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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人作門徒

THE CALL TO DISCIPLESHIP
(Traditional Chinese)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八年七月一日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July 1, 2018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路加福音 9:23-24 )。


基督的這句話是對誰講的?此處祂在對12門徒說話。但在馬可福音8:34的對觀章節內,祂的這句話是對所有人講的,

"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對他們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可福音 8:34 )。

所以很顯然,耶穌這話是對許多想跟隨祂的人說的 ─ 包括十二門徒。要作耶穌的門徒,人人都必須捨己,背起你的十字架來跟從祂。如你不這樣做,你不可能成為一個真正的基督徒,你不過是個軟弱的新福音派人士、是個掛名的基督徒罷了!耶穌說,"你想來跟從我嗎?那你必須否認自我,並背起你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如果你拒絕那樣做,會有什麼後果?這段經文講得很明確。請讀第24節經文: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 9:24 )。

來到我們教會的有兩種人。我把他們稱為 "給予者" 和 "領受者"。"領受者" 是那些想來教會 "得到" 某些東西的人。"給予者" 是那些把自己獻出來做基督的門徒的人。你可以讓教會裡的一百張凳子坐滿自私的人。這會帶來什麼樣的改變呢?一百個這樣的人會毀掉這間教會!他們就連晚禮拜也不願意來參加!他們是福音教派的 "領受者"。而那些只會領受、領受的人,只能盜竊教會 — 他們幫不了教會。他們永遠都做不了基督的門徒!他們會毀掉一間教會!切莫把這樣的人帶來!"少勝過多。"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 9:24 )。

有人說,"要放棄的東西太多了、代價太大了"。於是他丟失了一切,於是,他將入地獄!若要信耶穌,你不能依賴任何其他東西。如你仍在信任其他東西,而不是耶穌,你將會失去一切 !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 9:24 )。

我十七歲的時候 "獻身傳教"。我喜歡用傳統的說法:"獻身傳教"。如今我再聽不到有誰這樣說了。但這種說法與以往任何時候都同樣適用。真正的宣道士必須 "獻身" 到傳教事業中。他知道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知道收入不會很高。他知道他不會得到世人的喝彩。他清楚自己會經歷一些逆境與磨難。傑出的宣道士都清楚這一點。他們也知道,他們必須花好幾年的時間讀書 ─ 為了從事一份收入不高的工作 ─ 一份世人認為是無關緊要的工作 ─ 一份會令他遭受世人嘲笑、受大多數人攻擊的工作。

我十七歲不久後便體會到了這許多心酸。我花了八年的時間才掙得大學文憑(每天工作八小時,夜晚讀夜校)。我一天工作16個小時,一周七天,自費在晚上讀大學。然後,我再用了三年時間,在一所我憎恨的神學院裡得到碩士學位。我花了超過四十年的時間才得到了一間這樣的教會。若有機會我願不願再這樣做呢?當然願意!毫無疑問!

我為什麼繼續下去?因為我曾獻身傳教。就這麼簡單。如果我今年十七歲,我會不會重新再干一回呢?當然會!毫無疑問!在這離道反教的時期內,作為被神所召的宣道士,我發現其中有一種很大的滿足感!如果我有機會選擇世上的任何工作,從美國的總體到奧斯卡金像獎演員,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做這間教會的牧師。神知道我說的是實話!我的兒子羅伯特也知道。

看看當這間教會四分五裂時,在教會裡呆下來的傑出基督徒。我們稱他們為「三十九位骨幹」。他們身邊的朋友都離開了。他們在教會分裂中失去了一切朋友!你以為這很容易嗎?他們比我所認識的任何基督徒 ─ 包括你們所有年輕人在內 ─ 都更加勤奮地工作。他們捐獻了成千上万的金錢,而且超出了十一奉獻。他們每次聚會都來參加,而且一直工作到深夜 — 為的是拯救這間教會。他們中有許多人,自己的孩子背棄了他們、返回到世俗中去。為了耶穌而拯救了這間教會,他們承受了很大的損失。

他們為耶穌付出了一切,但你去問問他們,是否會因此而後悔!問一問!問個清楚!他們中有許多人,為耶穌基督而拯救這間教會,獻出了自己的一生!問問他們是否選錯了路!問問他們是否願意再重做一次。去問他們!

