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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意念與神的意念相對比

MAN'S THOUGHTS VERSUS GOD'S THOUGHTS

海羅伯博士 (Dr. R. L. Hymers, Jr.) 著

主日,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早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Morning, January 30, 2011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也]高過你們的意念" (以賽亞書 55:8-9)。


請打開聖經,翻到這幾節經文處。這篇道文是根據司布真於1866年2月18日早主日 [禮拜上],在英國倫敦的「京都會幕」(Metropolitan Tabernacle) 中所宣之道,《人的意念與神的意念》(Man's Thoughts and God's Thoughts) 改編而成的。

這節經文所講的是思維。先是提到了人的意念,然後又提到了神的意念。如果你已開始去思考有關神、永恆和罪的事情,你便有可能很快獲得轉變。但如果你從未深刻地去思考這些事情,這段經文便不會給予你任何安慰。我的職責是向神爲你祈禱,求祂引導你按照神的意念去思考這些永恆之事。請起立,一同朗讀這段經文。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 [也] 高過你們的意念" (以賽亞書 55:8-9)。

請坐。

在這段經文中,有兩位個體在思考 —— 人和神。因此,我們面對着人的意念和神的意念 。經文說,神的意念 "高過"人的意念。如果你希望成爲一位真正的基督徒,你必須獲得啟示,用神的方式去思考。願神的聖靈令你獲得如此啟蒙。

今早,我想對那些正在思考永恆之事的人說幾句話,尤其是那些在思考本身的罪孽如何才能獲赦免的人。到目前爲止,你對此有自己的看法,而這些意念正在困擾你、並在誤導你。我將把你的想法與神的想法作比較。我希望這篇道文能幫助你靠信念把握住神的意念,以至你能被引到基督那裡 —— 因爲只有基督能赦免你的罪。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 [也] 高過你們的意念" (以賽亞書 55:8-9)。

I. 第一,把你的意念與神的意念相對比,思考一下你的罪 能否獲得赦免的可能性。

如今,極少有人認為自己的罪需要獲得赦免。一般的人對神的意念如此無知,他認爲自己根本沒有受赦免的必要。如果這是你的看法,那你的思念便與神的思念有差異了。神曾兩次在聖經內說,祂不會 "以有罪的為無罪" (出埃及記 34:7; 民數記 14:18)。使徒雅各說: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 2:10)。

現請讓我來問一句,你是否遵守了神 "全[部的] 律法"?在神的眼中, 你是否在過着一個完全聖潔的生活?你也許會說: "無人能達到這標準"。啊, 你在迴避!你把指責的矛頭轉向了他人。我沒有問其他人行事如何。我在問﹕" 有沒有遵守神的 '全[部] 律法' "?如果沒有,聖經說你已 "犯了眾條" (雅各書 2:10)。神說祂 "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出埃及記 34:7)。換句話說,你與神有糾分了!

我希望並且祈禱你不再以人的思維方式來思考。人以為自己無罪。但那並非神的看法。神認爲: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雅各書 2:10)。

然而,今早在座的可能就有人的想法於此剛好相反。你也許會認為:"神永遠不會赦免我,因爲我已蓄意犯罪。我知道正路,但卻選擇了犯罪。就像一個被火燒過的孩子,我蓄意地、不顧後果地又一次把我的指頭捅到火裡。除了對罪的無可救藥的熱戀之外,我沒有任何犯罪的理由。我犯罪毫無藉口。神一定不會原諒我,因爲我在蓄意犯罪"。此類想法這也是人的意念,但不是神的意念!神說:

"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硃紅,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 (以賽亞書 1:18)。

這才是神的想法!

但又有一個人說:"我多次犯了罪。我一次接一次地犯過罪。神怎能原諒我這重復不停犯罪的罪人呢?我是毫無希望可言的人"。我必須再次聲明,這些是人的思念 —— 不是神的思念。無疑你的罪如海邊的沙粒一樣多。在你18年、或更長的有生之年中,你犯罪無數。但神遣送了基督,使你所有的罪都能獲赦免。你一生中所犯下的一切罪,基督能靠祂的寶血在一瞬間塗抹掉!約瑟•哈特 (Joseph Hart) 說得好:

罪人信主的那一刻,
   信靠被釘十架的神,
立刻獲得祂的赦免,
   靠祂寶血全然被贖。
(《當罪人信主的那一刻》,
     "The Moment a Sinner Believes" 詞: Joseph Hart, 1712-1768)。

在座的還有人會這樣說:"我沒有足夠的認罪感。我因罪的自責還沒有達到足夠的程度來獲得赦免"。你已感到了某種程度的內疚。但你覺得內心還太剛硬。這又一次是人的概念,並非神的意念。神並沒有說:"我不願理睬那罪人的,因爲他沒有足夠的認罪感"。錯了!錯了!神說:

"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不用銀錢,不用價值" (以賽亞書 55:1)。

救恩的依據不是你認罪的程度。救恩的根基是耶穌基督本人。來信靠祂吧,"不用銀錢,不用價值"。拯救你的不是你的感覺和認罪的深淺。拯救你的是耶穌基督本人!當祂死在十字架上時,祂說:

"成了" (約翰福音 19:30)。

來信靠耶穌吧, "不用銀錢,不用價值",祂將赦免你的罪。你必須不添加任何自己的感覺,因爲你自己的感覺不能拯救你,它甚至對你的獲救不起任何幫助。當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時,祂說:

"成了。"

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了你得救所有需要完成的工作!就以你的現狀來信靠耶穌,你會得到一切基督所完成之聖工的福分。我們的經文很正確:"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 (以賽亞書 55:8)。請起立來再次朗讀。

"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 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 (以賽亞 55:8-9)。

請坐。

II. 第二,把你的意念與神的相對比,思考一下如何接受 對你罪孽的赦免。

你們中間有人以為,這信靠主耶穌、即刻獲得赦免的概念太簡單了,不可能是保險的。太簡單,以致於不可靠?你想象中的救恩既複雜又難懂。那便是人的意念了。但那並非神的意念!神的道清楚明了地說,

"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 (使徒行傳 16:31)。

難道那太過簡單,以致於不可靠嗎?信靠基督來得生吧!信任祂,今天便來獲得拯救!來投靠救主。在祂中間安息,你全部的罪孽便會得到清除、赦免、在祂永恆的寶血中蕩滌潔淨!神的道如此說,"信他的,不被定罪" (約翰福音 3:18)。耶穌說,

"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約翰福音 6:37)。

然而,你們有人卻說,"這好得太不可致信了"。我自己也曾許久如此認為。但那是我的思念;並非神的思念。有人對一位老年基督徒說, "神會赦免如我犯下的這些罪惡,難道不令人驚奇嗎?" 老婦人回答說: "不,這一點不奇怪。這正如神的作為一樣"。這正是神的品行!這正是聖經內的神,祂獻出了自己的獨生子,替你死在了十字架上,使你能夠得赦免,使你的罪孽能夠得到祂寶血的遮蓋!這正是那位看到一位罪人得救時,來歡喜擁抱他的神!使徒保羅說,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現在我們既靠著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 (羅馬書 5:8-9)。

有人又問, "為什麼如此艱難呢"?原因是福音是如此簡單,以致你扭曲邪惡的心靈不願就此接受、信靠耶穌。直到人被迫認清在救恩上他是無能為力為止,我還從未見到任何人能在耶穌內獲得安寧。當人感到他無法在救恩上作任何事情時, 他有可能會說, "既然我無法拯救自己,我乾脆來信靠耶穌吧。" 願神能使你內心的自我依賴感徹底枯竭,那時,永流不止的慈悲泉源便可通過基督贖罪祭獻的銀色渠道,不斷注入你的心田,令你獲得赦免、喜樂、與生命!無人能像萊斯博士 (Dr. John R. Rice) 那樣將此描述得淋灕盡致了,他寫了葛利費斯先生剛才所唱的歌詞﹕

我們講述一側超越萬般的愛情故事,
   講罪人如何能獲得赦免。
耶穌受了苦難,令眾人可得赦免,
   各各他樹上,還清了我們的罪債。
啊,此乃何等慈悲的源泉,
   流自十架上救主之肉身。
為救贖祂灑下之血何等珍貴,
   恩典與赦免遮蓋了我們全部罪。

如今神已得滿足,正義得伸張,
   慈悲與真理在基督內聚合。
神如今向罪人提供了赦免,
   靠聖子耶穌可得生命和救恩。
啊,此乃何等慈悲的源泉,
   流自十架上救主之肉身。
為救贖祂灑下之血何等珍貴,
   恩典與赦免遮蓋了我們全部罪。
("Oh, What a Fountain!" 詞: Dr. John R. Rice, 1895-1980)。

你願不願意來信靠耶穌,從對你罪孽的懲罰中獲得解救?你願不願意來信靠救主?祂會遮蓋你的罪孽,從神的冊子上涂抹一切你罪孽的記載。我們祈求神能夠引導你來信靠耶穌,接受祂寶血的清洗。阿們。

(證道 / 宣道結束)
你上網可讀到海博士每周所宣的道文:〔中文宣道文稿〕
網址–www.realconversion.com

You may email Dr. Hymers at rlhymersjr@sbcglobal.net, (Click Here)
or you may write to him at 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
Or phone him at (818)352-0452.

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 L. Chan)領讀經文﹕以賽亞書 55:1-9。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獨唱﹕
"Oh, What a Fountain!" (詞: Dr. John R. Rice, 1895-1980)。


證道 / 宣道提綱

人的意念與神的意念相對比

MAN'S THOUGHTS VERSUS GOD'S THOUGHTS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也]高過你們的意念" (以賽亞書 55:8-9)。

I.   第一,把你的意念與神的意念相對比,思考一下你的罪能否
 獲得赦免的可能性,出埃及記 34:7; 民數記 14:18;
 雅各書 2:10; 以賽亞書 1:18; 55:1; 約翰福音 19:30。

II.  第二,把你的意念與神的相對比,思考如何接受對你罪孽的
 赦免,使徒行傳 16:31; 約翰福音 3:18; 6:37; 羅馬書 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