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对赎罪的描述
(论以赛亚书53章,第九讲)

A DESCRIPTION OF THE ATONEMENT
(SERMON NUMBER 9 ON ISAIAH 53)
(Simplified Chinese)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主日,二○一一年八月七日早
於洛杉矶浸信会幕所宣之道

A sermon preached at the Baptist Tabernacle of Los Angeles
Lord's Day Morning, August 7, 2011

"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 从活人之地被剪除, 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 (以赛亚书 53:8)。


以赛亚告诉了我们基督的沉默,

"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 (以赛亚书 53:7)。

爱德华•杨博士(Dr. Edward J. Young)说, "在强调了基督无声的忍耐之后,先知现在更详尽地描述了他的痛苦" (Edward J. Young, Ph.D., The Book of Isa¬iah, Eerdmans, 1972, 卷3, 第351页)。

"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
       (以赛亚书53:8)。

这节经文很自然地分为三部分,来描述(1)基督的痛苦,(2)基督的时代,以及(3)基督替我们作的赎罪之工。

I. 第一,经文描述了基督的痛苦。

"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从活人之地被剪除" (赛53:8)。

基督在客西马尼园中被逮捕,被守殿的护卫带到众位祭司那里。他们把他带到大祭司该亚法面前,然后又带他到犹太公会前,也就是犹太人最高法院面前受审。在这个法庭上,他因伪证被定了罪。耶稣说道,

"后来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著天上的云降临" (马太福音 26:64)。

然后大祭司说,

"「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回答说:「他是该死的。」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用拳头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
     (马太福音 26:66-67)。

"到了早晨,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 (马太福音 27:1)。

但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他们没有法定的权力去治死他,於是

"就把他捆绑解去交给巡抚彼拉多" (马太福音 27:2)。

彼拉多审问了耶稣,

"把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 (马太福音 27:26)。

如此,我们经文的一部分便应验了,

"因受欺压和〔在大祭司与彼拉多前受〕审判他被夺去…从活人之地〔在十字架上〕被剪除" (以赛亚书53:8)。

耶稣被犹太人与彼拉多所监禁,应验了〔被提出监狱–KJV〕"受欺压" 这节经句。他在该亚法与彼拉多面前受审,应验了 "受…审判" 这几个字。他从狱中被提出、在非义中被带到城外一座叫「各各他」的山坡上。在那里,他被钉在十字架上,从而应验了 "从活人之地被剪除" 这几个字。

约翰•鸠尔博士(Dr. Gill, 1697-1771)说过,

他为欺压与审判所逼迫;也就是说,他的生命在暴力中、在所谓的正义中被夺去。事实上,对他所做出的乃是最大的非义。对他的控诉乃是虚假的;出庭的假见证〔是用钱买来的;〕他的生命被恶人之手所剥夺 (如使徒行传8:32所记载)。["他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在他的耻辱中,正义被夺走了;他没有获得人们通常所得到的正义 (John Gill, D.D., An Exposition of the Old Testament, The Baptist Standard Bearer, 1989 年重印, 卷 V, 第314页)。

正如我们的经文所讲的,

"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从活人之地被剪除" (赛53:8)。

II. 第二,经文介绍了基督的时代。

夹在经文中间的这个分句,解释起来不太容易。

"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於他同世的人, 谁想他〔或译:谁能描述他同世的人?〕…从活人之地被剪除…"
       (以赛亚书 53:8)。

"谁能描述他同世的人?" 鸠尔博士说,这插句所指的是 "〔与耶稣〕同时代的那些人,那些与耶稣相处的人…这些人对他做出的野蛮恶行是一言难尽、笔墨难书的" (Gill, 同上)。当我们读到圣子所忍受的非义与残暴时,那会使我们不寒而栗,想起来都会流泪。如约瑟夫•哈特(Joseph Hart)写的悲伤诗歌所讲的那样:

请看耶稣之耐心,
   在此境地遭谩骂!
罪人束缚了全能的手,
   并向造物主的脸庞唾弃。

荆棘刺穿他的额头,
   使鲜血涌流而出;
鞭挞下脊背皮开肉绽,
   但他心头伤痛更甚。

赤身被诅钉在木头上,
   尽向天下来显明,
此乃血与伤痛的奇观,
   遭践踏之爱心的壮举!
("His Passion" 词: Joseph Hart, 1712-1768;
     曲用 " 'Tis Midnight, and on Olive's Brow")。