問問普魯德鴻先生(Mr. Prudhomme )。他失去了一個有泳池的房子。他的房子被前妻奪走了。她向他通宵狂吼。他覺得自己像生活在地獄中一般。她對他人生不屑一顧!你們都知道那是誰。普魯德鴻先生是否選錯了路?他是否因失去了一切而後悔呢?當他回首往事時,他是否因一路捨己、背起十字架去跟隨耶穌而後悔呢?他沒有後悔!我沒有事先告訴他我要說這話。我無需問他!他在內心深處知道, "凡為我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路9:24 )。再去問問薩勒沙太太(Mrs. Salazar)!你問問她。她的丈夫去世了;孩子背棄了她。問問她是否因背起了十字架來跟隨耶穌而感到遺憾。我沒有徵求她的意見是否可以這樣說。我無需問她。我知道她會再次選擇同樣的道路。因她知道,"凡為我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 再去問問海太太。她嫁給我時一無所獲!我們一無所有。我們住在只有一間臥室的公寓裡,連家俱都沒有。我們沒有電視。我們坐在地板上,看着籠子裡一隻別人送的長尾鸚鵡。我當時的工資很低,人人都在攻擊我們。她必須與我同受甘苦,大多數時候我內心因一連串教會分裂的驚恐而憂慮不已。我弱小的妻子為了我們今晚能擁有這間優良教會,與我一同經歷了許多磨難。這種磨難是不應加在任何年輕女子身上的。問問她是否走錯了路!我知道,為了耶穌她會再次選擇這條路!問問李先生。他的父母再也不認他了,原因就是他背起了十字架來跟隨耶穌。他為了跟隨耶穌而放棄了順利的人生,問問他是否選錯了路。我知道他會毫無抱怨地再次選擇這條路。問問松阪(Matsusaka)先生。他可以去當警察。他們打算僱用他。但警察的工作日程會使他無法來幫助這間教會。我記得他如何捨己,背起了他的十字架,成了「三十九位骨幹」中的一員。親愛的弟兄,願神賜福你!我永遠不會忘記你的所作所為 ─ 神也不會忘記!約翰·撒母耳·凱根因你們的榜樣而得救。你們付出了很多,而你們也得到了我們教會的下一任牧師。僅有到了基督回歸之時,你們方能體會到作為一個給予者、而不是領受者的快樂!你將和基督在祂的國度內永遠統治!吉姆·艾略特(Jim Elliot)在把福音帶到異教部落的途中被土著人殺害了,成為烈士。吉姆·艾略特說了這句話:

"因道捨利非愚人 ─ 利必消亡,道则永存"(He is no fool who gives what he cannot keep to gain what he cannot lose )。

阿們。

一位年輕人告訴凱根博士:"我現在是專業人士了。我在教會裡最多只能做兩個小時的工作。" 凱根博士說:"陳醫生卻可以?他是一位醫學博士。他是專業人士!他為這間教會獻出了無數個小時,並且花了無數個小時到大學校園裡傳福音;他所做的遠遠超過了其他人。" 不錯,看看陳醫生!他知道耶穌是正確的 ─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9:23 )。再看看 凱根博士。有人願意以高薪、外加豐厚的福利來聘請他 ─ 不僅一次,而是四次。他全都拒絕了。為什麼呢?因為那些工作都在外地,要去紐約,或首府華盛頓等地生活。接受這些工作意味着他必須離開洛杉磯。他拒絕了那些工作、及其幾十萬的年薪,為了能在這裡呆下來,並使教會從分裂後的廢墟中重新興起。他是愚人嗎?請再次來聽為了基督付出了自己生命的吉姆·艾略特。把他的話寫在你的聖經內的首頁。

"因道捨利非愚人 ─ 利必消亡,道则永存。"
(吉姆·艾略特,為基督殉難之烈士)

我可以繼續講下去,然後提到那些背起十字架並且犧牲自我的「三十九位骨幹」:宋先生、曼希亞先生、葛利費斯先生 ─ 他在動完癌症手術之後,即使身上仍然插着管子,仍舊拖着病體來到教會。我還記得他臉色蒼白、滿頭冒汗、雙手扶着講台,以免暈倒,但仍放聲唱着,

我寧願有耶穌,勝過金錢,
 我寧願有耶穌,勝過財富無邊;
我寧願有耶穌,勝過
 世界榮華、富貴、聲望。—《我寧願有耶穌》

葛利費斯先生是愚人嗎?

"因道捨利非愚人 ─ 利必消亡,道则永存。"

我可以繼續列舉「三十九位骨幹」中每位女士和男士:他們捨己,天天背起他們的十字架來跟從耶穌基督,為的是為主耶穌基督建立一個朝氣蓬勃的教會。

當我們把這棟樓房的借據燒掉時,我向你們年輕人說過,要靜心思考一下。我們老一輩會很快離世。誰來替 魯普太太來彈風琴呢?誰會替魯普先生守大門呢?你們中間誰會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地頂替他們的職位呢?你們中間有誰會捨己來頂替 理查德和 羅納德·卜藍頓(Blandin)的位置呢?有誰願意犧牲他的生命,日復一日,周而復始地侍奉,不求世間的回報,在他們離世之後頂替他們的崗位呢?我們這「三十九位骨幹」會很快一一離世,快得連那些毫無頭腦的年輕人做夢都想不到。誰會代替廚房裡的庫克太太呢?誰會代替 威利·迪克遜 呢?你吃的正是他們準備的食物。但我想不出你們中間有哪一位能頂替現在已經八十歲的迪克遜先生。我看不到你們年輕人中有哪一位可以取代這位親愛的老人!你是否知道他的工作是什麼?難道他是個愚人,每週花幾天、以及幾個晚上 來給你們準備食物?是愚人嗎?

