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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下葬的雙重性
(論以賽亞書53章,第十講)

何博士著

THE PARADOX OF CHRIST’S BURIAL
(SERMON NUMBER 10 ON ISAIAH 53)
by Dr. R. L. Hymers, Jr.

主日,二○○七年三月十八日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講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on Lord's Day Evening, March 18, 2007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他雖然未行強暴, 口中也沒有詭詐, 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以賽亞書53:9)。


我們聽過多少有關基督埋葬的宣道?說起來,祂的埋葬並非不重要的。實際上,那是福音的第二點。

"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 (哥林多前書15:3)。

這是福音的第一點。

"而且埋葬了" (哥林多前書15:4)。

那便是福音的第二點。

如果我們從不宣講基督的埋葬,我們怎能說在宣講福音呢?話又說回來,不幸的是如今宣揚福音第一與第二點的人也實在不多。我看,這便是當代宣道的主要弱點之一。我們必須將福音放在宣道的核心;我們必須更加尊重基督的工作,在我們宣道中突出祂的功效。

了解福音並非背誦有關基督的教條。真正的福音知識乃是對基督本人的了解。耶穌說,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翰福音 17:3)。

喬治.貝利(George Ricker Berry)說,翻譯成 "認識" 的詞,包涵著通過經歷來了解的意思 (Greek-English New Testament Lexicon)。若想作真正的基督徒,我們必須通過感受來認識基督。僅會背誦有關基督的教條是不夠的。我們必須靠經歷去了解祂代替我們為罪而死;我們必須靠經歷來了解祂的埋葬;我們必須靠經歷去了解祂的復活。那才是救恩的道路;那便是通往永生的道路。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翰福音 17:3)。

若要認識基督,我們必須走向十架,靠信念望向那為贖我們的罪而死在十架上的耶穌。我們也必須靠信念同祂一起進入墳墓,

"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 (羅馬人書 6:4a),

因為只有與祂一同死去,我們才 "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羅馬人書 6:4b)。

所以,我們讀這經文來學習祂的埋葬,好與祂分享這經歷。

"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以賽亞書 53:9)。

在這節經文中,我們看到了一種雙重性,似乎是一側謎語、一對矛盾。然後,在經文結束時我們讀到這謎的答案。

I. 首先,基督埋葬的雙重性。

"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以賽亞 53:9)。

"惡人" 指的是罪犯。"財主" 通常代表體面的階層。祂怎麼會與惡人同埋,又 "與財主同葬" 呢?這令古時猶太學者大為困惑。這在他們心中是相互抵觸的矛盾。

但這謎團在約翰福音中得到了回答。耶穌在十架上是掛在兩個盜賊中間的 -- 一個在左,一個在右。他們在我們的經文中被成為 "惡人"。耶穌死時,那兩個盜賊仍然活著。

"猶太人因這日是〔逾越節〕預備日... 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 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約翰福音 19:31)。

士兵把兩個賊的腿打斷,以便他們無法站立呼吸,便使他們很快〔窒息〕死去。但輪到中間十架上的耶穌時,祂已經死了。士兵之一用長矛刺穿了祂的肋部,要確定祂已死無疑。水和血從傷口中傾瀉而出,證明祂已死於心力衰竭。

祂的王位不在象牙塔中,
   祂死在各各他的十架上;
為罪人祂拋棄了自己擁有的一切,
   在十架上來瞻仰自己的國度。
粗糙的十架成了祂的王位,
   祂的王國設立在人心中;
祂以血紅色寫下自己的愛,
   頭上戴的是荊棘的冠冕。
("A Crown of Thorns" 詞: Ira F. Stanphill, 1914-1993)。

但不料有兩個知名人士出頭來討耶穌的尸體。他們是亞利馬太的約瑟 (一位財主;又是猶太公會的成員之一)。另一個是尼哥底母,是猶太領袖之一;他曾在一天晚間去見過耶穌 (參.約翰福音 3:1-2)。他們一直在私下作耶穌的門徒,但如今卻頭一次公開露面,冒著性命的危險來這樣做。麥基博士說,

讓我們不要太苛求這些人。他們一直隱藏在幕後,但當一切門徒都如缺乏牧人之羊群四散躲藏的時刻,他們兩人卻出面認主了 (J. Vernon McGee, Th.D., Thru the Bible, Thomas Nelson, 1983, volume IV, p. 494)。

亞利馬太的約瑟和尼哥底母得到了耶穌的尸體,並安放在財主約瑟的新墳墓內:

"就是他鑿在磐石裏的。他又把大石頭滾到墓門口, 就去了" (馬太福音 27:60)。

如此,基督埋葬的雙重性便得到了解釋。是的,因祂死在兩個盜賊之間,便 "與惡人同埋"。誰知下葬時卻 "與財主同葬" (以賽亞書 53:9),停尸在一個財主的墓中。基督忍受了處死強盜的刑罰,但卻得到了名人下葬的榮譽。這意味著主遭受恥辱的終結。祂的尸體並沒有像其他兩個盜賊那樣被拋入亂葬崗,反而被尊敬地安置在一位受社會敬重的財主墳墓中。如此,這常令歷代拉比迷惑的矛盾便得到了解答。

"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以賽亞53:9)。

II. 第二,對矛盾的解說。

我們經文的下半部分表明,雖然基督忍羞含辱地與盜賊同死,但祂卻帶著尊敬與榮譽被下葬。請大家一起站立,來讀經文的另一半句﹕

"〔因〕他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 (以賽亞書53:9)。

請坐。

這便解釋清楚基督被尊敬的原因。祂之所以受此榮譽,原因是祂從未行過強暴,或者傷害過任何人。祂從未欺壓、偷竊、凶殺過,也沒有殘忍對待過任何人。祂從未挑起過任何暴動,無論反猶太權威、或是羅馬政府。口裏也沒有詭詐,從未散布過任何虛偽教義。祂從未像祂被控那樣去欺騙過人﹕那不過是一條無恥的謊言而已。祂從未阻止過任何人去敬仰真神。祂總在維護、推崇摩西的律法於先知的預言。祂不是他們信仰與當政的敵人。事實上,祂根本沒有犯過任何罪。門徒彼得說過,基督

"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 (彼得前書2:22)。

楊博士(Dr. Edward J. Young)說: "〔基督〕埋葬中接收尊敬的對待,原因正是祂徹底的無辜。祂沒有像那些罪犯一樣去犯過罪,所以祂下葬時也沒有像他們那樣,反而像財主一般被尊敬停放"。

這使我想起邱吉爾 (Winston Churchill)。他選擇了自己父親具有尊嚴的墓地,葬在鄉村教會的墓地內,而不願與父親的敵人、也就是自己的敵人一道,享受喧嘩吹捧,去葬在西敏大寺的墓地內 -- 無論那些敵人如何背叛英國,在面對邪惡勢力時竭力推行綏靖政策。

耶穌當然是人間生活過的最偉大的人。是的,祂是一位男子漢,一位 "降世為〔男〕人的基督耶穌" (提摩太前書 2:5)。祂的偉大處,在於祂甘心情願地為我們的罪、在神的面前獻出自己的性命。被釘十架前不久,耶穌說過,

"為朋友捨命: 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 (約翰福音 15:13)。

粗糙的十架成為祂的王位,
   祂的王國設立在人心中;
祂以血紅色寫下自己的愛,
   頭上戴的是荊棘的冠冕。

我的朋友,你如今要如何對待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正如路易斯(C. S. Lew­is)說的那樣,你有兩種回答的選擇 -- "你可以唾棄祂、當魔鬼來殺祂;或者你可以倒在祂的腳前,拜祂為主、為神"。你的選擇如何?唯一的第三種選擇便是完全忽視祂,繼續自己的生活,似乎祂所忍受過的痛苦對你毫無意義。我對帶有如此鄙視救主的人懷有極深的悲傷。我祈求你不會稱為其中的一員。

恐怕我忘記客西馬尼,
   恐怕我忘記您的痛苦;
恐怕我遺忘您對我的愛,
   請引導我至各各他。--《引我去到各各他》
(" Lead Me to Calvary " 詞: Jennie E. Hussey, 1874-1958)。

我求你能夠投靠耶穌, 全身心倚靠祂, 在基督徒真正的轉變中, 脫死得生。阿們。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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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道〔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 L. Chan)領讀經文﹕約翰福音 19:30-42。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獨唱: -《帶我上各各他》
"Lead Me to Calvary" (詞: Jennie E. Hussey, 1874-1958)。


宣道提綱

基督下葬的雙重性
(論以賽亞書53章,第十講)

何博士著


"他雖然未行強暴, 口中也沒有詭詐, 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以賽亞書53:9)。

(哥林多前書 15:3-4; 約翰福音17:3; 羅馬人書6:4)

I.   首先,基督埋葬的雙重性,以賽亞書 53:9a; 約翰福音19:31;
馬太福音27:60。

II.  第二,對矛盾的解說,以賽亞書53:9b; 彼得前書2:22;
提摩太前書2:5; 約翰福音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