约翰•踹卜(John Trapp, 1601-1669)说, "有谁能够描述他的时代,[说尽] 他同代人的邪恶呢?" (John Trapp, A Commentary on the Old and New Testaments, Transki Publications, 1997年重印, 卷3, 第410页)。鸠尔博士也这样来解释说: "有谁能够描述他的时代" 的含义,是 "这时代、他同代的人、以及他们对待基督的野蛮与邪恶,实为一言难尽,笔墨难书的" (Gill, 同上)。

很难用人的言词解释清楚,为什么这些犹太人的领袖要钉他在十架上,为什么罗马士兵 "打他的头, 吐唾沫在他脸上…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 (马可福音15:19-20)。耶稣本人如此说,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说:「他们无故恨我」"
       (约翰福音15:25)。

这里引用的是诗篇69:4中的词句: "无故恨我的比我头发还多"。正如约翰•踹卜说的, "有谁能够描述他的时代… 说尽他同代人的邪恶呢?" 他们

"虽然查不出他有当死的罪来,还是求彼拉多杀他"
      (使徒行传 13:28)。

"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谁能描述他同世的人?–KJV] 他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 (以赛亚书 53:8)。

杨博士说, " '说尽' 这个动词带有对某事沉思默想的含义…他们应该〔对他的死〕深加思考,但却没有这样作" (Young, 同上, 第352页)。

如今有何不同呢?千百万世人听到过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却对此无动于衷。"他们应该深加思考,但却没有这样作。" 有谁对基督被钉十架深加思考呢? 思考过吗?你是否花过时间思考过基督的死、以及这对你的含义?

III. 第三,经文描述了基督受苦的更深一层含义。

请大家起立,一起放声来读以赛亚书53:8,尤其注意最后一节分句,

"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 谁想他受鞭打,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 (以赛亚书53:8)。

请坐。

"他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过…。" 梅里尔•昂格博士(Dr. Merrill F. Unger)指出,传统犹太塔木德经〔Talmud〕说,耶稣是为自己的罪受惩罚的,因为他们认为耶稣是一位假先知。昂格博士说,

在塔木德经内,拿撒勒人耶稣与罗马将军提多〔Titus, 他带兵於公元70年摧毁了耶路撒冷〕, 巴兰〔旧约中的假先知〕都同处地狱中,忍受着最严酷、最耻辱的刑罚 (Merrill F. Unger, Ph.D., Unger's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Moody Press, 1981, 第1297页)。

但昂格博士继续说,

当基督〔第二次回归〕时,会有多少忏悔的哀号;那时,以色列会意识到,它诋毁了自己的解救者与最好的朋友,并将他钉上了十字架 (同上)。

然后,昂格博士如此指出:

过去十七个世纪以来,〔把以赛亚书第53章当作对弥赛亚的描述〕是基督教 [与] 犹太教权威对这段经文的唯一解释。犹太教权威 [后来] 却有意放弃了此立场, 正是因为此文在基督身上出奇般地圆满应验 (Unger, 同上, 1293页)。

如今,犹太学者说,整段文章说的是犹太民族——而不是基督—— 所遭受的痛苦。我虽然知道犹太人在假基督徒的手中受过许多迫害,但那不可能是这段经文的含义,因经文清楚地说, "受鞭打… 是因我百姓的罪过" (以赛亚书 53:8)。解释这分句时,亨利•摩利斯博士(Dr. Henry M. Morris)说: "他为 '我百姓' ——也就是以色列民族——而死,证明出这段经文中所提到的基督 (或救世主), 指的不可能(如许多人所误认的那样)是以色列民族" (Henry M. Morris, Ph.D., The Defender's Study Bible, Word Publishing, 1995, 第767页)。因此,真实的含义不是犹太民族遭受了鞭打;其含义是基督代替了他们的地位、为了他们的罪过,遭受了处罚,偿还了他们的,以及我们的罪孽