"因道捨利非愚人 ─ 利必消亡,道则永存。"

你們中哪位年輕人會犧牲一切來使教會繼續成長三、四十年呢?那時凱根博士已經不在了。誰會代替他呢?陳醫生也不在了。誰會代替他呢?你們大部分人無法代替迪克遜先生,或理查德·卜藍頓 以及羅納德·卜藍頓!你認為他們不重要,但你卻無法取代他們!這需要有捨己的精神,需要背起十字架。耶穌告誡我們說,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 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 9:23, 24 )。

當神召喚凱根博士時,他讀了聞布朗牧師寫的《為基督受折磨》(Tortured for Christ ) 一書。他很自然地就喜愛上了聞布朗牧師,因為跟聞布朗牧師一樣,他也是猶太人。當凱根博士讀了《為基督受折磨》後,他想要找一間有犧牲精神的教會,正如聞布朗牧師所教導的那樣。凱根博士看到我在UCLA附近的街頭宣道,見人對我大吼大叫,亂扔東西。凱根博士心想,"我希望聽的正是那種人。" 所以,他找到了我們教會的地址,前來參加禮拜。凱根博士有天晚上提醒我,他曾聽我說:"反正你將會為某事耗盡精力,為何不為基督耗盡精力呢?"

凱根博士當時還只是個年輕人,大概二十來歲。如此年輕就有這樣的念頭極不尋常!"反正你將會為某事耗盡精力。" 當然!或早、或遲,人人都會 "耗盡精力"!你開始掉頭髮,臉上開始有皺紋。人生苦短。不久你將意識到你已經老了。然後耗盡精力死去。"你將會為某事耗盡精力。" 是的,沒錯,這事會發生在所有人身上。你必然耗盡精力!

但更進一步來看,"為何不為基督耗盡精力呢?" 所有古今中外的偉大基督徒都曾有過類似的想法,"反正你將會為某事耗盡精力,為何為基督耗盡精力呢?" 我不知你怎能讀到亨利·馬丁(Henry Martyn, 1781-1812)的生平,卻不想學他那樣在31歲時為主耗盡精力。我不知你怎能讀到羅伯特·穆雷·麥克申(Robert Murray McCheyne)的生平,卻不想像他那樣在29歲時為基督 "耗盡精力"。你們中有些人甚至害怕閱讀他們的事蹟,甚至不敢上維基百科查一下他們的資料。你害怕他們會影響你嗎?如今像亨利·馬丁和 羅伯特·麥克申一樣的人在哪裡呢?像艾偉德的年輕人在哪裡呢?我們絕不會成為一間啟發年輕人成為門徒的教會,除非你成為門徒以榜樣來給他們指路!

我們的薩莉·庫克太太愛上了一位老人。那位老人在薩莉出生之前二十年就已去世了。那人出生在一個富裕的家庭內,結果繼承了所有的家產。他是家喻戶曉的運動員。然後他信主得救了,成了耶穌的門徒。他小心謹慎地有意捐出所有錢財,接著去到中國內地傳教。他因被召去到外邦傳道,與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分手超過十四年。然後,他去到非洲內部,並在那裡開創了新的傳道領域。最後,他死在非洲深處。他的事業和金錢盡都捨了獻給了基督。他的房屋和家庭生活也都捨了。臨終前,這位偉大的老人說,"我不知還能把其他什麼東西奉獻給主耶穌基督。" 我們的庫克太太愛上了這位在她出生前就已去世二十年的老人。我很高興她愛他。如果她沒有愛上他、並受到他的影響,她很可能僅會成為一個在聖弗南杜山谷(San Fernando Valley)培養純種狗的富有自私的白人中年婦女而已。但因她受到了施達德(C. T. Studd)老人的影響,如今她花了無數小時的時間在洛杉磯市中心來照顧你們年輕人,為你們準備食物。幾年前,庫克太太用她的英雄 查爾斯·施達德 的話做了一個小牌匾送給我。我每天都能在我書房內讀到它。上面寫着,

惟此一生,
 似箭如雲;
僅有為基督所行
 之事,方能長存。– 施達德
(Only one life, 'twill soon be past;
 Only what's done for Christ will last.– C. T. Studd)

耶穌告誡我們所有人說,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 凡要救自己生命的, 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 必救了生命"(路加福音 9:23-24)。

如果我們想要拯救一些年輕人、並且訓練他們成為耶穌的門徒,我們必須有一個充滿 耶穌的年輕門徒 的教會!請起立來唱第二首聖詩,《我願深切愛主》。

我願愛你更深!愛你更深!
 哦,主,聽此求懇,成此心意。
我心真是切慕:愛你更深,我主,
 愛你更深,愛你更深!

前我追求世福、貪享安樂,
 今只尋求基督,解我乾渴;
我今惟獨切慕:愛你更深,我主,
 愛你更深,愛你更深!

直到呼吸漸促,歌聲漸收,
 我心仍要發出臨別節奏,
且要永遠渴慕:愛你更深,我主,
 愛你更深,愛你更深!—《我願深切愛主》
("More Love to Thee," 詞: Elizabeth P. Prentiss, 1818-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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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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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葛利費斯(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先生的獨唱﹕
"More Love to Thee"(詞: Elizabeth P. Prentiss, 1818-18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