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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的貪婪!

THE LUST OF JUDAS!
海羅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年 一 月十日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January 10, 2010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 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 又事奉瑪門" (馬太福音 6:24)。


英文聖經英王欽定本的翻譯者是一些非常忠實與可靠的翻譯者。但不知為什麼,他們沒有把 "mammon (瑪門)" 一詞翻譯出來,反而不加翻譯地把原詞帶入了經文內。可能他們怕觸犯當時的英國國王,因為國王的權勢當時是如此之鼎盛。他們沒有翻譯這詞,反而將古敘利亞語的 "mammon" 一詞移植到英文內。日內瓦聖經是根據同一個希臘底稿翻譯過來的,只不過它成書的日期早過英王欽定本十二年而已。日內瓦聖經將 "瑪門" 一詞的含義完全譯了出來,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財利" (馬太福音 6:24,日內瓦聖經, 1599年版)。

十八世紀的偉大浸信教注解家鳩爾博士(Dr. John Gill)如此說,

瑪門 是古敘利亞語中的一詞〔後被帶入阿拉米語〕, 其含義是金錢的意思…耶柔米(Jerome)說,敘利亞語中的錢財一詞就是mammon …所指的是與神相對的財富,因它似乎被許多人當神一般地去愛戴、追求、信賴、與崇拜;而且它與侍奉真神是完全背道而馳的…那種人是無法誠心侍奉神的。他們所敬拜的乃是瑪門神 (John Gill, D.D., An Exposition of the New Testament, The Baptist Standard Bearer, 1989 reprint, volume I, pp. 63-64; 對馬太福音 6:24的注解)。

沃弗爾博士(Dr. John F. Walvoord)的注解說, "阿拉米語的「財產」翻譯出來便是金錢" (The Bible Knowledge Commentary, Victor Books, 1983, p. 33; 對馬太6:24的注釋)。

望你在此不要誤解。基督說這話的對象不是周圍的眾人。祂當時僅在對自己的門徒說話 (馬太福音5:1), 猶大當時無疑也在場 (路加福音6:16), 聽到耶穌講出路加福音16:13中的語句。加略人猶大清楚地知道耶穌說下列這句話的含義,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財利〕" (路加福音 16:13)。

但猶大不信耶穌那天清楚闡述的道理,因他那天心神不定,

"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
       (雅各書 1:8)。

加略人猶大被列在歷史上最邪惡的壞人行列中 — 因他為三十塊錢出賣了主耶穌,並以自殺結束了自己可恥的一生,永恆 "沉淪" 到地獄的火焰內 (約翰福音 17:12; 彼得後書3:7; 啟示錄 17:8, 12)。

然而,加略人猶大並非一開始便作叛徒的。耶穌召喚了他和其他十一個門徒。他當初被列在耶穌的十二個門徒內。耶穌

"…設立十二個人,要他們常和自己同在,也要差他們去傳道,並給他們權柄趕鬼" (馬可福音3:14-15).

猶大宣過道,獲得了醫病驅鬼的權柄。猶大聽耶穌親口說過,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財利" (路加福音 16:13)。

但猶大的性格內有一處弱點。耶穌與門徒一同來到拉撒路與姐姐馬利亞、馬大的家裡吃飯。飯後,馬利亞拿一斤極貴重的香膏擦耶穌的腳 (約翰福音 12:3)。猶大抗議道,

"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 賙濟窮人呢?"
       (約翰福音12:5)。

正在這裡,經卷揭示了猶大性格中的缺陷、就是他心靈中致命的罪,

"他說這話並不是挂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約翰福音 12:6)。

猶大被指定為門徒中掌管財務的人。他隨身帶著錢囊,一切門徒所有的都歸他管理。他對馬利亞花費重金(大約一年的薪水)來膏油耶穌的指責,顯明他對財務價值極為敏感,但對靈界價值的認識卻非常貧乏。把貴重的香膏用在耶穌身上,對他講似乎是浪費錢財。他希望賣掉這香膏,把收入并入錢囊內,表面說是為了賙濟窮人,但他內心其實并不關切窮人。他是門徒中管財務的,時常從錢囊內一點點地偷錢私用。在這裡我們獲知了猶大內心的主要罪孽。他極為貪婪,愛財如命。他奢望的是金錢 (參, 提摩太前書6:9-10)。他跟隨耶穌無疑是因為他以為從中有利可圖。像其他許多人一樣,他以為耶穌即將在人間設立祂的王國 —— 他便可因此而發財致富了!

