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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缅甸布道的第一位传教士–
艾多奈拉姆•贾德逊的转变

THE CONVERSION OF ADONIRAM JUDSON –
THE FIRST MISSIONARY TO BURMA
(Simplified Chinese)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晚
于洛杉矶浸信会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Evening, January 29, 2012

"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马太福音 18:3)。


这将是一篇关于传记的道文。我要向你简述艾多奈拉姆•贾德逊 (Adoniram Judson, 1788-1850) 转变的故事。他的故事应该引起在教会里长大的孩子们的兴趣。他是 "教会孩子" 的完美典型;而他经历了很长的一段争斗后,最终获得了转变。

艾多奈拉姆•贾德逊接着成为传道先驱,是第一批从北美出国传教的传教士之一。在1812年2月19日,艾多奈拉姆•贾德逊和安那•贾德逊从麻省的鳕鱼角启航,前往印度。从那里,他们把福音带到缅甸。那里从未有过任何传教士的涉足。作为到外邦疆域的首批传教士,贾德逊经历了严酷的磨难、监牢、以及家庭遭遇。然而,贾德逊对为基督赢得这些外邦人的信心从未动摇过。他把圣经首次翻译成缅甸语。贾德逊是怎样成为一位如此坚强的基督徒呢?在阅读他的人生故事的过程中,我开始确信,他作为坚强基督徒的基础是建立在他年轻时发生的一次转变经历之上;这是在他还没有踏上传教的征途之前。此次宣道所讲的内容,大部分是根据寇尼•安德森的书《前往黄金海岸﹕艾多奈拉姆•贾德逊的生平》摘选而来 (Courtney Anderson, To the Golden Shore: The Life of Adoniram Judson, Judson Press, 1987年版)。

他的名字是艾多奈拉姆•贾德逊二世。他的父亲艾多奈拉姆•贾德逊一世,是一位传统公里会的牧师。青年的艾多奈拉姆最害怕的人莫过于自己的父亲了。他父亲令人肃然起敬的风范,让他感到害怕。他父亲几乎没有幽默和大笑的能力。他父亲犹如神一般严厉。事实上,对年轻的艾多奈拉姆来说,神和他的父亲几乎占据了同样的地位。

艾多奈拉姆仅三岁时就学会了阅读。这让他的父亲觉得,这孩子将来会成为一位重要的人物。他的父亲一次又一次地这样告诉他。他的父亲只是一位贫穷的牧师,他期望自己的儿子将远比他有成就 ── 希望他在一件大的新英格兰教会里作牧师。他希望能在儿子身上实现自己从未获得的名声与成功。

艾多奈拉姆在童年时期,读尽了他所能读到的书籍。这包括了他父亲图书馆里的书,还有当时流行的小说和剧本。而他也非常活跃和精力充沛。在他十岁那年,他已经是位有成就的数学家,并学会了基本的希腊语和拉丁语。他的父亲对他说:"你是一个很 [聪明]的孩子,艾多奈拉姆。我期望你会成为一个伟人。" 这些词句在他心中留下了极深的印象﹕"我期望你会成为一个伟人。"

在此期间,他父亲的教会正经历着一场严重的分裂。最终,他们一家被迫搬到另一个小镇。他父亲在那里做了另一间小教会的牧师。艾多奈拉姆极为尊敬父亲树立的榜样:就是从不妥协。

艾多奈拉姆觉得,自己注定要成为一位演说员或诗人,或像约翰•亚当斯那样的政治家 ── 某些与他从书中读到的和学到的有关的职业,某些能够为他赚得名誉、能让他的名字流传千古的职业。

他一直都想在宗教上有真正的虔诚。但他如何能够作真正的基督徒,同时又作大人物呢?当他生病躺在床上时,他心中似乎听到了一个声音:"荣耀不要归于我们,不要归于我们,但归于您的名。" 虽然这乡村的无名牧师在这里不被人皆知,但是他的名声将会响遍于永恒的世界里。这世界在如何选择自己的英雄上错了。这世界在评价观念上错了。那无名的乡村牧师的声誉更高 ── 如此的高,以至于其他世俗的成就与此相比便不值一提了。这是唯一能胜过坟墓、持久不衰的声誉。他的思绪中响起 "荣耀不要归于我们,不要归于我们,但归于您的名" 的声音。他直挺挺地坐在病床上,被这些奇怪的想法而惊愕。

