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褻瀆聖靈

BLASPHEMY AGAINST THE HOLY SPIRIT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五年一月十八日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January 18, 2015

"所以我告訴你們: 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 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 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 12:31-32)。



我今早尖銳地宣講過,《聖經豫言內為何不提美國》。我講道的經文選自 阿摩司書 8:2,"我民以色列的結局到了,我必不再寬恕他們。" 我用的經文是, "我必不再寬恕他們。" 當神不再來向你施恩的時候,等着你的便只有審判。這會發生在一個國家頭上,也會發生在一個人身上。"我必不再寬恕他們。" 一旦這發生之後, 神便放棄了那個國家。當那發生在一個人身上時,神便任憑他們存着邪僻的心,他們的心靈再也聽不進神的道,再也受不了聖靈的感動 ── 聖經說,"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羅 1:28),adŏkīmŏs noǔs(一顆毫無價值、可厭棄的、與敗壞的心!)。便是不可饒恕的罪!是引向死亡的罪。

我曾站在坐落與洛杉磯市百花街上 「三一衛循道宗教會」(Trinity Methodist Church)的會堂裡。這間教會曾由 "好戰鮑勃" 書勒("Fighting Bob" Shuler)牧養,他在那裡曾全力以赴地為信念爭戰過,幾十年如一日地站在講壇上,或者通過收音機廣播 把基督的福音傳出去。當搗毀建築的鉛球擊打它的一堵牆時,我正好站在那間曾經昌盛一時的教會會堂裡,眼見那會堂在我四周坍塌了下去。沒有一個人在乎。沒有人落淚。鮑勃•書勒的兒子住在離此地幾分鐘的地方。這是他度過童年時代的教會。但是在人們推到教堂的那天,他沒有到場,根本不在乎。其他人也不在乎!"我必不再寬恕他們。"

離這間教會旁邊那條街道不遠的地方,曾有一間很優秀的教會。這是550號希望南街的 「開門教會」(Church of the Open Door)。該教會的奠基牧師是托瑞博士(Dr. R. A. Torrey)。我青年時期,這間教會由著名的聖經教師弗農•麥基博士(Dr. J. Vernon McGee, 1904-1988)引導。教會裡能坐得下五千人。他們以兩千七百萬的價錢把它賣掉了,以為那是很大一筆錢。但過了大約十年後,這棟樓房以兩億兩千七百萬美金再次賣出去。那些長老心地狹窄,雙手顫抖,臉色蒼白驚恐。他們以為,"如果我們在這裡等下去,我們便會丟失什麼"!於是,出於驚恐,對神缺乏信心,他們失去了兩億美金!另外一間浸信教會也曾考慮要購買那棟樓房,但教會執事目光短淺,膽小如鼠。所以,他們也失去了他們本來可以擁有的房屋 ── 一幢用兩千七百萬便可買下的產業。他們也坐失良機,丟掉了兩億美金。在沒有神與基督的情況下,洛杉磯市中心變成了一個黑洞!"我必不再寬恕他們。"

這時,神把我們安置在希望街上 ── 離 鮑勃•書勒 的教堂僅隔三個街口,離 麥基博士 的教堂僅隔八條街口 ── 就在洛杉磯都市中心。我們也曾有過腐敗的領導,他們的缺乏遠見,膽小怕事。他們離開了教會,帶走了三百名教會成員。但是,心胸曠闊、毫無畏懼的男女拯救了這棟樓房,付清了房貸。如今,福音通過二十九種語言從這間教會傳出去,傳到了世界各地。

但年輕人,今晚我要問你們,當我們這一輩離開之後,你們夠不夠成熟、夠不夠堅強、有沒有足夠的靈性來使這一切繼續下去?或者神會對你說,"我必不再寬恕他們"?如果有這樣情形發生的話,這間教會也會犯下致死的罪, 神不得不說,"我必不再寬恕他們"。切莫把這當作兒戲!千萬不要認為這不會發生!啟示錄前三章提到的七所教會都已銷聲匿跡了。它們沒有留下任何跡象、遺址、或遺物。如果它們的名字沒有記在啟示錄這三章書內的話,我們根本不會知道它們的存在。五十年後,我們教會是否會留下任何跡象、遺址、或遺物,顯明我們教會的存在呢?或者神早就對我們這樣說,"我必不再寬恕他們"。這就是為什麼你必須非常認真地為復興禱告!對我們來說,復興等於生存,若沒有復興,我們將不會作為教會生存下去,並繼續作見證。為什麼要去市中心,如果隔壁就有教會呢?如果這所教會失去了她的生氣(沒有復興的必然後果)時,那她便不再有吸引人的特性… 那時,這間教會便開始衰亡。

復興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你們年輕人是否犯下了致死之罪。這間教會的將來掌握在你們手中!如果你們大多數年輕人犯了不可饒恕的罪,這間教堂、這份工作、這項全球性的事工便沒有前途了!但願神幫助我們!

