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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到稱義的需要

何博士著

FEELING THE NEED FOR JUSTIFICATION
by Dr. R. L. Hymers, Jr.

二○○五年六月五日星期日晚
于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on Lord’s Day Evening, June 5, 2005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祂〕…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 3:26)


上個禮拜你們〔參加我們教會的人〕聽一位宣道士講過,“信耶穌的目的不是去天國。”我同意他所講的。信耶穌的目的是為了稱義。這正是我們今天讀的經文所講的,說到神…

“…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 3:26)

你信耶穌後會去到天國,這是沒錯的。但那不是目的,只是結果而已。信耶穌的目的是為了〔在神面前〕稱義。請看第二十八節﹕

“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羅馬書 3:28)。

‘稱義者’的希臘原文是‘dikaioo’。宛博士(W. E. Vine)說,稱義乃是“作為法官的神正式地宣稱一個人清白;把罪人稱作義人 (An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 Revell, 1966, volume II, p. 285)。

我認為這正是許多人未曾得救的原因。他們信耶穌是為了去天國,或者信之後要逃避地獄。但是我發現,我同來我辦公室裏與我談話的人談及他們的救恩時,如果他們的目的是為了去天國或逃避地獄的話,他們便不可能得救。我見過許多人,暫時因地獄而顫抖,卻未曾因此而得救。為什麼?因為進入天國僅僅是救恩的副產品;逃避地獄也是一樣。我們信耶穌的主要目的並不是為確定我們永恆未來的命運。那正確的動機到底是什麼呢?〔在神面前〕稱義。

尋求稱義的人一定會發現,僅有靠耶穌基督才能辦到,因為神…

“…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 3:26)

要想被神稱義、將自己一切惡行勾銷的人,他只能靠信耶穌基督才能辦到。

這聽起來很簡單。你信了耶穌,神便一筆勾銷你一切的罪惡,宣稱你為義人。這聽起來簡單 -- 但如果你的心靈做好了準備,這的確就是這麼簡單。可是直到人心做好了如此的準備,那靠信念稱義的簡單教義,是令人絕對難以置信的,即使你智理非常成熟也不例外。我們所選的經文,詞句簡單,卻令一切哲理大師和神學博士費盡心機,幾百年不得其解。使徒保羅寫成下面這句經文時,思考的正是這個問題﹕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林前 1:18)

未得神喚醒的人認識不了這真道,永遠抓不住稱義的重要性。他們可以知道如何路德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他們可以知道此乃〔中世紀〕新教改革的基礎;但 除非聖靈在他們心中作成了恩典的善工,他們永遠不會認識到稱義對自己本人的意義。

雖然他們會永遠不承認,一個沒有被神恩典喚醒的人,可能會認為靠基督稱義的信念是一條很有趣的教義,但卻不會把這看成人生中最關鍵的追求。無論這是多麼重要,他暫時總看不到其重要性。正是因為他看不出,感不到靠基督稱義的重要性,他便錯過了福音的核心信息,也對新約中的救恩信息視而不見。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 神的大能。” (哥林多前書 1:18)

‘愚拙’二字的希臘原文是‘mōria,’ 其含義是,他對十字架的關切是“無益的,遲鈍的,愚昧而又不精明的”(Vine, ibid., p. 114)。

讓我們誠實地講,靠信念得救的教義,是不是在你內心看起來至今為止一直是遲鈍的、愚昧而又不精明的呢?

耶穌來到人間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死在十架上,這樣你便可以稱義。那才是他忍受痛苦的主要目的。但是,你不是一直對此遲鈍不明,無關痛癢呢?

路德說過,

基督確實為全人類受了苦難;但有誰珍惜確信這事實呢?因此,雖然救恩的工已經〔靠基督〕完成了,但除非一個人信了,又從內心感受了救恩的能力,這一切對他仍然是絲毫無益的。

在你內心必須做成特殊的工之後,那從前對你曾是無趣而又枯燥的救恩教義才會帶上極端重要意義。這只有在神恩典的介入之下才可以發生。如神的恩典沒有觸動你的情感的話,作為一個自然屬血肉的人,我們絕“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哥林多前書 2:14)。你便會繼續下去,遲鈍、無興趣、無所謂,對救恩愚昧無知,一籌莫展,直到聖靈令你醒悟,看到自己絕望、被定罪的處境。

除非你被聖靈喚醒認罪的話,你不會認為自己需要在基督中稱義。理論家謝德(W. G. T. Shedd)如此論說﹕

如有人問:“我怎樣才能得到重生?我要作什麼事才能達到此目的呢?”回答只能是:“認清你需要重生,而且你受奴役的本性不能造成這新生。”當你認清這點後,向神的靈呼求:“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這呼求你一定要持續下去,直到回答來臨為止,正如基督教誨我們所效法的那位寡婦,向那位非義的法官祈求一樣 (路加福音 18:1-8)。當人認清了自己的邪惡與絕望後,他們才變成“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路加 1:17)。罪惡感和危機感正是逃避的‘前提’。 認罪的人才能成為新生的承受者;不認罪的人不能 (W. G. T. Shedd, Dog­matic Theology, P and R Publishing, 2003 reprint, p. 775)。

