裡去, 你們就不再見我" (約翰 16:10)。

麥基博士如此解釋這節經文說,

如我們僅是獲得赦免的罪人, 我們便無法在神面前立足。基督已將祂的正義移加在我們頭上…祂不僅擔待移除了我們的罪孽, 而且還賜給我們祂的正義。若想在神面前立足, 我們必須身處主內, 披帶祂的義…祂為我們的過犯遭處罰, 並為我們稱義而復活 (Dr. J. Vernon McGee, Thru the Bible, Thomas Nelson, 1983, volume IV, p. 473)。

"為義, 是因我往父那裡去, 你們就不再見我" (約翰 16:10)。

當耶穌在人間時, 祂向失喪之人顯明, 世人是何等非義, 並急需主的正義。如今耶穌已升到上天神的右手邊,聖靈繼續向世人顯明他們的非義,顯明他們是何等需要將主耶穌基督的義加在自己的頭上。聖經說,靠我們對基督的信念,神的義便能加在我們頭上了,

"惟有不作工的, 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 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羅馬人書 4:5-6)。

現在讓我們回頭再次審視一下約翰福音16:10所講的,

"為義, 是因我往父那裡去, 你們就不再見我" (約 16:10)。

首先,這意味著聖靈會來說服你,證明耶穌是一位義人。並不像某些人所傳的那樣, 祂不是一位褻瀆神的、也不是一位江湖騙子。在五旬節那天,聖靈說服了許多人, 證明了耶穌的義。彼得說,

"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祂證明出來 (祂是得神認可的 -KJV)" (使徒行傳 2:22)。

聖靈向人們證實,耶穌實際上 "是得神認可的一位人", 是一位義人;祂不是一個褻瀆者、也不是鬼魔附身的騙子 — 那些正是許多法利賽人所聲稱的。聖靈如今仍舊在作同一樣工作。祂向你證明,耶穌是正義的,是神無罪的兒子。聖靈向你顯明, 僅有基督才能使你稱義。

但第二點, 當你信靠了耶穌之後, 祂無罪與完美的正義, 便被加在你的名下。如此, 在神的眼中, 你的罪孽消失了; 剩下來的僅有基督的正義。如一首聖詩所講:

末日聽見號筒聲音,
   與主相遇永遠相親;
僅穿救主雪白義袍,
   無暇無疵同受榮耀。
     ("The Solid Rock" 詞: Edward Mote, 1797-1874)。

"僅穿救主雪白義袍,無暇無疵同受榮耀"。多麼精確的一種描述,講到一位懺悔的罪人,如何獲得了基督所賜予的正義!

基督已去到了天父那裡, 你如今見不到祂。但聖靈卻說服你, 證明祂如今仍在天上。聖靈還說服你去信靠祂。一旦你投靠了祂, 你便獲得了祂正義的遮蓋, 並

"…在基督耶穌裡…祂成為我們的…公義、聖潔…"
      (哥林多前書 1:30)。

"進入基督" 如挪亞進入方舟一樣。挪亞造了一座方舟, 並靠信念走進去了。

"挪亞因著信…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希伯來書 11:7)。

挪亞進入了方舟。方舟保護了他免受神的處罰,並帶他進入平安之地。基督正如方舟一樣。當你 "在基督耶穌裡" (哥林多前書 1:30) 時,你便得到保護、免受懲罰,並 "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希伯來書 11:7)。你在基督耶穌裡,正如挪亞在方舟之內一樣安全!

正如挪亞被神帶入方舟一樣,聖靈也將你帶到 "基督耶穌裡"。

僅穿救主雪白義袍,
   無暇無疵同受榮耀。

世人根本不信這一點。我最近讀過一側對一位天主教神父的采訪。這神父說,你能否達到天國在於你生活的方式他說,如你一生善良,你便能進入天國

這便是天主教於聖經教義之間的主要不同之處。他們說,如你一生善良,死後便能進入天國。但那不正是我們周圍人人 都帶有的看法嗎?世上幾乎人人看法都是這樣。那也正是你所具有的看法,直到聖靈說服你,令你看到自己內心的墮落,看到自己生活永遠無法達到神的標準 — 直到聖靈使你看到,你僅能靠耶穌基督的正義方能得救。除非你靠基督的正義遮蓋自己,你便沒有真正得救。

挪亞並非因他 "一生善良" 而得救的!不是。他得救是因他走進了方舟!你必須 "在基督耶穌裡"!僅有基督能夠拯救你。僅有基督能夠將自己的善良與正義加在你的頭上。你必須 "在基督耶穌裡" (哥林多前書 1:30)。僅有聖靈能為你辦到這事。祂把基督放在你心靈與生活的中心,向你顯明你需要基督所賜予的正義。

"祂來了, 就要為我作見證" (約翰福音 15:26)。

"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約翰福音 16:8)。

III. 第三,聖靈靠審判來說服你,指引你走向基督。

請看第十一節,

"為審判, 是因這世界的王(王子-KJV) 受了審判" (約16:11)。

"這世界的王 (王子 -KJV)" 便是撒旦。耶穌在約翰福音14:30內也把撒旦稱為 "這世界的王 (王子 -KJV)"。在以弗所書2:2內, 撒旦被稱為 "空中掌權者的首領"。請看,撒旦被稱為王子、首領,卻沒有被稱作 "國王"。僅有神才是國王。但現今神把這沒落的世界 "暫交在" 撒旦的手中 — 並會在某天把這領域收回來,因為神的權威能力高過撒旦。

