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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帶來的滿足與正義
(論以賽亞書53章,第十三講)

何博士著

SATISFACTION AND JUSTIFICATION –
OBTAINED BY CHRIST
(SERMON NUMBER 13 ON ISAIAH 53)

by Dr. R. L. Hymers, Jr.

主日,二○○七年四月一日早
於洛杉磯浸信會幕所講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on Lord's Day Morning, April 1, 2007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以賽亞書 53:11)。


這節經文中的每個字都充滿了含義,值得我們全神貫注地來研讀。因此,我將不偏離我們經文太遠,也會不列舉許多事例。在一堂講道中,我只要將這節經文中的真理陳述明白便足夠了;列舉要點、解明詞句,好使頭一次來我們教會造訪(今天在座有許多如此)的客人離開時,能夠明了地認識這節經文中簡單卻又極為深刻的道理﹕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賽53:11).

願神開啟你的心靈,使你能夠接收這經文中的真理。當我們宣講這節經文時,我們確實可以向你們說: "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聽,就必得活" —— 是的,你會與基督一起,在祂的王國中獲得永生!

你可以看到,這節經文講到的有三樣事情。首先,神的存在;第二,有一位正義的僕人,基督。第三,有一位擔當罪孽的基督,祂為一切信祂的罪人帶來了徹底的救贖。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賽53:11)。

I. 首先,基督忍受的苦難滿足了神的正義。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 (賽53:11)。

莫爾德曼博士(Dr. Jürgen Moltmann)是一位德國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被關在英國監獄內三年。在獄服刑期間,祂開始讀聖經。在這段囚禁與讀經三年中,他著寫了《三位一體的神與歷史﹕研讀三一神學的心得》(Crossroad, 1992)。雖然莫爾德曼博士是一位自由派的理論家,我對他所寫的大多不同意。但他確實有一些獨特的見解。比如,莫爾德曼說,十字架事件向 "被咒詛的" 人類傳揚說,神與人類是休戚相關的。在十架上,神顯示出祂對罪人的愛;聖子與聖父之間的關係在這時刻斷絕了,使得神親身地感受到疼痛與苦悶。雖然莫爾德曼很多闡述都不正確,但他在這裡確實指出了三位一體上十架的痛苦。我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我看,這是值得我們沉思的一點 —— 三位一體中每一個體在釘十架過程中所忍受的痛苦。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 (賽53:11)。

司布真(Spurgeon)說,

在以上詞句中,父神談到自己的兒子時指出,如果基督經受了如此深沉的心靈磨難,祂便許願賜予滿意的報答。看到聖三一的個體之間如此合作來辦成救恩是多麼令人歡快!(C. H. Spurgeon, The 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Pilgrim Publications, 1980 reprint, volume LXI, p. 301)。

"祂 (我看指的是天父耶和華) 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 (或譯: 心靈上的磨難)", 指的是聖子心靈上的磨難, "便心滿意足" 了。正如司布真所說的,"在這些詞句中,父神談到了自己的兒子"。

"自己勞苦的功效" 指的是基督心靈上內在的磨難。我們不應低估基督肉體上經受的勞苦。我們永不應輕視基督被彼拉多鞭撻至半死的折磨;也不應輕視基督被人唾棄、被加上荊棘冠冕的侮辱;更不應輕描淡寫地看待釘穿祂的手足、以及祂在十架上代替我們所忍受的極端痛苦與乾渴。"但是," 司布真繼續講, "祂心靈上的磨難才是祂主要勞苦的成分,也是這節經文所包涵的內容... 耶穌基督經受的苦難是如此〔強烈,〕我的想象力遠不足對祂的勞苦加以構思,更無法用任何言詞來向你們表達" (Spurgeon, ibid., pp. 302-303)。有人說, "基督心靈上的勞苦,才是祂困苦的核心" (ibid., p. 302), 也是祂殉難的實質所在。