然而,他很快地迫使自己去忘记这些念头。但那短暂经历中的内涵是如此深刻,令他终生对此都无法忘怀。

艾多奈拉姆十六岁的时候,他作好了上大学的准备。虽然他父亲本人是耶鲁大学的毕业生,但他没有送儿子去耶鲁读书,原因可能是他们家离耶鲁太远。虽然哈佛大学离家不过三十英里左右,父亲也没有送儿子去那里。原因可能是那间大学已走向了自由派的道路。最终,贾德逊牧师把儿子送到罗德岛州大学 (Rhode Island College at Providence)。在艾多奈拉姆入学不久后,学院改名为 "布朗大学" (Brown University)。贾德逊牧师知道这是一间有正确教义并且相信圣经的学院。贾德逊牧师觉得艾多奈拉姆在这间大学是比较保险的。

因为艾多奈拉姆因掌握了拉丁语、希腊语、数学、天文学、逻辑、公开演讲、伦理哲学,所以他是以大学二年级的身份入学的。他的教授们很快地就注意到了他。在学年快结束的时候,校长向他的父亲寄了封信。信上说艾多奈拉姆是一个 "非常亲切和有前途的孩子"。读了这封信后,贾德逊牧师的心中充满了自豪感。

学校里的同学们很快发现,虽然艾多奈拉姆是牧师的儿子,可他对每周两次的祷告会不感兴趣。他反而与未获转变的年轻人结交,在学校里有了些名声。

艾多奈拉姆很快与一位叫雅各•伊穆斯(Jacob Eames)的人结为朋友。伊穆斯必他大一岁,非常多才、诙谐,且很受欢迎 ── 但他是自然神论者 (Deist), 并非基督徒。他和艾多奈拉姆很快成为亲密的朋友。艾多奈拉姆受到了伊穆斯极深的影响,以至于他很快地变成和他这位密友一样的无神论者。如果艾多奈拉姆的父亲知道儿子变成了自然神论者,他一定会立即让儿子离开学校。贾德逊牧师鄙视自由主义、唯一神主义、普世伦,而最令他难以忍受的,就是自然神论。自然神论者全然反对圣经。自然神论者仅认为有这么一位神存在,但这位神与人类完全没有接触。他们反对基督是神的儿子,他们不相信天堂或地狱,也不相信基督宝血提供的救赎。但贾德逊牧师并不知道艾多奈拉姆的朋友雅各•伊穆斯把他的儿子引向了歧途,使他离弃了信仰。

与艾多奈拉姆一起出去逛的是一群青年人,他们领头的是雅各•伊穆斯。这些年轻人一起学习,一起与年轻女士参加聚会,一起闲聊游玩。这些年轻人对基督教毫无兴趣。他们谈论如何成为作家、剧作家、演员。他们将要成为北美新世界的莎士比亚或戈德史密斯。他父亲向他精心传授的宗教,这时已消失了。雅各•伊穆斯使艾多奈拉姆从他父亲古老的信念中 "解放" 出来,使他开始去寻求功名利禄。

然而,艾多奈拉姆心中有一种不安的罪恶感。拒绝他父亲的神,对他来说就如同拒绝父亲一般 ── 而他仍旧对他的父亲怀有着深深的崇敬之心。他害怕父亲反对,所以当他从大学回到家里时,并没有对父亲提起自己的背弃了信念的事。

艾多奈拉姆是全年纪中最优秀的学生,并被推选代表全体毕业生去在毕业典礼上致辞,作告别演说。当他得知他获得了如此荣誉的那一刻,他立即跑到自己的房间内,写道:"亲爱的父亲,我终于得到了。你亲爱的儿子, A. J." 在毕业典礼结束之际,艾多奈拉姆以最优秀毕业生的荣誉,代表学生作了告别演讲。他当时在场的父母,都为他感到自豪。

如此,在十九岁时,艾多奈拉姆便已准备开始他的终身工作了。但他完全不清楚那到底是什么。他回到家,每周日和父母一同去教会。他父母根本不知道,他这时仍旧未曾信主。每次与父母一同在家里祷告时,他都感到非常虚伪。

