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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傳教中的錯誤
(論福音的宣揚, 第二講)
Dr. R. L. Hymers, Jr. (何博士) 著

ERRORS OF MODERN EVANGELISM
(SERMON #2 ON EVANGELISTIC PREACHING)
by Dr. R. L. Hymers, Jr.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星期六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講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Saturday Evening, May 17, 2008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約翰福音 5:39-40)。


我認為約翰福音內這兩節經文非常完美地描述了現代傳教領域內的錯誤之處。兩樣最常見的現代錯誤便是,

1. 永生來源於接受聖經的教義。
2. 永生來源於接受聖經的教義,加上下決心服從 [主]。

這通常被賜予以下兩個名稱:

1. 易信主義 (Easy believism)。
2. 認主緊跟主義 (Lordship Salvation)。

兩樣錯誤都廣為世人所傳播。但兩種錯誤都被約翰福音5:39-40所更改。從今天所引用的道文內,我要指出三點: (1) 永生無法通過相信聖經的教義而獲得;也無法通過相信教義、外加 順從跟隨主耶穌來獲得; (2) 人在其自然狀態下不會去信靠基督; (3) 一切來投靠基督的人便會得到生命。

"你們查考聖經, 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 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約5:39-40)。

I. 首先, 永生無法通過相信聖經的教義而獲得;也無法通過信教義、
外加順從跟隨主耶穌來獲得。

很清楚,在場聽耶穌說話的那些人相信聖經。實際上,他們永生的希望就寄托在自己對聖經的信念上,

"你們以為 [經卷] 內中有永生" (約翰福音 5:39)。

這證明他們的 "信念" 不比鬼魔的強。鬼魔也信神: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雅各書 2:19)。

而且鬼魔所信的比這還要多。他們還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

"污鬼無論何時看見祂,就俯伏在祂面前喊著說:「你是神的兒子」" (馬可福音 3:11)。

鬼魔還對祂稱呼道,

"至高神的兒子耶穌" (路加福音 8:28)。

同時,鬼魔也相信地獄的存在,並相信耶穌有能力遣送他們入地獄。

"他們喊著說:「神的兒子,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裡來叫我們受苦麼?」" (馬太福音 8:29)。

(此概念出自於《鬼魔的信仰》- Wayne Jackson所寫的宣道指南, Wayne Jackson, Pulpit Helps, April 2008, pp. 16-17)。

所以,很清楚鬼魔信神的存在; 他們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甚至是 "至高神的兒子"; 有一個稱作地獄的地方, 而且耶穌有權利送任何人進入此地。從此可知,一個人可以相信這一切經卷內有關耶穌的教義,卻仍然如鬼魔一樣迷茫!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約 5:39-40)。

還有其他哪種選擇呢?我們常聽人們提起這選擇, 就是相信聖經內的教義, 外加順從跟隨主耶穌。但那不正是那些法利賽人所作的事嗎?我們經文內耶穌講的話正是對他們說的。這些法利賽人不僅相信了經內的教義, 而且還盡力服從了!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路加福音 18:11)。

然後,我當然還要糾正現代人對羅馬人書10:9-14中的曲解。他們使救恩掛在了嘴巴中所說的禱告。鳩爾博士正確地說,

使徒在這 [羅馬人書 10:10] 裡解明了信念和口頭上對信念的認可;正如真正的信念無法僅僅在於內心對福音的認可 …它也不可能僅僅存在於理智中、掛在口頭上,而且也在於內心;這不僅是一系列可接受的理智上的概念,也不僅僅是一個人口頭上說自己信了基督;此乃一種心靈深處的活動,是一個人全身心的信念… 由靈魂深處投靠基督… 冒險來到祂的面前,拜在祂的腳下…去倚靠信任祂 (John Gill, D.D., An Exposition of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The Baptist Standard Bearer, 1989 reprint, volume 8, p. 521)。

如此,我們看到,永生無法靠相信聖經而來,或靠相信經卷、外加跟隨主的決心,或者口頭上的言詞於禱告!這一切均為人的思念於善工。這一切之中的任何組合都無法拯救任何人。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約 5:39-40)。

II. 第二, 人在其自然狀態下不會去信靠基督。

我們的經文意味著,人原本是死亡的。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約翰福音 5:40)。

這說明他們沒有生命。基督並沒有督促人來投靠祂。祂沒有告訴他們來投靠祂。沒有。祂不過在描述 他們的境況而已。祂說, "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這便是人的自然狀況。人人都處在 "我不肯到祂這裡來" 的狀態之下。確實,耶穌相當準確地描述了他們、或全人類的自然狀況。"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這便是全人類的精神狀況。言下之意,這指出人本來是死亡的,而且他原本沒有生命。在他死亡的狀態下,人是不會自動來投靠主、因此,便會繼續逗留在無生命狀態之中。