约翰•鸠尔博士指出,"他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过" 这一分句,适用於犹太人,也适用於受拣选的基督徒身上,指出基督受的鞭打是为了以色列民族的罪孽,也为了「他子民」的罪孽 —— 即那些信主得救的基督徒们 (Gill, 同上, 第314页)。我本人认为,鸠尔博士解明了这分句中的真实含义,

"他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过" (以赛亚书53:8)。

基督在十架上受 "鞭打", 是为了偿还他百姓的罪孽,无论他们是犹太人或外邦人。他的死是替换性的死,基督为偿还我们的罪孽而献生。那也带有息怒性,消除了神对罪人的愤怒。

但是,有一个条件存在。若想基督有效地偿还你的罪孽,你必须靠信念来投靠他。除非一个人靠信念来靠他,基督在十架上的赎罪祭是不能解救他的。唯有当你获得转变后,基督的宝血才能涂抹神册子中对你罪孽的记载。

你能够了解这段经文中一切的事实,却仍然失丧。鬼魔们精通这一切事实,却没有因此得救。使徒雅各说, "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雅各书 2:19)。鬼魔仅有对基督赦罪之死 "理智上的知识"。若想得救,你必须更进一步。你必须与复活的基督接触、结合。你必须靠神的恩典得到转变。不然,你便会在记忆中带著被钉十架的耶稣进入地狱。

仔细听投舍博士所讲的反对 "决志主义"、提倡真正转变的话。他说,

信仰上的转变如今已完全变成机械化的交易,不带任何灵感。现在人接受信念,可以不受任何生活道德的指责,其亚当本性中的自傲也无需受损。人如今完全可以 "接受" 基督,但此人的心灵内却无需具备丝毫对他的爱戴 (A. W. Tozer, D.D., The Best of A. W. Tozer, Baker Book House, 1979, 第14页)。

"信仰上的转变如今已完全变成机械化的交易,不带任何灵感"——我会加上一句,常常不带基督!"决志主义者" 仅仅希望你作一番祷告、受洗,然后便万事大吉了。基督的死与复活几乎被遗忘,人们时常对此只字不提!这绝对不是 圣经所告诫我们的。圣经教导说,我们必须感到自己罪孽的邪恶;认识到自己除非投靠基督、无助地来到他身旁、真心实意地来相信他,你是无法逃避罪孽及其恶果的。这时,也仅有这时,你才能亲身经历先知以赛亚所讲的,

"他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过" (以赛亚书53:8)。

当你靠信念抓牢耶稣基督时,他的宝血便会清洗你一切的罪孽;你便获得转变了 —— 但这不会在那之前发生。不会,永远不会在那之前发生!若你希望得到转变,你必须靠信念抓牢基督!

(证道 / 宣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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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realconversion.com

You may email Dr. Hymers at rlhymersjr@sbcglobal.net, (Click Here)
or you may write to him at P.O. Box 15308, Los Angeles, CA 90015.
Or phone him at (818)352-0452.

证道前陈群忠医生(Dr. Kreighton L. Chan)领读的经文:马可福音 15:12-20。
宣道前葛利费斯先生(Mr. Benjamin K. Griffith)的独唱:
"Blessed Redeemer" (词: Avis B. Christiansen, 1895-1985)。


证道 / 宣道提纲

一种对赎罪的描述
(论以赛亚书53章,第九讲)

A DESCRIPTION OF THE ATONEMENT
(SERMON NUMBER 9 ON ISAIAH 53)
(Simplified Chinese)

海罗伯博士(Dr. R. L. Hymers, Jr.)著

"因受欺压和审判他被夺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谁想他受鞭打, 从活人之地被剪除, 是因我百姓的罪过呢?" (以赛亚书 53:8)。

(以赛亚书 53:6-7)

I.   第一,经文描述了基督的痛苦,以赛亚书53:8a;
马太福音 26:64, 66-67; 27:1-2, 26; 使徒行传8:32。

II.  第二,经文介绍了基督的时代, 赛53:8b; 马可 15:19-20;
约翰福音 15:25; 诗篇 69:4; 使徒行传13:28。

III. 第三,经文描述了基督受苦的更深一层含义,
以赛亚书53:8c; 雅各书 2:19。