"勞苦" 二字顯示的是,當人類全部罪孽的重量、以及父神對此的處罰、都完全落在祂的頭上時,基督內心所經歷的悲哀、勞累、與痛楚。在被逮捕之前、在被鞭撻之前、在被釘上十架之前,祂在客西馬尼園中已明顯開始經歷如此的磨難了。這也包括了祂在十架上所忍受的心靈上的悲哀與痛苦。鳩爾博士如此說,

心靈上的磨難 是祂為自己百姓掙得救恩過程中所忍受的艱辛與勞苦;祂的服從與殉難、悲哀與痛苦;尤其是在祂處于聖怒之下所忍受的心靈上的產痛 (借用女人生產時的痛楚); 以及祂所經歷的、死亡所帶來的一切憂慮與苦悶 (John Gill, D.D., An Exposition of the Old Testament, The Baptist Standard Bearer, 1989 reprint, volume 5, p. 315)。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 (賽53:11)。

"心滿意足" 指的是神烈怒的平息。天父耶和華 "心滿意足" 、或息怒了,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 (哥林多後書 5:21)。

"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 (約翰一書 2:2)。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 (羅馬人書 3:25)。

麥加瑟博士(Dr. John MacArthur)雖然對寶血的看法錯了,他卻很正確地指出,

〔挽回祭〕的涵義是 "息怒"、或 "使滿足"。耶穌在十架上的祭獻滿足了神的聖潔對處罰罪孽的需求... 因此,耶穌滿足了神,並使祂息了怒 (John MacArthur, D.D., The MacArthur Study Bible, Word Publishing, 1997, note on I John 2:2)。

可見,神無罪的兒子成為挽回祭,使神對罪孽的憤怒得以熄滅。作為挽回祭,基督的勞苦滿足了神的正義所要求的一切,令神對罪的憤怒熄滅了。

"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 (哥林多後書 5:21)。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 (賽53:11)。

基督的勞苦滿足了神正義的需求。

II. 第二,認識基督能使多人稱義

讓我們一起站立來朗讀我們今天的經文,到 "得稱為義" 為止。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 (以賽亞書53:11)。

請坐。

先知在以賽亞52:13中把基督稱為神的 "僕人"。在這裡,基督被稱為神的 "義僕"。基督被稱為義,因為祂是 "無罪的" (哥林多後書 5:21)。祂本是神無罪的聖子,是父神的 "僕人"。

基督使 "許多人... 得稱為義" (第11節)。這便是福音的核心。我們無法通過服從神的律法來稱義,因為...

"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羅馬人書 3:20)。

我們無法令自己稱義,因我們的本性乃是邪惡的。我們只能當基督的正義轉加在我們頭上後才能稱義。"轉加" 是一個法律概念。我們在法律上被當作正義,是因為基督的義被轉加在我們的頭上了。神的 "義僕" 將自己的義轉加在他們頭上時,便使 "許多人得稱為義" (以賽亞書 53:11) 了!

約翰.揣卜(John Trapp)講過說,侃達立納司主教 (Cardinal Contarenus) 被另一個主教(Pighius)處死。侃達立納司因從詞面上來理解相信這節經文,結果被稱為 "新教徒"。 他相信 "人的義是藉神無償的恩典、並通過基督的信用而來的"。結果,他為此被處了死刑 (John Trapp, A Commenta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1997 reprint, volume III, pp. 410-411, note on Isaiah 53:11)。

"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這詞句值得我們為之而死嗎?是的,當然值得!那便是浸信教與新教信仰的核心!我們不能像那些追隨菲尼的決志主義者、以及羅馬天主教徒、所宣稱的那樣去自稱為義!不,絕對不能!

"有 稱他們為義" (羅馬人書8:33)。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加拉太書 2:16)。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 3:24)。

是基督 — 神的義僕 — 才能使多人稱義!

但這如何才能發生呢?基督如何 "使多人稱義" 呢?祂是否因人參加禮拜便使他們稱義呢?不是!那是天主教教義與決志主義!祂是否因人改邪歸正便使他們稱義呢?不是!那是天主教教義與決志主義!祂是否因某人的 "罪人祈禱" 或"走向講壇"、並在 "祭壇" 前落淚而使他們稱義呢?不是!那是天主教教義與決志主義!祂是否因某人學會了 "救恩計劃", 或能夠背誦約翰福音三:16、並作過求赦的祈禱便使他們稱義呢?不是!那也是天主教教義與決志主義!

