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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榮耀的來源
(論以賽亞書53章,第十四講)
何博士著

THE SOURCE OF CHRIST'S GLORY
(SERMON NUMBER 14 ON ISAIAH 53)
by Dr. R. L. Hymers, Jr.

主日,二○○七年四月一日晚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講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on Lord's Day Evening, April 1, 2007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以賽亞書 53:12)。


約翰.揣普生活在1601至1669年。記載說 "他是一位極為勤懇與優秀的傳道士。他因其所著的《聖經注解》而知名。此著顯示出清教徒研讀聖經的最佳榜樣, 充滿了非常的幽默與深刻的學識" (Elgin S. Moyer, Ph.D., Who Was Who in Church History, Keats Publishing, 1974, p. 410)。司布真非常賞識並推薦揣普著的聖經注解。

談到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時,約翰.揣普說,

這裡的每一個字都帶有本身的重量。很清楚,當門徒或傳道士描述我們救恩的神秘時,他們對以賽亞的這章書帶有極大的尊敬... 先知寫下這段經文時,一定有位至聖的靈附在他身上,因為他在這裡如此清晰地描述了主耶穌基督受恥辱、卻同時被高舉的雙重性;其他舊約作者需借用新約才能明白,但這章書卻令新約在數處更為明了 (John Trapp, A Commenta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Transki Publications, 1997, vol. III, p. 410)。

確實,今晚我們的經文 "光照" 並增進了我們對新約記載的理解。

沃倫博士(Dr. Jack Warren)談到我們的經文時說, "五十三章中的最後一節非常有趣﹕既贊美救主嘔心瀝血的奉獻,又歌頌祂與罪人並列" (Jack Warren, D.D., Redemption in Isaiah 53, Baptist Evangel Publications, 2004, p. 31)。

"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以賽亞書 53:12)。

如今,基督正在享受著祂父親賜予祂的獎勵 —— "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如今,祂並沒有被神、天使、或已得榮耀的聖徒所鄙視、所拋棄!上天的全部都贊美祂!祂坐在神的右手邊,萬般榮耀環繞並裝飾著祂。

基督辦成了何事,使祂配得如此的尊榮呢?為什麼祂配 "與位大的同分, 與強盛的均分擄物" 呢?答案在於祂辦成的四樣事情。

I. 第一,祂將命傾倒。

"因為祂將命傾倒..." (以賽亞書 53:12)。

基督有意如此去作。祂出於深思熟慮、並非情感沖動、去辦成了此事。祂有意地傾瀉出自己的生命,一點一滴地,直到全部傾出,

"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約 19:30)。

不要忘記,基督是自願這樣去作的。祂說,

"我將命捨去...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 (約翰福音 10:17-18)。

此乃非常重要的一點。我們必須明白,耶穌的死並非偶然。祂有意地捨命,有意地獻出自己的性命來償還我們罪孽所欠下的債。祂在十架上 "將命傾倒, 以致於死", 原因不在於祂的需要,乃是為了你、為了我 —— 為一切將信念放在祂身上之人的救恩。

信靠祂吧,切莫猶豫。將你的性命完全傾倒,完全信靠祂,正如祂為你將命傾倒, 以致於死。來吧,安息在基督中;那樣,你便會了解祂為何能獲得榮耀的冠冕。祂得到此榮耀的地位,因祂

"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 神面前" (彼得前書 3:18)。

那為祂帶來如此恥辱的十架上死亡的刑罰,如今為祂帶來了如此的尊榮, "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如此,神 "就將列國賜〔祂〕為基業" (詩篇 2:8)。如此,神又說: "我必使祂征服、擄掠、制服邪靈... 來作為祂的獎賞,來償還祂〔在十架上〕如此羞辱的死亡" (Trapp, ibid.)。

"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 (歌羅西書 2:15)。

死亡早已盡其余力,
   基督驅散了它千萬魔妖﹕
願聖潔歡樂盡情抒發,哈利路亞!
   哈利路亞!哈利路亞!哈利路亞!
("The Strife is O'er" 英譯: Francis Pott, 1832-1909)。

祂之所以得到權能與榮耀,是因祂為了拯救罪人已將性命傾倒, 以致於死。請來投向祂!徹底信靠祂吧!即刻便來信靠祂!

II. 第二, 祂被列在罪犯之中。

"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 與強盛的均分擄物, 因為祂將命傾倒, 以致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 (賽 53:12)。

基督與罪人並列一起。在祂人間的傳教過程中,祂總是與罪人相互聯係著。那也是法利賽人對祂的主要抱怨之一。他們譏笑祂時,稱祂

"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路加福音 7:34)。

當祂死在十字架上時,祂被釘在兩個罪犯之間。

"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 (以賽亞書 53:12)。

也就是,祂被 "當作" (Strong) 罪犯。"祂並非罪犯;祂僅被當作罪犯來對待,被釘上了十字架" (Jamieson, Fausset and Brown, volume 2, p. 733)。馬可福音說道,

"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 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
      (馬可福音 15:27-28)。

楊博士說, "這些不僅僅是普通罪人,而是確實的罪犯" (Edward J. Young, Ph.D., The Book of Isaiah, 1972, volume 3, p. 359)。

