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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地獄 — 據衛司理牧師所傳之道改編

何博士著

CONCERNING HELL – ADAPTED FROM A SERMON
BY THE REV. JOHN WESLEY, M.A.
by Dr. R. L. Hymers, Jr.

主日,二○○七年一月七日早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講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Morning, January 7, 2007

"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裏。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馬可福音 9:47-48)。


今天早上,我向你們宣的道,是從約翰.衛司理 (John Wesley) 所講的《論地獄》改編而成的。喬治.惠特菲爾德 (George Whitefield) 與衛司理是十八世紀中最杰出的兩位宣道士。神利用了這兩人的宣道,將整個世界都點燃了。在他們侍奉下所來臨的復興是如此龐大,我們如今將其稱為 "第一次大覺醒"。我今天無法對此非凡歷史時期的事件詳加敘述,但簡單說起來,惠特菲爾德與衛司理將全世界搞得天翻地覆。惠特菲爾德是一位加文主義者;衛司理是阿爾美尼亞主義者。但他們兩個都強調人急需得到轉變。結果,成千上萬的人在他們的宣道下得到了轉變。當惠特菲爾德去世時,他遺言請求衛司理先生來在他的葬禮中宣道。衛司理在葬禮上,高度贊賞了這位宣道家。衛司理先生是傳統公理會的奠基人。

下面便是衛司理所講的《論地獄》一文。我今早用現代英語講給你們在座的人聽,將他講的主要內容轉達給你們,同時也保留了原文中的許多詞句。

衛司理使用的是新教與浸信教的傳統宣道方式。如今有多少傳教士能夠象他那樣去宣道呢?在現今這 "決志主義" 的黑暗時代中,很少人有膽量這樣去宣道。他們大部分人都畏懼控制教會的中年婦女。這些婦女們決定著英文世界中宣道的內容與方式。難怪我們如今沒有正式的復興!根據巴吶(George Barna)統計局的數字,難怪88%在福音教會中長大的年青人,一到二十來歲,便離棄教會,不再回返!難怪大部分男人憎惡出席教會!中年婦女絕不應控制我們宣道的內容與方式。我認為我們急需更多象衛司理如此宣講的道。

下面便是牛津大學碩士衛司理牧師所講的《論地獄》("Of Hell", Sermon LXXIII, Wesley's Works, Sermons, volume II, Grand Rapids: Baker Book House, 1979, pp. 381-391)。

耶穌把地獄描述成一個折磨人的可怕地方。祂說,未得轉變的人會在地獄中忍受無止息的、絕望的永恆﹕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馬可福音9:48)。

你不應認為,這些對地獄的描述,僅是為極邪惡的罪人所講的。其實,基督這話無疑是對當時人間最聖潔的一群人所說的。在以上經文之前,在馬可9:35中,我們可以讀到,

"耶穌坐下,叫十二個門徒來說..." (馬可福音 9:35)。

我們經文中耶穌所講的話,是對自己的門徒所說的話。祂向他們描述了地獄,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馬可福音9:48)。

因為基督是對門徒講這些話的,所以我們也應該對基督的朋友們如此來描述地獄。這題材並非僅為大罪人所講的。地獄這可怕的地方,人人應為其警醒。

聖經告誡我們,地獄是 "為魔鬼和牠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那些進入地獄的人會發現兩樣事情: (1) 他們失去的是什麼;以及 (2) 他們將得到的感受。我今天要講的就是這兩點,外加一些由此所引申出的思索。

I. 首先,考慮一下你在地獄中所失去的。

你將要失去的一切從你死的時辰開始。那時,你會失去一切生前世上的享受與樂趣。嗅覺、味覺、觸覺不再給你帶來任何快樂。你肉身已死,那取悅肉體的感受也就此止息了。在地獄的火焰中,人間一切的樂趣皆被遺忘,或僅在痛苦中得到回憶,因為你再也感受不到這些樂趣了。一切肉身與心靈的娛樂都就此永遠消失了。美在那黑暗的地方不存在。那裡毫無光明,只有燃燒的火焰。那裡絕無新奇之事,只有一副接另一副的恐怖場景!那裡沒有音樂,只有哭泣、嚎叫、以及切齒之聲;只有遭咒詛之靈對神的詆毀、以及他們相互之間無止息的抱怨。那裡絕無安慰你的東西。那些進入地獄的人,將成為永恆恥辱與受鄙視的對象。