那人是如何才能得救的呢?他如何才能在神的面前變得潔淨、從而稱義呢?那便是這永恆的問題了!那便是約伯書中比勒達提出的問題!

"這樣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婦人所生的,怎能潔淨?" (約伯記 25:4)

其問題在我們的經文中得到了響亮的回答,

"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 (以賽亞書 53:11)。

或者,如司布真所翻譯的那樣, "多人必因認識祂,我的義僕將使他們稱義" (C. H. Spurgeon, The 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Pilgrim Publications, 1980 reprint, volume 63, p. 117)。這樣,司布真說,

我看要收到基督奉獻的益處,靠的完全是信念與認識、並非靠作事情... "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而且那是靠信念與知識 —— 對祂的了解... 通過祂...我們才得稱義" (ibid.)。

"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羅馬人書 4:5)。

"當信主耶穌,你...必得救" (使徒行傳 16:31)。

"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 (以賽亞書53:11)。

基督的勞苦滿足了神的需求;對基督的認識使許多人得稱為義。最後 –

III. 第三,擔當罪孽的基督能使罪人獲得徹底的救贖。

請大家站立,再次來朗讀我們的經文,尤其注意經文最後幾個字。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賽53:11)。

請坐。

基督會使〔多人〕"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也就是背負他們的罪孽。我們稱義的最終依據、我們贖罪與救恩的全部根基、都被這幾個字所包括了, "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哪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賽53:5)。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以賽亞書 53:6)。

"祂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過" (以賽亞書 53:8)。

"他被挂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 (彼得前書 2:24)。

"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以賽亞書53:11)。

那便是基督的福音了 — 清晰明了。基督受的苦滿足了神正義的需求。認識基督可使人稱義。基督擔當了人的罪孽, 使靠信念認識祂的人獲得圓滿的拯救。奇妙的福音!美妙的救恩!有史以來從未有過如此的奇跡。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賽53:11).

認識 基督嗎?祂便是那帶走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你必須信靠祂、安息在祂之中,如此方能接受救恩。你是否有靠信念來信靠祂?是否轉變投靠了祂?如果沒有的話,你是否願意望向神的羔羊?你願意藉信念來靠祂、倚祂的寶血和正義來得救?仔細聽葛利費斯先生剛才唱的歌詞。

你若盼望從罪得到釋放,
   仰望真神羔羊;
祂被釘十架定能拯救你,
   仰望真神羔羊。
仰望真神羔羊,
   仰望真神羔羊,
唯有祂拯救能拯救到底,
   仰望真神羔羊。 —《仰望真神羔羊》
("Look to the Lamb of God" 詞: H. G. Jackson, 1838-1914)。

(證道 / 宣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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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道〔宣道〕前陳群忠醫生(Dr. K. L. Chan)領讀經文﹕羅馬人書 5:1-10。

宣道前葛利費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獨唱: 《仰望真神羔羊》
("Look to the Lamb of God ", 譯: H. G. Jackson, 1838-1914)。


證道 / 宣道提綱

基督帶來的滿足與正義
(論以賽亞書53章,第十三講)

何博士著

"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祂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以賽亞書 53:11)。

I.   首先,基督忍受的苦難滿足了神的正義,以賽亞書 53:11a;
哥林多後書 5:21; 約翰一書 2:2; 羅馬人書 3:25。

II.  第二,認識基督能使多人稱義,以賽亞書 53:11b; 52:13;
哥林多後書 5:21; 羅馬人書 3:20; 8:33; 加拉太書 2:16; 3:24;
約伯書 25:4; 羅馬人書 4:5; 使徒行傳 16:31。

III. 第三,擔當罪孽的基督能使罪人獲得徹底的救贖,
以賽亞書 53:11c; 53:5, 6, 8; 彼得前書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