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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僅靠祈禱會送你入地獄

WHY DEPENDING ON PRAYER WILL SEND YOU TO HELL

海羅伯博士 (Dr. R. L. Hymers, Jr.) 著

主日,二○一○年八月二十二日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August 22, 2010

"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 (帖撒羅尼迦後書 2:3)。


"離道反教" 一詞是由希臘原文"apostasia"翻譯過來的。我深信當今的離道反教主要是由兩個人起頭的。德國人賽姆勒 (Johann Semler, 1725-1791) 開始宣講對聖經的批評,使自由派的学说泛滥于神學院和大學領域之內,导致許多宣道士對聖經失去了信心。另外那位導致當今離道反教的人是菲尼 (C. G. Finney, 1792-1875)。菲尼幾乎對所有屬於宗教改革運動的教義都加以攻擊。他倡導人能靠自己的意願與行為來拯救自己 [這比合作主義(synergism) 更加惡劣;菲尼傳播的完全繼承了伯拉糾主義(Pelagianism)]。他不承認人類本性的全然墮落、或得救僅靠神之恩典的教義。他否認基督代替罪人在十字架上所作的贖罪之工。菲尼所傳播的,類似於一位早期羅馬天主教徒伯拉糾 (Pelagius, 354-420) 所傳的邪說。他認為人是靠自己意愿作出 "決定" 来拯救自己的。許多福音工作者和牧師追隨了菲尼这一套伯拉糾所傳的 "決志主義 (decisionism)"。當今, "決志主義" 以成為大多數福音教派與原教旨主義者信念的核心。甚至那些自認为反對 "invitation system (邀請罪人上前決志而得救的作法)" 的人也不例外,或許他們自己還未曾意識到自己所行的。闡特里 (Walter Chantry) 說:

福音派信徒們明知自己教會的現狀不佳…他們清楚了解教會幾乎毫無能力去傳揚福音…教會領袖們為他們如今這種〔低沉〕感受、對自己事工的結果深感不安,而且極度的不滿 (Walter J. Chantry, Today's Gospel: Authentic or Synthetic? Banner of Truth Trust, 2009 edition, 第1頁)。

瑞文西爾 (Leonard Ravenhill) 說:

願神解救世間萬族;他們在偽造之教義下沉淪… 在人為的信仰中絕望!歷史上曾有過如此黑暗的時刻嗎? (Leonard Ravenhill, Why Revival Tarries, Bethany House Publishers, 2004 reprint, 第156頁)。

使我們教會 "沉淪" 和 "絕望" 的主要原因是:我們教會中充滿了未获轉變的成員。這包括在教會出生長大的孩子、成人,甚至還有在教會裡任職的人。我們教會之所以充滿了不可勝數的未獲轉變的成員,正是因為我們採用各種 "決志主義" 的方式來使人"得救"。這些方式中最危險的便是 "邀請基督進入你內心"。那邀請基督進入他內心、並且依靠自己禱告得救的人,無疑在他死亡的時刻會墮入地獄。沒有一個人能依靠這類禱告而進入天國的。我這話是否太過分了?我看這一點不過分, 或許還不夠嚴厲呢!一個依靠 "邀請基督進入內心" 的人將會進入地獄!為什麼呢?因為這不是聖經內一個人獲得轉變的途徑。

雖然聖經裡沒有一處讓我們 "邀請基督進入內心",然而當今這荒謬的作法卻極為流行。我在上周禮拜中問過在場的會眾,看有多少人聽說過這種講法。幾乎人人都舉起了手 —— 甚至包括一些第一次來教會的訪客 (他們之中有些從未參加過基督教的禮拜)!因為這種作法已達到了眾所周知的程度,以致許多人認為,這一定是聖經內教的!可事實並非如此。有時人借用以弗所書 3:17 來支持這觀點。可是那一節經文是寫給 "在以弗所的聖徒" (以弗所書 1:1) 的,並非寫給那些未獲轉變的人 —— 因此,這與 "邀請" 基督進入罪人心中毫無關係。又有人借用約翰福音 14:23 來支持這種觀念,可是 (同以弗所書 3:17一樣) 這節經文指的是聖靈,而不是化為肉身的基督耶穌。這節經文所指的是 "神的靈",或稱 "基督的靈" (羅馬書 8:9) —— 並非指那神人基督耶穌。新約裡有十五處章节提到了 "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 (馬可福音 16:19) 的基督耶穌,"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 " (歌羅西書 3:1)。新約一共有十五次告訴我們,復活後的基督在天上父神的右手邊。當某人作那所謂得救的禱告時,那具有實體的基督耶穌不會從天上下來,進入罪人的內心。祂依然坐在上天父神的右手邊!