一周接一周,他越来越感到不安。他总是忘不了自己告诉过雅各•伊穆斯(Jacob Eames)的幻想。那年夏天,他终于决定离家出走去纽约。他要和那些与戏剧界有联系的人物接洽,并学会为舞台剧写剧本。他明知在父母的心目中,纽约是全美国最邪恶的城市,一座现代所多玛。他也知道,父母把戏剧界看成是人类的堕落和罪孽的无底坑。但他认为,自己父母的心地太过狭窄了。

很快,他作好了去纽约的准备。他父母对此的反应,好像他要起程上月球一般!他们没有意识到,他已达到了如此一种地步,准备好摆脱他们的控制,作为成人一样去自主地思维与生活。就在这个时刻,他父亲要求他去进修从事神职事工。当艾多奈拉姆听到这要求时,他恼怒地把实话告诉了父母。他们的神并非他的神。他已不再相信圣经。他不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

他父亲想用道理说服他,却失败了。他的母亲跟着他,从一个房间哭号到另一房间,问他说, "你怎能这样对待你的妈妈?" 她可爱的艾多奈拉姆选择了魔鬼, 却抛弃了神。每次走进家中,他都能听到母亲在为自己哭泣、祷告。

艾多奈拉姆如此忍受了六天。然后,便骑上马向纽约走去。当他去到那里后,发现那里并不像他所幻想的那种乐园。那里没有人欢迎他,没有工作等着他。他仅在那里住了几个星期便离开了,彻底厌倦沮丧了。

在日落时分,他走进一个小村落,找到一所客栈,把马牵到马棚后,他向旅店老板租了一间客房。旅店内几乎住满了人,仅剩下一个房间。老板告诉他,这间房的隔壁,有位患重病人的年青人,可能命在旦夕。晚上他可能会受打搅。艾多奈拉姆说: "不可能。" 他不愿接受自己通宵的安眠能被一点呻吟声而搅扰。店主端给他一些食物后,便带他住进那间客房,然后离开了。艾多奈拉姆上了床,等待着睡眠的降临。

但他无法入睡。他能够听到隔壁传来的轻微的声音,还有出入的脚步声,木板的响声,有人低声交谈,呻吟、叹息声。这些声音并没有过分打搅他 ── 甚至那位命在旦夕的病人也没有让祂格外不安。在艾多奈拉姆那时的新英格兰州,死亡是常见之事。任何人、任何年龄都不例外。

令他不安的,是他不晓得隔壁那垂危的病人,是否为死亡作好了准备。而且他自己、他本人是否也为死亡作好了准备?当他躺在床上,处在半醒半睡的梦境中时,这些念头一直在他脑海中浮现。他不知自己会如何面临死亡。当门户向永恒的荣耀开启时,他的父亲将会欢迎死亡的来临。但对不信主的艾多奈拉姆来说,死亡却是一扇门户,引向空虚的洞穴、通往黑暗、带来消亡,或最可怕的是﹕它将带来什么?当他想到坟墓、思考那渐渐腐烂的尸身、衡量那压在棺材上泥土的重量时,他感到毛骨悚然,满身鸡皮。难道仅此而已、如此去度过那无数的世纪吗?

但他内心的另一部分却在嘲笑这些午夜的痴想。他那些大学的朋友们会怎样看待这些夜晚的恐怖?最重要的是, 他的朋友雅各•伊穆斯会怎样看?他想象中的伊穆斯正在笑话他,这令他感到羞耻。

当他醒过来时,太阳从窗口照进来。他的恐惧随黑暗消逝了。他简直不能相信,他昨晚是何等软弱与惊恐。他穿好衣服,走下楼去吃早餐。他找到店主,付清了租金。然后,他提起隔壁那位年青人,问他是否好了一点。那人回答说, "他死了。" 艾多奈拉姆问他, "你知道他是谁吗?" 店主回答说, "哦,知道。他是布朗大学的一位年青人,名字叫伊穆斯,雅各•伊穆斯。" 昨晚死在隔壁的正是他的朋友,不敬虔的雅各•伊穆斯。

艾多奈拉姆完全记不起来,他如何度过了在那之后的几个钟头。他只记得, 他在那客店中呆了一段时间。最后,他终于离开了,昏沉地骑着马离开了。有个字不断地跳入他的脑海﹕失丧了(lost)!通过死亡,他的朋友雅各•伊穆斯失去了一切 ── 彻底失丧了。在死亡中他丧失了一切。失去了朋友、失去了世界、失去了未来;好像一团云雾一般,他消失在空气中了。如果伊穆斯的观点正确的话,无论他的生命或死亡都不具任何意义。