你的死亡有三種方式。首先,你在法律上已經死亡。我在報紙上讀到,一個囚犯上星期被處死。但在他被處死之前許多個月,他已經被定了死罪。法官已宣布了他的死刑。然後,他的律師來往活動去上訴,沒有成功。最終,那人被處死了。可那人很久以前已經在法律上死去了,法庭早已宣布了他的死罪。他被關進了死囚牢獄內,在律法上是死人。

但那正是你的情形。你並非將在最後審判時被定罪。不對!聖經說, 你的…

"…罪已經定了" (約翰福音 3:18)。

你的死刑已經定下了。在你犯罪的那時刻,你的名字便被記在法律的冊子上。在那時刻,神已裁決宣布了你的死刑, "罪已經定了"。你不過在苟延殘喘,直到你的判決被最終毫不留情地執行出來,沒有一絲靈活性地、堅定不移地、確切徹底地被執行出來, 因為你的 "罪已經定了"。你在法律上已經死了, 處在死亡的狀態下。

"你們不肯到 [基督] 這裡來得生命" (約翰福音 5:40)。

同時,你也在精神上死亡了。當你第一對父母吃了禁果之後,他們死了。他們帶有毒素的死通過基因已經傳給了你們每一個人。

"於是死就臨到眾人" (羅馬人書 5:12)。

司布真如此說,

因此,每一個人在其精神上來說,都已 "死在過犯之中"…屬血肉之人的靈魂並不比他的肉體埋葬之後更加死亡 。它已經確確實實地、毫無疑問地死了…你並非完美的;那可怕的詞 "墮落" 已經寫在了你的心頭;死亡已經印在了你的靈中。噢,善良君子,切莫以為你能夠帶著自己的善良在神的面前站立得住,因為你不過是穿著律法袍的木乃伊、不過是用衣衫遮掩的僵尸而已。如果神的靈不去 [引導] 你的靈魂,你便會在神的眼目中猶如一具腐臭的尸體令你作嘔可憎一樣。你絕對不願與一具 [死尸] 同坐一桌,神也同樣不願你如此站在祂面前 (C. H. Spurgeon, “Free Will – A Slave,” The New Park Street Pulpit, Pilgrim Publications, 1981 reprint, volume I, pp. 396-397)。

所以你即在精神上、也在法律上死亡了。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約翰福音 5:40)。

精神上與法律上的死亡,引人進入被聖經成為 "第二次死亡"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示錄 21:8)。

"第二次死亡" 與 "火湖" 乃是同意詞。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
      (啟示錄 20:14).

"第二次的死" 並不意味著你不存在了。那味著你在地獄中會理智清晰。

你的靈魂會在末日審判時站在神的面前。神會打開祂的冊子,讀出你的名字,並將你的罪孽一條條地讀出來。其中你最大的罪孽便是,

"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約翰福音 5:40)。

傳道士問, "你願不願意信靠耶穌?" 你回答說, "不"。你回答的言詞將會在末日審判時來咒詛你。"不,我不願意信靠耶穌"。千年萬載之後,在永恆不斷持續之中,對你下判決定罪的正是這些詞句,

"然而你們不 [願意] 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約翰福音 5:40)。

一旦此一生的快門關閉之後,你再不會有第二次的機會了。再無希望、再無逃脫的出路、再無解救的可能了。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 (約 5:39-40)。

III. 第三, 一切來投靠基督的人便會得到生命。

耶穌說,

"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約翰福音 5:40)。

罪人不可能從天父那裡獲得生命;罪人也不可能從聖靈那裡獲得生命。生命僅有從神的兒子耶穌身上方能獲得。耶穌說,

"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約翰福音 6:35)。

"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約翰福音 6:37)。

在基督內有法律的生命。從律法上來講,你在亞當中犯了罪。他的罪孽傳到了你的身上。但你也有自己犯下的罪孽,一條一條地記在你的賬下。可是一旦你進入基督之後,一切律法上的罪債便得到了償還;一切律法上的過犯都被取消掉了。你一切的罪孽因耶穌在各各他的十架上成為你的替身而死獲得了原諒。祂...

