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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受難時咒詛落在祂頭上!

何博士著

THE CURSE FELL ON CHRIST IN HIS PASSION!
by Dr. R. L. Hymers, Jr

主日,二○○四年三月七日晚 
于洛杉磯浸信會幕所講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March 7, 2004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 『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拉太書 3:13)。


以上的經文帶出了基督十架的更深一層意義。它說明了神的律法咒詛了我們所有人,而我們僅有通過對基督的信念才得以稱義。此經文引導我們清楚地看到基督為我們的罪替我們而死。

I. 第一,什麼是神律法的咒詛?

這是神的咒詛。神設置了律法,也設置了觸犯律法的刑罰。凡觸犯律法的人便觸怒了律法的提供者― 神。 這不單是律法的咒詛,這咒詛乃出于神,祂必定全力捍衛自己的律法。所以你可以確定一點﹕律法的咒詛是正確的、併且是道德上無法逃脫的。如果不是正確的話,正直且公益的神絕不會令此咒詛落在人類頭上的。為維持宇宙的生存與神自己的聖潔,此咒詛一定是不可避免的。

神對人類降下咒詛的念頭是如此可怕、如此不堪言喻,以至我一想起來就心寒。 這咒詛中帶著極大的痛苦於傷心。 它包含著第二次死亡,就是約翰在啟示錄20:14中預見到的―被投入「火湖」中。 那鴻說﹕

“耶和華…向祂的敵人施報,向祂的仇敵懷怒。”(那鴻書1:2)

再想一想神傾瀉出祂的咒詛時是多麼可怕。記不記得那上蒼的水傾瀉下人間的咒詛時日,除了在方舟上保存下來的、全部帶氣息的血肉都被沖走淹沒了? 那日海中的怪物住在古代帝皇的宮殿中;那日百萬罪人消亡在波浪之中;那日,從死亡口中吐出無邊無際的洪水毀滅了一切人間文明。那時神的咒詛真正傾瀉到人間了。

再沿著歷史河流看一下。站在亞伯拉罕帳篷門口,向東方望見並非被日光映紅的天空。燎原的火海直沖天際;但從天而降的超自然的火石更加耀眼奪目。所多瑪、蛾摩拉因一味地隨從逆性的情欲遭到了神的咒詛,從而被由天而降的咒詛之火全然吞噬了。

如你仍想見另一個遭神咒詛的例子的話,請考慮那已往明亮的晨星――那神手下的大天使之一。考慮一下他如何因罪孽受到咒詛而失去高位。思考一下他如何從一位天使長變成一位魔王;撒旦是如何從他的高位上墮落、永遠與和平幸福隔絕、流蕩荒場、尋求安寧而不得、在黑暗的枷鎖中等待那審判的末日。如此的咒詛讓天使變魔鬼,化平原城市為荒漠,更曾令全球百姓葬身魚腑。

但你對此的了解仍未完全。有一處恐怖之地、乃火焰與黑暗之國。在這里失喪的靈魂被驅逐而遠離神的福祉,毫無安寧與復蘇之望。假如你能步入此國監禁幽靈的黑暗走廊中觀看一下,就必定會毛髮聳立、血凝如冰地意識到神的咒詛的真實含義。

被投入永恆的地獄乃是神咒詛中最可怕的。那意味著永遠與神、與光明和希望隔絕。如此永恆的毀滅乃是神律法咒詛之結果。

噢,悲傷無望的百姓,無望悲傷的萬民!你們這如今切身處在神咒詛之下的人仍在譏笑戲耍,吃喝玩樂,如此是何等的瘋狂啊!假若你能看到即將臨頭的咒詛的話,你將會何等驚恐萬狀啊,因

“…這以下的咒詛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裏必受咒詛、在田間也必受咒詛…你出也受咒詛、入也受咒詛。”(申28:15-19)

面臨如此咒詛,你何能安眠入寢呢?噢,極為可悲的百姓,在神的咒詛之下迷茫度過一生,足可令人為你們泣血!千萬不要在你們失喪與罪惡中繼續下去了,不然你被定了罪的靈魂就會與哪些處在咒詛之下悲傷痛苦的人永恆為伍。

II. 第二,誰處在這咒詛之下?

世間萬民全部處在此咒詛之下。剛才我們讀過加拉太書第三章中的一段﹕

『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加拉太書 3:10)

按照加拉太書3:10,每一個不在任何時候都一絲不苟地按照舊約中所列全部律法行事的人, 就必處在神的咒詛之下。 拜偶像、奸淫、偷竊、凶殺、貪心等等都是邪惡的,都觸犯了神的律法。更進一步,一切惡念也都觸犯了律法,因為律法寫道﹕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馬太福音 22:37)