如此,那些進入地獄的人將與自己生前所喜愛的一切相隔離。與此同時,那些進入地獄的人所失去的還有另一樣事情 —— 他們將與生前所愛的人永遠隔離。那些他們最喜愛的人,丈夫、妻子、父母、兒女、以及他們在人間最親密的好友,都會在一瞬間被奪走 —— 因為在地獄中友誼消失了。你不會有朋友親戚來安慰你。你會永遠失去他們的陪伴。

地獄中還缺乏另一樣東西 —— 天國。你將會永遠失去進入天國的希望。你將永遠見不到耶穌、見不到那些得救的人、見不到天使,永遠與天國絕緣。聖經說: "他們要受刑罰,就是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從主的面前永被驅逐,那正是毀滅的確切含義。而被驅逐意味著無盡的 "永遠沉淪"。

那些遭判處 "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 的人,所要經受的正是如此。即使再無其他,這本身便是一種多麼可怕的咒詛!但這並非一切。因為在你所"失去" 的一切之外,還要加上你在地獄中將要"感受"到的一切。這在基督所講的言詞中, "在那裡 蟲是不死的, 是不滅的",已表達得非常清楚了。

II. 第二,考慮你在地獄中將要感受到的一切。

首先你會感受到的,便是那不死的蟲。〔何博士注: 我相信此乃人間所未曾見過的真正的蟲。基督在此描述了一個非常可怕的情形,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

這還似乎描述了一種不安的良心,包括自責、悲哀、恥辱、後悔、以及對神的極端憤怒的明確感受。誰能忍受良心自責時所帶來的極端沮喪呢?許多人在這種沮喪中選擇了自殺,也不願苟且求生。然而,以上在世間所受的精神壓力,比起那些地獄中所要承擔的精神痛苦,便會是微不足道了,因為那時他們會完全領受遭觸犯之神的沖天憤怒!在此之上,還要加進你自己各種低下的沖動 —— 畏懼、惶恐、惡望、永遠無法滿足的奢欲。另外,還要添進許多低下的情趣 —— 妒忌、不滿、惡毒、和復仇。以上這一切,都會無止境地侵蝕你的靈魂,猶如希臘傳說中提底俄斯(Tityus)的肝臟被飛鷹不斷叼噬〔然後又不斷長出〕一樣。在這之上,如果我們再加上那些人對神的不息的憎惡,我們便能夠(並非完美地)了解到一些那不死之蟲所帶來的痛苦。

現在,再注意我們經文中的另外一些事情,

"在那裡 蟲是不死的, 是不滅的" (馬可福音9:48)。

基督說那裡"他們的(英文KJV譯本)蟲是不死的";然後又說, "(英文中的定冠詞the)火是不滅的"。這不同詞句的選擇絕非偶然。其原因何在呢?

解釋似乎是如此﹕這火對一切地獄中的人都是同樣的,只不過因其罪惡程度不同,對一些人來說火會更加強烈一點而已;但是他們的 蟲將會因人而異。每人都因自己不同程度的邪惡、會有不同方式的蟲來侵蝕他。蟲的如此變異乃是出於神的絕對正義: "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毫無疑問,這種正義會在地獄中馬上生效,並非僅在末日審判時才存在。每一個人都會在地獄中,因自己在人間的惡行,領受其相應的報答。此乃對他本人的報應。各人因自己生前所犯下的多種多樣的罪行,會領受無窮多式樣的懲罰。因此,基督用"這火" (普遍性的)、和"他們" (獨特) 的蟲 是很恰當的。

有人懷疑地獄中是否有真火 —— 物質性的火。我說這火毫無疑問是真的、是物質性的火。何為"非物質性的火" 呢? 那根本不存在 —— 正如 "非物質性的水" 完全不存在一樣。那完全是無稽之談,是自相矛盾的言詞。其實,我們甚至不應該說那是真火,更不應否認它的存在。即使那並非是〔你所了解的〕真火,又於你何益呢?那些認為這並非真火的人,至少同意那火是同樣可怕的、或更難受。如此,說那火不真又於你何益?考慮一下,基督講起那火時,不是當它為真火一樣講的嗎?難道全真的神能談起不真實的火,卻似乎當它是真火一樣講嗎?難道神想用稻草人嚇住我們嗎?神希望用不存在的東西來恫嚇我們嗎? 噢,願我們不如此去想!不要控告神是不真實的!不要將此愚昧加在至高者的頭上!

