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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豫言內為何不提美國

〔於「生命權」星期天所宣之道 / A SERMON PREACHED ON "RIGHT TO LIFE" SUNDAY〕
WHY AMERICA IS NOT IN BIBLE PROPHECY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五年一月十八日早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Morning, January 18, 2015

"耶和華〔對我〕說:「我民以色列的結局到了,我必不再寬恕他們… 那日,殿中的詩歌變為哀號;必有許多屍首在各處拋棄,無人作聲… 那日,殿中的詩歌變為哀號;必有許多屍首在各處拋棄,無人作聲」"(阿摩司書 8:2-3)。



"我必不再寬恕他們"(I will not again pass by them any more–KJV)。C. F. 凱爾博士(Dr. C. F. Keil)說,這話(KJV)的含義是 "路經某人,視而不見,對其所犯之罪不加追究,從而免施處罰"(Keil and Delitzsch)。但約翰•鳩爾博士(Dr. John Gill)卻看出了其中更具懲罰性的含義: "要使他們徹底敗壞"(約翰•鳩爾)。查爾斯•約翰•艾理考特博士(Dr. Charles John Ellicott)加上了這句話, "有朝一日,禱告會毫無效果。無論他禱告多麼熱誠懇切,這人的全部祈求都已太遲了。慈悲之門已經關閉"(Ellicott'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將這節經文如此加以應用說,"人許久犯罪,磨穿了神的忍耐性…最終令祂忍無可忍;有朝一日,那曾屢次免受懲罰的人將不再得到赦免。我的靈不會永遠追逐。反復逃罪之後,總有降罰之日"(馬太•亨利的註解)。

阿摩司曾說過,耶羅波安王將死於刀劍之下,以色列的百姓將被流放到亞述做奴隸。此時,阿摩司說,神告訴他,"我必不再寬恕他們"。到此為止!他們完了!太遲了,他們再也不能悔改!太遲了,他們再也無法禱告!以色列已超過了得救的期限!神的審判已經定了的 ──

"耶和華〔對我〕說:我民…的結局到了,我必不再寬恕他們"(阿摩司書 8:2)。

此經文有兩種應用。第一,我們可以把它應用到一個國家上。神對以色列民族這樣說,

"我必不再寬恕他們。"

第二, 我們可以把它應用在個人身上。對反抗阿摩司的假祭司亞瑪謝神如此說: "你自己必死在污穢之地。以色列民定被擄去離開本地"(摩7:17)。國家會面臨審判 ── 而個人也會面臨審判。

"我必不再寬恕他們。"

I. 第一,這節經文適用於美國與西方世界。

"我必不再寬恕他們"(阿摩司書 8:2)。

有人問,"海博士,你確定嗎?" 我對此確信無疑!我們在罪惡中把恩典的日子揮霍掉了,神必不會繼續寬恕我們。我確實感到那已經臨到了美國頭上!

我近來在閱讀一位獨立浸信教徒的〔博客〕網誌。他是一位很聰明的人。他在很多事情上的看法是正確的。有時候他會發表一些有趣以及有益的見解。但當他把 美國、乃至西方世界 與第一次大覺醒之前的英國作對比時,他的看法完全錯了。我向他作出回答,是因為他宣講的是一種虛假的希望,而且我也聽其他人這樣講過。這樣的觀點應當得到答复。這虛假的幻望是 ── 英國的邪惡狀態沒有阻止第一次大覺醒(衛斯理/懷特腓德復興)的發生── 因此,(他由此類推道,)美國和西方世界的罪惡 也不會阻止神向我們的國家和我們的同盟國 遣送復興。那位浸信會的博客在文章結尾處如此說,"讓我們為達到那個目標而禱告努力,懇求神遣送復興。"