我如今相信,人很容易便能犯下不可饒恕的罪。你只需坐在教會裡等待,對自己是否得救毫不關心。你只需靜坐等待。你很快會犯下不可饒恕的罪 ── 遠比你想像的要快!遠比你想像的要容易!死亡徵兆的來臨比你想像的要快。開始時會出現幾根白頭髮;然後髮際線開始退後; 你開始看到自己臉上增添了幾條皺紋; 它們是死亡的信使。那冷酷蒼白的敵人–死亡–就跟在你的身後。聖經說,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 9:27)。

在東方阿拉伯傳說中有這麼一個故事,說有位在巴士拉(Basra)的僕人,他找到主人對他說, "我今天在 巴士拉街頭見到了「死亡」。「死亡」也看見了我。主人,請你將最快的一匹馬借給我,我好逃到巴格達去"。於是,主人把自己最快的馬借給了他 ── 那僕人便以最快的速度逃到巴格達去了。次日,主人在 巴士拉街頭行走,遇見了「死亡」。他走上前對牠說,"「死亡」,你如此驚嚇我的僕人,用意何在?" 「死亡」說,"先生,我並沒有打算去嚇唬他,只是我在巴士拉街頭 遇見他時感到意外而已。要知道,我已定了約會的日期,要到明天纔在巴格達與他見面。"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在一個特定的時刻、特定的地點,你必死無疑。然後,神會對你說,"我必不再寬恕他們"。那時,你便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馬太福音 12:31-32)。

是什麼罪 "總不得赦免" 呢?那就是抵抗 聖靈對耶穌的救恩所作的見證。當一個人反复拒絕聖靈的見證時,那人便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唯一一條不可饒恕的罪是:當聖靈召喚一個人信耶穌的時候,那人拒絕了這召喚。希伯來書第六章提到了這一點。這是普魯德鴻先生剛才讀的經文。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希伯來書 6:4-6)。

當那情形發生在你身上時,我們 "就不能叫〔你〕從新懊悔了"(來 6:4, 6)。真的不可能嗎(impossible–KJV)?這是神說的,"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不錯!這是神的話。絕不可能。這是不可饒恕的罪。神說, "就不能叫〔他〕從新懊悔了"。"今生來世總不得赦免"(太 12:32)。

不可饒恕的罪是很容易犯的。我堂兄常與他的朋友開車到 蒂華納 (Tijuana) 去嫖妓。但是,他下地獄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去嫖妓。他時常買兩箱六罐裝啤酒和朋友在後院裡一醉方休。但他下地獄也不是因為他和朋友在後院酗酒。他以前還做過一些在教會裡不便說出口的事。但是他也不是因做了這些事而進入地獄。錯了,他下地獄的原因 是因他犯了不可饒恕的罪。耶穌也曾這樣說:"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太 12:31)。

我的堂兄告訴我,當他的兒子出生時,他曾跪下禱告。雖然他從未去過教會,但他仍自稱是名浸信教徒。當他告訴我他作過禱告的時,我求他來信耶穌,靠主得救。我一生都不會忘記他對我說的話。他說:"我們各行己路吧(To each his own)。羅伯特, 讓我們各行己路。" 他的意思是 "這適合你, 但不適合我"。每次我向他提起基督時,他都會這樣說。隨着時日的推延,他便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

一天,他突然悴死,年僅40多歲。他們找我去主持他的葬禮。他連一根白髮都沒有。臉上還沒有皺紋。當他墮入地獄時,他仍然是位年輕人。他之所以下了地獄,是因為他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神這樣說:「我必不再寬恕〔他〕」。「今生來世〔他〕總不得赦免」(太12:32)。