但當時的局勢似乎極為不利,而且 "耶穌不再顯然行在猶太人中間" (約翰福音 11:54), 對此,猶大感到非常不安。形式似乎不利,前途也很不景氣。他所夢想的耶穌在以色列登位作王時的榮華富貴都在何處呢?他從門徒的職位中似乎再撈不到「油水」了!他現在一定認為,這愚蠢的女人,把一年的工錢浪費了,僅為了給耶穌的腳擦膏油!猶大脫口而出所說的話,證明他因無法從中取利而深感失望。這顯明了錢財是他的主宰、是他的神!他根本不記得、或有意忘記了耶穌所講的話,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 又事奉財利" (路加福音 16:13)。

猶大因馬利亞把錢財浪費在膏油耶穌的腳上 — 卻沒有放進他的錢囊內 — 而大感不滿!就在吃完晚飯後,他離開了馬利亞的家,

"加略人猶大去見祭司長,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從那時候〔起〕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馬太福音 26:14-16)。

三十塊錢并非很大一筆款項。按照出埃及記21:32所講的,那只是一個死奴隸的價值。按照法律的要求,三十塊錢是鄰舍的牛頂死一個奴隸後的賠償金。對大祭司來講,耶穌不過與一個死奴隸的價值同等!然而,猶大如此貪財,竟為這三十塊錢答應了下來,開始找機會出賣耶穌。耶穌說,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財利" (路加福音 16:13)。

猶大已作出了自己的決定。他情愿侍奉財利,而不去侍奉神!

我常見此類事情發生。我傳道已有51年了,見過許多與猶大相似的年輕人。他們會提出多種多樣的借口,但內心與猶大相似的程度卻超過了自己所願意承認的程度。

他們有些人是「教會孩子」(church kids)。只要有人養著,他們便會跟著來教會。一旦有了一份好工作、一旦經濟獨立時,他們便會離開教會。民意調查家巴納 (George Barna) 指出,他們中間有百分之八十八的人將離開教會,一去而不复返!一旦經濟上獨立後,他們為什么離開教會呢?原因很簡單 — 這些「教會孩子」來教會就是因為有人花錢帶他們來!一旦父母不再維持他們的生活時,他們便不再來教會了。他們僅為金錢來教會!我稱這類孩子— 猶大!猶大!猶大!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財利"。

其他人不愿作基督徒,因為他們怕失去財利!他們說, "我有某種理智上的障礙。那是我不作基督徒的理由"。胡說!你的問題在於你利欲燻心。你怕成為基督徒後,你便不會有足夠的時間來為你的大學課程讀書 — 怕因此得一兩個B, 而得不到全A — 怕你考不到最優秀的研究生院 — 最終會使你掙不到最多的錢!

你說,你 "看" 不到耶穌!你以為我們看得到嗎?耶穌說,

"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約翰福音 20:29)。

不對,你的障礙並不在於你 "看" 不到耶穌!你的問題在於你怕因來教會丟失一些錢財!面對實情吧!面對自己的真相吧!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財利"。

你為的是金錢,金錢,金錢 — 那令你變成了猶大!猶大!猶大!使徒保羅說,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 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 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提摩太前書 6:9)。

為了避免陷入網羅內,衛司理在他宣講的《金錢之用途》一文內,明智地告誡我們去盡力掙錢、盡力攢錢、盡力捐獻 (The Works of John Wesley, Baker Book House, 1979 edition, volume VI, pp. 124-136)。