這聽起來很像一派幼稚的 無稽之談。我這輩子一直都在聽這類的說法。我不認為那位作者是認真的。他說要禱告,但他是否願意舉行通宵的禱告會呢 ── 就如早期循道宗人士那樣做?他的教會願不願意那樣去做呢?他是否知道有哪間教會在那樣做呢?他們是否願意禁食禱告── 正如懷特腓德和衛斯理 時代的那些人所做的?他帶領的教會願不願一起去禁食禱告?他是否知道在哪裡有一間教會願意集體禁食呢?他願不願意宣道反對 "決志主義",並直截了當地說 大多數獨立浸信會教徒是迷途的、並根本沒有得到轉變 ── 正如懷特腓德和衛斯理 對他們會眾所講的那樣?他的牧師肯不肯那樣做?他是否知道有哪間獨立浸信會的牧師 或美南浸信會的牧師願意那樣做?他是否認識有哪位牧師 願意忍受被所有教會拒之門外的苦悶 ── 就如衛斯理和懷特腓德那樣呢?他是否知道有哪位牧師 願意經歷這樣的磨練?他自己願不願意那樣做呢?那種宣道方式是現今唯一〔神〕能在復興中使用的宣道。他可知道有哪位牧師願意那樣去做?不要向我提保羅•華舍(Paul Washer)!他的宣道 連我們所需之標準的一半也達不到。

接着,我們的博客朋友說,"讓我們為達成那目標而禱告做工。" 他所想的是什麼樣的工作呢?傑瑞•法威爾(Jerry Falwell)說的一句話完全正確。傑瑞•法威爾說,"墮胎是美國的國罪。" 不錯,傑瑞•法威爾在那點上完全正確!是的,博客先生,"為達成那目標的工作" 包括了極力阻止未出生之嬰兒慘遭屠殺!博客先生, 你可曾 "為那目標" 做出任何貢獻呢?你知不知道有哪位浸信會牧師 "為那目標" 做過任何貢獻呢?你是否知道有哪間浸信教會曾迫使某 墮胎診所關門閉戶了?你可知道有誰在 "為那目標做工"?我不知道有任何人。我們的教會曾令洛杉磯地區的兩間人工墮胎診所關了門。我們僅靠合法地抗議示威便將那兩間墮胎診所徹底關了門!如果美國浸信教會中有一半曾使兩間人工墮胎診所關了門的話,人工墮胎早就被廢除掉了。我們的副牧師凱根博士和我與數百名天主教信徒一起曾靜坐抗議;在我們抗議人工墮胎時,有騎馬的警察來威脅我們,在我們中間穿行,手持警棍威嚇我們。博客先生,我們浸信會的教徒都到哪兒去了?我一位都沒見到。我僅見過年長的天主教尼姑,以及一些天主教學校的年青人。那些浸信會的牧師們都在哪裡呢?那些浸信會主日學的女教師們都上哪兒去了?那些把持教會、指使牧師的舉止端莊中年浸信會女士們都到哪裡去了?我沒有看到她們中的任何人露面!她們對此在意嗎?我看她們根本不在意! 她們不像衛斯理時期的那些婦女,不像博客先生提起的那場復興中的女士們。

美國每年殺害一百萬嬰兒!自1973年1月的「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 起,我們已經殺害了五千七百萬嬰兒。至今,鮮血已從每位福音派 "基督徒" 的雙手中滲了出來。我們坐視他們屠殺了五千七百萬嬰兒,而我們卻坐在裝有空調的教堂裡說些鼓舞士氣的空話!五千七百萬嬰孩被屠殺之際,我們都在哪裡?我們真變得如此的迷惑與蒙蔽,以為 約爾•奧斯丁(Joel Osteen)滿臉笑容的激勵講座 能使人 "得救" 嗎?我們真以為他在講完幾個故事後,再用幾個笑話來引聽眾發笑,然後,他簡短地提起那所謂 "罪人的禱告"。但可笑的其實是我們。沒有人得救!沒有!沒有!沒有!沒有!沒有!沒有!那樣的講道未曾使我們的國家或人民得到轉變!而如今也不會使他們得轉變!投舍博士(Dr. A. W. Tozer)說:"如今在美國所四處蔓延的此類基督教復興,其結局很可能會變成一場道德敗壞的悲劇, 從中我們若想恢復過來可能要花上一百年也辦不到"(A.W. Tozer, D.D., Keys to the Deeper Life,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57年, 第12頁)。