葬禮中有很多人在場,因為他為人很好。大家都很喜歡他。我也很喜歡他。他是我的朋友。他喜愛西部片。他經常看西部片,每天晚上都在看電視。他可以告訴你所有古老西部片中的槍手。他可以告訴你所有關於「比利小子」(Billy the Kid)、郝利待博士(Doc Holliday)、約翰•衛司理•哈丁(John Wesley Hardin) ── 以及所有古典西部片裡知名的槍手。當我的孩子出生時,他問我為他們起了什麼名字。我說:「其中一個叫約翰•衛司理•海莫斯」。他馬上跑到隔壁的房間打電話給他的朋友。我可以聽他如此說:「我對天發誓,羅伯特真的以槍手 約翰•衛司理•哈丁 來為他的孩子命名!」他不知道有位名叫 約翰•衛司理 的偉大宣道士!人人都喜歡他,包括我在內。他是位善良的人,但他下了地獄。當我在他的葬禮上講話時,我無法給他的家人和朋友任何希望!我無法說出任何希望的詞語是因為他已經到了那絕望的地方!但丁•阿利吉耶里(Dante Alighieri, 1265-1321)在他出名的著作《神曲•地獄篇》(The Inferno內說,在通往地獄的大門上挂着一副橫扁,上面寫着:「跨入此門者,當放棄所有希望」。我的堂表兄弟犯了不可饒恕的罪。當聖靈對他的內心講述耶穌時,他說「不」。接着神說:「我必不再寬恕〔他〕」。「今世來世〔他〕總不得赦免」(太12:31-32)。

在地獄裡,沒有所謂的第二次機會。傳道書11:3講到,"樹倒在何處,就存在何處"。一個人的個性總是穩定地漸漸定型、變得堅硬,且思維習慣也會定型。一個人今年像什麼,明年他會更像那樣。幾年過去之後,他的個性就會慢慢定型。然後開始變得堅硬。最後,會變得跟水泥一樣硬。

我從來都很喜歡聽 奎斯維爾博士(Dr. W. A. Criswell)宣道。他曾在德州達拉斯 第一浸信會(The First Baptist Church of Dallas, Texas)擔任牧師超過了五十年。我首次聽他講道時,他仍是一位紅髮的中年人士。我聽他講道一直到他年老、頭髮雪白為止。他是我的理想宣道士。下面我告訴你奎斯維爾博士講的一個的故事。

他說,當他還是個年輕的牧師時,一位執事請他去拜訪一位中風後癱瘓的教會成員。奎斯維爾博士說,

當我走進他的屋子時,他的妻子說, "他在臥房內。" 我站在床邊望着他躺在床上,對他說, "我是新上任的牧師…過來看你"。他說, "Gol dang!(粗話,God damn的變音)"。我說,"很不幸, 你中了風, 不能再下床"。他說, "Gol dang!"。我說, "外面很美。真希望你能出去走走"。他說, "Gol dang!"。我每說一句話,他都會大喊一聲, "Gol dang!"。我很着急,不知該說什麼。我站起來,想問是否能為他禱告, 但他以為我要走,於是指着天花板反復呼喊: "Gol dang! gol dang! gol dang! gol dang! gol dang! gol dang"!他妻子對我說, "牧師,他要你作禱告。" 我告訴她,我很願意這樣做。於是我跪在床邊,開始禱告說, "上天之神啊,請你善待這位病人。" 他大聲喊着說,"Gol dang!" 我說, "親愛的神,請恩准他能走下病床。" 他大喊道,"Gol dang!" 就這樣,我每禱告一句,他便大喊一聲 "Gol dang"!最後,我終於禱告完畢,說了聲 "阿們"。他說, "Gol dang"!當我站起來說, "願神賜福給你" 時,他說 "Gol dang"!我走到門口,回頭說了聲,"再見了"– 他說,"Gol dang"!
      我回城之後見到那位執事,告訴他我已經去看望了那位中風的病人。他對我說, 「對了, 我忘了告訴你一件事。他生平常說一句口頭禪。一生內重復了多年。中風後, 他全部語言能力都消失了, 僅剩那句口頭禪」。我說, 「你不必告訴我。那句口頭禪是 "gol dang"」!我所確知的人生特徵之一是﹕你常說、常做的事,最終會成為你的特性。那會成為你性格 與心靈 的結晶表象("What a Saviour" 作者: W. A. Criswell, Ph.D., Broadman Press, 1978, 第41, 42頁)。