但另有人說, "火是不可能永遠燒下去、直到永恆的。按照自然法則,火焰會燒盡一切投入其中的東西;按同一自然法則,火一旦燒盡其燃料便會熄滅了"。

是的,在如今的自然法則下,火會燒盡投入其中的一切,然後便會熄滅。但謬誤在此﹕如今的自然法則不會一成不變、並非無法更改的。在如今的世界中, 這法則似乎無法更改,但地獄完全是另一世界。世界的情形在那裡完全與如今不同;現世的自然法則在那裡也會完全失效。在地獄中,任何東西都不會消失、任何東西都不再燒盡。是的,火焰如今燒盡一切物件;但地獄並不存在於現今的世界中、也不處在如今的自然法則之下。在那另一世界中,如今的法則不再適用。

甚至在如今的世界中,火也不能燒毀一切。神似乎給了我們一點未來情形的證據。如今在歐洲不是有一樣叫做linum asbestum〔石棉〕的不燃植物纖維嗎?如果用此纖維織成一條毛巾 (大英博物館現收藏了這樣一條毛巾),再熱的火焰也無法燒毀它。所以,即使在現今世界中,也有無法燒毀的物質〔石棉〕存在。

許多古典作家也曾討論過,除了被丟入火湖中之外,在地獄中仍有其他肉體上的折磨。湯母.闞畢司(Thomas Kempis)描述過將熔化的金子倒進財迷的喉嚨中。他還描述了其他許多適用於各人罪惡的處罰方式。我們偉大的詩人莎士比亞, 也曾描述過地獄中的人,將會如何經受多種形式的折磨。他們將不永遠逗留在火湖之中,而會被

復仇精靈強行拖入

冰川境內,然後又被帶回炎熱的

極端之中,其溫差變化叵測。

但在聖經中,我找不到一絲如此的描述!當然這是在我們思維中難以構思的一種情形。我們應僅靠聖經的描述來斷定。在我看,居住在永火中的折磨便足夠了。

有位東方作家講了這樣一個故事,說土耳其的一個國王,途徑一處,見一人即將墮入一深坑中身亡。結果,國王走過去踢了他一腳,使他從坑內被踢了上來,脫離了險境。故事繼續說,國王死後進入地獄,但他踢人救命所使用的那只腳,卻被允許置在火焰之外。即使這故事是真的話,它能如何安慰你呢? 即使你的雙足、甚至雙手聯雙足、都得到許可置放在火焰之外,這又如何安慰你呢?再或者,你的全身都被安置在火焰無法觸及的地方,只有一手、或者一足、被置在火焰中,你能否因此感到舒適嗎?你會感受好一點嗎?有許多基督徒的父母,曾經常對自己的孩子如此說: "把你的指頭放進蠟燭的火苗內。你能夠定手不動一分鐘嗎?那你又怎能忍受地獄永恆的火焰呢?" 如一根手指上的肉被燒糊,已是疼痛難忍,那當你全身都被投入燒硫磺的火湖中時,你的感受又會是怎樣呢?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馬可福音9:48)。

III. 第三,考慮一下與不死之蟲和不滅之火有關的其他幾樣事情。

第一,想象一下在地獄中圍繞你的人。我們常常聽一些在監獄裡的人說﹕ "真希望我能在其他地方被吊死。在這監獄裡的人真是可惡至極!" 但即使在我們最糟糕的監獄中、那些最邪惡的罪犯、與地獄中的囚犯相比,似乎也是良民了。你是否願意被投入一間囚牢,與那些謀殺犯、系列殺人犯、性瘋狂病徒、食人犯、以及虐待狂徒為伍呢?你能夠忍受與這類人,在一個牢房內同度一晚嗎?同度一個月?一年?永恆?