"耶和華〔對我〕說:我民…的結局到了,我必不再寬恕他們"(阿摩司書 8:2)。

此外,我們的國家並非像十八世紀初的英國 ── 一點也不像!在英國,那些還沒有得救的人遠比我們要更加嚴肅認真!即使礦工和農夫都比我們有更高的讀寫能力。連文盲也能聽懂懷特腓德和衛斯理宣講的複雜的宣道!但我們很難說, 如今的普通百姓是否能像他們那樣 安靜地聆聽一則有關全然墮落的複雜宣道。那時的民眾曾每天凌晨五點鐘站在雪地裡等候牧師宣道!我們當今的人是否願意那樣做呢?他們不會!如今百姓的情感心境完全因暴力遊戲、黃色視頻、血腥骯髒的影視、毒品、以及源源不斷來自鬼魔的淫穢電影扭曲變態了。在衛斯理時代的英國,他們沒有這些問題。衛斯理時代的普通百姓都不會離婚。他們的家庭完整穩定,不像我們如今這樣支離破碎。然後,再讓我們再把他們的政府與我們的作一下比較。他們的政府由頭腦清醒、理智健全的人管理。雖然他們議會裡的人並非真正的基督徒,但他們的世界觀至少受到了基督教道德的影響。而我們的國家由怯懦的人帶領。他們不僅軟弱,而且缺乏基督教的道德觀。衛斯理時代的英國不會寬容性變態。我還需要繼續說下去嗎?那麼,他們的宗教又如何?不錯,衛斯理時代的英國人大部分屬於自然神論者。不錯,幾乎所有牧師都未曾得到轉變。但是 ── 這是個非常關鍵的 "但" 字 ── 他們沒有受到 "決志主義" 的影響。他們並不認為自己已經得到了轉變,而我們的民眾至少有百分之七十五是這樣想的。那時的人不會接受靠念咒般的 "罪人禱告" 來得救。那時的罪人知道,他們並非基督徒;他們不像我們,偽稱自己得救了。同時,當他們思考轉變時,他們的想法好像班揚的看法 ── 如他那所著的流行書,《賜給罪魁的充分恩典》(Grace Abounding to the Chief of Sinners以及《天路歷程》中所描述的那樣。他們所具有的有關轉變的概念是純粹的清教徒概念 ── 潔淨而又觸及靈魂 ── 絕不是 "淺顯的愛心"(sloppy agape)。

更進一步來講, 他們全都使用一本聖經。英皇欽定本是他們讀的唯一版本。他們不像我們這樣,沒有受到多種聖經譯本的混淆 ── 我們當今的聖經譯本,是根據錯誤的、受到諾斯底主義影響的希臘文抄本翻譯而來的。他們那時的學堂和學府內沒有禁止英皇欽定本聖經。雖然他們沒有得到轉變,但是他們相信聖經是神的道。即使喬治二世國王(1727-1760)也會告訴你聖經是神的道!那時的學校並不禁止聖經。每一個年輕人都知道聖經裡的故事。大學、法庭、人民政府都不禁止聖經,而我們的國家則是相反。他們不但不去禁止聖經,他們反而認可並提倡聖經 ── 即使他們並非得到重生的基督徒。另外,那時沒有政府福利。人人都去作工,都相信聖經所宣講的新教工作倫理。如今,辛勤工作被人輕視,被稱作是 "清教徒的倫理"。因那時他們或者工作,或者挨餓。沒有人有閒暇時間到處閒逛,像我們如今的人那樣去想些奇怪的事情來做。他們沒有時間去追求冥思、坐禪、或其他東方神秘主義的事情。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很少有人被魔鬼附身,而我們的百姓很顯然有成千上萬 ── 甚至上百萬 ── 的人處於鬼魔的掌控之下。