我同意謝德所寫的。“罪惡感…是躲避的‘前提’。”只有當你知罪絕望後,才能需要得到基督的幫助來稱義。在此之前,一切宣揚靠基督贖罪稱義的努力,都看起來是“枯燥”、“愚昧”的,你對其的反響也會是“遲鈍”的。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 神的大能。” (哥林多前書 1:18)

路德如此解說﹕

如你要得轉變的話,你必須置身與畏懼之下;你必須帶有驚醒與顫抖的良心。之後,在此情形之下,你必須抓牢從基督而得到的安慰。這才是轉變來臨的方式。其他方式都是錯誤的 (路德, Exposition of Psalm 51:13, A.D. 1532)。

如此,路德與謝德都很正確地告誡我們,除非你有認罪之心、除非你看到靠自己除去此罪惡感是徒然的,你不會認識到通過耶穌而稱義的極端重要性。一旦你深感自責而絕望,你便做好準備接受靠基督稱義的福音了 -- 但絕不會在這之前,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 (哥林多前書 1:18)

讓我舉例說明。每周日早上禮拜中,我們總會有許多頭次來訪的年青人。他們幾乎全部都是從世俗背景中而來的。我們從校園裏和其他地方把他們請來作客。我向他們講什麼呢?多年經驗告訴我說,如此世俗的聽眾根本聽不進那稱義的深奧理論,因為他們還沒有決定是否與基督教徹底聯係在一起。所以,每個禮拜天早上,我多數講的是教會學。你讀一下大部分我星期天早上講的道便知道了。如此,我講的是地方教會如何能令這些孤獨與世俗的人滿足。我當然也講到福音,但主要的內容是圍繞著通過進入地方教會,召“你們當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使徒行傳 2:40)。浸信教古老傳統的地方教會教義正是他們所需要聽的。

當他們聽進這教義後,開始不斷參加教會的其他聚會時,我便向他們解釋福音更深一層的含義。這從我禮拜天晚上和禮拜六的信息中便可以看出來。我發現那些對教會不感興趣的人是完全聽不進福音的。

稱義的理論也是如此。那些沒有準備好的人如何能聽得進去呢?我可以重復講,但你們卻沒有實在地聽進去。這教義至今對你毫無影響。為什麼?因為你還沒有準備好去聽。正如頭次來訪的客人需要首先決定在教會裏呆下去,你也要首先認清你對基督的需要。

你可以參加許久如此的禮拜,卻一直看不到你靠基督得救的需要。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林前 1:18)

直到神在你內心置下對基督的渴望,你不會認清自己需要靠祂稱義。請打開詩篇107:9-14,我們一起來讀:

“因他使心裏渴慕的人得以知足、使心裏饑餓的人、得飽美物。那些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被困苦和鐵鍊捆鎖,是因他們違背 神的話語、藐視至高者的旨意。所以他用勞苦治服他們的心.他們仆倒、無人扶助。於是他們在苦難中哀求耶和華、他從他們的禍患中拯救他們。”(詩篇 107:9-14).

直到你具有“渴慕”之心 (v.9) 為止,你不會感到需要去靠基督稱義。直到你“仆倒”後,認清“無人扶助”(v.12) 時,你根本感受不到靠基督稱義的需要。再讀一下第十三節﹕

於是他們在苦難中哀求耶和華、他從他們的禍患中拯救他們。”(詩篇 107:13)

當你感到被罪與絕望所征服的時候,基督便成了唯一逃避罪惡感的道路。神便…

“…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 3:26)

這非常簡單而又深奧。當你因自己的罪絕望,感到無能為力、深懷罪惡感時 -- 那時你便會感到靠基督稱義的需要;那時,你便會說﹕

我知道,是的,我知道,耶穌的血能令最骯髒的罪人潔淨。
我知道,是的,我知道,耶穌的血能令最骯髒的罪人潔淨。
-- 《是的,我知道!》
    (“Yes, I Know!” 詞: Anna W. Waterman, 1928).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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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 L. Chan)領讀經文﹕羅馬書 3:23-28。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獨唱:《我知道》

("Yes,I Know!”詞: Anna W. Waterman,1928)。

宣道提綱

感到稱義的需要

何博士著


“〔祂〕…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 3:26)

(羅馬書 3:28; 哥林多前書 1:18; 2:14;
路加福音 18:1-8; 1:17; 使徒行傳 2:40; 詩篇 10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