"…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馬可福音 10:45)。

一切對罪孽的責罰都因基督獲得了赦免,在十架上祂為你還清了一切贖价。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羅馬人書 8:1)。

祂遭到鞭子的毒打,是為了償還你罪孽的代價。以賽亞說,

"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以賽亞書 53:5)。

祂被釘上了十架也是為了償還你的罪孽,

"那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
      (以賽亞書 53:5)。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羅馬人書 8:1)。

一旦你進入基督,你便獲得了法律上的生命。

另外,你在基督內也獲得了精神上的生命。雖然你在精神上是死去的人,神在基督內為你提供了生命。是的,死去的罪人在耶穌基督內能獲得生命。

你可能已經聽宣福音很久很久了。但效果卻不佳。你就象一個死人,一具僵尸,一切福音的宣揚都從左耳進來、右耳出去了。可是如果你的耳目忽然被基督開啟了,似乎祂將指頭通進了你的耳朵,福音的聲音便會最終進入你的心田。神的手便會觸動你的心地,生命便進入你內心,擊垮你的傲慢、喚醒你認罪的良知、熔化你知罪自責的心、並令你舉目望向耶穌,帶著簡單的信念來信靠祂。我們許多在場的人都記得,當神的恩典降臨、使我們從死亡中覺醒時,我們良心所帶有的鎮痛、眼中留下的淚水,我們靈魂內所經受的爭斗與磨難,最終我們被引到了救主的身邊。當我們經歷了那起死回生的過程時,我們發現那都是神通過耶穌基督的恩典帶領我們離開了死亡的痛苦。記得對拉撒路說, "出來", 結果…

"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叫他走。」" (約翰福音 11:44)。

如此,當耶穌呼喚你投靠祂本人時,你也會靠祂的超然能力來投靠祂,正如拉撒路從墳墓中走出來投靠祂一樣。

最後,在耶穌基督內右永生。在地獄內永恆的死亡,超過了我們人類語言所能夠充足描述的。可是一旦你進入基督之後,你便不會看見、更不會進入、那永恆可怖的火焰內了,因為

"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
       (希伯來書 7:25)。

耶穌會拯救那些信靠祂的人,將他一切的罪孽加以遮蓋,直到耶穌所生存的永恆。拯救到底,用現代語言來說便是, "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 [永遠] 拯救" (希伯來書 7:25)。

耶穌絕對不會賜永生給那些來投靠祂的人,然後又將其收回。在過去沒有多重對種族關係敏感的情形下,我們會稱如此收回禮物的人 "印地安送禮者"。我自己從來未見過任何土著印地安人如此去收回禮物,這不過是一句習語而已。我想說的是,耶穌基督絕對不是如此一位 "印地安送禮者"。當祂賜給你永生、原諒你的罪孽之後,祂永遠不會將禮物收回 — 祂永遠不會收回祂所賜的永生,因為祂說過,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 (約翰福音 10:28)。

進入基督的人不會見到、也不會進入地獄,因為祂說,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 (約翰福音 10:28)。

當你信靠耶穌後,你會發現你的靈便不會輕易地離棄祂。是神在守護進入基督內人,你在

"蒙神能力保守" (彼得前書 1:5)。

這一切的利益都僅有在耶穌內方能尋到;別無它處。在耶穌內,罪債被付清了、精神上的生命復活了、一切罪孽都獲得了原諒。地獄對那些進入基督的人不再是一種威脅了。但是你內心的墮落、你本性上的污染、你靈魂內的死氣、都在阻礙你來投靠耶穌。你內心應有如此的概念, "我太過邪惡,不願來投靠耶穌;我內心是如此詭詐,我不會來投靠耶穌。我本應進入地獄"。如果這種概念無法令你心碎,並令你看清自己的罪孽,我不知道還有什麼能夠說服你了。願神能夠令你卑微下來,令你為罪自責,並引你信靠耶穌。那便是我的祈求。以耶穌的名義,阿們。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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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傳教中的錯誤

(論福音的宣揚, 第二講)

Dr. R. L. Hymers, Jr. (何博士) 著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 (約翰福音 5:39-40)。

I.   首先, 永生無法通過相信聖經的教義而獲得;也無法通過信教義、
外加 順從跟隨主耶穌來獲得, 約翰福音 5:39; 雅各書 2:19;
馬可福音 3:11; 路加 8:28; 馬太福音 8:29; 路加福音 18:11。

II.  第二, 人在其自然狀態下不會去信靠基督, 約翰福音 5:40;
約翰福音 3:18; 羅馬人書 5:12; 啟示錄 21:8; 20:14。

III. 第三, 一切來投靠基督的人便會得到生命, 約翰 5:40; 6:35, 37;
馬可福音 10:45; 羅馬人書 8:1; 以賽亞書 53:5; 約翰福音 11:44;
希伯來書 7:25; 約翰福音 10:28; 彼得前書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