I. 第一,啟示錄 3:20中沒有提到一個「心」字。

那些宣 "邀請耶穌進入[内心]來獲救" 的宣道士們,所使用的主要經文是啟示錄 3:20。請大家來放聲讀。

"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啟示錄 3:20)。

正如我在上周禮拜天說過的,在這節經文中 "心" 字沒有出現過一次。這節經文講的是 "基督的靈" 來敲你良心的門。祂主要是在你聽律法與福音的宣揚時來敲打你心靈的門戶。我們教會裡不久前有一位很有希望獲得轉變的年輕人,在他作的見證中充分地體現了這種敲門的情形。他說:

當禮拜開始時,海博士開始向會眾宣道,而我卻仍懷着與神作對的心。但是隨著宣道的深入,我開始感到壓在我身上的罪越來越沉重。隨著時間的推移,罪的責難和重擔變得愈來愈難以忍受…我從來都知道我是一個罪人,我的本性也是全然敵視神的;我對此毫無疑問。可是[這]一次,我卻無法逃脫因罪而引起的自責… 我再也無法容忍自己了。我的本性和我現今已變成的現狀,看起來是如此的可憎,以至於我覺得神若將我投入地獄是完全公正的…突然間,我想起了一則牧師以前宣過的道…「向基督讓步!向基督讓步!」的詞句不斷在我腦海中迴響。儘管如此,我的意願仍未被征服;我仍舊決意要抗拒基督。耶穌為我流血獻身,可我卻不願停止抗拒祂。這比以往更使我自責內疚。我再也無法繼續徘徊在我的罪孽之中了。我必須向基督讓步。就在一瞬間,我向基督讓了步、並信靠了祂。在那一瞬間,我放棄了我所有的疑慮,直接信靠了耶穌。靠着信念,我離棄了罪孽與自我…轉向已復活的救主。我的問題主要在於不肯停止抗拒祂,信靠祂卻是非常容易的…通過神的恩典, 我看到、並承認了我的罪孽;通過祂的兒子, 我的罪孽得以從神的案卷中一筆勾銷。一切榮耀都歸於祂!…我的希望在耶穌身上…我的靈魂在耶穌內得以保全,我必須真誠並迫切地為祂而生活。

這便是啟示錄 3:20 所描述的!"基督的靈" 不斷地敲着良心的大門,直到你的意志向基督低頭。只有這時, 你才會很容易地接待 "基督的靈", 並被帶到化為肉身的基督身旁。罪人的心地必須在軟化、破碎之後, 聖靈才會把他引到救主身邊。

II. 第二,約翰福音 1:12 中也沒有提到一個「心」字。

第二句常被人誤用的經文便是約翰福音1:12。請翻開聖經,放聲朗讀這節經文: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 1:12)。

被譯成 "接待" 二字的詞是此處的關鍵。宣揚 "禱告而獲救" 的牧師們說, "接待" 的意思是祈求基督耶穌本人進入你的心中。但這詞的希臘原文根本沒有這層含義。希臘原文的含義是 "取得"("to get hold of" -Strong #2983)的意思。這並非那諾斯底式的、將祂接入你內心的概念。其真正的含義是取得、獲得的意思。這絕不可能指接受基督耶穌這個人進入你內心,因為使徒約翰所描述的是一群與基督同在世間生活過的人。讓那些與基督同代的人來接受基督進入他們心中是完全滑稽的!即使現今那詞也不可能帶有這層含義。接待基督的含義是 "得到" 基督,是在我們重生時 "獲得" 了基督的意思,正如下面第十三節內所講的。請放聲朗讀十三節。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約翰福音 1:13)。

威廉•馬唐納 (William MacDonald) 以極為簡單的方式如此解釋說﹕

這節經文告訴了我們,重生不會以哪三種方式發生,又告訴我們重生產生的惟一方式。首先,我們無法獲得重生的三種方式。不是從血氣生的。這意味著,人不會因有基督徒的父母而成為基督徒。救恩不能通過血緣關係,從父母傳到子女的身上。不是從情欲而生的。換句話說,一個血肉之軀的人是不具製造重生的能力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沒有其他任何人能拯救你。比如,宣道士可能極為渴望看到某人獲得重生,但卻無能為力去製造這人的新生。這樣,重生到底是怎樣發生的呢?答案在於"乃是從神生" 這幾個字中。其簡單的含義是,帶來重生的能力不在任何人的手中,而僅僅掌握在神的手中 (William MacDonald, Believer's Bible Commentary,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95 edition, 第1467-1468頁; 對約翰福音 1:13的注解)。