路加福音告訴我們所說,這兩個賊之一信了耶穌得到拯救 (路加福音23:39-43)。萊斯博士 (Dr. John R. Rice) 說, "兩賊之一得了救;這樣,連最骯髒的罪人也不必絕望..." (John R. Rice., D.D., The King of the Jews, Sword of the Lord, 1980 reprint, p. 475)。麥基博士 (Dr. McGee) 也說,

這〔兩個賊〕之間有何不同呢?沒什麼不同 —— 他們都是賊。不同之處僅有一點: 一個信了耶穌基督、另一個不肯信 (J. Vernon McGee, Th.D., Thru the Bible, Thomas Nelson, 1983, volume IV, p. 354)。

"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表明,耶穌自願地將自己列在最壞的罪犯中。罪人之所以可以得救,正因為祂與他們同列一處。但你必須信靠祂方能得救。

基督如今獲得了榮耀,完全因為祂曾卑微俯就,與罪人列為一處,並擔待了他們的罪孽,使得他們有得救的機緣。祂的榮耀源於 "祂被列在罪犯之中"。

III. 第三,祂擔當了多人的罪。

讓我們一同站立,共同朗讀經文,直至 "多人的罪" 為止。

"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 (以賽亞書 53:12)。

請坐。

"祂卻擔當多人的罪"。正如使徒彼得所講的那樣,

"祂被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 (彼得前書 2:24)。

這便是替換式的救贖。基督在十架上 "親身擔當了罪人" 所欠下的罪債,代替你的地位死在十架上。沒有通過耶穌替換式死亡的救贖,便不會有福音。祂代替罪人的死亡正是福音的核心與實質。司布真說,

此三樣事情 —— 祂擔當了罪人的懲罰、將命傾倒而死;祂又被列在罪犯的行列中、與罪犯被人相提並論;最後, 祂還親身擔當了他們的罪孽... 這不但沒有沾污祂,反而使祂能夠帶走污染人類的罪孽 —— 這便是為主耶穌帶來榮耀的原因。為這三樣事情,外加另一理由,神便使祂與位大的同分、並讓祂與強盛的均分擄物 (C. H. Spurgeon, The 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Pilgrim Publications, 1975 reprint, volume XXXV, page 93)。

IV. 第四,祂為罪犯代求。

經文以下列詞句結束,

"... 祂又為罪犯代求" (以賽亞書 53:12)。

在十架上,當基督為罪人祈禱, "為罪犯代求" 時,祂如此呼喊道:

"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路加福音23:34)。

祂正是這樣掛在十架上時,仍為罪人求情。

甚至如今在天國中,耶穌仍然在為罪人祈求著,

"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希伯來書7:25)。

當祂臨死時,祂在十架上為罪人代求寬恕。如今祂坐在神的右手邊,祂仍然繼續為罪人祈禱著。

請看,這四樣耶穌辦成的事情,便是祂被高舉在上、在父神右手邊接受榮耀的原因。而這全部四樣事情都是與耶穌拯救罪人有密切關係的!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 神" (腓立比書 2:8-11)。

但還請大家注意一點,雖然耶穌救恩能力無窮,祂仍然不會去拯救赦免那些自認為無需獲赦的人。如司布真所言,

如你無罪,祂便無法清洗你。祂怎能呢?... 你是既善良、又被尊敬的人,一生從未有過任何錯失;耶穌能為你作些什麼事呢?當然你仍會去偏行自己的陽關道、自以為善及至終生... 啊!此乃多麼的愚昧... 如你望向自己內心,便會看到你的心靈正如從未清掃過的煙囪一樣漆黑;你的心田乃是污濁的源泉;噢,但願你能看到這現實,從而放棄自己的偽善!但如你拒絕看到這一切,那耶穌對你便無濟于事了。祂的榮耀來源於罪人,而不是像你們這樣傲慢的人。但你們這些知罪的人,你們這些認罪的人,將會歡快地回想起這四樣耶穌為罪人辦成的事;而正因為祂辦這些事的目的是為了罪人,如今祂才被冠與如此的榮耀、尊崇、與權威...〔所以〕我多麼誠心地想對你們〔召喚〕來信靠神的兒子 —— 那化為肉身、為遮蓋罪人流血而死的基督!如你願意來信祂,祂絕對不會欺騙你、並定會拯救你,而且會即刻、永遠地解救你 (Spurgeon, ibid., page 95)。

阿們!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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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道〔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 L. Chan)領讀經文﹕腓立比書 2:5-11。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獨唱: 《是的,我知道!》
("Yes, I Know!" 詞: Anna W. Waterman, 1920)。


證道 / 宣道提綱

基督榮耀的來源
(論以賽亞書53章,第十四講)
何博士著

"所以我要使祂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祂將命傾倒,以致於死。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祂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以賽亞書 53:12)。

I.   首先,祂將性命傾倒,以賽亞書 53:12a; 約翰福音 19:30;
約翰福音10:17-18; 彼得前書 3:18; 詩2:8; 歌羅西書 2:15。

II.  第二,祂 被列在罪犯中, 以賽亞書53:12b; 路加福音 7:34;
馬可福音 15:27-28; 路加福音 23:39-43。

III. 第三,祂擔當了多人的罪,以賽亞書 53:12c; 彼前 2:24。

IV.  第四,祂為罪犯代求,以賽亞書 53:12d; 路加福音23:34;
希伯來書7:25; 腓立比書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