當我求我的堂兄去信耶穌時,他說:「各行己路吧,羅伯特」。我問過他許多次,但他每次都說:「各行己路吧,羅伯特」。那是他的口頭禪、他的藉口。他並沒有抱怨信靠耶穌的事。但那不是他的選擇。每次我問他,他都說,「不」。你說﹕「你願不願信靠耶穌」?他總會說﹕「不」。若你說:「你現在還不去信靠救主嗎」?他又說﹕「不」。最後,這個「不」字成為他個性的結晶。他的內心變得堅固定型,變成了拒絕本身 ──不,不,不,不!一生中他會達到這一地步,會自動地說出「不」。他連想都不用想了。他變成了「不」字本身。他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再也不能停止對耶穌說「不」了。"樹倒在何處,就存在何處"。"我必不再寬恕〔他〕"。"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就是不可饒恕的罪!就是永遠不能赦免的罪!

如果我們的靈魂還沒有麻木,我們可以選擇時日來得救。但隨着時間的推移,我們的意願、靈魂,以及心腸會像水泥一樣硬化了。最後,沒有人能夠更改它們,神也不會去更改它們。性格、生命、以及永恆的命運都永遠地封印定型了!就是不可饒恕的罪!就是永遠得不到原諒的罪!

那與尋求某種感受、或要得到內心救恩之證據的人完全一樣。你可以向他解釋要看向耶穌,但他偏要看內心的感受。無論你跟他說什麼,他總會這樣不斷地繼續下去。他每次都只會看向某種感受,或他內心救恩的證據。最後,那成為他的性格與特徵的一部分。你讓他去信基督 ── 他馬上就在內心尋找某種感受。你問他是否信靠了耶穌,他會說:「沒有」。我見過許多人有這樣的經歷,一次又一次,又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 ──直到最後他習以為常地那樣做,他們無論多麼努力也無法逃脫!那已經變成了他們本性的一部分。他們再也無法信靠耶穌,無論對他們說什麼都一樣。

在1940年代晚期,我還記得我們有一臺老式的唱盤播放器,和幾張唱片。其中一張唱片有「啄木鳥伍迪」(Woody Woodpecker)的歌,"哈, 哈, 哈, 哈, 哈;哈, 哈, 哈, 哈, 哈, 我是 啄木鳥「伍迪」。但因播放次數太多,唱片上的針紋磨損了。當歌曲放到那條針紋時,就會跳紋反復地唱,"哈, 哈, 哈, 哈, 哈!哈, 哈, 哈, 哈, 哈!哈, 哈, 哈, 哈, 哈!哈, 哈, 哈, 哈, 哈!" 那會唱得使你發瘋!那就是我在諮詢室內一而再、再而三從你們口中聽到的話。我問,「你願不願意信耶穌」?你說「願意」。我說:「那你應跪下禱告,並信靠耶穌」。我等了一會兒,幾分鐘後讓你坐起來。我問:「你有沒有信靠耶穌?」你說:「沒有」。就這樣不斷地反復下去。哈, 哈, 哈, 哈, 哈!哈, 哈, 哈, 哈, 哈!哈, 哈, 哈, 哈, 哈!哈, 哈, 哈, 哈, 哈!哈, 哈, 哈, 哈, 哈!你的心思已像水泥一樣地凝固了。我的朋友, 你正處在犯下不可饒恕之罪的危險中。然後神會說:「我必不再寬恕〔他〕」。「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就是不可饒恕的罪!便是永遠不會被原諒的罪!

一個對耶穌說「不」的人還需要什麼呢?難道他還需要聽另一場講道嗎?不是。難道他需要另一種解釋嗎?不是。那他到底需要什麼呢?他需要的只有一樣 ── 對救主的行動、響應、並信靠祂,然後逗留在那裡 ── 與救主同在!耶穌說:「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 6:37)。阿們。來信靠祂。信靠祂。待在那裡。讓耶穌去處理一切。祂總不會丟棄你!祂會為你完成一切的事。祂會將你從罪惡中洗淨。祂會使你稱義。祂會使你成聖。你不會感覺到什麼,但你不需要。因為是祂在你成就這事,信靠耶穌,並通過祂在十字架上灑下的寶血來洗淨你所有的罪!陳醫生,請帶領我們禱告。阿們。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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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普魯德鴻(Abel Prudhomme)先生領讀的經文﹕希伯來書 6:4-6。
宣道前葛利費斯(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先生的獨唱:
"If You Linger Too Long" (詞: Dr. John R. Rice, 1895-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