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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为自己哭!

WEEP FOR YOURSELF!
〔Simplified Chinese〕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二○一八年三月廿四日星期六晚
于洛杉矶浸信会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Saturday Evening, March 24, 2018

"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哭"(路加福音23:28 )。


在你的脑海里试想一下这个场景。耶稣被残酷地鞭打。此时,罗马地方官彼拉多把耶稣送走,派遣了一队兵丁,从大街前往钉十字架的地点。 他们看到耶稣因受鞭刑已经精疲力尽,怕祂还没到钉十字架的地方就死在途中,便在人群中找了一个人,强迫他帮耶稣背十字架。

当时有一群人跟着耶稣。 这群人就是几分钟前喊叫 "钉祂十字架!钉祂十字架!" 的人。 此时,有另外一些人加入了他们的行列。 耶稣走在这群人中间。 祂的衣裳被鞭伤流的血所渗透。 血还从头上荆棘的冠冕流到了脸上。"祂的面貌比别人憔悴"(赛 52:14)几乎认不出来了Ryrie Study Bible, 关于以赛亚书52:14的注释 )。耶稣这时被带到了行刑处,忍受了十字架上耻辱的死亡。

在那群跟着耶稣的人中,还有得意扬扬的祭司和法利赛人,他们想亲眼看到祂的死。 那里还有残酷的罗马士兵,他们因多次参与过这类刑罚,心地早就麻木了,对耶稣毫无怜悯心。 那里还有一群人在狂吼。他们受了祭司的贿赂,起哄要把耶稣钉上十字架。 然而,在这群野蛮的人中,也有些妇女。 她们竭力向前,挤到了耶稣身后。 她们开始为耶稣嚎啕大哭,好像参加亲戚朋友的葬礼一般。

周围的人对这些妇女并不留意。 但她们痛苦的嚎啕与满脸的眼泪 引起了耶稣的注意。 耶稣停下来,转身对着她们说:

"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哭"(路加福音23:28 )。

这节经文自然可分为两部分。

I. 第一,"不要为我哭"。

有些圣经注解家说,这些妇女是些职业哭丧手。 我对此观点持有怀疑。 如果她们是用钱雇来为耶稣哭泣的话,耶稣一定会知道,"因祂知道人心里所存的"(约2:25 )。耶稣没有指出她们的伪善,反而告诫她们 "不要为我哭"。 因耶稣知晓人心,祂清楚她们是真的在为祂落泪。

另一名圣经注解家说,"她们的哭泣出于对耶稣的过度怜悯…如此多愁善感完全是一文不值。" 在我看来,这种观点确实荒唐! 当然这些妇女是因看到耶稣所受的痛苦才哭的! 如果让我责备这些善良的妇女,我会羞愧,说她们的眼泪是 "过度怜悯" 或 "多愁善感"。 让我奇怪的是,为何仅有她们哭泣。人群中有许多曾被救主医治过的人。 有些人吃过祂提供的食物。 而且,他们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耶稣是清白的。 如果你看到有谁承受耶稣所受的待遇,希望你也会想落泪!

这种情感被称作怜悯心(pathos )。 此情感能带来怜悯、悲痛、同情、爱怜的感受。 当这些 "妇女们为祂嚎啕痛哭"(路23:27)时,她们确实对耶稣所受的痛苦感到悲哀和怜悯。 祭司们对耶稣毫无怜悯心。 非但如此,当耶稣被订上十字架后,他们甚至还讥笑祂(太 27:41 )。 当罗马士兵打祂的头、向祂脸上吐唾沫时,他们毫无怜悯心。 他们心如铁石,冷酷无情。

当耶稣前往钉十字架的路上,这些妇女为祂嚎啕痛哭。 我认为,因她们对耶稣所持有的怜悯心,她们应当被赞扬才对。 当耶稣受苦和忍受耻辱的时刻,人们为祂感到悲哀是应该的。 正如弗雷德里.法伯(Frederick Faber)所写的:

请你来和我同哭泣;
 请你来到救主身旁;
请让我们同来悲伤:
 主耶稣已钉十架上。

兵丁祭司嘲笑讥讽,
 对此我们可曾悲伤;
看祂如何忍耐受苦,
 主耶稣已钉十架上。
("They Crucified Him" 词:Frederick W. Faber, 1814-1863;   曲用 " 'Tis Midnight, and on Olive's Brow" )。

然而,耶稣转身对这些哭泣的妇女说:"不要为我哭"(路23:28 )。祂为何说这话呢? 她们哭是一种自然的情感。 这比那些冷酷无情的人群,以及那些讥笑耶稣的兵丁与祭司们要好得多了。 这表明了她们内心的温柔。 即使这种软只是一种自然的情感,这常常会伴随真实的认罪感。 我记得我还小的时候,当我想到耶稣所受的苦难时,我会禁不住落泪。 可是,过了几年后我才为我的罪感到悲痛不已,最终才在真正的转变中信靠了主。

有一个礼拜天,我宣讲了耶稣的荆棘冠冕。宣道结束后,有位年轻人对我说:"我对耶稣的死亡深感悲痛。" 我对他说,为耶稣所受的苦难伤心,这没什么不对。 但我告诉他,这样的伤心不会带来真正的转变。 一个人必须有更深一层的认罪感,方可真正重生。 而这便带我们来到了第二点。

II. 第二,"当为自己…哭" 泣。

"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哭"(路加福音23:28 )。

为耶稣忧愁不比为你自己的罪担忧更为重要﹕正是因为你的罪,耶稣才必须受苦并死在十字架上。 这便是为何耶稣说:

〔你们〕"当为自己…哭"(路加福音23:38)泣。

当耶稣对他们说 "当为自己…哭" 的时候,祂指的是她们应当为她们犯过的罪而哭;就因为这些罪,耶稣才必须受苦、并死去才能拯救她们。 使徒保罗的这句话 清楚地讲明了两种不同的忧愁:

"…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 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哥林多后书7:10 )。

这些为耶稣哭泣的妇女仅仅是因为 "世俗的忧愁"。这样的忧愁只是暂时的情感。这样的情感不会引向转变。 仅仅对耶稣感到同情的人,他可能会因此吹嘘说:"我在成为基督徒的路上又接近了一步。" 但如果那人所有的仅是同情心,那他离成为真正的基督徒 可说是遥不可及。 凌斯基博士(Dr. Lenski)说:"应让罪人为自己的罪哭泣,让他们像彼得那样痛哭"(R. C. H. Lenski, D.D.,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 Luke's Gospel, Augsburg Publishing House, 1946, 第1128页;对路加福音 23:28的注释 )。

引向真正转变的眼泪是为罪忧愁的眼泪! 除非你看到了,照神律法的标准你是何等的污秽,你是不能对罪孽有真正理解的。 律法要求…

"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 — 你的神"(申命记6:5 )。

你是否去这样做了? 你能否对自己问心无愧地说,你已经心、性、力地去爱神了? 请问你是否这样做了?

事实上,你几乎毫无心思去考虑神的事! 承认吧! 当你想到神的时候,你对祂没有真心的爱。 认了吧! 当你不在教会时,你根本不去考虑神的事。 认了吧! 难道你不一直在触犯这条全部诫命中的最大诫命吗? 你一生中不是一直在犯罪、抵抗神吗? 正因如此,你必须忧愁,向神承认你的罪!《韦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 The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说:

第11问:即便不哭泣,难道就不能真正的为罪忧愁吗?
答: 如果我们能轻易地为其他事哭泣,却没有为罪落泪,此忧愁是值得怀疑的The Shorter Catechism of the Westminster Confession Explained and Proved from Scripture, 作者: Thomas Vincent,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1674年版,2004年重印, 第 230页 )。

耶稣说:

"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哭"(路加福音23:28 )。

使徒雅各说:

"你们要愁苦、悲哀、哭泣,将喜笑变作悲哀,欢乐变作愁闷。 务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们升高"(雅各书4:9-10 )。

如果你不为自己的罪感到忧愁和悲痛,你如何能成为真正的基督徒呢? 枚臣博士(Dr. Machen)说:"基督教…并非从一颗破碎的心开始,而是从对罪的认知开始"(J. Gresham Machen, Ph.D., Christianity and Liberalism, Eerdmans, 1923年版,1990年重印, 第65页 )。耶稣说:

"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哭"(路加福音23:28 )。

不要为耶稣哭,因为祂是有意走上十字架的,为了偿还你罪孽的代价。 正如我们在希伯来书12:2中所读到的,耶稣很乐意走上十字架:

"祂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就轻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便坐在神宝座的右边。"

耶稣还说:

"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哭"(路加福音23:28 )。

无需怜悯基督,当怜悯你自己。 当为你自己哭,因为你的罪孽将给你带来惩罚。 当为你自己哭,因你一直生活在罪孽中,并将为此受到永恒的惩罚。 当为你自己哭,因你对自己灵魂的拯救仍掉以轻心。 当为自己哭,因你极少思考耶稣为赦免你的罪作做出的祭献。 当为自己哭,因你仍…

"…将那使祂成圣之约的血 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希伯来书10:29 )。

当为你自己哭,正如查尔斯.卫斯理那样;他如此写道,

无量仁慈无量恩,
 恩慈能否及我身?
罪人之中我为首,
 岂能还邀主赦宥?
无量仁慈无量恩,
 恩慈能否及我身?

我乃极恶大罪人,
 屡次辜负主深恩,
屡次羞辱主圣名,
 屡次抗逆主圣灵。
无量仁慈无量恩,
 恩慈能否及我身?
("Depth of Mercy", 词: Charles Wesley, 1707-1788 )。

"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哭"(路加福音23:28 ),

因为如果你如今不为自己的罪哭泣,你死后便再也没有机会去这样做了。

我此刻向你描述了一个可怕的场景 — 耶稣背着祂的十字架,妇女们跟随着祂走向钉十字架的处所,一路上她们都在哭。 但当你们中一些人带着罪孽坠入地狱的火焰中时,其情景将会加倍的不幸! 你的灵魂已被绑在罪的十字架上;你已被恶念与恶习的钉子困在其上。 你即将受到永恒的刑罚,但你却仍旧傻笑着一步步地走下去! 你走的每步路都使你更进一步接近了火焰。 然而,即便现在,你仍一点也不害怕,你对自己的罪毫无忧愁、毫无忏悔、没有眼泪!如果这描述了你,我要用基督的话呼吁恳求你,

"不要为我哭,当为〔你〕自己…哭"(路加福音23:28 )。

愿主赐我痛悔感,
 作我中保在父前;
耶稣愿在父前求,
 为我担待众愆尤。
无量仁慈无量恩,
 恩慈能否及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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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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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葛利费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的独唱﹕
"Depth of Mercy"(词﹕Charles Wesley, 1707-1788 )。


宣道 / 证道提纲

当为自己哭!

WEEP FOR YOURSELF!
〔Simplified Chinese〕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哭"(路加福音23:28 )。

(以赛亚书 52:14)

I.   第一,"不要为我哭",路加福音 23:28a; 约翰福音 2:25; 路加福音 23:27; 马太福音 27:41。

II.  第二,"当为自己…哭",路加福音 23:28b; 哥林多后书 7:10; 路加福音 22:62; 申 6:5; 雅各书 4:9-10; 来 12:2;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