這觀點是符合聖經的,被稱為「惟神主義」(monergism) —— 僅有神才是新生與轉變的作者,而不是人。正因為神、而不是人、才能帶來新生,所以人絕對無法通過祈求基督進入他內心的行為來拯救自己 —— 無論何種禱告[都無效]!歷史上沒有一位知名的基督徒祈求過基督進入他們的內心 —— 路德沒有,班揚沒有,惠特菲爾德沒有,衛司理沒有,司布真也沒有。實際上,這些知名宣道士在他們轉變時完全沒有作任何禱告!他們全是靠對基督的信念得到了轉變 —— 半句禱告也沒作!

司布真講過一位神父的故事,他問一組人如何才能得救,

一位老人家回答說,「如果我們懺悔、離棄罪孽、轉向神, 我們便一定得救。」「不錯,」一位中年〔婦〕人說,「而且要誠心誠意。」第三位 [說]:「艾,且要禱告。」第四位又加上一句說,「必須是由衷的禱告。」如此,人人添上自己一分意見之後, 大家便眼巴巴地等待牧師的 [贊同]。但那僅喚起了牧師對他們極深的憐憫。他只好從頭開始,向他們宣講基督。[未獲轉變的] 心靈總會為自己規劃一條以善工而改良自我的途徑;但主的道路剛好相反 (C. H. Spurgeon, Around the Wicket Gate, Pilgrim Publications, 1992 reprint, 第25頁)。

耶穌已完成了你得救所需要的全部工作。他代替你死在十架上,來償還你的罪孽。他傾灑了自己的寶血來涂抹神冊子上你罪孽的記錄。祂從死中復活來賜給你生命。如今祂對你召喚說,

"到我這裡來" (馬太福音 11:28)。

"請來吧!樣樣都齊備了" (路加福音 14:17)。

正如我剛才讀的那位年青人的見證所講的, "我的問題在於我無法停止抵觸 [基督]。信靠祂是很容易的"。"「向基督讓步!向基督讓步!」的詞句不斷在我的腦海中迴響。儘管如此,我的意願仍未被征服;我仍舊決意要抗拒基督。耶穌為我流血獻身,可我卻不願停止抗拒祂。這比以往更使我自責內疚。我再也無法繼續徘徊在我的罪孽之中了。我必須向基督讓步。就在一瞬間,我向基督讓了步、並信靠了祂"。切莫再倚靠你的禱告了!倚靠耶穌基督本人吧。禱告根本無法拯救你!僅有耶穌能拯救你!

向基督讓步吧!服從基督!向基督認罪低頭吧!向基督屈膝吧!來信靠祂, 在祂面前下拜吧!僅有祂能拯救你。不要祂來作任何事情。如你 "求" 祂,你幾乎毫無疑問會信靠自己的祈求!那便會定你的罪了!你必須安息在基督身上 —— 而不是任何禱告上!不!千萬不要!不帶禱告來向基督讓步吧!不帶禱告來投靠基督吧!

"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 (以賽亞書 55:1)。

噢,此乃何等之慈悲的源泉,
   出自世人救主之心田。
救贖我們所灑之血何等珍貴,
   恩典與赦免遮蓋了我們全部罪。
("Oh, What a Fountain" 詞: Dr. John R. Rice, 1895-1980)。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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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陳群忠醫生 (Dr. K. L. Chan) 領讀經文: 以弗所書 2:1-9。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 (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 獨唱﹕
"Oh, What a Fountain!" (詞: Dr. John R. Rice, 1895-1980)。

宣道 / 證道提綱

為何僅靠祈禱會送你入地獄

WHY DEPENDING ON PRAYER WILL SEND YOU TO HELL

海羅伯博士 (Dr. R. L. Hymers, Jr.) 著

"人不拘用甚麼法子,你們總不要被他誘惑;因為那日子以前,必有離道反教的事…" (帖撒羅尼迦後書 2:3)。

(以弗所書 3:17; 1:1; 約翰福音 14:23;
羅馬書 8:9; 馬可福音 16:19; 歌羅西書 3:1)

I.   第一,啟示錄 3:20中沒有提到一個「心」字,啟示錄 3:20。

II. 第二,約翰福音1:12中也沒有提到一個「心」字,
約翰福音 1:12, 13; 馬太 11:28; 路加 14:17; 以賽亞書 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