我們的博客先生把如今的美國民眾與從前的英國百姓作比較完全錯了;我們的西方人與懷特腓德與衛司理時代的百姓根本無從相比。更確切的比較應把美國人比成挪亞時代的人!那正是基督談到末世百姓時所說的話。基督說,

"挪亞的日子怎樣,人子降臨也要怎樣。當洪水以前的日子, 人照常吃喝嫁娶,直到挪亞進方舟的那日;不知不覺洪水來了,把他們全都沖去。人子降臨也要這樣" (馬太福音24:37-39)。

基督沒有把我們這代人比喻成18世紀的英國人!祂把我們比喻成挪亞時代的人!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世記 6:5-6)。

我們寫博客的朋友說:"我們還有一線希望…正如神通過喬治•懷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以及約翰和查爾斯•衛斯理(John and Charles Wesley)所帶來的宗教復興…拯救了英國免受即將臨頭的靈界與道德上的敗壞,神也能夠在現代再次做出同樣的奇工。" 說神能夠再次這樣做,他講的很正確。但那並非癥結所在。問題不在能否再次遣送全國性的復興。問題是,神是否願意再次遣送一場全國性的復興。而我確信,答案是一個響亮的 "不" 字!讓我們再來看看我們的經文,

"耶和華說:「我民…的結局到了,我必不再寬恕他們…那日, 殿中的詩歌變為哀號;必有許多屍首在各處拋棄,無人作聲"(阿摩司書 8:2-3)。

我認為,美國和西方世界是沒有希望了。完全沒有。請聽一下ISIS上週在網路上所說的話。在巴黎屠殺了17人之後,這些穆斯林恐怖份子發了一些電郵給美國。其中兩封電郵這樣說,

"下面要輪到你了。小心你背後有鬼。"

"我們不會住手。我們知道你們的一切 ── 你們的老婆和孩子。"

他們能否用恐嚇使我們屈服? 那正是"伊斯蘭"(Islam)的含義! 那詞的含義就是 "順服"。我們會不會順服他們?他們是否會攻占美國及西方世界?只有神能確知,看起來情形並不樂觀!有一點是能確定的。神說,

"我必不再寬恕他們" (阿摩司書 8:2)。

在歐美地區再也不會有全國性的復興。那絕對不會發生。一切已永遠地太遲了。美國擁有的20世紀最偉大的宣道士奎斯維爾博士(Dr. W. A. Criswell)博士說:"我們的百姓生活在不詳的恐懼和預感中,不知明日會發生什麼,因我們是群邪惡的民族…從任何角度來看,美國正逐漸成為敵視神與崇奉世俗的國家。算帳大審之日即將臨頭, 我們對此已有清楚的豫感"(W. A. Criswell, Ph.D., Great Doctrines of the Bible – Bibliology,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2, 第43頁)。奎斯維爾博士曾擔任達拉斯第一浸信會的牧師超過五十多年。他曾任葛培理的牧師。

作為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講,我們正面臨着審判。那便是為何聖經預言對美國只字未提。我們將不再是個大國,不配在聖經末世預言中被提及!但我講過,這節經文還有第二重應用。

II. 第二,這節經文適用於每位犯過至死之罪的人。

有朝一日(如果那日仍未臨到你的頭上)神會這樣來談論你,

"我必不再寬恕他們" (阿摩司書 8:2)。

當神這樣說你的時候,那就表明你已永遠被定罪。你可能會繼續生活許多年。但當神說:「我必不再寬恕他們」時,你便注定會在地獄的永火中度過永恆。那為何會發生?因為你已犯下不可饒恕的罪!許多以往偉大的宣道士都談過不可饒恕的罪。馬丁•羅伊-瓊斯博士(Dr. Martyn Lloyd-Jones)講過 "觸犯聖靈之罪"The Sons of God, 第230頁)。約拿單•愛德華(Jonathan Edwards)、耐德爾頓(Asahel Nettleton)、慕迪(Moody)、托瑞(Torrey)、喬治•楚義特(George W. Truett)、以及所有傳統宣道士都宣揚過「不可饒恕的罪」。約翰•萊斯博士(Dr. John R. Rice)說,