中世紀天主教宗教法庭的囚徒看守,當他們看到囚犯的忍耐度達到極度時,甚至也會暫停一下對囚徒的折磨。他們當時停止行刑,原因是怕囚犯死亡,因為他們的規章禁止他們把囚犯搞死。同時,受折磨的囚犯常會昏厥。之後,短時內便不再有痛覺。可是在地獄中掌刑折磨人的,比任何天主教法官或行刑官都邪惡。地獄中的行刑官不會帶有任何憐憫。沒有一個人會阻止他們去竭盡全力折磨周圍的囚犯。按照聖經所說,你將被 "交給掌刑的"。那鬼魔般的掌刑官,有足夠時間來更換他們折磨你的千萬種方式。毫無疑問,如果神允許的話,邪靈能夠將人間最勇敢的人驚嚇至死。在毫無神的庇護之下,請你想象一下,在地獄中的這些鬼靈將會如何來處治你呢?

第二,想一想這一切肉體、心靈、理智上的折磨,將會永無止息、永不間斷地持續下去。痛苦將永無盡頭。按聖經所說,他們 "受痛苦的煙〔將日日夜夜〕往上冒",日夜無休。一天二十四小時內,在地獄中的折磨時時都在進行著。古代詩人(荷馬或彌爾頓 —Homer or Milton)無論是怎樣夢想的,地獄中不會有閉眼休息的時刻。無論你受的折磨是多麼難忍,無論你的疼痛是多麼劇烈,昏厥的可能在地獄中是不存在的 — 連秒鐘都不可能。你永遠不會睡著,或失去知覺。相反,你會持續地受懲罰的折磨,日夜無休。

另外,在人間患精神沮喪的人,能時常因各種因素分心而得到緩解 — 氣候的變化、一絲陽光的閃爍、窗外兒童玩耍的歡快聲音、或者音樂的聲音。但在地獄中的人,絕對無法獲得任何娛樂與分心的事情 —— 連一分鐘都不可能得到﹕

徹底的〔日、月〕全食!

沒有季節的更改;沒有朋友來賜予安慰;沒有音樂;沒有生意來掌管;只有無法間斷的、一幕接一幕的恐怖情景。他們...

全身警醒地顫抖著,
每一個毛孔都滲出痛苦!

並且這磨難不會終結。多麼可怕的思念!你將被囚禁在地獄中,直至永恆!有誰能數清遍野的雨點、海邊的沙粒、或者永恆的時日?人間一切的痛苦,都能因對解救的期待而得到緩解。甚至死亡也被在人間受難的人當作得解脫的途徑。但在地獄中,你永遠不死。因此,連死亡的希望都被剝奪了。在地獄中,人世間的

萬望具寂 — 僅存絕望。

那裡的痛苦永存。是的!那裡的痛苦永不止息

永不止息!—— 那裡,墮落的靈魂
淪入那無盡與黑暗的深淵!

如果百萬日、百萬年、或百萬時代已經結束了,你仍僅僅蹋入永恆的門檻而已。你身心的痛苦,在百萬世紀之後,仍沒有向解脫靠近一步。當你被投入"to pur, to asbestos" 時,我要強調地說: "那火,是永不熄滅的"。一切都在此止息了﹕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馬可福音9:48)。

結束前,我想引用下列以撒.瓦茲博士 (Isaac Watts, D.D., 1674-1748) 的話﹕

難道我們沒有見過,在我們左右的許多罪人,一個接一個地遭到剪除嗎?除了神的恩典外,還有什麼正在一周接一周、一月接一月... 地延緩祂對我們的處罰呢?我們因重復對神的抵觸,又多麼時常地招惹著對自己沉淪的判決!但我們仍在祂的面前生存著,聆聽著希望與救恩的良言。噢,但願我們能回頭觀望,為自己已在那可怕而又危險的懸崖邊徘徊了如此許久而顫抖!讓我們盡快逃向〔耶穌基督〕避難吧。

是你該走向基督的時候了,是你該得到祂寶血清洗的時候了。如你不走向基督,從而得到轉變重生,你將很快進入〔一處〕,

"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馬可福音 9:48)。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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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 L. Chan)領讀經文﹕馬太福音 25:41-46。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獨唱: 《幾乎被說服》
" Almost Persuaded " (詞: Philip P. Bliss, 1838-1876)。


宣道提綱

論地獄 — 據衛司理牧師所傳之道改編

何博士著


"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裏。在那裡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 (馬可福音 9:47-48)。

I.   考慮你在地獄中所失去的。

II.  考慮你在地獄中將要感受到的一切。

III. 考慮一下與不死之蟲和不滅之火有關的其他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