"魔鬼又領祂 [指耶穌] 上了高山, 霎時間把天下的萬國都指給祂看。對祂說:「這一切權柄榮華我都要給你, 因為這原是交付我的, 我願意給誰就給誰」" (路加福音 4:5-6)。

是的,神允許撒旦暫時來作 "這世界的王子"。

但約翰福音16:11告訴我們說,撒旦已經受到審判了,

"為審判, 是因這世界的王(子)受了審判" (約翰福音 16:11)。

麥基博士 (Dr. McGee) 很明智地如此講解到,

這是否意味著,審判會在某天臨頭呢?不是;這節經文沒有提到這點。"為審判, 是因這世界的王 [子] 受了審判"。這世間的王子、撒旦、已經受了審判…我們生活在一個被定了罪世上。我們常聽人說,他們情願去冒地獄的險。他們似乎像仍在受審一般。我的朋友, [如你仍未轉變], 你並非正在經受審判。神已經宣布你是一位失喪的罪人,並已經給你定了罪 (ibid.)。

撒旦已經被定了罪。這判決會很快執行出來。神在啟示錄20:10中是這樣說的,

"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必晝夜受痛苦, 直到永永遠遠" (啟示錄 20:10)。

約翰在啟示錄20:10內所 (預先) 看到的情景,是已經完成的現實。魔鬼已經受到了刑罰。結局已定, 牠將會被投入火湖之內。撒旦不過在等待牠刑罰期的來臨而已。魔鬼 正如一個已叛死刑、緩期執行的囚犯一樣,等候著永恆地獄煙火囚牢的來臨。

聖靈說服失喪的罪人,審判也將臨到他的頭上。你如今已被叛了死刑,

"為審判, 是因這世界的王(子)受了審判" (約翰福音 16:11)。

魔鬼並非唯一一個正在等候死期、面臨永恆火焰的囚犯。你也正在等候你的死期。僅有聖靈才能向你點明這一危機。祂將基督置于你思念的中心 — 正是靠向你顯明你已受到的審判,除非你因信已進入耶穌基督裡。

"祂來了, 就要為我作見證" (約翰福音 15:26)。

聖靈總是以基督為核心的。祂將基督置于你得救的每一轉折點上!

基督說,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約翰福音 3:18)。

如你仍未進入耶穌基督裡,你的罪已經定了。正如麥基博士所講,

我的朋友…神已經宣布你是一位失喪的罪人,並已經把你定了罪 (ibid.)。

耶穌說,

"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約翰福音 3:18)。

我祈求,聖靈能夠說服你,證明你已經被神定了罪。

"為審判, 是因這世界的王(子)受了審判" (約翰福音 16:11)。

我祈求,神的靈能夠說服你,使你看到自己邪惡的心、你墮落的本性。我祈求,聖靈能說服你看到,僅有基督的寶血與祂的義,才能從神已經為你定下的罪名中、從永恆地獄的火焰內將你解救出來。

如此所見,聖靈的偉大工作正是為了說服你,使你看到自己對耶穌基督的需要。基督死在十架上來償還你的罪孽。祂的血能洗淨你的罪。聖靈的工作正是為了引你走向基督。

"祂來了, 就要為我作見證" (約翰福音 15:26)。

我請求你, 千萬要來投靠基督, 並僅靠祂來拯救你。那便是中世紀改革家、清教徒、第一次大覺醒中的傳道士、以及我們浸信教的前輩們所傳揚、所宣講的。拋棄他們倚靠聖經所傳播的這一及為重要的教義是極不穩妥的。願神的靈引你走向基督,得到祂寶血的清洗!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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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陳群忠醫生 (Dr. K. L. Chan) 領讀經文﹕約翰福音 16:7-11。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 (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 獨唱:
("Yes, I Know!" 詞: Anna W. Waterman, 1920)。


宣道 / 證道提綱

聖靈是以基督為中心的

何博士 (Dr. R. L. Hymers, Jr.) 著

"祂…要為我作見證" (約翰福音 15:26)。

(約翰福音 16:13-14; 5:39; 提摩太後書 3:15; 約翰福音 1:29)

I.   第一, 聖靈證實你的罪孽, 引你走向基督,約翰福音16:8-9;
約 16:8-9; 傳道書 9:3; 耶利米 17:9; 約翰 8:9; 以賽亞 53:3。

II.  第二,聖靈靠顯明正義來引你走向基督,約翰福音 16:10;
羅馬人書 4:5-6; 使徒行傳 2:22; 林前 1:30; 希伯來書 11:7。

III. 第三,聖靈靠審判來說服你,指引你走向基督,
約翰福音 16:11;14:30; 以弗所書 2:2; 路加福音 4:5-6;
啟示錄 20:10; 約翰福音 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