有某種罪是 "得不着赦免" 的。如果人犯了這罪,無論 "今生來世總不得赦免"。有種不可饒恕的罪…即便這人仍然活在世間,他可能已越過了生死線、可能已加入了受詛咒之人的行列;當他仍然活在世間之時,他已永遠脫離了恩典的呼喚!…不錯, 你現在便可能犯下不可饒恕的罪。任何聽過福音的人,如他有過很深的自責、受過聖靈的啟示、而且明知自己是罪人、急需救主赦免的罪人,他便處在犯下無法饒恕之罪的致命危險中(Dr. John R. Rice, Crossing the Deadline, Sword of the Lord, 1953, 第3-4頁)。

如果神能夠不再寬恕一個民族祂也會不再寬恕你如果一個民族能犯下至死的罪你也可能!約翰一書5:16講到:「有至於死的罪」(約一 5:16)。該隱 便曾犯下這樣的罪,神便從此永遠放棄了他。即使他繼續活了許多年,他卻永遠不能得救了。摩西時代的法老也曾犯下這樣的罪,於是神就此遺棄了他 ── 他繼續生活了許多年,但他已不可能得救了。猶大犯下了那條罪,被神棄絕了。他繼續生活了幾個時辰,但他要得救已經太遲了!如果你抵觸聖靈,並拒絕信耶穌,神也會在有某日某時離棄你!然後主會這樣說,

"我必不再寬恕他們"(阿摩司書 8:2)。

請大家仔細聽萊斯博士寫的這首歌內的詞句。

你一直等候徘徊,輕易拒絕救主的召喚,
祂耐心的警告與祈求,早被你忽略;
如此你吃下禁果,接受撒旦的謊言;
你心腸更堅硬,罪孽中你心靈晦暗。
一旦面臨審判,你將何等悲傷,回想恩典已過去,
你仍在等候徘徊,直到聖靈離棄了你。
多麼後悔悲傷,被死亡絕望地抓牢,
你便知你曾過久地猶豫、等待、並徘徊。–《如你過久地徘徊》
   ("If You Linger Too Long," 詞: Dr. John R. Rice, 1895-1980)。

今早我請求你 ── 離棄你的罪惡,趁你還有機會,現在就來信耶穌。現在就來信靠耶穌基督 ── 不要等到神拋棄了你 ── 就像祂拋棄了以色列一樣!像祂在阿摩司時代中拋棄了亞瑪謝一樣!或像祂遺棄了該隱一樣!或像神拋棄了法老一樣!或者像神遺棄了猶大一樣!祂也會遺棄你!!!信靠基督吧!趁時機仍未太遲的時候,現在就來信基督!聖經這樣說到,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 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箴言 3:5)。

信靠耶穌。祂的寶血會遮蓋洗淨你所有的罪惡。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會贖回你所有的罪,並救你免受永恆的憤怒。祂從死中的復活會給你帶來生命與希望!陳醫生,請上來帶領我們禱告。阿們。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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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普魯德鴻(Abel Prudhomme)先生領讀的經文﹕阿摩司書 7:14-8:3。
宣道前葛利費斯(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先生的獨唱:
"If You Linger Too Long" (詞﹕Dr. John R. Rice, 1895-1980)。


證道 / 宣道提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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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耶和華〔對我〕說:「我民以色列的結局到了,我必不再寬恕他們 … 那日,殿中的詩歌變為哀號;必有許多屍首在各處拋棄,無人作聲… 那日,殿中的詩歌變為哀號;必有許多屍首在各處拋棄,無人作聲」"(阿摩司書 8:2-3)。

(阿摩司書 7:17)

I.   第一,這節經文適用於美國與西方世界,
馬太福音24:37-39; 創 6:5-6, 13; 阿摩司書 8:2-3。

II.  第二,這節經文適用於每位犯過至死之罪的人,
約翰一書 5:16; 箴言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