然後,耶穌與門徒一起吃了逾越節的晚餐。晚餐結束後,耶穌設置了〔主聖餐〕, 並為門徒洗了腳。這時,

"…魔鬼…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 (約翰福音 13:2)。

要知道,出賣祂並非一件容易的事儿。大祭司很怕百姓,因他們把耶穌看成一位偉大的先知。所以他們無法在白天把耶穌抓起來。在耶路撒冷慶逾越節的人成千上萬,他們會看見耶穌被逮捕,會因此而生氣。而到了晚上, 他們又找不到耶穌。那時,人人都穿長袍、人人都流大胡子、夜晚人人看起來都一模一樣。所以他們需要有人領他們找到耶穌。在主聖餐結束時,魔鬼告訴猶大如何去辦。魔鬼告訴猶大,如何把耶穌的敵人引到客西馬尼園內。猶大知道,耶穌總會去那裡禱告 — 那是耶穌夜晚慣常作禱告的地方 (路加 22:39)。當猶大與耶穌和其他門徒進餐時,

"撒但就入了他的心" (約翰福音 13:27),

於是猶大

"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 (約翰福音 13:30)。

我在多年的傳道工作中,常見事情如此發生。魔鬼一直在誘惑某人,一直不斷地告訴他, "你會失去某些利益。你會失去一些錢財。不要回到那間教會了"!魔鬼連哄帶騙地把這概念反復裝入這人的心中 —— 結果他走了—— 離開了地方教會,走入黑夜之中 ——於是我們再見不到他的面。是的,當人陷入財迷心竅的狀況中時,魔鬼對付他們的手段,正如他對付猶大一樣,因為…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財利"。

透過客西馬尼午夜的黑暗,兵丁們左推右攘地從橄欖樹枝葉下走了過來,猶大作引路人。他來到跪著禱告的耶穌身後,親吻了一下耶穌的面頰。這時,兵丁們便喊著說, "就是他!別讓他跑了"。他們七手八腳地拿住了耶穌,把他托走受刑罰、遭鞭撻,並把他釘上了十字架。

猶大後來怎樣呢?他手中抓著那袋銀圓在黑夜中奔跑著。錢、錢!他內心就是擺脫不掉銀錢二字!他跑到大祭司那裡,

"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弔死了" (馬太福音 27:5)。

他為何沒有悔過呢?已經太遲了!他已越過了限期!神已將他放棄了,任憑他帶著 "邪僻的心" (羅馬書 1:28)。一旦神放棄了你,你便無法獲救了!太遲了!永遠錯過了機會!錯過了永恆的機遇!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財利"。

不能!不能!絕對不能!

在你人生仍具有機會 — 在聖靈永遠放棄你之前 — 我請求你放棄對世俗財利的貪戀,放棄對生活安逸與保障的追求。放棄這類思慮!轉離這些追求!快來投靠耶穌 — 祂為償還你的罪債被釘在十字架上,並從死中復活來賜給你生命!離棄世俗的萬般幻象與玩物!快來投靠耶穌 —— 無論代價多高!傳教士艾利哦特(Jim Elliot)才28歲便被印第安人所殺,請記住他說的話, "智者因道舍利 —— 利必消亡,道则永存(He is no fool who gives what he cannot keep to gain what he cannot lose)"。快來投靠耶穌吧!切莫錯過時機,快來信靠耶穌吧!

鑽石遍野,黃金如山,
   寶石不盡,銀河流淌;
這一切合在一起,都無法為你
   換取良心上的平安,以及睡眠中的寧靜。
一個滿足的心靈,一個歡快的心地,
   此乃金錢難買之財富,
如你心中有耶穌,你具有的財富便遠超
   鑽石遍野、黃金如山。
("Acres of Diamonds," 詞: Arthur Smith, 1959)。

請起立同唱歌頁上的第四首聖詩!

神的羔羊,你為我獻身,
   在此我獻上生命與愛心。
噢,我的救主、我的神,
   但願我能永守忠心!
我要為祂而活,因祂曾為我獻身,
   那時我的生命將是何等心滿意足!
我要為祂而活,因祂為我而獻身,
   我的救主、我的神!
("I'll Live For Him," 詞: Ralph E. Hudson, 1843-1901)。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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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陳群忠醫生 (Dr. K. L. Chan) 領讀經文﹕路加福音 16:10-13。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 (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 獨唱: 《鑽石遍野》
("Acres of Diamonds," 詞: Arthur Smith,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