但如果伊穆斯错了怎么办?如果圣经确实是完全真实的,而且与人来往的神也是完全真实的会怎样呢?那样,伊穆斯便永远丧失了。而且,伊穆斯在那时刻已经知道自己错了。但如今忏悔已经太迟了。虽然明知自己错了,伊穆斯如今正在受着地狱火焰无法言喻的煎熬。一切得救的机会都已错过了,永恒地错过了。这一切思念不断浮现在艾多奈拉姆深受震动的心灵中。艾多奈拉姆想到,他的朋友死在隔壁绝对不是偶然的。他想,一定是他父亲的神按祂的旨意安排了一切。这一切绝对不是偶然发生的。

突然间,艾多奈拉姆感到圣经内的神是真实的神。他掉回马头,开始往家里走。他的全部旅途仅经过了五个星期。但那五个星期从他竭力摆脱父母的控制开始,最后却以他内心感到的痉挛而结束。他如今处在灵魂的极端动乱中。他回到家中,已是一位觉醒的罪人。

正在这个时候,两位传教士来到他父亲的家里,建议艾多奈拉姆去就读一所新开办的神学院。结果, 他于十月进入安多弗神学理论学院(Andover Theological Seminary)就读。他仍旧未曾获得转变,因此他作为一名特殊学生入学,未来目标不是作牧师。作为那里的一名学生,他开始用希腊和希伯来原文研读圣经。到了十一月,他的怀疑心开始融化。他能如此写下,他 "开始带有如此希望,看自己已接受了带来新生的圣灵的影响。" 在他难以忘怀的十二月二日,他获得了转变,将自己的一生献给神的使用。从那时开始,他简直变成一个全新的人。他完全抛弃了自己在人世间成功的幻望,仅问自己一个问题,我如何能最佳地得神喜悦?

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转变,因为这促使艾多奈拉姆成为北美洲的第一个出国去缅甸的传道士。去到国外传道领域中后,艾多奈拉姆•贾德逊通过研读希腊文 "baptizo" 变成一位浸信教徒。他将在无人去过缅甸这一异教徒的国土传道时去那里传道。通过极端困苦的环境、蹲监狱、以及家庭的悲剧之后 ── 包括他两个妻子和几个孩子的死亡──艾多奈拉姆•贾德逊从未动摇过,决心将迷途的灵魂赢到基督的身边, 并将整本圣经译成缅甸语。我们多么渴望,我们教会中会有一位未得转变的年青人,能够经历像艾多奈拉姆•贾德逊那样的转变,去终身侍奉主基督。阿们。莱斯博士(Dr. John R. Rice, 1895-1980)写了一首圣诗,完美地描述了艾多奈拉姆的转变。

我曾走作乐之路,流汗为人间财富,
   但安宁超越万物,赐予者仅有耶稣…

吹嘘的善良无助,不能治愈罪的痛苦,
   圣灵降临把我服,罪孽重担让给主…

许久抵触神之道,圣灵仍旧把我召,
   甘心情愿我忏悔,永世跟随主光耀。
我罪全然得赦免,罪孽枷锁远远抛,
   身心仅属主基督,一生耶稣手中交。

为永不止息的爱,因不断增长的福,
   更为摆脱之畏惧,我必赞美主耶稣。
我罪全然得赦免,罪孽枷锁远远抛,
   身心仅属主基督,一生耶稣手中交。
"Jesus, Only Jesus" (词: Dr. John R. Rice, 1895-1980)。

请起立,唱歌页上圣诗第5首,"几乎要听劝"。

"几乎要听劝," 弃绝罪途;"几乎要听劝," 相信耶稣;
有人却在自语:"圣灵,暂且离去!
等有更好机遇,我再请袮。"

"几乎要听劝," 仍误机会;"几乎要听劝," 难免定罪;
"几乎" 甚为不妥;"几乎" 难免大错;
哀哉 ──"几乎" 终久相左。
   ("Almost Persuaded" 词: Philip P. Bliss, 1838-1876)。

(证道 / 宣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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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道前陈群忠医生(Dr. Kreighton L. Chan)领会众祷告。
宣道前葛利费斯先生(Mr. Benjamin Kincaid Griffith)的独唱﹕
("Speak, Lord, in the Stillness" 词: E. May Grimes, 1868-1927; 牧师稍加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