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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基督同釘十架

何博士 (Dr. R. L. Hymers, Jr.) 著

CRUCIFIED WITH CHRIST
by Dr. R. L. Hymers, Jr.

二○○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星期六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講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Saturday Evening, August 23, 2008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 2:20)


有人批評我,說我引用了幫浩坲 (Dietrich Bonhoeffer) 的一句名言, "當基督召喚一個人時,祂召他來死亡" (Dietrich Bonhoeffer, The Cost of Discipleship, 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1963 reprint, p. 7)。這些保守派基督徒告訴我說,幫浩坲是一位自由派的人物。但在一點上,幫浩坲比許多保守派傳道士都更接近原教旨,都更符合聖經﹕這一點便是 — "當基督召喚一個人時,祂召他來死亡"。我認為他的意思正是保羅在加拉太書2:20中所講的,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2:20)。

我認為幫浩坲理解了這節經文實質。是的,我知道,當他從德國來美國讀書時,他選擇了紐約一間屬極端自由派的學校。我也知道他接受了一些那學校所教的自由派理論。我讀美南浸信會自由派神學院時也學過這一切。但我也知道,幫浩坲更主要的是一位基督徒,而不是一位理論學家。也就是說,他的心比他的頭腦更純潔。這在他那句名言中表達得很清楚, "當基督召喚一個人時,祂召他來死亡"。我認為,他以自己的言詞說出了使徒保羅所講的: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2:20)。

一個人所行的更能夠顯明他的心地。幫浩坲確實在自己一生中表明了那節經文。他在紐約和英國讀書傳教之後,回到了希特勒統治下的納粹德國。他是 "巴門宣言 (Barmen Confession)" 的簽署人之一。巴門宣言是德國一些牧師與理論學家所簽署的反對希特勒的一份文件。他有意在納粹迫害之下回到德國去宣揚基督,並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他因傳福音而被德國秘密警察逮捕後, 被投入了監牢。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僅有幾天時,納粹黨按照希特勒的旨意,用一條鋼琴線將幫浩坲吊死了。就在聯軍解放德國之前不久, 他為基督作了烈士, 受絞刑而死。臨終時他僅有三十九歲。我非常贊賞這位德國傳道士,因為他為基督獻出了自己的性命, 由此向我證明了, 他的信念比他的理論更正確。他真正相信了自己說的, "當基督召喚一個人時,祂召他來死亡"。我認為,他的言詞反映出使徒保羅的話語: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2:20)。

使徒保羅講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是什麼意思呢?藍斯基博士說,

請注意完成時語態的強調性,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一旦釘了十字架, 保羅一直處於此境地之中; 其效果是永恆的。釘上十架的境況正是在保羅對律法來講過世之後所進入的死亡狀態。只有與基督同釘十架後,人方能從律法來看過了世。那便是一條避難的途徑。不然,律法早已抓住了我們的喉嚨,隨時能將我們毀掉。僅有信念…使我們與十架上的基督結合一處,並 "與祂同釘" 在十架上 (R. C. H. Lenski, Ph.D.,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 Paul's Epistle to the Galatians, to the Ephesians and to the Philippians, Augsburg Publishing House, 1961 reprint, page 116)。

我認為保羅的意思是,若想與基督同生,真正的基督徒必須與基督同死。

1.  當耶穌擔起人類的罪孽, 祂在園中已經開始死去。因此, 你也必須在經歷客西馬尼之後, 方能與祂同釘十字架, 成為一位真正的基督徒。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2:20)。

2.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經受了極大的痛苦。因此,你也必須在經受罪孽的重壓、感受到為罪的自責痛苦之後,才能與基督同釘十架,成為一位貨真價實的基督徒。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2:20)。

3.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中被逮捕、被擊打、被大祭司所嘲笑 — 同樣, 你也必須忍受非信徒的嘲笑,然後才能與基督同釘十架,成為一位確實的基督徒。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2:20)。

4.  耶穌在彼拉多手下遭受了鞭撻。那鞭刑乃是償還你罪孽代價的一部分。同樣,你也必須忍受聖靈的鞭撻,並由衷認罪,感到自己必須獲得基督。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2:20)。

5.  基督被釘上十字架是為了償還你的罪孽。因此你也必須與祂同釘十字架,從而逃避人世間的各樣誘惑。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2:20)。

6.  僅有那時,你才可以與使徒一同說,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2:20)。

這便是真正轉變的標誌: 因認罪所帶來的痛苦 (如基督所忍受的,你也必須真心認清己罪,從而為罪感到同樣的苦悶)。如基督罪客西馬尼園中所感受到的,你必須忍受靈魂的磨難與苦悶,直到自己的罪孽令你幾乎絕望為止。你必須忍受自己從前朋友的嘲笑與譏諷。如基督一樣,你必須失去自己最親密的朋友 (他們都放棄祂逃走了)。你必須忍受聖靈的鞭撻,以至你內心感到體無完膚。正如基督被鞭撻時所感受到的, 你也必須在內心因自己內在與外表的罪行而忍受良心的鞭撻。更進一步,你還必須跟隨耶穌走上十字架,並在祂臨死時的痛苦中與祂結合在一起。換句話來說 — 你必須 "與基督同釘十架"。僅有當你投靠耶穌時,你方能與祂同釘十字架;僅有當你獲得轉變、與祂一同死去時,你方能如此宣稱,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2:20)。

劇作家肖伯納 (George Bernard Shaw) 曾說過,

許多人小時候曾反復種了多次基督教的疫苗, 以至於他們極少染上真的信仰 (聞布朗牧師引用在他寫的In God's Underground, Living Sacrifice Books, 2004 reprint, p. 120)。

如你處在失喪的狀態下逗留在教會中很久,你得救的可能性便很值得懷疑了,因為你已經 "反復種了多次基督教的疫苗"。

那些為基督而犧牲的烈士們, 確實與基督同釘了十字架。他們沒有 "反復種了多次基督教的疫苗"。他們確實染上了真正的信念。他們能夠說,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2:20)。

聞布朗牧師說,

      我被關在獨人監牢內的兩年中,沒有任何讀物,也沒有任何書寫用具;與我作伴的僅有我的思念。我並不是一個好沉思的人,而是極少安靜下來的一個人…
       我是否認識神?如今我便面臨著真正的考驗。我獨自一人相處。無需掙任何工資,也無其他人去討好。神賜給我的僅有苦難 — 我是否要繼續去愛祂?
       我慢慢地明白了,和平的果實結在沉寂的樹上。我開始認清自己真正的性情,並確定它確實屬於基督。我發現, 即使在這裡, 我的思念於心腸仍舊仰望著神, 並能在祈禱、贊美、與精神操練中度過一個接一個的夜晚。我知道我並非在演戲。我相信了 (Wurmbrand, ibid.)。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架, [卻仍活著-KJV]" (加拉太書2:20)。

你也必須忍受靈魂上的黑夜;必須感受到自己的罪,感到律法的鞭撻,忍受釘十架的痛苦,與基督一同死去,從而獲得重生 — 與基督的死和復活相結合 — 在祂的寶血中得到清洗!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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