耶穌把這條律法成為“第一,且是最大的”戒命(馬太福音22:38)。 此戒命如此重要,以至多次重復於不同章節中﹕申命記 13:3;30:6; 馬太福音 22:37; 馬可福音 12:30,33; 路加福音 10:27。

任何一個人在任何時候觸犯任何一條神的律法,便處在神的咒詛之下,因為

『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加拉太書3:10)

如有任何時候你沒有盡心盡意愛神的話,你就處在神的咒詛之下;如在任何時候你曾有過惡念斜欲的話,你就處在神的咒詛之下。

我說每一個今晚在座的未信主的人,都於某處、某時觸犯了神的律法。你作過想過一些你為之羞恥的事。你已經觸犯了神的律法。你已處在神的咒詛之下、正如該隱處在神的咒詛之下一樣。你在神的眼前狀況極為可怖,而且你不可能開始靠行善來“彌補前過,”絕不能,因你已經觸犯過神的律法了。你已經處在神的咒詛之下了。無論你現在作多少善工善行也無法助你逃避面臨的咒詛--以及在「最後審判」中必接受的定罪。沉重的處罰等候著你! 你處在咒詛之下!

III. 第三,基督如何才能把你從此咒詛中解救出來?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加拉太書3:13)

基督教的核心完全基於“替罪”的教義上。自稱基督教徒的很大一部分人並非真正的基督徒,因為他們不知道、也沒有接受基督為他們的罪所獻上的“替罪祭。”

基督在十架上代替了你的位置。應該落在你頭上神的咒詛傾瀉在祂身上。

“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以賽亞書 53:11)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以賽亞書 53:6)

當基督在十架上流血、受苦而死時,祂成了你的替身。我們宣讀的經文講得很清楚﹕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加拉太書3:13)

純潔無暇的“神的羔羊”在客西馬尼園中為你成了咒詛,在那時刻你的罪孽被加在祂的頭上。基督接受了你的罪的咒詛、忍受了凶暴的鞭刑與血淋淋的十架,償還了你的罪孽。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加拉太書3:13)

你的罪孽從你的頭上移除、反而加在基督的頭上。你違背神律法的咒詛從你頭上移除後被加在祂頭上了。祂在十架上接受了你應忍受的咒詛!當基督掛在「樹上」時,你的罪孽與其帶來的咒詛被轉帳加到基督的名下。祂代替了你,以十架上替換你的祭奠性的死,還清了對你咒詛的代價。

“〔他〕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 53:5)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以賽亞書 53:6)

“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約翰一書2:2)

神的刑罰落在了代替你的基督的頭上。咒詛歸在基督--神的羔羊--身上,祂背負了世人的罪孽。

信靠耶穌吧!祂會將神的咒詛從你頭上移到自己肩頭 -- 帶到十字架上。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 (加拉太書3:13)

你要做什麼?信靠耶穌吧。信的人行萬事皆義。“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徒16:31)。“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相信耶穌,罪惡的咒詛便從你頭上被取消 -- 被祂的寶血洗淨了。

唯有耶穌、唯有耶穌,能對罪人有幫助。請看,祂掛在十架上、雙臂張開、無法收回,因祂雙手被釘在木頭上。祂的雙臂為你而開,來拯救你。祂心中一定會容得下你。祂被槍刺穿的脅部流出了血與水-- 可以洗淨你的罪孽。

簡單信念的作為便可以把你帶到耶穌身邊。對祂說“我信。但我信不足: 求主幫助”(可9:24),並在今晚來到祂這里。 如你不來,審判落到你頭上時,你只能怪你自己了。 接受耶穌為你的替身吧!噢,現在這時刻就接受吧!


(宣道結束 ―― End of Sermon)

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 L. Chan)領讀經文﹕加拉太書3:10-13
宣道前本‧肯‧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獨唱曲﹕

“耶穌,您的寶血與正義” (by Nicolas Zinzendorf, 1700-1760; translated by John Wesley, 1703-1791)

宣道提綱

基督受難時咒詛落在祂頭上

何博士著
by Dr. R. L. Hymers, Jr.


“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 記著,『凡挂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加拉太書 3:13)

I.   什麼是神律法的咒詛? 啟示錄20:14;
那鴻書1:2; 申命記28:15-19。

II.  誰處在這咒詛之下? 加拉太書 3:10; 馬太
福音 22:37-38; 申命記13:3;30:6; 馬
可福音12:30,32; 路加福音10:27。

III.  基督如何能把你從此咒詛中解救出來? 以賽
亞書53:11,6,5; 約翰一書2:2; 使徒行
傳16:31; 馬可福音16:16; 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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